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安全標准化
⑴ 旅遊行業標准化體系的建立需要哪些東西
關於促進旅遊業服務質量提高的政策建議
旅遊業作為典型的服務業,其服務質量高低直接關繫到旅遊業的長遠發展。近年來,我國旅遊服務投訴量卻呈現不斷上升趨勢,這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旅遊服務質量還存在很多問題。本文重點分析了造成旅遊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的原因及建議,以期達到降低旅遊投訴,提高旅遊服務質量的目的。
旅遊投訴與旅遊服務質量的含義及關系
旅遊投訴指旅遊者、海外旅行商、國內旅遊經營者為維護自身和他人的旅遊合法權益,對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旅遊經營者和有關服務單位,以書面和口頭形式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投訴,請求處理的行為。從本質上講,旅遊投訴是顧客為了保護自身權益而對旅遊管理部門及旅遊企業實施服務質量反饋,對他們進行監督的一種有效方式。而旅遊服務質量包括技術質量和功能質量。
根據我國目前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旅遊投訴處理的程序是:旅遊投訴管理機關接到投訴狀或者口頭投訴,經審查,符合本規定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不符合本規定受理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通知投訴者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從旅遊投訴與旅遊服務的關系來看,一方面旅遊投訴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旅遊服務質量存在問題。國家旅遊總局也以旅遊投訴量的多少作為衡量旅遊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另一方面,旅遊投訴也從另一個角度有利於促進旅遊服務質量的提高。旅遊投訴迫使旅遊企業管理部門以及旅遊企業及時發現自身服務存在的問題,從而及時採取對策, 達到提高旅遊服務質量的目的。
我國旅遊投訴現狀及服務質量問題
2006年我國旅遊市場保持持續增長,旅遊消費穩步擴大,產業功能更加顯現。旅遊業三大市場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入境旅遊保持平穩增長態勢,特別是外國人旅華市場呈現較快發展勢頭;國內旅遊在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戰略推動下,以其良好的成長性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消費大眾化、常態化趨勢更加明顯;出境旅遊繼續快速增長,出遊方式更趨靈活,目的地選擇更為多樣化。
但是2006年我國旅遊投訴量增加幅度較大,2006年全國各級旅遊質監所共接到39006人次、11 570件旅遊投訴,投訴人次占旅遊總人次的千分之0.025。
1.旅遊法制建設不能適應旅遊業迅速發展的需要。
我國已成為世界旅遊業大國,正在向世界旅遊強國邁進,但是旅遊法制建設嚴重滯後於旅遊業的發展,與旅遊業迅速發展很不相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阻礙了旅遊業的發展。截止到目前,我國尚未出台《旅遊法》,只有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3個行政法規,以及一些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旅遊行業法規效力低,缺乏權威性,執法難度大。有的法規還缺乏可操作性,泛泛要求多,具體措施少。旅遊法規還明顯地表現出不健全。旅遊產品至少由「六要素」(吃、住、行、游、購、娛)組成,旅行社提供的服務只是旅遊產品的一部分,而現有的3個旅遊行政法規均集中在對旅行社的管理上。正因如此,一些旅遊經營者就千方百計鑽法律的空子,侵害旅遊消費者的權益。更多的是旅行社單方面無法解決的問題出現後,旅行社吃不了兜著走。
2.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治旅,監督規范旅遊市場力度不夠。
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遊市場的管理應該按照法制化規范化要求,按規辦事,依法管理。作為最基層的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人或多或少有些顧慮,周圍都是熟人,甚至是親朋好友,低頭不見抬頭見;甚至還有惹不起的「地頭蛇」,或者是必須要依靠的「保護傘」,拿他們沒治。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黑導、黑社、黑車、黑店缺乏經常性的打擊,或者打擊力度不夠,整治不到位;有的旅行社或導游盡管是合法的,但也只是披了一件合法的外衣,道貌岸然,其實也是一個早產的「畸形兒」。這些「畸形兒」,甚至比「黑」更黑,「黑」者只敢在暗中窺視,搞一些小偷小摸的活動,「畸形兒」往往有人會去熱情保護,因此它敢於在陽光下「正常」營業,導致旅遊市場紊亂。
3.旅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法紀觀念淡漠。
