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印度旅遊買葯違法嗎
① 在外國購買抗癌葯屬違法,是真的嗎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公民在海外購買自用的葯品,其用葯風險由個人承擔。朋友幫我從印度買葯回來,既不以盈利為目的,也不收取手續費,應該沒問題的。
雖然目前檢察機關已經撤回了對抗癌葯「代購第一人」陸勇的起訴,法院也對「撤回起訴」作出裁定,但檢察機關對「撤銷起訴」的原因並沒有作出相關解釋,因此在外國購買抗癌葯是否屬於違法,仍屬未知數。相關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公民在海外購買自用的葯品,其用葯風險由個人承擔,但通過網路購買包括抗癌葯在內的處方葯,是違法的。
② 香港買大量印度葯犯法嗎
犯法。代購印度葯屬於違法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三、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③ 去印度買葯品違法嗎在國內保稅區能買到印度的葯品嗎
現在很多外國人都會到印度去采購葯品,主要就是因為印度的葯比較便宜,印度有很多治療癌症方面的葯物,相對於其他國家來說都比較便宜,所以很多人都會坐飛機到印度去買葯。
在飛往印度的航班上,乘務員會給旅客寄一張入境單。特別是,進入目的的選擇之一是「服務」。每年都有大批來自歐洲、中東和印度周邊國家的遊客前往印度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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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因素:
1、區域性質。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不具備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所擁有的海關治外法權。而享有海關治外法權是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徵。
2、海關監管。海關對保稅區沒有真正按「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來實施管理,而是把保稅區當作一個大保稅倉,以管理保稅倉的辦法來管理保稅區;海關沒有對保稅區進行區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區內的每個企業。
3、貿易管理。中國對保稅區的貿易限制很多,商務部把保稅區企業視作境外企業,保稅區貿易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無法開展國際貿易。國家稅務總局也規定,國內的貨物經保稅區出口,須實際離境,才能給予退稅。貨物從國內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不給予退稅。
4、外匯管理。在國外自由貿易區,外匯可以自由兌換,資金出入與轉移自由、資金經營自由。而中國保稅區內企業在購匯和結匯上,比保稅區外企業限制要多。
④ 代購印度抗癌葯違法嗎
8月31日消息,當天,江蘇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印度抗癌葯代購案,法院以銷售假葯罪,對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對王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分別判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對馬前、曹旋昌、馬毛毛等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在王蜂緩刑考驗期間,禁止其從事葯品銷售活動。
現年46歲的翟一平說,自己並不知道這會觸犯法律。
2018年7月25日,翟一平因涉嫌銷售假葯罪被刑拘,現羈押在上海市看守所。
⑤ 《我不是葯神》如果程勇開個旅遊公司,把病人拉到印度自己買葯會怎麼樣呢
一、可以這樣做,有不可控風險而已 出境旅遊一個重要的分類之一就是醫療旅遊 ,國內很多人去的泰國,都有這樣的分支 日本的主要是各種體檢和癌症篩查,以及一些治療項目為主,泰國主要是老年病以及牙醫為主 至於說把病人拉到印度,這個之前是有跑腿公司的,專門帶葯,法律上很難做規范 不過還是有風險,治病這個事情,其實和整容是一些類似的方面,就是對於最終效果,每個人都會 有自己的評判標准,很難做出白紙黑字的量化標准。
四、很多病人,看不懂英文,不會匯款,不會兌換外幣。而那個印度廠家收款的賬號是西聯
於是很多病人就找程勇代購。程勇當時的價格是600,相當於病人團購去買葯。
只不過用的信用卡是程勇的,同廠家接觸的也是程勇。
到了20年後,那個廠家的葯 300塊錢包郵的了。沒問題,當時中印機票並不貴,兩三千元往返是常見的價格。我曾經乘坐廉價航空,從尼泊爾加德
滿都經停印度新德里到達香港,票價只有1500。還可以走尼泊爾,拉薩到樟木車費三四百一人。
當年出國不難,詳情不說了。前面被違規刪除應該是因為這段。
簽證直接代辦,不貴。不用自己去跑,護照郵寄過去,辦好後就寄回了。就算病人自己不去,親朋好友去趟印度也沒問題,到了印度,也可以找當地華人幫忙買葯,無非就
是付些服務費而已,不必擔心語言不通。
當年尼泊爾這樣的小國,加德滿都也到處有華人,淘寶上可以找各種跑腿、兌換外匯、代訂機票酒
店之類的服務。
另外,新德里英迪拉甘地國際機場也有葯店直接出售抗癌葯物。
至於處方,可以帶著翻譯過去的國內病歷,印度人肯定會想辦法給你開處方的。
⑥ 去印度旅遊買兩盒葯能帶回來嗎
如果是自用 請帶好處方和診斷證明 不然被海關抽查到 很是麻煩 少量的 沒有問題 請放心 如果不是處方葯 那個 就是隨意了
⑦ 代購印度葯品犯法嗎
代購印度葯品是犯法的。
國內有專利保護,國內是不能銷售印度抗癌葯物的,尤其是處方葯。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使用假葯、劣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一)葯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
(三)變質的葯品。
(四)葯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葯
(一)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准。
(二)被污染的葯品。
(三)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葯品。
