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事故如何處理
❶ 旅遊景點發生的事故怎麼處理
摘要 您好,首先要確定事故是否嚴重,然後第一時間跟景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求助並報備,如果受傷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發生其他嚴重的情況,還要撥打110報警,必要時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❷ 旅遊安全事故糾紛該如何處理
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旅遊主管部門(一般是旅遊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訴求
❸ 大學生旅遊中發生安全事故作為被害人應該怎麼辦,作為旁觀者又應該怎麼辦呢求
如果是團游且有旅遊保險,旅遊公司應該會承擔,如果是自駕游,那就要看責任的歸屬,如果是旅遊地安全保護的問題,那就是旅遊地的責任,否則自己負責,旁觀者有能力可以伸一把手幫一下,沒有能力就趕緊打電話找救援!
❹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怎麼辦
發生了任何安全事故,都需要先疏散並安撫未受傷人員防止造成恐慌,同時撥打電話報警。然後組織人員檢查受傷人員的受傷情況以及當時的環境因素。比方說,遭遇車禍後,需要將傷者移動到遠離車輛的通風處,防止碎玻璃扎傷。如果傷者無法自行移動,就要查看傷者的受傷情況,並採取對應的措施。比如脊椎受傷的人,不要移動他,讓他呈側躺狀,右手枕在腦袋下,左手自然收於胸前。因為你沒有專業的設備進行搶救,隨意移動會加重傷勢!這些牽涉到急救知識,扯得太遠了。這些措施應該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先後順序其實不重要,因為在極短的時間里完成,那點時間其實不算什麼了
❺ 導游在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的一般步驟是什麼
旅遊事故發生後,一定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處理。依照《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旅行社在接待旅遊團體過程中,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後,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組織緊急救援
在場的導遊人員應冷靜、沉著地協同有關部門搶救重傷員和扼止事態的繼續發展。
2、立即報告
導遊人員應立即向所在旅行社和有關消防、公安、交通部門報告,旅行社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報告組團旅行社。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後,要盡快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對重大、特大旅遊安全事故,要同時向國家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即在24小時內寫內書面報告,報上述部門)。
3、保護事故現場
在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人員尚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好標記,並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4、妥善地做好旅遊安全事故的善後工作
(1)確認傷亡人員
事故報告單位在組織救授的同時,應檢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及國內外保險情況,作書面記錄。
(2)通知外國使、領館及傷亡者家屬、海外組團社
如有死亡事故發生,傷亡者中有來自海外的旅遊者,有關單位應迅速通過外事部門通知傷亡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和死難者家屬;同時通過國內組團社通知有關海外組團社。
慰問傷者及接待傷亡者家屬
事故發生後,接待社、組團社及有關部門應派人前往醫院慰問傷員;海外傷亡者家屬抵達後,有關部門、接待社或組團社要向其提供必要的食宿和交通條件,並前往住地表示慰問。
向傷殘者或傷亡家屬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責任方及主管部門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向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由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向傷殘人員出具「傷殘證明」;
由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向傷亡者家屬出具「死亡證明書」、搶救經過「診斷書」或「病歷摘要」,若死者家屬或其所有國駐華使、領館提出解剖要求,則應向其出具「解剖結果證明書」;對於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的法醫出具「死亡鑒定書」。須注意的是以上證明必須與死因相符。
屍體處理
對死因尚未明確的傷亡者的屍體要做好防腐、冷凍處理,妥善保存。對死因明確的傷亡者屍體的處理,應尊重其家屬的意見,可在當地火化,也可同意將屍體運送出境。但對嚴重腐敗的屍體或因患檢疫傳染病而死亡的屍體,必須就近火化。
若屍體在當地火化,應由死者家屬或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提出書面請求並簽字,再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書」或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的法醫出具「死亡鑒定書」,到民政部門開具「火化證明書」後進行,骨灰盒交簽字者帶回或運送出境。
若遺體遣返回國,則除了具備「死亡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外,還必須由醫院出具「屍體防腐證明書」,及防疫部門檢疫後出具的「棺柩出境許可證」。
(6)死者遺物的清理
對死者的遺物,應由死者同行人員及其所屬國在華使、領館人員和我方人員共同清點。若無同行人員及使、領館人員在場,可請公證人員到場。清點完畢,列出清單,由清點人員逐一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一式數份。遺物移交時,請接受遺物者出具收據,並註明接受地點、時間、在場人員等。若死者有遺囑,應將遺囑拍照或復印留存,原件交死者家屬或所有國駐華使、領館。
(7)事故的調查
事故調查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的性質和責任等內容。
( 8 )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書面總結報告應包括:事故調查結果;事故處理經過;善後工作的進行及傷者、死者家屬和有關人員的反映;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建議;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檢查事故的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等內容。
