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汽車拖掛車調頭
⑴ 轎車拖掛有規定嗎
轎車拖掛車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第2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且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的罰款150元、駕駛證扣3分;
⑵ 只有掛有「不準掉頭」標志的路口才不許掉頭是嗎其他還有什麼不許掉頭的說道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這個規定,明確的列出了不準掉頭的地方及可以掉頭的條件。因此,以路口而言,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路口可以掉頭,而且不能在路口的人行橫道上掉頭。再有是掉頭時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⑶ 牽引車輛在直行車道上轉彎或掉頭會受處罰嗎
會的,大型牽引車在左側車道很難一次性掉頭過去的,需要有點餘量才能轉彎,這個就需要考驗司機的駕駛水平了。
⑷ 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什麼意思
標志含義:表示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
此標志設在禁止汽車拖、掛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⑸ 在禁止掉頭路口掉頭扣幾分
在禁止掉頭路口掉頭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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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掉頭的情況
1、斑馬線區域
斑馬線即人行道,是不允許掉頭的,在允許掉頭的路口掉頭,也必須要避開斑馬線。
如果路口有左轉導向車道,那就需要沿著導向車道掉頭,禁止穿行斑馬線掉頭;如果左轉車道停止線前和斑馬線之間是虛線,掉頭車輛可直接在此空間左轉掉頭。
2、單黃實線禁止掉頭
路段如無「禁止掉頭」標識,允許掉頭。但是,路段掉頭需注意道路中心線的虛實:只要是實線,不管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均「禁止掉頭」。
一些馬路繪有「黃色虛實線」,即雙黃線一根是實線,一根是虛線。掉頭時,應注意觀察與自己緊鄰一側標線的虛實:緊鄰實線,禁止掉頭;緊鄰虛線,允許掉頭。
3、兩條左轉線靠中間道,不允許掉頭
市區有兩條左轉彎車道的路口並不少見,根據「在沒有任何指示牌和掉頭線的情況下,只能在最內側左轉車道掉頭」的規定,如果車輛處在靠近右側的左轉車道上,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掉頭的。
⑹ 半掛車重車掉頭
有個倒車的技巧,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的忙!所有的半掛往後倒車都是反方向的,而且在往後邊倒車的時候一定要先把車的距離感和方向感給感覺好了,這個是至關重要的,在一個往後邊倒車的時候,一定要觀察好倒車鏡(因為我們只能看到一邊的倒車鏡不能看到兩邊的,不過也要看看左邊的倒車鏡)或者後邊指揮的人的指示,我就給你說自己往後邊倒車的經驗吧,比如你現在往右邊倒車,你作為車頭,肯定是把方向左邊打的,記得一定要看清右後腳和路交叉口的距離,開始的時候不要把方向打死,半掛也是邊倒邊修正的,看著拖板右後腳進到街道後,這個時候在把方向給打快點,盡快的讓車身給正過來,記得這個時候想著點左側的後車角,如果一把過不來的話,最好是在往上上一把,在往後倒車,無所謂的,同是司機會理解的,就算別人在催也不要著急,靜下心來慢慢的倒車,安全第一,心情急噪會影響你倒車的,往後邊倒車的時候,等後邊的車身稍微有點向右偏的時候那個時候在回輪,車身或者車頭都正了,如果不正的話,自己修修就行了,向左邊倒車的時候一樣的,記得一定不要急噪,
開半掛本來就是比較辛苦比較講究專業的行業,而且往後邊倒車更是需要技術水平,反正這個往後邊倒車是最難的,往前邊開除了距離的長短外其他的都是一樣的,給你用語言說,很多東西是給你講不清楚的畢竟這不是個用語言能解釋特別清楚的事,以後有機會了,自己還是多多的練習練習和請教一些老師傅吧,讓他們手把手的交給你,這樣的效果會更好一些,主要還是靠自己的感覺和經驗的,時間長了就好了,加油吧
熱心提示
第一,在出車前一定要把車給好好檢查一遍,尤其是剎車和離合器,剎車的氣壓機油和水箱里的水都要好好檢查檢查,不過輪胎也很重要,。
第二,在行車的時候一定要看清後邊有沒有車要超車的時候在變道,因為半掛車長,變次道也不容易,還有盡量在行車道行車就行了,如果超車的時候在去超車道,這樣可以省油還省車。
第三,不管往前走還是往後邊倒車的時候,不管遇到什麼情況一定不要著急和慌張,這樣不利於駕駛
第四,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如果中間停車,記得下車的時候去檢查下輪胎,如果要小廁的話,就直接尿輪胎上就行了,為什麼就不說了,司機都懂的,呵呵
第五,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超速,不要超重,不要疲勞駕駛,如果有困意了,就停下休息會或者換著開開,畢竟生命重於一切嗎,對吧
最後,祝你心想事成,萬事如意,一帆風順!!!可以加我,方便以後交流!
