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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低價旅遊團強制購物

發布時間: 2023-05-06 07:14:30

1. 去香港的旅遊團隊有強制購物嗎

港黑導游似強盜,大陸遊客勇自衛

「十一」假期,香港黑導游強迫大陸遊客每人最低購買9000元人民幣的珠寶。大陸遊客勇於抗爭,捍衛自身正當權益。

2014年10月4日,大陸遊客薛先生參加赴港澳三晚四天的旅遊團組,在香港九龍灣國際展覽中心珠寶店,一自稱姓周的男性導游(以下簡稱周黒導)強迫全團24人,每人必須購買珠寶9000元人民幣的標准,並揚言「如果達不到標准,立刻辦理離團手續。」言畢,一天津的遊客問,如果購買不了9000元,少一些行不行,周黒導復:「不行」。下車後,周黒導招呼大家進珠寶店,薛先生上前問之:「進去可以,支持你工作,但是不是必須購物。」周黒導答:「每人必須購物,先進去再說。」薛先生質問:「香港是法治社會,你這么做是否合法?」周黒導沒有正面回答,還是招呼大家進店。此刻,除薛先生及北京的幾名遊客沒有動外,西寧、天津、上海、陝西的遊客沒有動,福建的9名遊客均沒有動。周黒導見狀,暴跳發瘋,向薛先生狂喊:「你是不是覺得你是北京的就特別牛…,我告訴你,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個屁。」薛先生聽後不理,拿出手機對其進行拍照,此時,周黒導跳到初先生身邊吼道:「你私下拍照,侵犯了我的隱私權。」並大有採用暴力之勢。薛先生正言道:「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在這里拍照沒有侵犯你的隱私權和肖像權,你敢打人,我們立刻報警。待會兒我會把你的所作所為投訴到香港旅遊發展局。」周黒導聽畢即站在一旁,叉著腰,喘著氣。雙方對峙幾分鍾後,另外一個姓羅的男性導游(以下簡稱羅導)朝大家喊著:「請支持一下我們的工作,每個人都進去,我們跟珠寶店有協議,是算人頭的。」另外一北京人上前與其交涉:「我們不是不支持你們工作,我們來香港干什麼來了,肯定購物,但是你們不能強迫我們,還要求最低標准,這就不對了。」羅導表示同意後又招呼大家進店。最後,福建的9名遊客沒有動,其他人都進去了。

進店後,上海的2名遊客購買了幾千元的珠寶,周黒導和羅導還嫌少,又要求她們再買幾千元;陝西的3名遊客已經購買2000元珠寶,羅導用威脅的口吻沖她們叫道:「你們3人2000元,根本達不到我們的要求,你們必須再買2000元,否則,別想回去」 ;廈門2名遊客暫時離開廈門9人的聚集點時,周黒導和羅導又跟蹤2人,逼迫每人交給他們200元人民幣;周黒導見到薛先生謾罵道:你現在是不是覺得你很牛…,你媽…,你們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個屁……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臉和口氣,又說:「我們單獨找個地方談談。」薛先生對其不理不睬,並堅決沒有購物。

在進店的3個小時中,周黒導和羅導威脅強迫福建9名遊客進店,福建9名遊客團結一致,沒有聽之任之,始終沒有進店。

回京後,薛先生投訴到香港旅遊發展局,10月13日,該局已經受理此案。

下面對大陸遊客赴香港旅遊提幾點建議:

1、千萬摒棄和剔除「在人家的地盤上,能忍就忍了」這種息事寧人,聽之任之,或者「等回家再說」的觀念和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香港人本身就看不起大陸人,大陸人到香港後再忍辱負重,壓抑憋屈,他就更看不起你。正是部分大陸人的這種念行,更使得個別香港人肆無忌憚,有恃無恐。「等回家再說」回到家你能怎樣?頂多在「網路」上發發帖子,向親朋好友傳告一下,這只是心裡上安慰一下自己而已,實際上吃虧受辱憋屈的還是你自己。「9000元,你不願意花或買珠寶,可你忍了受了花了」,這就叫 「意被奸,財被搶」。故,大陸人一定要強立和踐行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及尊嚴的意識及行為,受到脅迫和「強奸」時,要勇於自衛和斗爭。

2、去之前一定把香港的報警電話,旅遊發展局電話准確備好。另外,錄用和照相設備及電池也備好。如果用手機也可以,但一定將電池和移動電源充足電。

3、和至少1名的親屬或鐵朋友同行,發生情況時1人前面維權,1人後面取證(錄音和拍照)。注意:在到達購物地點或導游講購物的情況時,全部錄音下來;

4、如果發生肢體沖突或暴力事件,1人須第一時間在現場相對隱身處報警。之前一定搞清是何街道號碼或何標志性建築等。

5、導游說一些威脅性的言辭,如:「打電話到警察局,警察立刻就來把你帶走」;因為你的『鬧事』,影響到下面的行程或其他遊客」等等,千萬不要相信。應對辦法—裝傻充愣。

6、赴香港的觀光購物團最好不要參加,如果要去香港一定參加觀光團。如否,高高興興飛去,受辱忍氣而回。

以上可以說是積極的防衛措施,下面還有幾種消極的防衛方式:

