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客運企業安全生產宣傳制度
1. 急需客運、貨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文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准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後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後高速行駛。
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製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車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後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後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准: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後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後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於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准。
3、公司營運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後,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於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準的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後,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市交通局客運管理分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累計行駛里程達到50萬公里以上或經過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15%的。
(5)經修理和調整後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司機申請報廢,經公司核准報市車管所批准,從批准之日起列入報廢車,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公司核准,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有關證件交還給公司。
(3)報廢車輛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本文出自《中國交通執法論壇》——網址http://bbs.jttv.net,原文地址:http://bbs.jttv.net/viewthread.php?tid=14372
2. 誰知道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做些什麼高分求教!!!!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時間:2008/02/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彈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吝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 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3.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通用5篇)
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准備活動方案,活動方案是對具體將要進行的活動進行書面的計劃。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活動方案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1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根據市安辦、市交管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市安全生產月期間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xx縣實際,決定在全c繼續廣泛開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特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為主題,結合xx縣交通安全宣傳管理工作「五大平台」的實施,以營造交通安全和諧氛圍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實踐人文奧運」為主線,以體現xx縣交通安全宣傳特色為出發點,緊密圍繞「安全、暢通、有序、和諧」這個主題,依靠各街鄉政府和相關部門,堅持依法行政,營造宣傳聲勢,落實監管責任,普及安全知識,不斷提高交通安全防範能力,為xx縣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生產月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領導小組,xx縣副縣長佟克克任組長,xx縣政府辦副主任於海波、綜治辦主任劉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長徐長春、xx縣安監局局長關偉、xx支隊支隊長張誠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安辦常務副主任、xx交通支隊副支隊長趙輝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支隊宣傳科,負責協調、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月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
繼續拓展「五進」宣傳活動的外延。在交通安全進社縣、進農村活動中,全縣所有的社縣(村)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要結合交通安全社縣(村)創建工作,重點圍繞「五進」宣傳工作要留下宣傳「痕跡」為主要內容,檢查工作漏洞和宣傳死角,需要彌補的要彌補,需要加大宣傳力度的要加大宣傳力度,特別要及時充實和更換櫥窗、板報、牆報、宣傳欄內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動室、市民學校、老年人活動站等隨時開展市民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宣傳活動;在交通安全進學校活動中,由教委安辦負責,在每所中小學校都擺放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同時,組織轄縣大專院校和中、小學生開展主題班隊會、繪畫、手抄報、板報展覽、徵文比賽、演講、辯論賽等活動,組織志願者開展維護交通秩序、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品等公益活動;在交通安全進單位活動中,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結合私家車數量增加的特點,建立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加強對所屬機動車的使用、保養、維修制度進行一次檢查,對單位專職機動車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進行一次檢查,對制度不完善的,要責令限期改正。此外,各地縣在開展宣傳教育進社縣、單位、學校、農村、家庭的基礎上,要將宣傳范圍拓展到商場、影院、醫院、晨練點等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碟、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礎上,要將宣傳載體擴展到購物袋、公園門票、信封、文件夾、粘貼畫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細節,確保交通安全宣傳進入千家萬戶。
(二)開展安全生產月交通安全大檢查。
各街鄉、專業安辦要與縣安監局、xx運管處等部門聯合對化危、小公共、旅遊、長途客運等專業運輸單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滿12分或發生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責令其不得繼續從事營運;對未按規定年檢、超報廢年限、化危車滿7年未改變使用用途的車輛,下發《限期辦理車輛檢驗、報廢手續通知書》,責令其不得上路行駛。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單位限期整改組織今年以來交通違法行為超標的專業運輸單位主管領導召開座談會,通報交通違法行為超標情況,發放《駕駛員管理工作建議書》,要求各單位加強駕駛員教育,對該解除勞務合同的一定要解除勞務合同,該辭退的辭退。
(三)組織從事專業運輸駕駛員進行交通法律、法規測試。
結合全市專業運輸單位爭創「交通文明單位、駕駛員」評選工作,各街鄉、專業安辦組織要聯合運管部門對從事化危、小公共、旅遊、長途客運等專業運輸的駕駛員進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規測試,目的是通過考試提高其對交通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從而減少交通違法行為,抑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對測試不及格的督促單位調離工作崗位。
