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拖掛車使用幾年
㈠ 江西國三車啥時候淘汰
國三的柴油車淘汰時間要看什麼種類的車,不同種類的車報廢年限不同。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參考鏈接:《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㈡ 國三貨車是不是2020年就報廢了啊
截至2019年10月,我國並未出台國三貨車要在2020年報廢的規定,國三貨車要按照機動車的使用年限要求報廢,具體如下: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中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2)國三拖掛車使用幾年擴展閱讀
我國部分城市禁止國三貨車通行,以蘇州市為例,《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中規定:
一、將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列入高排放機動車范圍。
「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是指排放標准為國Ⅲ標准和低於國Ⅲ標准以柴油作為動力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
二、全天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進入古城區范圍內通行。
「古城區」是指護城河以內區域。
三、每日7:00~20:00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在蘇虹路、星華街、獨墅湖大道、星塘街、東方大道、通達路、通湖路、尹豐路、東進路、東吳南路、吳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運路、晉源路、蘇福路、金楓路、泰山路、長江路、城北西路、蘇虞張公路、陽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陽路、G524、星杭街閉合的區域內(不含閉合區域外沿的上述道路和閉合區域內的國道、省道、高速公路)通行。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本通告規定的限行區域設置交通標志,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標志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區域設置高排放機動車自動識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