由於旅遊業的迅猛發展,旅遊從業人員隊伍隨之擴大,因此需求門檻逐漸降低,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滑坡。甚至還存在「地方糧票」的地方導游,這一批導游由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培訓、考試、頒證,多數成為景點導游或地接導游,他們水平參差不齊,影響了導游隊伍整體素質。
4.旅遊企業依法經營意識不強,過分追求不正當經濟利益。
盡管「零負團費」現象時有出現,這只不過是為了搶占客源市場實施的不正當競爭,或僅僅作為「誘餌」招徠旅遊者。作為旅遊企業,營利才是真實的目的,因此經常出現虛假廣告、利用格式條款等誘使旅遊者作出錯誤決定,使旅遊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犯,旅遊企業從中獲得不正當經濟利益,甚至是暴利。
5.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存在問題。
我國旅遊企業從1993年開始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工作,經過十多年發展已經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還存在很多問題。首先,從觀念上來看,旅遊企業管理者與旅遊者之間存在著認識偏差,該偏差制約了企業的標准化進程。其次,在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體繫上存在脫節現象。再次,旅遊專業人才瓶頸的制約限制了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建設的展開。現有的人才結構不合理,具有較高敬業精神和業務能力的服務人員匱乏,特別是高素質復合型管理人才奇缺,使得標准化的研究工作薄弱,嚴重製約服務質量標准化管理的進程。
以旅遊投訴促進旅遊服務質量提高的政策建議
1.加快健全旅遊法規建設。《旅遊法》從1981年開始起草至今20餘年,數易其稿,仍未能推出,「依法治旅」還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很多方面還只能是參照其它法律法規執行。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旅遊法,對旅遊者權益保護、旅遊市場監管、旅遊格式合同等等進行單項立法或綜合立法,切實用法律來保護和規范旅遊業的健康發展。與此同時,及時修改、制訂出符合當前旅遊市場現狀的一些法律、法規制度。另一方面,應該加強旅遊服務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導致旅遊服務價格投訴的主要原因是在於旅遊服務壟斷價格的存在,所以從旅遊價格方面提高旅遊服務質量的根本途徑就在於打破壟斷的同時實行旅遊資源建設的透明制度,通過以一定的法律法規形式來保證旅遊服務價格的透明度和公開性。
2.加強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規范旅遊市場秩序。
首先,對當前旅行社行政許可的審查標准進一步明確化、全面化。其次,規范對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管程序,強化對旅遊市場監管主體的權力制約。當前,我國的旅遊市場監管主體主要有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中以前者為主。無論是哪一個監管主體,在我國當前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行政法治的條件下,行政監管主體的權力很少受到有效的制約,尤其是行政程序方面的制約。根據行政法學的有關原理,對行政監管這種類型的權力最為有效的制約機制就是程序制約。缺少程序制約的監管權力對旅遊市場的有序發展是一種巨大的危害,因為行政監管主體可以在市場准入、市場運行、以及市場退出等各個方面進行肆無忌憚的尋租。再次,加大擾亂旅遊市場秩序行為的處罰力度。從我國現行《條例》對違法從事旅行社業務的處罰的規定來看,一是缺少對違法旅行社管理人員的處罰規定,二是現行的處罰規定不僅難於執行而且缺乏力度。為了保障旅遊市場的健康運行,我們一方面應將旅行社管理人員納入處罰的對象范圍,對情節嚴重者應使其終生不得進入旅行社市場,從而對旅行社管理人員形成有效的制約、威懾機制;另一方面在旅行社市場監管制度中引入行政刑罰制度,即對嚴重違反法律、侵害旅遊者權益、對旅遊業的健康發展造成重大損失的旅行社及其管理人員處以刑罰,以加大違法者的成本,形成有效的懲戒機制。
3.加快推進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建設。
首先,制定明確的旅遊服務標准化發展戰略。旅遊從業人員要充分認識實施服務質量標准化對企業提升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徹底轉變「重資源開發,輕服務質量」的傳統觀念,重視旅遊服務背後潛藏的巨大商機。但是,實施服務質量標准化是一項系統,從業人員轉變觀念只是其中一部分,要有明確的發展戰略和全局考慮。我國旅遊企業應該積極使企業自身標准適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發展趨勢,充分利用文明古國的自然景觀與現代社會的服務資源,構築旅遊服務領域和諧統一的氛圍,使國內企業在國際旅遊客源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力的地位。
其次,加強人才的培養和組織的改造。針對缺乏適應標准化的服務人員,旅遊企業應有計劃地加強標准化人員的教育培訓,促使他們養成全員學習、主動學習、終身學習的習慣,掌握執行服務質量標準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強化其對標準的服務創新意識和觀念。與此同時,適時加強組織結構的改造,開展服務人員的職業生涯規劃,為他們搭建施展能力的舞台,使「贏得旅遊者滿意」成為全體成員的共同願景。針對標准化管理人才匱乏的狀況,旅遊企業可以採取與高等院校聯合培養、出國深造或國外招聘等諸多途徑加以解決,而且在條件許可時,設立標准化研究部門,提高管理人才參與國際標準的前瞻性意識和能力。