(四)加強對駕駛本市營運機動車外埠駕駛人的宣傳管理。
結合外埠駕駛員信息卡發放工作,各街鄉、專業安辦召開轄縣專業運輸單位領導會,共同組織一次針對外埠駕駛員的駕駛資格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規測試活動,對發生同等責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滿12分的駕駛員或補考不及格的,責令單位不予僱用。在審查外埠駕駛員的駕駛資格時,對無記錄或信息不符的,要查驗發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五)舉辦交通安全宣傳高潮日活動。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定於6月12日在全市開展安全日宣傳咨詢日活動,xx縣作為全市的重點,屆時將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除有關地縣配合中心站宣傳活動外,各地縣要在大型社縣、單位、農村中心街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全縣濃厚的宣傳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安全生產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質的有效途徑。各地縣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狠抓各項工作落實。
(二)要借勢借力,營造齊抓共管局面。各地縣要本著「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市民參與、社會支持」的.原則,協調社會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全方位地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濃厚的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三)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典型報道和曝光力度。各地縣要對今年以來轄縣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廣泛營造「以遵守交通法規為榮,以違反交通法規為恥」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信息反饋。各地縣要將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典型做法、實際效果、先進事跡等情況及時上報支隊宣傳科,其中動態信息不少於4篇,6月22日前將安全生產月工作總結報xx支隊宣傳科。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2
為了加強改善服務區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發生,根據省交通廳和集團公司的相關文件,結合服務區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我服務區組織開展20xx年交通安全專項活動,具體部署如下:
一、 指導思想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首要重點,並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實施抓緊抓好。在認真學習公司相關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關管理人員及部門負責人,以高度的責任心,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鍾長鳴、督促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並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時召開安全會議,為配合公司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 指導原則
在服務區「安全生產年」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展開工作,制定詳細的工作預案,將工作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明確職責,充分發揮服務區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協調配合,齊頭並進,創造性地開展好安全生產工作,順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務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 活動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的專項活動,實現服務區自身責任制的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深入、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加強、安全生產體制機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隊伍建設的完善,確保公司協調全面發展。
四、 活動時間與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年」專項活動共三個階段:分為宣傳發動、組織開展、評比總結。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4月-5月)。圍繞該活動的目標和要求,安排部署服務區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和營造社會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開展(6月-10月)。根據不同時段服務區的安全重點,結合公司相關文件,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年」的具體活動。
第三階段:評比總結(11月-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深入推進活動開展,對服務區全年活動開展進行總結、檢查、評比和表彰。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服務區辦公室,按照責任包干、包片到人的辦法明確分工,服務區經理徐朋鵬總負責,解燕芳負責後勤和相關事物,同時協助商品部和保潔部的工作;張偉負責餐飲部;徐螢負責辦公室和保安部;劉佳負責加油站;高璐負責商品部;朱蒙負責客房部;張崇斌負責保潔部;其他人協助各部門工作。
五、 活動要求
1、認清形勢,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各主管為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年」的活動領導小組,建立管理主管親自抓、分管主管具體抓、職能部門分工配合的工作體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年」的各項工作。各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制定該活動的實施方案,明確活動目標、任務和要求,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3、點面結合,突出重點,加強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各部門主管對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了解活動進展情況,及時糾正活動開展過程中的偏差,指導活動的順利開展,對開展好的部門可以進行表彰,對組織開展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3
為深入貫徹上級關於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預防舉措,切實吸取事故教訓,特製定安全生產檢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產檢查小組
組長:
成員:
二、時間安排和檢查方式
時間: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復查
三、檢查重點
(一)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綳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事故的發生,再次敲響了警鍾,安全生產不能絲毫大意,來不得半點僥幸心理。第一時間開會,要求項目責任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做好市政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及國家、個人財產免受損失,強化全體從業人員「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深刻認識安全生產意義,緊綳安全生產這根弦,並落實到工程實際施工中。
(二)開展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組織施工、監理企業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重點對交通安全警示標志、施工圍擋、擋土牆、深路基高填土路段邊坡、橋涵、雨污檢查井、雨水井篦、管線保護、管道施工、現場施工機械安全進行檢查。
1.落實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和人員配備情況,工地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必須搭設圍擋,進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與主要施工場地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工地主入口設置交通疏導、警示標志。