1、直接跟導游說沒有帶錢帶卡,先向其借點,回家後再還他。一般情況下,導游無奈無語,最多罵你幾句,你不要還口聽著就行了。這種方式可以叫—忍罵;

2、下車或走到較滑的路面時假裝摔倒,讓另外1人攙扶你去醫院。導游只得讓你去。你們在附近地方轉圈,看時間差不多了,再回到購物點的門口或集合地點。導游問你時,你只說走了一段路,沒事了,好了,香港的醫療費那麼貴,不用看了。此時,狡猾的導游也許會看出來,沒關系,也頂多訓你幾句。這種方式可以叫—假摔;

3、突然肚子疼或心臟病復發,假裝或真吃葯,不能動需要休息,另外1—2人留下來照顧你。導游也沒有辦法。3個小時過後,說你好多了,可以走了。然後上大巴車走人。這種方式叫做—裝病;

4、臨進店時驚叫或大喊,自己的身份證或港澳通行證等貴重物品丟失,需要立刻尋找或報警,並裝出很著急的樣子,導游也只能先讓你去尋找。你言畢轉身就走,然後到附件轉轉,看時間快到了,再回到集合點。只是告訴導游找到了就可以。這種方式叫—故丟。

2. 香港旅遊團,會強制消費嗎

香港的低團費旅遊,確實是有的,在您抵達香港開始旅遊以後,導游會帶您先游覽一些主要景點,第二天都是購物商店,但是沒有人會強迫消費,但是導游的態度會有問題,因為畢竟您參加的是購物團,所以還是建議您參加貴賓或純玩無購物團,雖然費用會貴些,但是玩起來的感覺是很好的,畢竟香港是個高消費的地方,1000多元的旅遊團還是不建議參加的。如果參加也可以,就是要有很好的心態,因為1000多元的旅遊費連張機票都不夠啊,呵呵!

3. 母女跟團游香港是如何遭遇強制購物的

據報道,合肥市民王女士反映,稱她和母親在香港跟團旅遊時遭遇強制購物。據介紹,她在一家名為「中國國旅深圳公司官網」的網站,通過客服陳經理,參加了一個五天四晚的豪華團,行程包括香港、澳門、珠海等地,且對方承諾全程絕無強制購物。不僅如此,參團費用每人僅需800元。對於王女士的遭遇,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客服稱她遇到了假冒國旅的旅行社。

最後,葉貝珊提示王女士盡快提供合同、收據、香港接待旅行社名稱及導游姓名等資料,以便進一步處理和監管。

4. 遊客被強制購物是怎麼回事

如今,出外旅遊的人越來越多;大家旅遊的目的是為了緩解工作壓力,放鬆自己;增長見識,開闊眼界。

可事情往往事與願違,不少遊客在旅途過程中,都會遇到導游強制消費的鬧心事。把原本開開心心旅遊的心情全搞沒了,有的遊客甚至被打,被罵,最慘的被打死。所以很多遊客不在國內旅遊,跑到泰國、韓國、日本等地旅遊。

遊客被強制購物的現象,在旅遊行業普遍存在。尤其在一些知名景區、景點,這個現象就更加突出。

比如雲南,雲南有大理、麗江、西雙版納、普者黑等吸引遊客的旅遊勝地。但不少遊客在雲南旅遊的時候,都遇到導游辱罵、脅迫等手段,強制在指定店鋪購物。就連雲南當地父母官以普通遊客參團旅遊,同樣也遇到強制購物的事例。

許多景點、景區都設有很明顯的大招牌「XX景區歡迎您」,有人就說,不是歡迎慧握塵你來旅遊的,而是歡迎你來這里購物的。

購物,成為旅途行程中,一項非去不可的事項。你說你買個當地特產,明碼標價,貨真價實,遊客不用你強制都會買一些回去自用或送人。可有些景區的物品價格離譜,不買還不行,這不是明搶嗎?

目前,許多地方的導游是沒有底薪的,全靠帶的旅行團遊客購物拿提成。於是,為了生活,有的導游就會想方設法讓遊客多掏錢購物。

針對旅遊行業亂象,國家旅遊局發布了《導游管理辦法》開始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導游不得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

可是,還是有些景區和導游視而不見,照樣我行我前禪素。前幾天,就有遊客在安徽黃山市某景點被迫購買了字畫商品。

​還有一些河南遊客花了380元參加香港旅遊團,不但要求強制購物,還被導游辱罵:「河南人出來要花點錢,不買就滾!」因為沒有購物被關了幾個小時。

在旅遊行業,一日游、低價團是最容易變成購物游的。所以,有經歷強制購物的遊客提醒大家,不要參加所謂的低價游,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貪圖便皮段宜是要吃大虧的。