再次,推進旅遊服務質量標准化體系的完善。在依據系統性原則、堅持適應旅遊者需求、加大各項標准協調力度的基礎上,旅遊企業應該構建統一管理、分工協調的標准化管理體制,推進以企業為主導、廣泛參與的開放式服務質量運作模式,完善服務質量標准化體系。為改變在制定、執行和監控標准中存在的脫節現象,企業需要充分利用先進的網路技術搭建標准化信息平台,使信息在及時、准確、全面、系統的傳遞中保障標准化的穩定運作,實現從「當然質量」到「魅力質量」的飛躍,贏得客戶的認同,減少旅遊客戶的投訴。
⑵ 簡述旅遊標准化的作用
(一)旅遊業標准化是旅遊行業各項工作的技術支撐
旅遊業包含食、宿、行、游、購、娛六大要素, 旅遊產業覆蓋行業眾多,涉及面廣。標准化作為一項技術性基礎工作,滲透於旅遊行業宏觀管理、服務質量、基礎設施設備要求,以及旅遊創新等諸多方面。標准化為旅遊涉及的相關行業設立了規范和標准,這種標準是行業發展的技術指標,是行業規范化管理的依據。這些標准為保持行業增長、規范市場、提高管理水平、服務各類型遊客提供的科學技術依據。有了這些標準的引領,旅遊各行業才能不斷走向規范化,才能和國際旅遊規范接軌。這些標準是我們評選中國優秀旅遊城市、中國旅遊強縣等旅遊目的地的評價方法,也是引領行業發展的技術支撐,是我們做好旅遊業各項工作的技術保障。
(二)旅遊業標准化是旅遊科學管理的手段
旅遊業標准化是一個體系,它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還有企業標准。另一方面,隨著國際旅遊業的發展,旅遊業標准化逐步形成了一個相對完善的體系,形成了含旅遊業基礎標准、旅遊業要素系統標准,旅遊業支持系統標准,旅遊業工作標准四個業務領域的系統。旅遊要素標又把食、宿、行、游、購、娛六大要素都涵括其中,使得旅遊管理在方方面面都有規可循,有紀可查,在旅遊業的方方面面都有標准,有依據,且這些標准很多又結合地方的實際,既有針對性,又有適用性,為旅遊管理更加規范化、更加標准化、更加國際化提供了依據,從這個方面來說,旅遊業標准化是提高旅遊業整體效能,實現規范管理、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旅遊業標准化有利於增加旅遊競爭力
旅遊業標准化實際上就是一種服務的標准化,我國旅遊服務業的發展迅速,旅遊業標准化逐漸成為規范旅遊行業行為、加強行業管理、提高經營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旅遊業標准化可以減少質量信息上的供求不對稱,通過星級標准,特許權識等使旅遊者在旅遊之前就對旅遊產品質量和服務有了預期,通過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等對旅遊服務質量進行衡定,使得旅遊活動更放心。旅遊業標准化使旅遊從最初的價格競爭轉向更高層次的非價格競爭,使得旅遊企業不得不通過服務和管理創新來贏得市場,這進一步促進了旅遊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提高。由於旅遊業標准化使得旅遊服務價格下降,消費者要求高品質的旅遊服務,這就使得旅遊產品趨向無差別化,行業利潤平均化,但這也為個性化服務提供推動力,進而推動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正是由於這些涵蓋各個旅遊領域的旅遊服務標准,促進了旅遊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促進了旅遊產業的轉型升級。同時,旅遊業標准化促進旅遊質量提升,有利於規范旅遊服務企業行為,優化服務產品,從而提高旅遊產品競爭力,促進旅遊服務業健康、公平、有序競爭和發展;有利於形成規模經濟,塑造知名品牌,促進旅遊服務業向產業化、品牌化、特色化方向發展。旅遊服務質量的提升,服務的產業化、品牌化、特色化也大大提升了旅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四)旅遊業標准化建設有利於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歸根結底是為了促進最佳秩序和共同效益,這就要求我們不僅看到標准所包含的巨大經濟利益,同時還要關注其在改善人們生活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協調方面的重要作用。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能夠促進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持生態平衡,維護人類社會當前和長遠的利益,還可以改善人們的居住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帶來人和自然的協調發展以及人類社會代際延續的良性循環,從而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求,規范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正是由於旅遊業標准化的建設,旅遊市場的惡性價格競爭得到有效控制,旅遊活動中損壞消費者利益的事件得以減少,旅遊產品質量得到提升,這樣增強了消費者的可信度,增大旅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提高的旅遊企業的經濟效益。 另一方面,旅遊業標准化建設對旅遊景區、旅遊資源管理和保護就相應的措施和標准,這有利於科學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旅遊資源,為旅遊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再者旅遊業標准化建設,可以減少旅遊中信息不對稱,增強旅遊活動透明度,減少旅遊活動中坑、蒙、拐、騙的不良行為,有利社會環境的建設 ,促進旅遊行來良性循環,從而帶來良好社會、生態、經濟效益。作為旅遊大省,加強旅遊業標准化工作是雲南省旅遊產業發展的必然要求,旅遊業「二次創業」、「旅遊綜合改革試驗區」 和「橋頭堡」等重要發展戰略不僅對雲南省旅遊業標准化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為其提供了加快發展的平台和機遇。