3.高處作業。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須有臨邊防護欄桿,並張掛密目式安全立網,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網代替安全網使用。交叉作業時,處於上層作業墜落半徑范圍內時,要設置安全防護棚。
4.施工用電。檢查外電防護、接零保護與防雷、配電線路與配電裝置設置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標准。
5.施工機具。駕駛員須有證上崗,作業現場必須專人對攤鋪機、壓路機、運料車、車輛作業人員進行統一指揮。攤鋪機、挖掘機等機械要有操作規程保養記錄。
6.基坑。檢查溝槽開挖是否按要求落實支護或放坡情況。檢查基坑邊堆置土、料具等荷載是否超過基坑支護設計允許范圍。
7.起重吊具。檢查起重機有無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證明等。檢查鋼絲繩磨損、斷絲、變形、銹蝕等情況和鋼絲繩、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國家先行標准允許的作業環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間作業。檢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
9.檢查井蓋、雨水篦等設施。安裝井蓋、井篦或採取措施防護措施,必須設置反光錐或臨時圍擋等,避免影響交通,出現事故。
(三)工程隱患整改。
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提出解決措施,限定整改時間,並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整改不到位企業予以處罰,確保整改及時到位。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4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安委會、省交通廳和市處關於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現結合我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在去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大治理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工作力度,研究建立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長效機制,保障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發現問題,消除隱患,規范管理,進一步落實「三關一監督」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使道路運輸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和較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
三、實施范圍
全市道路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及貨運站(場),機動車維修企業,駕駛員培訓學校。
四、工作重點
在繼續落實20XX年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排查在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責任、安全生產工作規章制度及道路運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並落實單位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監管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設立與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情況。
2、安全基礎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全員教育培訓制度、駕駛員和運輸車輛管理制度、隱患排查整改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機制、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基礎台賬情況;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保障經費,旅客運輸和危險運輸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情況。
3、道路旅客運輸。旅客運輸企業執行《道路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情況,重點是客運班車按批准線路運行、按批准站點上下旅客、按規定配備駕駛員、按規定時間駕駛情況;強化客運(旅遊)包車管理情況,農村客運班車源頭監管情況。
4、汽車客運站。交通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貫徹落實情況;安檢人員、安檢設備設施配備情況;「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實情況;因特殊原因設置的臨時發車站(點)按要求封閉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實情況。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經所在地設區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考試合格,並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上崗資格證上崗請寬;按規定攜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卡》情況;GPS監控平台和終端設備的安裝、使用、管理情況。
6、運輸車輛管理。運輸車輛按規定的周期和標准進行強制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情況;建立車輛技術檔案情況;危險品運輸車輛懸掛或噴塗標志燈、標志牌情況;查處改裝、拼裝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情況;對應報廢車輛依法辦理停運手續情況。
7、駕駛員管理。建立營運駕駛員誠信考核和「黑名單」制度情況;採取措施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情況;依據相關規章對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的駕駛員的教育處理情況;因交通違法違規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依法參加學習考試情況。
8、事故報告和處理。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報送事故快報和月報情況;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
五、時間安排
本次道路運輸「隱患治理年」工作分4個階段進行。
1、工作部署階段(5月10日――20日)
各道路運輸企業結合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的具體方案,做好部署並認真落實。
2、隱患排查整改階段(5月21日――9月30日)
按照市處要求,結合北京奧運反恐和安全防範規定,認真開展隱患自查和整改,全面治理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即時整改到位,一時難以完成的,要制定計劃,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完成時間、防範措施和經費保障等,並按時完成整改。
3、整改督辦階段(10月1日――11月31日)
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經驗和成果,初步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及事故分級管理制度。迎接上級督促組,對各道路運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情況進行的督導檢查。
4、建章立制階段(12月)
各業務科室對所管行業的「隱患治理年」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提交隱患治理工作報告。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促進安全隱患治理經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對道路運輸行業「隱患治理年」活動的組織領導,我站成立了「隱患治理年」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組織全市道路運輸行業「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檢查督導工作。各道路運輸企業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活動正常順利開展。
