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局涉及旅遊安全職責
Ⅰ 沁陽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沁陽市交通運輸局承擔著重要的職責,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該局負責執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調全市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的交通運輸規劃和管理工作。
2. 在公路和水路發展方面,他們制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同時參與物流業發展策略和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和標准。
3. 作為市場監管機構,他們負責道路和水路運輸,制定相關運營規范,指導道路客運和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
4. 水上交通安全是其另一項重要職責,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檢驗、登記、污染防止以及港口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5. 對於投資和資金管理,該局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建議,審批核准投資項目,並制定規費政策。
6. 在建設管理上,他們負責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的政策制定,協調重點工程的建設和質量、安全監管。
7. 安全與應急管理工作也是他們的職責,包括物資和緊急運輸協調,以及交通運輸系統的安全監測和應急響應。
8. 通過信息化手段,該局推動行業信息化建設,進行運行情況監測,發布相關數據,並關注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9. 他們還負責科技政策的制定,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促進技術創新。
10. 在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方面,組織協調相關工作,承擔必要的軍事任務。
11. 最後,沁陽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任務。
Ⅱ 交通運輸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准。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准和運營規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Ⅲ 珠海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珠海市交通運輸局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交通運輸政策法規,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確保其在全市的實施。
2. 制定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包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經濟政策和物流業發展決策,同時對大型公共基礎設施的交通影響進行評估。
3. 管理全市范圍內的各種交通運輸行業,如城市公交、計程車、軌道交通、道路和水路運輸,以及航空和鐵路運輸的行業監管。
4. 統一開發和管理港區基礎設施,負責港口經營許可,監督港口作業安全和危險貨物管理。
5. 執行道路和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定運營規范,確保公共交通服務質量,協調城市交通設施規劃。
6. 負責交通專項資金和規費管理,審核補貼資金的使用,負責預算編制和審計工作。
7. 負責交通工程質量和技術管理,參與項目可行性審查和科技成果推廣。
8. 執行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協調工程建設、施工許可和安全監督。
9. 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確保重要物資和緊急情況的交通運輸,參與國防交通保障。
10. 制定交通科技政策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動科技項目攻關,監督行業技術標准實施。
11. 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行業統計。
12. 管理汽車維修業開業和駕駛員培訓,確保行業規范。
13. 執行綜合行政執法,指導依法行政,治理公路「三亂」。
14. 指導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設。
15. 完成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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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機構調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珠字〔2009〕9號),設立珠海市交通運輸局,掛市港口管理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