(五)旅遊業標准化是國家層面的重要決策
2009年12月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是黨中央、國務院是為新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做出的一項重要戰略決策,它從國家戰略的高度明確提出了「把旅遊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健全服務標准體系,全面提升旅遊服務質量」。《意見》指出要以標准化為手段,健全旅遊標准體系,抓緊制定並實施旅遊環境衛生、旅遊安全、節能環保等標准,重點保障餐飲、住宿、廁所的衛生質量,把旅遊業培育成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 我國旅遊業正處在全方位提升發展,轉型升級,努力打造中國旅遊品牌,進一步參與國際競爭,建設世界旅遊強國的發展階段。在把旅遊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的過程中,旅遊業標准化是提高旅遊產品和服務質量,規范旅遊市場秩序,強化行業監督管理,推動旅遊產業轉型升級,提升旅遊產業總體素質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旅遊業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在旅遊業新一輪黃金發展的大背景下,充分發揮標准化對旅遊業科學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為發展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和培育人民群眾滿意的現代服務業提供技術支撐,是旅遊業標准化建設的重要任務。
(六)標准化是雲南省旅遊產業發展的要求和契機
旅遊二次創業是以實現雲南旅遊產業升級轉型、提質增效,由旅遊大省轉變為旅遊強省,實現雲南旅遊的二次崛起為目標。在這個過程中,旅遊標准化是提升雲南旅遊業發展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的有力支撐,標准化為雲南旅遊業發展提供了動力,為雲南省旅遊「二次創業」提供了指導。另外,旅遊「二次創業」要求旅遊產業發展模式和發展方向進行革新,這也對雲南旅遊業標准化工作提出新的需求。國家發改委於2009年批准了《雲南省旅遊產業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2008-2015)》,把雲南省當作中國旅遊產業改革發展的第一個試點省份,雲南旅遊產業改革發展上升到了國家層面,作為全國第一個旅遊試點省,既需要盡快制定相關標准來促進試點工作,又需要有一套具有示範和借鑒意義的旅遊標准體系以供其他地區借鑒。2009年7月,胡錦濤總書記考察雲南時,提出了「使雲南成為我國面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的重要指示,這對雲南旅遊產業的國際化發展來說是一個重要機遇。從旅遊角度來看,旅遊橋頭堡戰略實際上是旅遊國際化的發展方式,而旅遊業的國際化發展也要求標准化作為保障,標准化建設能促使雲南旅遊業全面與國際接軌,增強雲南省在國際旅遊市場上的話語權和競爭力。
⑶ 什麼是旅遊服務標准化
標准化是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
旅遊服務標准化,就是按照國際慣例,結合國家國情,建立符合國際標准、能滿足現代旅遊服務需要的旅遊服務標准體系。內容涵蓋景區管理、遊客接待、遊客投訴、環境衛生、符號標志、旅遊產品、評價與改進等方面,涉及設施設備、能源、安全應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等全過程。
⑷ 旅遊標准化試點將帶來什麼
觀眾朋友您好,歡迎收看今天的《特別關注》。在剛剛結束不久的全國旅遊標准化工作會上,星子縣被列入了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縣。這對星子縣、九江市,甚至整個江西省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而面對機遇,星子縣又將如何迎接挑戰?在兩年的試點時間里,星子縣又將如何進一步提升旅遊服務和管理水平,從而搶占市場的制高點,從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呢?
【星子縣旅遊局 局長 程昭金】:所謂標准化,是根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來綜合制定星子縣旅遊及相關行業的一個系統標准,根據這個標准然後來全面貫徹落實。
旅遊業是國際公認的「永遠的朝陽產業」,它是以旅遊資源為憑借、以旅遊設施為條件,向旅遊者提供旅行游覽服務的行業,被稱為世界三大產業之一。旅遊服務標准化涵蓋了旅遊出行軟體硬體建設的方方面面。
就拿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問題——上廁所來說吧,在旅遊服務標准化系統里就大有文章。
【星子縣旅遊局 局長 程昭金】:你這里有沒有建設那個殘疾人用的蹲位,還有的女的廁所裡面有沒有考慮到幼兒到這來的時候,婦女把幼兒放到哪個地方,廁所裡面都要有那個小的搖籃,就說這個達到四星級必須達到這個要求。