2、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各道路運輸企業要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實現重大危險源、安全隱患登記建檔、監控和整改、消號的全過程管理,解決印象安全生產工作的矛盾和問題,完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3、全面排查、注重實效。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道路運輸安全隱患,做到工作不走過場,排查不留盲點,整改不留後患,確保隱患排查整改任務落實到每一個單位,不留死角。工作中要堅持」四個結合「:一是堅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北京奧運反恐和安全防範工作相結合;二是堅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上級部門組織的危貨、駕培、維護檢測和出租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三是堅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運政稽查執法相結合;四是堅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長效機制相結合。
4、嚴格督查、依法查處。各運輸企業要實行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整改消號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檢查、有記錄、有落實。
5、廣泛宣傳,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隱患治理年」活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安全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6、上報信息,總結經驗。要加強信息收集、統計上報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隱患排查這里活動的進展情況,按時總結報送本單位做法、經驗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見。
2022年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5
根據《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貴州行」活動的通知》(黔安辦[20xx]8號)、《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關於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交安委[20xx]2號)和《貴州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黔交安[20xx]12號)安排,為扎實開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促進全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領導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為指導,以「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為主題,在全省道路運輸系統大力開展「打造本質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普及安全法制,鞏固安全基礎,打造本質安全,全面遏制道路運輸事故,為我省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道路運輸服務。
二、組織機構
成立貴州省道路運輸局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道路運輸行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有關活動。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全科,負責組織、協調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各市(州)、威寧縣、仁懷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組織領導,具體負責本單位活動的開展和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的積極參與。
三、活動內容
「安全生產月」活動於20xx年6月在全省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企業、城市客運企業、維修企業、駕培機構、客(貨)運站同時開展。具體活動內容有:
(一)開展宣教活動。一是省道路運輸局黨政主要領導將結合行業實際和安全工作特點,論本質安全、話平安運輸,在貴州省道路運輸公眾信息服務網等媒體上發表文章。二是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結合工作職責,組織業務骨幹深入基層,重點圍繞法規制度、典型案例和防範措施開展宣教活動,強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識,促進責任落實。
(二)推動學習共進。一是組織共享「平安交通」經驗交流。省道路運輸局將結合「平安交通」建設行動要求,深入推進「平安車輛」、「平安車站」創建,選取工作進展快、效果好的地區,分別開展一次現場成果展示和經驗交流。二是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交流。省道路運輸局將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單位或企業,開展一次現場觀摩。三是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積極通過媒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進行廣泛交流和互動。
(三)實施專項行動。一是省道路運輸局要針對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開展一次專項整治。二是各單位要通過「雙隨機」、曝光平台、「隨手拍」等形式多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曝光行動。三是各單位要結合職責在廣場、客貨運站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6.16」安全生產宣傳咨詢行動。四是省道路運輸局將牽頭組織開展一次道路運輸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活動。五是各單位要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部署,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六是各相關單位要開展文明汽車客運站「回頭看」檢查活動,及時總結安全文化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認真謀劃,做好安排部署,把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與深入開展「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以及當前開展的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把「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積極推動各項工作的抓手,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抓出成效。
(二)積極營造氛圍。各單位要積極利用各種媒體和各類宣傳文化陣地以及客運站等窗口平台,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圍繞「平安交通」建設,堅持正面宣傳,大力普及道路運輸安全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和群眾安全出行意識,引導群眾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的監督,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氛圍。
(三)強化跟蹤督導。各地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月」各項內容的督促檢查,實時掌握活動動態,對活動開展不力的單位予以批評指正,確保活動取得實效,避免流於形式。省局將適時組織督導組,實地督查「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
(四)重視信息報送。各地要及時了解掌握活動動態和情況,確定一名聯絡員,將活動動態(報告、簡報、新聞稿件、圖片、視頻資料等)及時報送省道路運輸局並於7月3日12:00前報送「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和信息報送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通用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於平行的文書。什麼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1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預防和減少行車事故及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運輸生產秩序。根據《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的精神,結合道路運輸生產安全的實際,特簽訂此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各單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安全員、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各項管理制度,並在實際工作中落實到位。保證必要的設施設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專用資金,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認真開展工作。特別是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並認真開展工作,每次排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並及時將隱患情況、整改情況上報我站。