5. 內地訪港旅行團被強迫購物的「丑聞」是何時曝光的

2010年7月16日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內地訪港旅行團被強迫購物的「丑聞」接連發生,一段記錄香港女導游惡言威嚇旅客購物的短片,15日旋即在全國多個省市的電視台熱播,令香港旅業「醜事」傳千里。
該片段由一名不滿香港女導游強迫購缺或物的旅客所拍,片段中導游以「沒飯吃」、伏並伍「沒酒店住」等恐嚇性話語要挾和辱罵不購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還是要還出來!」。港女導游阿珍用普通話辱罵旅客在珠寶店只購物1.3萬元,丟了她的臉。她說,每位旅客千元左右的團費,連機票都難抵消,更何況在港的住宿和飲食。隨後,阿珍稱稍後會到手錶店購物1.5小時,並警告團員若不購物,便沒飯吃、沒酒店住。
據悉,該團是24人的內地旅行團,實際出發地未明,只知他們從內地乘飛機到廣州,並於3月25日來港,每名旅客兩日行程出團小費收50元,當日旅行團團費每人$610多元 ,而女導游阿珍在旅遊車上多番謾罵旅客不購物,旅客則鴉雀無聲。
有內地旅客把強迫購物的情況拍攝下來,並把全長逾7分鍾的片段上載互聯網,內地廣東衛視、安徽衛視、貴州衛視及遼寧衛視等多家電視台紛紛轉載有關消息。有關片段至少已在內地10多個省市電視台播出,CCTV也報道了相關新聞信息。
香港旅遊事務專員和旅遊業議會與7月16號召開記者會。相關旅行社表示,永不錄用這名女導游。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針對該事件,將向理事會提出設立轉介投訴機制,即使無人投訴也會調查。另外,本月底會與深圳旅遊局蔽陸簽署協議,下月起派專人監察旅行社違規行為。

6. 如何看待強制購物的旅遊團

我遇到過旅遊購物團,但是沒有遇到強制購物的團,最後的處理結果還算可以。

最近一則新聞講的是遊客小敏和朋友報名參加一6天5晚的雲南旅行團,倆人團費僅1580元,導游稱為每名遊客配挑貨服務員,以掌握遊客家庭住址要挾購物,將遊客劃分為三個消費等級:工薪階層消費3000-8000,白領階層消費8000-20000,精品消費20000-100000。

好傢伙,這導游鐵定是違法了,還敢拿公民個人資料威脅,這不是罪加一等嗎?

這讓團迅我想起了我們家幾次參加帶有購物性質的旅遊團發生的事情,記得那是2008年前後,母親帶著我和表哥、表妹一起去桂林遊玩,我們三個孩子還在初中升高中的假期之中,當時報的是旅行團。

俗話說桂林山水甲天下。

不得不說桂林的山水還是非常美麗的,在幾天的旅遊行程中,最讓我記憶深刻的就是坐船游灕江,這個行程是真的比較慢,其他的景點,只要是在陸地上的都特別趕,已經過了很多年了,也記不清具體的行程了,只記得被導游拉著去了3-4次購物,最後走的那天還帶我們去買了土特產。

這其中有玉石店、保健品店,也有各種我們想得到的購物店,因為我們旅遊沒有遇到過購物團,所以也沒有太多准備,那時候全家都沒有信用卡,現金每個人也只帶了幾百塊應急,我記得也只在玉石店買了一串琉璃。

這次旅遊的體驗感確實比較差,不過導游卻沒有強迫我們購物,他只是把我們帶到購物塌手此的地方,然後各種好話勸大家買東西,後來有幾個購物點因為我們身上沒多少錢了,導游就索性讓我們坐在車上等他們購物結束了,感覺這個導遊人還好!

後來母親在2016年去香港玩了一次,也有購物環節,體驗感也還不錯,導游沒有強迫大家買東西,只是有的沒的會提醒大家買東西,後來母親買了兩塊表回來,還買了玉手鐲和一台攝像機,總得來說還好吧!

雖然我沒有遇到過強制購物的旅遊團,也看到過一些和小敏類似經歷的新聞,有一次看到一個顧客投訴旅遊團的新聞就是因為旅遊團強制要求他們去購物,買東西,薯毀如果有不買東西的人,導游就會冷嘲熱諷的說他們,門口還有人把守,不買不讓離開,他們旅遊回家之後就像當地的相關部門舉報了。

我國《旅遊法》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第九十八條旅行社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千元以上二萬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

所以當你在旅遊的時候遇到了強制購物或者脅迫的行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即使是旅遊過程中無法及時舉報,也可以選擇旅遊結束之後再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維護自己的權利!

7. 現在去香港旅遊還會強制購物嗎

會,我們攜程上找的團叫深圳國旅,在紅磡附近的一個珠寶店(queen jewelry)裡面被要求強制消費,要求兩千以上,如果不消費就不給出去,之後的行程也會被取消,自己從香港回深圳,現在現場實答,導游已經和遊客發生爭執了,全程懵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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