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四項安全整治
A. 旅遊景區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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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景區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1
旅遊業因其綜合性強、關聯度高、輻射面廣等特性,旅遊企業的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景區作為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遊客旅遊的最終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臨的環境相對復雜,要確保景區與遊客的人身與財物安全,確保景區能夠持續穩定地發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
在旅遊景區日常管理工作中,貫徹「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指導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方針,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積極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成為景區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而能否根據旅遊景區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適合本景區的安全管理制度,發生意外事件後能否迅速啟動響應機制,並做好善後處理,是對景區管理者綜合能力的重大考驗。
一、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國許多礦難發生、製造工廠及娛樂場所發生火災、景區范圍內的交通堵塞、客人擁擠踐踏等事件屢有發生,這裡面除了經濟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還有就是事前沒有做好足夠的安全防範措施,沒有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事後沒有及時啟動應急機制,不僅給企業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給社會造成了極為不良的負面影響。
就旅遊景區而言,包括策劃宣傳、市場營銷、資源開發、服務質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會影響到企業的效益,各項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一個有機整體,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份。一些旅遊景區沒有制定應急預案,平時的督導工作也流於形式,或者消極應付上級檢查,更有甚者將意外事故視為忌諱避而不談,一旦出現問題,就會手忙腳亂,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每年國家的安檢部門與旅遊主管部門一起都會組織相關人員對景區進行安全檢查,查看景區是否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實際上,面對不可控制的天災人禍,景區可以啟動應急預案和機制,最大限度減少遊客及員工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加強日常的安全管理,不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幾率,即使發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將損失和負面影響降減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無論是國家對旅遊行業的要求出發,還是從景區自身管理的角度考慮,加強旅遊景區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二、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的責任承擔
我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毫無疑問景區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承擔者。但在實際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負責呢?並不是第一責任者什麼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認為該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認為的小事。
通常來說,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除了明確自己的職責之外,主要是結合景區經營管理模式,實行分工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制,要求各級責任人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明確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的要追究其責任。各層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各崗位及其工作人員都必須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與責任,要求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因失職瀆職而造成事故,而且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三、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的對象與識別
所謂安全管理的對象就是指各種潛在危險的因素,只要把危險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轉化為事故,就不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對旅遊景區而言,要預防潛在危機的發生,必須從源頭進行控制,不放過每一個細節,及時進行分析預測,並做好各項預防措施。
一般而言,旅遊景區的安全管理對象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正確引導和約束景區內遊客的游覽行為,防止其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例如不顧各種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欄、隨意攀爬、接近危險水源;在游覽過程中,不遵守相關的安全規定,不按照規定的操作執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煙區域吸煙,或在禁火的景區亂丟煙頭等。
2、要求旅遊設施設備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規范操作,防止違章作業導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當導致漂流船翻沉、客運索道停止運行、游藝機械造成人員受傷等事故。
3、要求景區員工按照既定的標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務提供過程中產生不安全行為。例如在為遊客提供餐飲、購物等過程中,造成客人燙傷、食物中毒或物品過期等事故。
4、搞好景區范圍內的治安保衛工作,防止偷盜、搶劫等犯罪行為的發生,避免造成遊客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及時查禁「黃、賭、毒」等社會不良現象,依法打擊強買強賣、敲詐勒索、毆打辱罵遊客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等。
5、景區內如有建設或維修施工的,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防止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對遊客造成傷害。
6、做好景區內的道路交通設施、各種車輛以及停車場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別是在旅遊旺季、高峰期尤為重要。
7、做好景區內各種游樂場所、游覽道路、遊客休息停留場所及其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減少可能對人員造成的傷害。
8、做好員工工作或生活場所的安全管理與教育,如不得私拉電線、私用電爐,注意交通安全等。
9、做好如台風、洪水,以及山體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預報或防範措施,盡可能減少景區或遊客的生命財產損失。
旅遊景區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2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遊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遊景區文物、建築等財產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一、旅遊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遊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遊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並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遊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遊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時,應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准後方可變更。
六、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遊景區的建築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遊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遊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遊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遊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遊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遊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遊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遊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後,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遊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B. 旅遊局5月起將實施導游不得隨意變更座位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從5月至11月,國家旅遊局將組織開展旅遊安全「四大專項整治行動」,包括要求導游乘坐專座不得隨意變更座位,提高「高風險項目」准入門檻等,遏制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
將規范旅行社的租賃行為,督促旅行社選用正規的旅遊汽車公司。嚴格要求導遊人員上車之前查驗車輛資質、運營證件,並在行程中經常監督、提醒司機安全駕駛。嚴格要求旅遊包車按規定配發《遊客安全乘車須知》,在行程前播放安全乘車宣傳片。嚴格要求旅遊包車按規定配置「導游專座」,並要求導游乘坐專座,不得隨意變更座位,以防行駛中出現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