三、認真貫徹執行《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列為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對企業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全面及專項安全生產檢查,並有檢查記錄憑證。對客運(包括旅遊客運)、危貨運輸企業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針對駕乘人員、押運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或學習活動。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產責任網路。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要逐級簽至車管員、安全員、駕駛員、押運員及其它從事道路運輸的從業人員,年終嚴格進行考核、獎懲兌現。安全生產責任狀原則上一年一簽,對單車駕駛員、其它從事道路運輸的從業人員沒有變動的可以延續使用。但發生人員變動(包括從事道路運輸的所有從業人員)時要隨時簽訂。
五、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抓好宣傳培訓工作。扎實開展好「安全生產宣傳月」、「11.9消防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周」及重大節假日等期間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氛圍,提高全民安全意識,並做好安全技能培訓工作。企業員工安全教育率達100%,特殊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六、發生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並按照「四個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廣大幹部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同類事故的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對發生的事故要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結案,結案率達100%,重特大事故應按要求及時向我站寫出書面報告。
七、我站將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對違反本責任狀及在實際工作中不落實責任狀要求的具體內容的,我站將按照《道路運輸條例》、《安全生產法》、《危化品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文件的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八、對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各項安全生產抽查及檢查中發現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認真、不及時、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的處理。對不重視安全生產,沒有採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駕駛,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駕駛員,給予吊銷從業資格證,在三年內不允許再從事營運車輛駕駛工作的處理。
九、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運管總站相關部門各一份。
簽狀人:
20xx年xx月xx日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企業經營責任人的安全管理職責,加強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杜絕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責任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集團品牌形象和利益,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簽訂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第一條集團所屬各經營公司的經營責任人(總經理)是該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安全技術經理(安全主任或車隊長)為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第二條經營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履行主體管理職責,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把安全管理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確保安全預防措施到位,講求實效;
二、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追究制度,並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組織制定並實施符合實際情況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財力的投入,建立企業安全應急預案;
三、組織建立駕駛員檔案、安全行車檔案、車輛技術檔案等工作;
四、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有效實施,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自查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安全例會活動,建立健全安全例會、安全學習、行車事故、車輛回場檢驗、安全檢查記錄等各項安全基礎工作記錄,按規定及時填報安全生產報表,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六、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公司經營責任人或安全分管經理和安全主任必須親臨事故現場指揮,同時向集團安委會領導匯報情況,並在兩天內向集團作出書面匯報,集團根據事故實際情況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七、採用科學管理手段,逐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標准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積極配合集團安全管理機構對企業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及考核指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杜絕重特大責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0」;減少一般事故,降低行車違法行為;
二、年度安全考核指標(按百萬公里)
1、行車事故頻率低於3次/百萬公里。
2、行車事故責任死亡率低千0人/百萬公里。
3、行車事故責任傷人率低於1.5人/百萬公里。
4、行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率低於3.5萬元/百萬公里。
三、無重大運輸安全服務質量事件(凡在地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運輸安全服務質量問題,或由當事人投訴並經查理情節確實十分惡劣的服務質量問題均為重大運輸服務質量事件);
四、辦公場所、倉庫、場站等不發生一般以上火災事故。
第四條獎罰。
一、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獎勵主要是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相應的榮譽和物質獎勵。
(一)評比項目
1、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獎勵5000—10000元);
2、個人:安全生產管理優秀經營責任人(獎勵2000—5000元)。
(二)評比條件
1、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1)無特大責任交通事故;
(2)完成年度安全指標,各項均低於考核系數;
(3)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項目考核評分高於90分,各項報表及時、准確,無瞞報漏報;
(4)在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安全評比中獲得先進榮譽的公司擁有優先評選權。
2、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凡被評為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的經營公司經營責任人在優秀經營責任評選中擁有優先權;
(2)凡被評為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的經營公司可推薦1名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優秀工作者;
