旅遊景點幾月份開始漲價
㈠ 旺季時景區門票應該漲價嗎為什麼
旺季時景區門票不應該漲價,因為景區門票隨意漲價是違法的。
根據《價格法》第18條規定:「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應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屬於政府定價或指導價范圍,而同法第19條、20條規定,這類定價或指導價通常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我們無從知道,這些分布在全國各地的景點或景區的「漲價或變相收費項目」是否經由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更不知道是否取得了前述級別政府的法律授權。
《旅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同條還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需要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徵求旅遊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景點門票漲價要先報批,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隨意提價,確需提價的,要按物價管理規定報批,並提前向社會公布;旅遊、商業、餐飲等服務企業都要明碼標價。
同時,旅遊景區景點要高度重視停車場泊位和公共廁所的設置、建設、管理,廁所不合標準的旅遊接待單位會被限期改造,改造仍不到位的話就令其停止對外開放。
商品銷售要「明碼」,杜絕制、售偽劣旅遊商品的行為,重點查處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質次價高等違規違法行為,查處以任何手段欺騙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對旅遊景區附近的商品銷售攤點進行全面清理,所有商品攤點必須實行定點歸位、入室經營、明碼標價、集中管理,商品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有關證照,營業員必須佩戴服務胸卡,不得在經營區域外強拉強賣,尾追兜售。
㈡ 今年春節時候旅遊景點門票會漲價么
個別會漲點,比如滑雪場等,整體看會降價,很多傳統景點春節期間都會做廟會等活動,門票反而會有很大優惠,比如河南5A景區中原大佛,平時門票120元,春節期間初一到十五,就是廟會這段時間,門票反而只要39元。山東招遠淘金小鎮和黃金博覽苑兩個景區平時門票160元,春節廟會期間只需要30元。
㈢ 故宮及天壇的門票何時漲價是08年的幾月份開始
08年4月1日起執行旺季價格。
從每年11月1日起,北京各旅遊景點門票開始實現淡季價格,一直到明年的3月31日止。
㈣ 旅遊景點門票上漲的利弊
國內多個景點門票上調,如敦煌景點首次實行淡旺季價格,由120元上調到160元,新疆千佛洞的價格上漲25元。泰山景區的門票上漲了35元,孔廟等三孔景點聯票上漲了近60元,嶗山景區門票全線上調20元。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新版「限價令」,票價50元以下的景區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價35%,50元至100元漲幅不得超過30%,100元至200元不得超過25%,200元以上不得超過15%。盡管這些漲價景區的票價漲幅大都在限漲范圍內,但對消費者來說,還是要多掏錢。
記者日內走訪多家旅行社,負責人普遍表示五一前門票上調,對旅行社影響不大。廣東國旅國內部總經理高惠英表示,「此次門票上調從總體上來說,對國內線路的團隊客人影響不大,線路漲價基本在50元以下,漲幅很微。許多市民來連鎖店報名的時候,對門票有疑問的,銷售人員都會詳細解釋,市民也表示理解。不過對於景區頻頻漲價,怨言也不少。」
對於不少自助游旅客,本來旅行預算已經很緊,每個景區再增加三五十塊,實在很吃力。而且加價的都是平日最常規、最熱門的景點,也促使一部分自助游旅客,遠離常規路線和熱門景點,找尋一片更自由、更低價的樂土。
日前,黃山等一批知名景點發布消息稱,從6月1日起,提高門票價格(5月4日《新京報》)。此消息一公布,立刻招致一片反對之聲,很多市民表示,當前許多景點的價格已經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承受力。
然而,與此同時,全國假日辦發布消息,稱全國不少景點出現「爆滿」,如故宮日接待遊客10萬多人,超過最大容量的兩倍。如此超負荷的「接客」,不僅存在安全隱患,對景點本身也存在使用過度的危險。
假如僅僅站在經濟的角度思考問題,在客流出現「爆滿」的大好形勢下,提高票價,不啻為價值規律的基本走向。假如再加上保護景點這樣的環保理由,通過漲價來限制客流,從而給景點一點調養生息的時間,更顯得漲價有理。
可是反對漲價的理由也同樣充分―――和很多國家旅遊中的門票花費僅占旅遊消費30%相比,我們國家的門票花費比例已經達到旅遊消費的70%.也就是說,我國景點的相對價格已然不菲,還要往上漲,不合常理。況且,景點大多是國家的公共資源,既然是公共的,就不能純粹以謀取利潤為目的。
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徵收合理的旅遊資源稅。因為,景點是國家資源,你佔用了,獲利了,就應該對國家有所回報―――向國家納稅。而國家將這部分收益用來提高公共福祉。如此,那些因為這樣那樣原因沒有欣賞到這些景點的人,也通過公共福祉的提高間接獲利,體現出公共資源的公益性。事實上,從景點資源中得到屬於自己的權益,本身就不應局限在旅遊參觀一個方面。
如果能徵收合理的旅遊資源稅,漲價就能很好地發揮其合理的作用,並化解其不合理的效果。因為漲價必然可以調控參觀人數,杜絕「爆滿」的負面問題。同時,景點因為「漲價」而升值,可以使相應的旅遊資源稅收增加。不僅主管景點的相關部門獲利,大家還可以利益共享。
㈤ 國家有規定旅遊景點門票可以漲價嗎
國家發改委、國家旅遊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相關部委將從今年9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其間,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各地原則上不出台新的上調門票價格方案。
通知強調,在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將加大旅遊市場巡查力度,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快速反應、即時立案、及時處理。
㈥ 假期期間旅遊景點的票價會降價嗎還是漲價
假期一般都不會降價,但也不會漲價。只要是正常從正規途徑購票就好。有些地方實行旺季淡季雙票價,這個就按時間不同執行不同票價。正規景點票價都是經過發改委物價旅遊局批準的。不會隨意調價。
㈦ 旅遊淡季和旺季分別是哪幾個月份
從專業上來講,寬泛的說旺季就是幾個黃金周還有寒暑假,而淡季就是除這些還有周末之外的時間,但具體到某些景點可能還有些特殊情況,具體淡旺季還要根據具體所去的景點決定的。
㈧ 熱門景點為什麼在旅遊高峰期漲價
這是由於供求關系所導致的,遊客多了當然就會跟著調整政策了,就好像發洪災的話,黃豆大米就漲價了一樣。想獲得更大的率潤,就是隨著主流走。不是跟風,那些投資者不是傻子
高中時就學過:價值決定價格,供求影響價格。因為節假日旅遊需求增加了。還有就是市場經濟的盲目性
金錢刺激和收費不上交國庫。歸個人管理要政績。和其他方面的頹廢是一樣的要不誰當官不為自己的利益考慮啊
㈨ 景區提高門票應該提前幾個月公布
提前6個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四條
1、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及團體收費價格。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
2、將不同景區的門票或者同一景區內不同游覽場所的門票合並出售的,合並後的價格不得高於各單項門票的價格之和,且旅遊者有權選擇購買其中的單項票。
3、景區內的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遊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並相應減少收費。
(9)旅遊景點幾月份開始漲價擴展閱讀:
景區違反規定,擅自提高門票或者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公益性的城市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收藏單位外,應當逐步免費開放。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收費和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的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一些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隨意漲價的問題突出,應當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