一個上廁所的問題都如此細致,至於其他的軟體硬體方面那就更加全面了。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推行旅遊服務標准化對於旅遊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旅遊品牌的培育有著直接的關聯。具體到星子,兩年之後如能通過旅遊標准化試點驗收,對提升星子的旅遊產業素質,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九江市旅遊局 副局長 任克全】:旅遊是吃住行游購娛(為一體),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同時還可以帶動縣域經濟向前不斷地(發展),為縣域經濟做貢獻。
在九江各縣市區中,星子縣旅遊資源可謂是得天獨厚,秀峰之美天下聞名,山南溫泉人氣鼎盛,其他諸如觀音橋、康王谷桃花源、落星墩、愛蓮池等等自然人文景觀也是源遠流長。這樣的基礎也奠定了旅遊強縣的地位。而旅遊標准化試點的實施,更要過去旅遊業蓬勃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
【九江學院旅遊學院 副院長 李松志】:第一項就是推動了我們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有效實施,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就是我們創建旅遊標准化工作機制,第三點就是我們要把旅遊企業完善它的標准化,第四點就是通過標准化工作有效地提升旅遊的質量和服務質量,主要是圍繞這四點來做工作。
作為廬山五大叢林之一,秀峰景區內山奇水秀,摩岩碑刻如林,自古便有「廬山之美在山南,山南之美數秀峰」的美譽。《望廬山瀑布》詩中驚嘆的詩句「疑是銀河落九天」也是源於秀峰景區,可是這樣的景象現在已經很難見到了。
【星子縣秀峰景區旅遊度假有限公司 總經理 余雲山】:因為原來所有的人到我們秀峰來都說秀峰的山美,但是水美不美啊?水美在哪個地方?都是已經枯竭了。
近期,秀峰景區就將從水入手,對秀峰的水進行改造。此外,由於歷史等原因,過去聞名的秀峰寺只留下了遺址,在秀峰景區的二期規劃里,還要對秀峰寺進行恢復以及完善周邊相關的配套設施。
【星子縣秀峰景區旅遊度假有限公司 總經理 余雲山】:在修舊如舊的情況下,我們保護原來的一些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我們的二期規劃就在秀峰的東面准備打造一些會所形式的,包括游泳池、垂釣池等這一塊我們公司也在著手規劃。
經過多年的規劃和建設,現在的星子,開發成熟的有10大景區、80多處景點、200多個景觀,全部富聚在300多平方公里的范圍內,並呈現多樣化發展趨勢。這些景點的標准化打造也是星子縣旅遊發展的重中之重。
【星子縣旅遊局 局長 程昭金】:第一種是以溫泉、太乙村為代表的休閑旅遊產品,以秀峰、觀音橋為代表的山水觀光旅遊產品,以南康古城、白鹿洞代表的文化賞析旅遊產品,還有以歸宗寺、秀峰寺遺址、萬杉寺、棲賢寺、包括在建設的東林大佛為代表宗教朝拜產品,還有「三石」生態園、御景山莊為代表農業生態旅遊產品。
相關的專家學者表示,要做好旅遊標准化試點工作, 首先是積極推動旅遊產業轉型升級。【九江學院旅遊學院 副院長 李松志】:我們可能原來大部分是一種觀光性的這種旅遊類型,那我們現在慢慢地向這種休閑怎麼轉化,那麼這個過程里也需要一些標准化試點的工作來推動它,評價的標准、評價的體系、評價的等級都要一方面的配套來完善。
【星子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委會 主任 左爵宏】:我們下一步將緊緊抓住項目建設資源管理、品牌營銷這三個方面的重點,促進溫泉旅遊從資源依賴向文化依賴轉變,從品牌優勢向旅遊產業轉變,從季節性游向全年游進行轉變,在更高的層次上推動溫泉文化產業的發展。
從2003年的打造球廬山百里旅遊走廊到2007年的打造江西旅遊強縣,再到近年來的景區景點建設,如今星子縣旅遊業發展勢頭迅猛,並形成了「窪地效應」。
【星子縣旅遊局 局長 程昭金】:從過去的我們到外面招商引資,到現在的投資商主動找到我們星子,從過去我們不講條件,到現在的我們是設立門檻,這是我們星子縣這幾年發展旅遊的一個成果。
按照全縣一盤棋的整體規劃,星子縣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明確的旅遊發展思路:「策應大鄱湖、融入大九江、對接大廬山、建設中國旅遊強縣」,並形成「一個中心、兩條軸線、五個區域」的格局。然而由於星子旅遊景點相對比較零散,有的各自為政,這就要求必須形成一個有機的旅遊綜合體,以九江廬山甚至是整個江西的旅遊業為依託,點面互動,走向全國甚至全世界。
【星子縣旅遊局 局長 程昭金】:我們加強區域之間的合作,像我們跟廬山、柘林湖、廬山西海聯合成立了一個鄱陽湖品牌聯盟,這樣使我們九江市當中的三地強強聯合,對外打出我們的廬山品牌。
星子旅遊業發展目標很明確,而標准化試點更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為此專家建議,旅遊標准要形成自己的特色標准,從這個角度來說,星子縣可以以自己得天獨厚的旅遊資源做些具有本地特色的旅遊產品,突出重點,而不是面面俱到。
【九江學院旅遊學院 副院長 李松志】:我就建議,比如溫泉旅遊酒店的評定、以及等級的劃分,旅遊服務質量在劃分以及評定,可以搞出這些具有行業特色的這種標准來,那麼它在推進這項工作的時候,我想它就結合了實際,又提升了本身的服務質量,提升了我們整體的水平。
近年來,星子縣先後榮獲了「江西旅遊強縣」、「中國生態旅遊大縣」、「中國休閑旅遊名縣」等榮譽。創建「中國旅遊標准示範縣」,對整個大九江旅遊格局的促進也將起到積極的作用。面對著機遇和挑戰,星子能不能笑到最後?我們翹首以盼。好,感覺收看今天的節目,再見!