(3)未被評為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的經營公司,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沒有資格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個人評選。
(三)評比時間及操作:
對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個人的屏蔽於考核年度結束後進行。
二、處罰:
1、考核年度內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罰標准
(1)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傷11人及以上;或者一次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重傷3—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3萬—6萬元:
(3)變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責、主責、同責、坎責、無責,摺合系數分別為1、0.075、0.5、0.25、0。
(4)此考核處罰僅對經營責任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特殊情況的處理由企業上報、集團安委台研究決策。
2、考核年度內責任事故超標處罰標准
(1)責任事故率超標,1000。
(2)責任傷人率超標,1000。
(3)責任事故、責任傷人旅兩項指標同時超標,3000。
第五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集團公司與經營公司各持一份,作為集團公司經營班子對企業經營責任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各經營公司若20xx年度安全生產超出考核指標,經集團調查確認企業經營責任人應承擔領導責任的,將酌情給予通報、警告、降職、撤職和經濟處罰等其他處分。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3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等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我分公司與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如下:
1、分公司嚴格認真執行「三關一監督」(市場准入關、車輛技術狀況關、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安全監督),完善基礎工作,健全各種台賬、檔案、記錄,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經營車輛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2、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要參加分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例會。
3、貨物運輸經營者要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按規定做好例檢、例查、二級維護和年審。
4、貨物運輸經營者要按照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盒消防設施設備,並按有關規定懸掛、設立警示標志。
5、貨物運輸經營者對自查和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認真整改,必須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否則運管機構將予以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資質。
6、貨物運輸經營者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依法經營,運輸過程中不得超載超限裝載貨物。
7、貨物運輸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使用失效、偽造、變造、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
8、此責任書一式三份,運管機構、分公司和經營者各存一份。
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經營者簽字:年月日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4
為加強對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的管理,督促運輸經營企業加大對所屬車輛、人員、設備及經營行為的監管,全面落實行業管理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和安全生產的各項部署和工作要求,實現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運輸事故,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維護道路交通、市容環境和運輸市場秩序,自覺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阜蒙縣公路運輸管理所(以下簡稱甲方)與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甲方責任
1、積極履行行業管理部門職權,會同相關執法機關依法查處道路運輸業各類違法行為,確保處罰措施落實到位。
2、督促乙方加強對所屬車輛、人員、設備及經營行為的'監管,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3、加強源頭管理,嚴把市場准入關。對不符合許可條件且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經營者,不得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4、嚴格把好車輛技術狀況關。嚴格落實車輛檢測和維護制度,對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標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年審,堅決予以淘汰。
5、嚴格把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關。加強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的培訓和管理工作,規范從業資格考試發證,對考試不合格的駕駛員一律不發放從業資格證。
6、加強日常監管,定期和不定期對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對超期未審驗、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的一律進行查扣,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簽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狀》,出現交通事故按規定嚴肅追究。
8、督促企業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組織預案演練,發生交通突發事件,保證預案的實施。
二、乙方責任
(一)企業職責
1、領導責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職能部門及責任人安全責任明確,逐級建立安全責任追究制,出現道路交通事故能按規定嚴肅追究。
2、逐級簽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狀》,與本企業駕駛員、司乘人員等相關人員簽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狀》並承擔連帶責任。
3、堅持安全生產例會每月1次,駕駛員會議每周1次,特殊情況及時召開會議。
4、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內容全面,安全人員、駕駛員年受訓不少於40小時,無未經培訓人員上崗作業。
5、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安全活動有計劃、有記錄。
6、開展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對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7、企業的車輛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受到執法機關處罰的,企業應按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8、企業的車輛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應主動配合、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9、安全資金落實有保障,每年按車輛數投入一定的安全資金,用於安全宣傳、培訓和配備必要設備,有專門預算,專款專用。
10、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安全人員、駕駛員管理和事故登記台帳,安全行駛里程,事故檔案等資料齊全、規范。
11、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考核上崗,駕駛員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與所駕車的類型相符。
12、正確處理企業與從業人員權利義務關系,權利義務明確,企業保障職工權利,督促職工履行義務,聘用人員要簽訂勞動合同。
13、營運車輛證牌齊全有效,營運手續完備,在核定范圍內經營,及時辦理車輛有關保險手續。
14、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嚴格落實貨運車輛檢測和維護制度,認真執行日常維護和一、二級維護,手續齊全,記錄完整。