(四)未註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葯品。
(五)超過有效期的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葯品。
(七)其他不符合葯品標準的葯品。
禁止未取得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規定審評、審批的原料葯、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葯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⑧ 去印度買壯陽葯能過海關嗎
這問題太犀利。。
如果你自己帶回來 一般不會被查的。如果進口的話,會比較麻煩,需要辦理很多證件。
⑨ 在印度買的葯可以帶回國嗎 印度葯帶回國有限制嗎
在印度買的葯可以帶回國嗎最近我不是葯神這部電影上映了,裡面有說到男主去到印度買便宜葯給白血病人們吃,但這個行為是違法的,最後他也坐牢了,那麼如果是自己去買了自己家人用呢?可不可以帶回國呢?下面小編就來跟大家說一說。
在印度買的葯可以帶回國嗎其實是可以帶回國的,但是要看情況。
第一買的葯量一定要很少,不能多,多了就代表有可能違法是葯販子。
第二最好證明是自用葯,不是給別人代購的。
一般在連鎖葯店都可以,或是一般的葯店也行,都是正品的,一般海關也不會查,行李箱托運10盒以內都沒有問題,有時間還是可以自己過去買的,這樣還可以順便旅遊,也可以找自己認為熟悉的朋友帶的。
從國外(印度)攜帶葯品回國,葯品液體不行,葯片膠囊類的可以。每次可以自己攜帶3盒以下,最好有能說明自己服用的病理證明最好。
能正常通關就沒問題,有問題海關是不會允許你帶進來的,直接就扣了,量大還有可能涉嫌走私被海關帶「小黑屋」談談人生和理想。
你在中國入境時,行李是要過x線掃描安檢的,但是在印度沒有這一環節。不知道你的葯量是多大,如果不大的話,放入行李箱里,穿著稍微正式點,現在印度的中國工程技術人員很多,一般過去都會帶些工業用品或工具之類,印度海關就喜歡攔住檢查這樣的,然後查出來的東西趁機讓你補交關稅宰你一頓。如果看你明顯是商務人員,根本不會攔你,直接放你出機場。
以上所述為德里機場的情況,如果你要是走孟買機場的話,孟買機場倒是有安檢儀器,按理說每個人出機場前都要將行李從機器里過一遍,但是一般人一多就沒那麼嚴了,直接放你出機場。
我上面說的都是基於你帶的葯量比較大比較危險的情況,如果沒多少量,你就放心吧,個人使用合理的用量是沒有人管你的。
不知道你這個葯是液體的還是固體的,液體的毫無疑問放行李里托運,如果是固體顆粒狀或者膠囊,一般來說量不大的話放哪裡都無所謂,不過建議還是塞行李箱里夾在其它東西里好些。如果你在飛機上還需要服用,你可以單獨另外再隨身帶幾粒。
這事違法,真的,因為人種的差異,對於印度人可以用的葯物不代表對於中國人可以用,擅自銷售未經審批的葯品,本身構成違法行為,不管有沒有盈利,除非可以證明親友關系(這就是這事比較2的一點了,事先功課沒做好,全都安排成朋友就沒事了,贈予關系,無罪),當然銷售假葯的罪名是不靠譜的,因為我有師兄因此罰過錢,不是這個罪。注意,任何此類葯品能過海關只有一個理由,自用,其他的用途都不合法。
⑩ 海外代購葯是違法的嗎
無論是個人自用,還是代購銷售,只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並取得《進口葯品注冊證》,且通過正常繳納關稅來代購,完全合法。如果代購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逃避了海關監管、偷逃關稅,則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葯品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劣葯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葯及生產、銷售劣葯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葯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生產者專門用於生產假葯、劣葯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生產設備,予以沒收。
第七十六條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假劣葯品而為其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便利條件的,沒收全部運輸、保管、倉儲的收入,並處違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同時第四十八條又規定了按假葯論處的六種情形,包括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依照葯品管理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變質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葯品管理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葯生產的;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10)去印度旅遊買葯違法嗎擴展閱讀
2014年,陸勇銷售假葯案轟動一時,陸勇因給千餘網友分享購買仿製格列衛印度抗癌葯渠道,被稱「抗癌葯代購第一人」,被檢察院以銷售假葯罪起訴。格列衛仿製葯並非沒有療效的葯品,相反其葯效與原研葯基本相同,但陸勇沒有取得《進口葯品注冊證》,其行為涉嫌銷售假葯罪。後來法院認定陸勇購買葯品只是為了幫助朋友,並未從中牟利,不構成銷售假葯罪,最終免予刑事處罰。
所謂假葯,是指依照《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論處的葯品、非葯品。我國《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的葯品按假葯論處。
張麗穎介紹說,根據規定,「海淘葯」因具體生產主體、購買渠道、銷售人員、代購方式、葯品分類等不同,可能涉及不同的違法行為。
例如,一部分所謂「海淘葯」的實際生產廠家是沒有葯品生產許可證的「黑作坊」,也沒有獲得葯品批准文號,部分是保健食品冒充葯品,還有的「海淘葯」在運輸、保管、倉儲過程中可能發生質量變化等,涉及違反葯品行政許可、葯品質量監控等行政管理規定,從而導致行為人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等行政處罰;嚴重者涉嫌生產、銷售假葯、劣葯等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