⑸ 旅遊標准化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全國旅遊標准化工作的管理,促進旅遊標准化建設,全面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旅遊標准化工作是旅遊行業各項工作的技術基礎,是提高旅遊業整體效能,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旅遊標准化工作是國家標准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旅遊局標准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業務上受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第三條旅遊標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旅遊全行業范圍內組織制定有關旅遊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以下簡稱標准);貫徹實施標准,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推動旅遊企業開展標准化工作;推動旅遊行業標准化各項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提高旅遊行業的安全保障能力、質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第四條旅遊標准化工作是旅遊行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並納入行業管理范圍。第五條積極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特別是國際標准化組織、世界旅遊組織及旅遊發達國家和專門機構的標准,積極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國際標准化活動,參加有關國際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維護國家和旅遊行業的利益。第二章組織管理第六條旅遊激首標准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企業可設立旅遊標准化管理和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組織管理。第七條國家旅遊局標准化主管部門統一領導和管理全國旅遊標准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標准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在本行業貫徹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國旅遊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
(三)組織制定、修訂和復審有關旅遊業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負責組織管理標準的審批、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
(四)負責組織管理旅遊行業內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出版發行工作;
(五)組織實施或會同國家旅遊局有關業務管理部門共同實施相關標准,並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六)負責全國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企業的旅遊標准化管理和工作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全國旅遊標准化人員的專業培訓、考核和資格認證工作;
(九)組織、參加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會議和活動;
(十)組織、參加有關國際組織的國際標准化會議和活動;
(十一)組織旅遊標准化成果的申報工作和旅遊標准化工作的表彰獎勵。第八條國家旅遊局各業務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管理本業務范圍內的標准項目的有關工作,其有關職責是:
(一)根據全國旅遊標委會的委託和標准項目計劃,組織制定、修訂有關標准;
(二)根據標准項目的實施計劃,組織有關標準的實施工作,並監督檢查。第九條全國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全國旅遊標准化工作的技術歸口管理和標准解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開展旅遊標准化基礎理論研究,提出旅遊標准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建議;
(二)協助組織旅遊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和復審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旅遊業標准規劃體系隱鉛絕;
(三)負責旅遊標準的審查工作,對標准中的技術內容負責;提出強制性標准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四)負責旅遊標准化工作成果的分析研究,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
(五)組織開展旅遊標准化工作信息交流和咨詢服務工作;
(六)開展旅遊標准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國際標准化有關工作。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旅遊標准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標准化法律、法規和旅遊標准化管理規定,制定本地區旅遊標准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本地區旅遊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國家旅遊局下達的標准項目的制定、修訂任務;
(四)根據標准實施計劃,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五)指導本地區企業標准化工作,灶姿受理本地區企業標準的備案;
(六)承辦國家旅遊局交辦的其他標准化工作。
⑹ 武漢市頒布旅遊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旅遊標准化工作的管理,推進旅遊標准化建設,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完善城市旅遊綜合服務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業標准制定、實施和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人民政府及區人民政府(包括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管委會,下同)將旅遊標准化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健全旅遊標准化工作協調機制,將旅遊標准化工作的有關專項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旅遊、質監、發展改革、財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商務、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科技、農業等部門組成的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旅遊標准化工作。
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旅遊主管部門。第五條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國家、省、市標准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本市旅遊業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企業標准等各項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協調市標准化主管部門審查、發布本市旅遊業地方規范;
(四)指導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旅遊經營者和相關單位建立健全旅遊標准化工作機制,開展旅遊標准化工作;
(五)承擔國家旅遊局標准化工作職能部門和省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市旅遊主管部門主管本市旅遊標准化工作,負責本市旅遊標准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市質監部門是本市標准化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市發展改革、財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商務、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科技、農業等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遊標准化相關工作。第七條區(包括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旅遊標准化工作,宣傳、推廣旅遊標准,並對旅遊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第八條市旅遊主管部門成立由有關單位和專家組成的市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經市標准化主管部門批准後,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指導本市旅遊業標准化技術性工作;
(二)研究分析旅遊業標准化需求,參與本市旅遊標准化發展規劃、旅遊業標准體系等編制工作;
(三)組織開展旅遊業地方規范的立項、制定、修訂、技術審查和報批等工作;
(四)組織開展旅遊標准化的技術咨詢、學術研究和經驗交流等工作;
