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旅遊安全事故
A. 什麼是旅遊事故
什麼是旅遊事故,就是安全事故或者是體驗的一些施工體驗感不好。
B. 旅遊景區安全對當地有何重要意義 什麼是旅遊安全
1、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旅遊安全是旅遊業的生命線,是旅遊業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旅遊業發展的事實證明,旅遊安全事故的出現,不僅影響旅遊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可能帶來巨額經濟損失;旅遊安全事故危及旅遊者生命和財產,直接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旅遊安全事故還會損害國家的旅遊聲譽,阻礙旅遊業發展。
2、旅遊安全是指旅遊活動中各相關主體的一切安全現象的總稱。它包括旅遊活動各環節的相關現象,也包括旅遊活動中涉及的人、設備、環境等相關主體的安全現象,既包括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觀念、意識培育、思想建設與安全理論等「上層建築」,也包括旅遊活動中安全的防控、保障與管理等「物質基礎」。沒有安全,便沒有旅遊。
C. 什麼是旅遊治安事故
旅遊治安事故,是指在旅遊活動的過程中,由自然或人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遊者人身或財產損失,並由此導致有關當事人相應法律責任的事件。
在旅遊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中,應恪守保護旅遊者的基本權利和利益為第一位的原則,在具體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則:(1)、迅速處理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報告單位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2)、屬地處理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原則上由事故發生地區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及事故責任方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3)、妥善處理善後原則。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積極處理善後事宜,盡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等級旅遊安全事故從程度上可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輕微事故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重傷或死亡,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者。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傷多人,或者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者,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D. 在旅遊中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主要有哪些
食品安全事故。
治安事故。
交通事故。
火災事故。
摔傷、擠傷等。
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
E. 人為旅遊安全事故的概念是什麼它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顧名思義,在旅遊途中的安全事故
是由於人為造成的就是「人為旅遊安全事
故」
比如:遊客爬樹掉下來摔了、
遊客違反交通法規出了事故、旅遊途中由於司機的麻痹大意出事故了、旅行社抽風要遊客相互打架等等,
只要不是自然災害都可以列入人為
F. 旅遊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處理方法
近年來,旅遊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所以我們要時刻注意自己的安全。下面我為大家帶來旅遊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以及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的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旅遊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旅遊活動自身的特點決定了旅遊安全事故的客觀性
(1)旅遊活動中的探險獵奇行為帶有現實風險性。遊客出門旅行就是為了經歷新奇,尋求刺激,享受快樂。人們在尋求快樂的過程中往往舉止大膽,行為放縱,其行為潛藏多重風險。
(2)旅遊活動中的要素組合行為帶有復合風險性。吃、住、行、游、購、娛、體驗、健身等,在構成旅遊活動的各個要素環節上都存在事故風險的隱患且呈復合疊加態勢。
(3)旅遊活動中的人群聚集行為帶有概率風險性。大眾旅遊是群體參與、規模互動的行為。不同心理素質和身體條件的遊客駕馭旅遊活動的能力千差萬別,發生意外變故的可能性客觀存在。
2.旅遊安全意識的淡漠造成了旅遊安全事故的多發性
旅遊安全事故的頻繁發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人們的安全意識淡漠、 安全知識 缺乏造成的——這里所指的人們既包括旅遊從業者,也包括旅遊者。
一方面,旅遊者出門旅行參與旅遊活動往往只顧尋求高興,對旅遊活動中存在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和警惕。一些遊客對自身駕馭旅遊活動的能力缺乏清醒的判斷,盲目自信,膽大妄為。一些遊客缺乏必要的安全避險常識,面對已經發生的險情驚慌失措,應對失誤,從而導致了意外事故的頻頻發生和損失的擴大。
另一方面,一些旅遊經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懈怠。他們或將安全制度束之高閣, 崗位職責 形同虛設;或因長期處於相對比較穩定的工作環境中,對一些不規范、不安全的管理行為熟視無睹,聽之任之;或為賺取更多利潤而開展違規經營,給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埋下重重隱患,成為旅遊安全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
3.旅遊安全 措施 的缺失增加了旅遊安全事故的重復性
相當數量的旅遊安全事故在特定的區域、環節、過程、項目、活動中重復出現,既有偶然性,更有必然性。其內在的原因是旅遊安全措施的缺失。包括:旅遊安全制度規范的缺失;旅遊安全設施設備的缺失;旅遊安全責任主體的缺失和旅遊安全監管手段的缺失。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執行是當前落實旅遊安全措施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
(1)旅遊安全事故的等級
按照有關規定,旅遊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至10萬(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殘廢或旅遊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至loo萬元(含10萬元)者。《重大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補充規定:“涉外旅遊住宿、交通、游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火災及其他惡性事故”、“造成海外旅遊者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也屬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遊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旅遊安全事故相關 文章 :
1. 旅遊安全事故等級及事故處理
2. 旅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
4. 關於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策略的思考
5. 旅遊景區安全應急預案
6.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策略
