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遊安全措施
❶ 在旅遊活動中,旅遊安全最重要,保障旅遊安全有哪三要素
你好!旅遊安全需要注意的事項有:1、搭乘飛機時,應注意飛行安全,扣好安全帶,不帶危險或易燃品,不在飛機升降期間使用手提行動電話等相關電子用品。
2、貴重物品請放置酒店保險箱,如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3、出入酒店房間請隨手關門,勿將衣物披在燈上或在床上抽煙,聽到火警鈴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切勿搭乘電梯。
4、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參加水上活動,請按規定穿著救生衣,並遵照工作人員的指導。
5、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獨自下水。
6、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見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
7、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8、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9、行走雪地、陡峭山路,請小心謹慎。
10、團體旅行時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請徵得全陪導游同意,並隨身攜帶當地所住宿飯店地址、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11、抵達景區游覽前,緊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團,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12、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暴飲暴食,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煙,少喝酒。
13、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請告知全陪導游或團友,應特別注意安全。
14、切勿在公共場所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15、每次退房前,請檢查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特別注意您的證件和貴重財物!這是我在旅遊時「桂林發現美旅遊服務」給我們的旅遊安全提示,希望能幫到你!
❷ 旅遊要注意那些安全措施呢
黃山不錯,值得一去...但是很累,索道上下也要把人爬個半死.你有危機意識是對的,但是只要做好防護我個人認為是OK的,旅遊出發前你先買好(旅遊意外險),這個可以讓旅行社代買30-60/份不等,看你選的是什麼保險公司和險種.如果你是隨團出遊的話,最好是全程跟隨團隊,不要脫團,不要單獨行動;細心記下你的導游的電話和司機的車號;在爬山的過程中,注意腳下,拍照很重要,但是懸崖峭壁不要去,永遠記得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注意防曬和防滑;至於流感,目前黃山那邊還是安全的,因為國內的流感都是輸入型的,也就是說都是從國外帶進來的,如果方便你也可以帶上口罩,因為甲流感是通過飛沫傳播的,注意以上,應沒什麼問題了.
❸ 旅遊安全與防範措施
1\在景點旅遊過程中,不讓陌生人靠近團隊
2\不讓陌生人上旅遊車,半路上更不要讓人上車.
3\入住酒店時,要提醒遊客注意財產安,另外,導游要知道走火通道在哪裡,遇到火災時,要及時通知遊客逃生.
❹ 外出旅遊安全該如何保障
現階段還是盡量減少外出旅遊,如果實在憋不住可以做好自我防護,有風險的地方不要去。
❺ 旅遊安全怎樣做好防護措施
跟團游或者不跟團游不一樣!跟團游的時候注意跟著導遊走,自己單獨行走的時候務必和導游說下,這樣可以和團隊跟的上!不跟團出遊也就是所謂的背包客自助游,自己務必在正規的門戶網站上購買到門票,旅遊途中遇到陌生的人向你兜售門票的時候務必小心謹慎。自己的隨身物品務必看護好。最好是多人一同出遊,這樣可以互相照應!
❻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已廢止。《旅遊安全管理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
第四條: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條: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循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安全進行管理。
第八條:旅遊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旅遊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本辦法及國家制定的涉及旅遊安全的各項法規的情況;
(二)組織、實施旅遊安全教育和宣傳;
(三)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工作;
(四)督促、檢查旅遊企、事業單位落實有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保險制度;
(五)受理旅遊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七)參與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處理。
旅遊安全管理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一)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或旅遊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第三章 事故處理
第九條: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陪同人員應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歸口管理部門;
(二)會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嚴格保護現場;
(三)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搶救、偵查;
(四)有關單位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五)對特別重大事故,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處理外國旅遊者重大傷亡事故時,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一)立即通過外事管理部門通知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和組團單位;
(二)為前來了解、處理事故的外國使領館人員的組團單位及傷亡者家屬提供方便;
(三)與有關部門協調,為國際急救組織前來參與對在國外投保的旅遊者(團)的傷亡處理提供方便;
(四)對在華死亡的外國旅遊者嚴格按照外交部《外國人在華死亡後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對於外國旅遊者的賠償,按照國家有關保險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二條:事故處理後,立即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其內容包括:
(一)事故經過及處理;
(二)事故原因及責任;
(三)事故教訓;
(四)今後防範措施。
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三條:在旅遊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或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十四條:對違反有關安全法規而造成旅遊者傷亡事故和不履行本辦法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別給予直接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以下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限期整改;
(四)停業整頓;
(五)吊銷營業執照。
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並報國家旅遊局備案。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1990年3月1日起施行。
❼ 旅遊企業都有哪些安全防範措施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政策與法規。旅遊安全管理政
策法規是旅遊安全管理的基礎,為旅遊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並為其指導方向。而且這些政策法規對遊客也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大多數遊客會通過這些法規了解自然景區的規章制度,並自覺地遵守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約束自己的旅遊行為,減少事故發生幾率。
在這方面,遼寧省為我們做出了很好的榜樣。遼寧省旅遊管理部門制訂了統一規范的旅遊合同、有效的旅遊資源保護法規以及系統的遊客安全保障法律體系,大大地強化了各個景區遊客安全管理的力度與成效,從而提高了整個遼寧省旅遊企業的競爭力。
❽ 景區增加遊客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
不知道~
❾ 旅遊中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外出旅遊,安全問題特別要注意。首先是交通安全,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一定要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特別是在中途換乘時,一定要十分注意安全,千萬不要因為急於趕路而搶上搶下,或是違反其他有關規定。其次是游覽中的安全問題。許多旅遊景點地勢險要,地形復雜。一定要按旅遊景點的有關規定游覽,不要貪奇好勝,違犯有關規定。夜間除有安全防範措施的游覽地點外,盡量不要外出。再次是攜帶財物的安全問題。乘車時,要盡量將所帶物品集中在一起堆放,夜間行車要隨時留心,如果是幾個人一起外出旅遊,應盡量輪流睡覺。上下車要提前做好准備,貴重物品要放在貼身處或可靠的地方。住宿的地點應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比較好的地方。每到一個地方要先找好住宿地,然後再進行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