(五)市旅遊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第九條市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標准化主管部門編制旅遊標准化發展規劃和旅遊業標准體系,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條旅遊業標准分為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
旅遊業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製定。
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又需要在本市旅遊業內進行規范的,可以制定本市旅遊業地方規范。
鼓勵旅遊經營者制定嚴於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或者地方規范要求的企業標准,在企業內部適用。第十一條需要制定旅遊業地方規范的,由立項申請單位書面向市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提出立項建議,並提交擬制定項目的名稱、目的、適用范圍和主要內容等。經市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審核,並報市標准化主管部門批准立項後,由立項申請單位組織起草。第十二條立項申請單位編寫旅遊業地方規范,應當遵循國家制定、修訂標準的技術性規范要求,參照國內外相關先進標准或者規范,結合本市實際,並廣泛徵求社會意見。
鼓勵科研機構、旅遊行業組織、旅遊經營者參與全市旅遊業地方規范的起草工作。第十三條市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對立項申請單位報送的地方規范草案進行技術審查。經審查同意後,報市標准化主管部門批准。
市標准化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通過的旅遊業地方規范向社會發布。
⑺ 文旅部就《文化和旅遊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公開徵求意見
「文旅之聲」微信公眾號消息,文化和 旅遊 部 科技 教育司發布關於《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暫行)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推進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建設,發揮標准化對文化和 旅遊 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及相關規定,結合文化和 旅遊 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工作任務】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的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加強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和 旅遊 標准,對文化和 旅遊 標準的制定、實施進行監督。
第四條【標准分類】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團體標准和企業標准;按照標準的約束力,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第五條【法規政策引用標准】提倡法規引用標准、政策實施配套標准,在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時積極應用標准。
第六條【標准化與 科技 創新互動發展】 推動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與 科技 創新互動發展,促進 科技 進步、技術融合與成果轉化,以 科技 創新提升標准水平。
第七條【標准國際化】文化和 旅遊 標准制定中應根據實際需要研究和採用國際標准,推進中國標准外文版翻譯工作,參與國際標准制定,開展標准化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國文化和 旅遊 標准國際化。
第八條【標准促進區域發展】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在協商一致、協同推進的基礎上,支持出台區域性標准。
第九條【標准參與】鼓勵企業、 社會 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開展或者參與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十條【組織原則】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依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開展。文化和 旅遊 部負責本部門、本行業的標准化工作,受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開展相關工作。地方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依據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
第十一條【歸口司局】文化和 旅遊 部 科技 教育司(以下簡稱「 科技 教育司」)歸口管理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編制和實施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相關規劃,擬定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規章制度,推動文化和 旅遊 標准體系建設。
(二)對文化和 旅遊 部管理的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進行綜合指導、協調和管理。
(三)依據職責組織文化和 旅遊 國家標準的申報、起草、報批和復審等工作。
(四)組織開展文化和 旅遊 行業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報批、編號、發布、備案、出版、公開、復審等工作。
(五)組織開展文化和 旅遊 標準的宣傳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六)參與和協調文化和 旅遊 標准國際化工作。
(七)統籌協調本行業標准化試點示範和跨區域標准化工作。
(八)依據法定職責推進文化和 旅遊 團體標准化工作。
(九)組織開展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研究、培訓等。
(十)歸口管理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業務司局】文化和 旅遊 部相關業務司局標准化工作職責:
(一)對涉及本司局業務的標准化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提出本司局業務范圍內的標准需求和計劃項目建議,推動相關標准起草。
(三)開展本司局制修訂相關標準的宣傳、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協同 科技 教育司對相關技術委員會開展標准化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配合做好本司局業務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咨詢答復。
第十三條【技術委員會】文化和 旅遊 部管理的技術委員會應根據《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要求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研究分析本專業領域標准化需求,對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提出建議。
(二)編制本專業領域標准體系,提出標准計劃項目建議。
(三)組織開展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起草、徵求意見、技術審查、復審及標准外文版的翻譯、審查等工作。
(四)受標准發布部門委託,承擔歸口標準的咨詢答復。
(五)開展本專業領域的標准宣傳、培訓和標准化研究、學術交流活動。
(六)履行技術委員會業務相關重要事項報告程序。
(七)承擔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和 旅遊 部交辦的其他標准化工作。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有標准化需求但暫無技術委員會的領域,由 科技 教育司根據需要成立專家組或委託相關單位,按技術委員會職責承擔相應的標准化技術工作。
第十五條【直屬單位】文化和 旅遊 部直屬單位應積極參與標准起草、徵求意見、宣傳、實施等標准化工作,通過標准提升工作質量。
第三章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制定原則】制定文化和 旅遊 標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踐行 社會 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導向。
(二)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
(三)適應文化和 旅遊 發展規律和行業標准化需求,有利於提高文化和 旅遊 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保障行業安全生產。
(四)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 社會 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保證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提高標准質量。
(五)標准制定過程公開、透明,廣泛徵求和聽取意見,充分體現標准各利益相關方共識。
(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立項時宜明確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