G. 旅遊安全事故對旅遊業的影響
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安全第一」:是指,在旅遊活動中,無論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經營單位,還是旅遊從業人員,都必須自始至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絲毫不得懈怠。
對旅遊業來說,安全問題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旅遊業的形象和信譽,也關繫到旅遊業的生存與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業的發展。
「預防為主」:是指,對於旅遊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把預防工作做在先,切不可待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再去做。要求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遊企業和旅遊從業人員切實增強旅遊安全責任心,建立健全各項旅遊安全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旅遊安全規章制度去做,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切實做到「預防為主」。
http://www.aiblog.cn/user1/you/archives/2006/5655.shtml
H.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
游安全事故的出現,不僅影響旅遊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可能帶來巨額經濟損失;旅遊安全事故危及旅遊者生命和財產,直接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下面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重大旅遊方面的安全事故,供大家參考。
旅遊安全重大事故案例一:
2011年5月,被告人鄧某麗在自己經營的衡陽縣集兵鎮某酒家承辦何某婚宴酒席10餘桌,酒席結束1個小時後,在該酒店就餐的客人中有49人陸續出現頭昏、嘔吐和腹瀉等症狀,並先後送到南華附一、附二等醫院接受治療。當晚,衡陽縣食品葯品監督局等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到報告後到該酒家進行了檢查、采樣和調查,並口頭要求鄧某麗經營的酒家停止營業,等待檢驗結果。次日凌晨,被告人鄧某麗又安排相關人員將酒家剩餘食物、餐具、設備等運到該鎮白果村劉某家,為其承辦事先預訂的15桌婚宴。下午2時許,又有29名客人相繼出現嘔吐、腹瀉等症狀,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衡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檢測樣品中蝦子和鹵水拼盤中蠟樣芽孢桿菌的數量可能導致細菌性食物中毒。中毒人員經治療痊癒後,被告人已賠償中毒人員全部醫葯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費用共計15萬余元。
旅遊安全重大事故案例二:
2010年6月29日,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大峽谷景區“太空迷航”項目在運行過程中,設備中三自由度運動平台的中導柱內M16螺絲疲勞斷裂,5﹟座艙傾覆掉落,發生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東部華僑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項目設計製造、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過程中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因素綜合造成的,是一起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8名被告人客觀上有違反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過失罪過,致使設備發生事故,造成死傷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8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及時了解和妥善處理好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外旅遊者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
(2)涉外旅遊住宿、交通、游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的重大火災及其它惡性事故;
(3)造成其他經濟損失嚴重的事故。
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參加“中國旅遊緊急救援協調機構”聯絡網的單位(以下簡稱“報告單位”),都有責任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上報“中國旅遊緊急救援協調機構”。
第四條 報告單位在接到旅遊景區、飯店、交通途中或其他場合發生的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報告後,除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外,應同時以電傳、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向“中國旅遊緊急救援協調機構”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
第五條 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事故發生後的首次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3)事故接待單位及與事故有關的其他單位;
(4)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2.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報告內容:
(1)傷亡情況及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團名、護照號碼;
(2)事故處理的進展情況;
(3)對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關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5)其他需要請示或報告的事項。
3.事故處理結束後,報告單位需認真總結事故發生和處理的情況,並做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經過及處理;
(2)事故原因及責任;
(3)事故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
(4)善後處理過程及賠償情況;
(5)有關方面及事故家屬的反映;
(6)事故遺留問題及其他。
第六條 中國旅遊緊急救援協調機構在接到報告單位的報告應及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並對所請示的問題做出答復。
第七條 “中國旅遊緊急救援協調機構”設在國家旅遊局綜合司(電話:010-65138866—1623 傳真:5122096 地址:北京建內大街甲九號郵政編碼:100740)
I. 旅遊安全事故的等級怎麼劃分的
你好、、、、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名遊客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業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名遊客以上30名遊客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業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名遊客以上10名遊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業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名遊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業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