(二)企業承擔的連帶責任
1、本企業駕駛員駕駛本企業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改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視而不見或明知違反規定卻不及時制止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2、對超期未審卻不及時督促到相關部門補辦相關手續而從事運輸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3、對超速行駛、逆向行駛、超限裝載、違反信號標志以及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被執法機關處罰,並將處罰的情況反饋到企業,企業不及時進行教育,再次被被執法機關處罰的。
4、對偷逃、拒繳交通規費、拒絕接受檢查而逃逸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5、對企業與駕駛員、司乘人員及各相關人員簽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狀》,卻沒有實施有效監管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擔連帶責任。
三、處罰措施
1、一年內累計發生1起以上(含1起)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必須到行業管理部門說明情況,做出檢查,並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取消年內評先資格。
2、企業對駕駛員教育不到位,不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導致再次發生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或1年內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停辦一切相關業務或注銷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在媒體和運管網站予以公告。
本責任狀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報市運輸管理處壹份備查。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書5
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防止運輸事故的發生,本公司實行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所聘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生產責任人。
車輛安全責任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道路貨物運輸法規和有關規定、標准,熟悉崗位職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違規運輸,嚴防事故發生。
二、按規定經運管機構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上崗證件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上崗。
三、按規定進行車輛的二級維護、等級評定和年度審驗。
四、車輛必須按公司規定足額購買各類車輛保險、司乘人員保險,強化事故抗風險能力。
五、車輛必須按公司運輸作業計劃的要求裝載、運輸貨物,嚴禁超范經營、超限、超載,否則一經發現,視情況給予停運整頓,並處以相應罰款。
六、駕駛員嚴禁酒後開車、超速行駛、違章超車、強行會車、疲勞駕駛和駕駛中打手機。
七、嚴禁車輛在廠區和貨場內亂停亂放,臨時停車要停放整齊,不得妨礙車輛和人員通行。
八、如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公司及當地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質檢部門報告並看護好車輛、貨物,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與駕駛員各持一份。
駕駛員簽字:
年月日
;5. 急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急急急~~~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克服和防止「五重五輕」
道路交通事故的頻繁發生,不僅給成千上萬個家庭帶來了深重災難,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如何切實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頻發的勢頭,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問題。筆者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項流動性大、涉及面廣、管理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要壓降交通事故,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理性地思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用系統工程的原理指導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探索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走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誤區。當前要克服和防止「五重五輕」:
一、重運輸企業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輕全社會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和安全意識提高。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一部分公民特別是農村人口對現行的交通法規不甚了解,不自覺地違反交通法律法規;二是部分公民知道交通法規的有關規定,但缺乏執行交通法規自覺性而有意違背法規;三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對違章行為制止不力,對騎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違章管理時緊時松,對行人違章管理的不到位,使一些遵守交通規章不堅定的公民產生動搖而加入到違章行列。從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看,不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公民特別是農村人口安全意識淡薄,為了節省乘車費用,搭乘手扶拖拉機、機動三輪車、小型貨車及單位自備車等非客運工具有關,這些車輛大多超載、車輛技術性能和穩定性能差,不符合客運條件,駕駛員技術素質低。
二、重客運企業和危貨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輕普通貨運企業安全管理。現行的道路運輸管理,根據客運和危險貨物的運輸對象的特殊性,適當提高了其市場准入條件、駕駛人從業條件、車輛技術狀況標准等,而對普通貨運沒有特殊要求;客運企業設立的門檻比較嚴格,貨運企業的設立相對放開。客運企業過去大多隸屬於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即使現在客運企業改制後,不少地方仍然把客運企業的安全情況作為考核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內容之一,因而交通運輸部門對其檢查指導相對較多,而貨運企業特別是普貨企業,由於其分散在各行各業,安全管理一般由過去有隸屬關系的部門主管,交通運輸部門對其行業安全檢查指導相對較少。個體貨運者除違章行駛、違法經營接受有關部門處罰外,沒有明確安全生產的監管部門,部分地方將其安全責任明確給鄉鎮政府或街道,但實際上也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高度重視貨運安全管理,把貨運安全放到道路運輸安全全局中去思考,適當提高普通貨運車輛特別是大型貨車的技術標准和從業駕駛員的資格條件,加強對貨運的運輸安全監管,是當前壓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措施。
三、重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輕車主安全教育。目前運輸企業大多實行線路承包或單車承包的經營方式,採取「一般事故由車主負責賠償,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車隊)負責賠償,特大事故由企業統籌賠償」的辦法,表面上,把不安全行車損失造成的風險落實到了車頭,實際上也弱化了運輸企業對駕駛人員選擇權、使用權和管理權。因此,在加強對駕駛人員安全教育的同時,必須進一步強化對車主的安全教育,對因授意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違章操作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車主也應一並追究法律責任。同時運輸企業要進一步完善生產經營承包(線路使用)合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權威。運輸管理部門可根據道路運輸企業違法違規和造成重特大道路事故情況,收回客運企業線路經營權直至取消其經營資質。