第十七條【國家標准】在文化和 旅遊 領域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制定國家標准。對保障人身 健康 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 社會 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文化和 旅遊 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文化和 旅遊 國家標准制修訂的項目申報、起草、徵求意見、審查等工作,按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相關管理辦法和年度國家標准立項指南執行。
第十八條【行業標准】對沒有國家標准、需要在文化和 旅遊 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制定文化和 旅遊 行業標准。文化和 旅遊 行業標準是文化和 旅遊 部依據行政管理職責,圍繞重要產品、工程技術、基本公共服務和行業管理等所需制定的公益類基礎通用標准。
(一)【基本要求】行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與現行相關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協調配套。一般性產品和服務,跨部門、跨行業的技術要求不應制定行業標准。用於約束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規范等不應制定行業標准。禁止在行業標准中對資質資格、許可認證、審批登記等作出具體規定,實施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增加市場主體義務,增加政府法律法規規定之外權利的行為。禁止利用行業標准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二)【立項】 科技 教育司每年公開徵集行業標准制修訂項目建議,經立項評審、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後,下達行業標准計劃。計劃下達後原則上不做調整,確須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審批或備案後執行。
(三)【起草和徵求意見】行業標准起草單位應按照規范的格式、體例和相關要求起草標准文本,起草單位和技術委員會應廣泛徵求意見。
(四)【審查】徵求意見完成後,經技術委員會審查形成行業標准報批材料。未通過審查的項目,起草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修改完善並再次提交審查;或根據審查結論,通過技術委員會提出調整或終止項目計劃,報 科技 教育司審核。
(五)【報批和發布】行業標准報批材料經審核後,由 科技 教育司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報文化和 旅遊 部批准發布,按程序編號、出版。
(六)【備案】文化和 旅遊 行業標准發布後按要求報送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地方標准】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涉及文化和 旅遊 領域的特殊技術要求,可制定文化和 旅遊 地方標准。支持地方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參與地方標准制定。地方標準的管理按照《地方標准管理辦法》及各地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團體標准】鼓勵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 社會 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高於推薦性標准技術要求的文化和 旅遊 團體標准,由本團體成員約定採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 社會 自願採用,在標准發布後向 科技 教育司報送相關信息。團體標準的管理按照《團體標准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企業標准】鼓勵企業制定高於推薦性標准技術要求的文化和 旅遊 企業標准。企業標準的管理按照《企業標准化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制定經費】行業標准計劃下達後,文化和 旅遊 部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給予起草單位適當經費支持,經費使用應符合文化和 旅遊 部相關經費管理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地方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可參照執行。
第四章標準的實施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標准公開】文化和 旅遊 標准由其制定單位委託的出版機構出版發行,並依法向 社會 公開。鼓勵團體標准、企業標准通過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向 社會 公開。
第二十四條【標准宣傳】文化和 旅遊 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發布後,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相關技術委員會應開展標准宣傳,做好標准解讀。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相關 社會 組織開展文化和 旅遊 標准宣傳和業務交流。
第二十五條【實施主體】企事業單位和相關 社會 組織是標准實施的主體,應嚴格執行強制性標准,積極採用推薦性標准。
第二十六條【標准監督】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及其他具有相關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落實標准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第二十七條【反饋評估及標准復審】文化和 旅遊 部建立文化和 旅遊 標准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及行業發展需求、技術進步情況,組織技術委員會適時對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第二十八條【標准修改】在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實施過程中,個別技術要求需要調整、補充或者刪減,可通過修改單進行修改,按照《國家標准修改單管理規定》和行業標准修改單管理的有關程序執行。
第二十九條【試點示範】文化和 旅遊 部組織開展本行業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鼓勵地方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支持下推動本行政區域內的相關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鼓勵文化和 旅遊 企業和各類組織積極參與國家各類標准化試點示範建設。
第三十條【罰則】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向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標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追究相應責任。
第五章保障機制
第三十一條【規劃計劃】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應將標准化工作納入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第三十二條【經費來源】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應將標准化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鼓勵 社會 資金投入文化和 旅遊 標准化工作。
第三十三條【人才培養】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應強化標准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標准化業務交流,充分發揮標准化專家的作用,推動提升科研人員標准化能力。
第三十四條【激勵措施】在標准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及技術水平高並在實施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標准,各級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可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表彰獎勵或向有關部門推薦申報標准化和 科技 成果等方面的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細則】本辦法由文化和 旅遊 部 科技 教育司另行制定相關細則。
第三十六條【辦法解釋】本辦法由文化和 旅遊 部 科技 教育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實施日期】本辦法自2022年X月X日起實施。原文化部文化 科技 司制定的《文化行業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和原國家 旅遊 局制定的《全國 旅遊 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 旅遊 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即行廢止。
(央視網)
⑻ 什麼是旅遊景區的標准化
由於體制等諸多歷史因素制約,傳統意義上的旅行管理重點在於旅行社和旅遊飯店,作為旅遊業重要生產力和創匯創收重要基地的旅遊景區尚未完全納入管理覆蓋范圍,這嚴重影響了我國旅遊接待水平的整體提高。特別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到來,景區管理如何同國際接軌,成為擺在景區決策者面前的一道難題。於是我國借鑒國際標准化組織的ISO9000ISO14000系列的標准,首創了《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准、導致服務質量標准以及游樂園安全及服務標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