5、理賠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對於外國旅遊者的賠償,按照國家有關保險規定妥善處理。」有關理賠問題這里不作詳細敘述,本書將在本章第四節內容專門闡述。
❻ 68.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1)「人身安全第一」原則
(2)「處事不慌」原則
(3)「盡心盡責」原則
(4)「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原則
(5)「以法律法規為准繩」原則
❼ 旅遊途中突發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當旅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時,第一及時撥打120急救車協助入院檢查治療,第二同時通知所在的地接旅行社和組團社,第三根據發生事故的不同情況可解決事故(先與傷者協調事故,)情節嚴重者報案解決,第四還要盡量解決客人的旅遊行程,把事故造成的損失盡可能的降低來處理。
❽ 游樂場出現安全事故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出現安全事故,可向經營管理者追償。 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當保證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財產不受到損失的要求,若因服務缺陷致使消費者受到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相關的賠償費用,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❾ 旅遊安全事故的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
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導遊人員與有關人員應全力以赴,進行救援,採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盡最大的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保護旅遊者的基本權益,維護我國旅遊業的聲譽。 在旅遊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中,應恪守保護旅遊者的基本權利和利益為第一位的原則,在具體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則:
(1)、迅速處理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報告單位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2)、屬地處理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原則上由事故發生地區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及事故責任方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3)、妥善處理善後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積極處理善後事宜,盡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1)、立即報告。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帶團的導遊人員應立即向所屬旅行社和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報告後,要及時上報國家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2)、保護現場。一旦發生旅遊安全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定要配合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方面,嚴格保護事故發生地現場。
(3)、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搶救、偵查。當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地方旅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經營單位和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交通救護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組織對旅遊者進行緊急救援並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4)、有關單位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旅遊經營單位和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和特大旅遊安全事故,導遊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並在領導指導下做力所能及的事。
❿ 在旅遊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導游員應該如何處理
一、交通事故處置預案
導遊人員應該具有交通安全意識和必要的交通常識,提醒司機檢查車輛,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更換車輛的建議;協助和監督司機做好安全行車工作。交通事故發生後,導遊人員應做到:
1、立即組織搶救。發生交通事故出現傷亡時,導遊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並組織現場人員迅速搶救受傷的遊客,特別是搶救重傷員。如不能就地搶救,應立即將傷員送往離出事地點最近的醫院救治。
2、保護現場,立即報案。事故發生後,應盡一切努力保護現場,並盡快報案。報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報警台,請求派員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3、迅速向旅行社報告。將受傷者送往醫院後,導遊人員應迅速向旅行社領導報告交通事故發生及旅遊者傷亡情況,按領導指令開展下一步工作。旅行社領導應在同一時間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4、做好旅遊團其他人員的安撫工作。交通事故發生後,導遊人員應做好團內其他旅遊者的安撫工作,繼續組織安排好參觀游覽活動。事故原因查清後,要向全團旅遊者說明情況。
5、寫出書面報告。交通事故處理結束後,導遊人員要寫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經過;搶救經過、治療情況;事故責任及對責任者的處理;旅遊者的情緒及對處理的反映等。報告力求詳細、准確、清楚。如旅遊團有領隊的,應請領隊在報告落款處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