四、重證件審驗,輕過程式控制制。對當地部分運輸企業的調查表明,企業新錄用駕駛員3年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率約占同期總事故率的35%-55%。分析其原因,一是實際駕齡難以確認。現在駕駛員供過於求,有的長期未找到駕駛工作,有的駕一段時間,停一段時間,最終企業一般皆以取得駕證的「證齡」代替「駕齡」。二是實際安全行車里程更難考核,特別是多次變換工作場所的。三是事故情況不全。只要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什麼證明都能出。這對目前法規上有特殊要求的,從事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的選用來說就打了個折扣。因此,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包車管理,嚴格控制包車牌的發放,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對包車的監管。旅遊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旅遊企業的安全管理,督促旅遊企業落實安全責任,不租用安全無保障的非專業運輸企業的車輛。
五、重法規制定,輕配套完善。近幾年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法制建設進程明顯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一系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和實施,道路運輸安全的法規體系基本形成。盡管如此,由於法規起草、批准主體不一、出台法規背景不一等,法規間有些方面銜接不夠。筆者覺得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1、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制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3、制定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車輛、設備及設施的維修、監測、檢查制度;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事故應急處理制度(預案)、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統計、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4、制定各崗位、工種的操作規程;5、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發放、使用制度;6、車輛、第三責任、職工工傷等社會保險制度。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3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記錄。顯然計程車駕駛員屬於從事客運經營的范疇。過去,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按交通運輸的有關規定,通過培訓考核為新取得駕駛證的部分計程車駕駛員辦理了從業資格證書,與部分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不符,法規間不協調,合規與處罰並存,現在《道路運輸條例》實施後,一些地方前一段時間出現了新駕駛員趕「末班車」,申辦從業資格證熱的現象等,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制定配套完善辦法和政策。
6. 急!明天就要!
一.
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一監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監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域、多發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遊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安全監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區、施工作業區等區域的現場安全監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督檢查轄區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督轄區錨地、航道、調頭區、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督檢查轄區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情況,處理轄區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監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准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管理和動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護工作應當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5、定期對養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並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並及時採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並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應對轄區內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並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按重新規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後,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後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核准、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准》執行。考核實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准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並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於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並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後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的;
(五)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託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後,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定適用全區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定引用的法律標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後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的的監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並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鎮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鎮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整治水域通航環境,嚴禁佔用航道捕撈、養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塗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塗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遊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准上崗作用。
3.22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規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旅遊景區。
3.22.2 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領導組織採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台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後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3.22.5 景區內有潛在危及遊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遊客的安全。
3.22.6 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准,並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葯品,以便能及時為遊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並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遊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