⑺ 半掛車在右轉彎車道里掉頭違章嗎
半掛車在右拐道掉頭肯定是違章的。
有些路口掉頭道在最右側,那是允許在最右側掉頭的,但一定要看清指示標志。
下面是一些允許掉頭和禁止掉頭的圖片,供參考。
你是開半掛的老司機了,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嗎,開玩笑的吧
⑻ 禁止左轉可以掉頭嗎
禁止左轉不可以掉頭。
車輛不允許掉頭的情況:
1、有禁止掉頭標識的路口
路口已經明確有禁止掉頭的標識,那就不可以掉頭。
2、禁止左轉路口
路口如有「禁止左轉」標識,即使未懸掛「禁止掉頭」標識,該路口也禁止掉頭。「禁止左轉」標識,同時具有「禁止左轉」、「禁止掉頭」兩種效力。
3、最左側車道只有直行箭頭
接近路口處,各車道內會施畫箭頭引導機動車按行駛方向進行車道選擇,而左側第一條車道如果只有直行箭頭,此時即便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也是不能進行掉頭的。
4、斑馬線區域
斑馬線即人行道,是不允許掉頭的,在允許掉頭的路口掉頭,也必須要避開斑馬線。如果路口有左轉導向車道,那就需要沿著導向車道掉頭,禁止穿行斑馬線掉頭;如果左轉車道停止線前和斑馬線之間是虛線,掉頭車輛可直接在此空間左轉掉頭。
5、單黃實線禁止掉頭
路段如無「禁止掉頭」標識,允許掉頭。但是,路段掉頭需注意道路中心線的虛實:只要是實線,不管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均「禁止掉頭」。
一些馬路繪有「黃色虛實線」,即雙黃線一根是實線,一根是虛線。掉頭時,應注意觀察與自己緊鄰一側標線的虛實:緊鄰實線,禁止掉頭;緊鄰虛線,允許掉頭。
6、兩條左轉線靠中間道,不允許掉頭
市區有兩條左轉彎車道的路口並不少見,根據「在沒有任何指示牌和掉頭線的情況下,只能在最內側左轉車道掉頭」的規定,如果車輛處在靠近右側的左轉車道上,是不可以掉頭的。
(8)禁止汽車拖掛車調頭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⑼ 交通法規的問題 違章掉頭
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記分分值
第三章 記分執行
第四章 考 試
第五章 獎 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增強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減少道路交通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員。
第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員實施交通違章記分管理。對違反交通法規的機動車駕駛員予以記分和考試;對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的機動車駕駛員予以獎勵。
第四條 本辦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第二章 記分分值
第五條 一次記分的分值, 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 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四)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五)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第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飲酒後駕駛車輛的;
(四)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的車隊的;
(五)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六)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七)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八)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 的。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讓車的;
(二)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
(四)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五)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 車輛的;
(六)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七)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 的;
(八)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九)違反停車規定,臨時停車、停放的;
(十)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一)駕駛雜訊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十二)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十三)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其他載人規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二十二)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二十三)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後,違反管制措施的。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違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二)違反車速規定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五)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前方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 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九)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 燈的;
(十)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
(十一)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十三)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十四)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 證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 行駛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的;
(二)駕駛員在實習期間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 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三)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四)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五)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附載 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八)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九)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 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二)其他違反車輛裝載規定的。
第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規處理和對違章行為記分外,還應按照下列規定追加 記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追加記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2分;
(三)造成輕微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1分。
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不予記分。
第三章 記分執行
第十二條 記分周期為一年度,總分12分,從機動車駕駛員 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後,記分分 值累加未達到12分的,該周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第十三條 交通違章記分與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處罰或者追究其交通事故行政責任同步執行。
對非本地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員給予記分的,應當將記分 情況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一次有兩種以上違章行為的,應當分別 計算,累加分值。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機動車駕駛員記分分值已 滿12分的,滯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考試合格後應當及時 發還。但同時被處以弔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期限未到的,應當在吊 扣期滿後發還。
第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對交通違章處罰和交通事故處罰不服,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 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消除。
第四章 考 試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分值 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考試的內容是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和道 路駕駛。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機動車駕駛員 違章記分查詢方式。對需要參加考試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提前通知考試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機動車駕駛員應當主動查詢自己的記分情況,並按照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十九條 記分分值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員經考試合格的, 原記 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申請補考。
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再次記滿12分的,除須重新 參加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道路駕駛考試外,還須增考場地駕駛。
第二十條 機動車駕駛員自被滯留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無正當 理由逾期三個月不參加考試的,撤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對交通違章處罰和交通事故處罰不 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在復議、訴訟期間機動車駕駛員接受考試的時限順延。
第五章 獎 勵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無交通違章記分的機動車 駕駛員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
(一)機動車駕駛員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免審驗一次;
(二)機動車駕駛員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同時延長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二年;
(三)機動車駕駛員連續十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二十年內免審驗和換證。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予以獎勵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上註明。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依據地方法規、規章規定的違章行為確定的記分分值,只適用於本地機動車駕駛員。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二OOO年 三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