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車房車相關法律
『壹』 私家車拖掛車規定
法律分析:1、拖掛式房車重量尺寸界定 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牽引重量不超過2.5噸,長度不超過8000mm,寬度不超過2500mm,高度不超過4000mm 的中置軸旅居掛車。
2、若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
3、拖掛房車上高速,是有法有理有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在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公安部134號文明確旅居掛車非全掛拖斗車,是可以上高速行駛的。
『貳』 私家車拖掛房車有什麼規定
1、私家車拖掛房車的規定:拖掛式房車重量尺寸界定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牽引重量不超過2.5噸,長度不超過8000mm,寬度不超過2500mm,高度不超過4000mm的中置軸旅居掛車。若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並且私家車拖掛房車,與車的排量也有關,家用汽油轎車牽引房車建議1.5排量不要超過600公斤,1.8排量不要超過750公斤,2.0排量不要超過900公斤,3.0排量不要超過1.2噸。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型載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2、但是家庭轎車是不可以拖掛房車的,機動車登記條例規定:
(1)旅居掛車(包括旅居半掛和旅居全掛)在機動車登記范圍內,也就是說必須登記才能上路行駛,所以購買旅居掛車要特別注意是否為正規的能上牌產品,不要購買那些私自組裝的非法掛車。目前在成都等地均有拖掛上牌照先例;
(2)高速路收費標准目前對旅居掛車處於空白,現行的收費標准只有兩種收費方式,一是按重量標准計費(通常用於大中型貨車),二是按核載人數計費(通常用於載客汽車);
(3)因為家用小型乘用車是按核載人數計費,而拖掛車不允許載人,所以只能按照你牽引車的載客人數標准來收費。高速公路管理方沒有任何向你旅居掛車收費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叄』 一次說明白拖掛房車上路的問題,和大家最關心的牽引資質
有關拖掛房車政策的問題,確實有不少房車自媒體人已經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政策和法規會根據時間不斷更新,因此吾羊在整理時特別注意了其時效性,同時強調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能作為與相關部門進行法律討論的證據。以下內容將對拖掛房車的相關政策進行詳細梳理,以便大家全面了解。
首先,拖掛房車在國家標准及法律法規中統一被稱為旅居掛車。在《旅居掛車技術要求》(GB/T 36121-2018)中,旅居掛車被分為旅居半掛車、旅居中置軸掛車及旅居牽引桿掛車三大類。而在最新發布的《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的術語和定義 第一部分:類型》(GB/T 3730.1-2022)中,增加了旅居牽引桿掛車這一類別,進一步細化了旅居掛車的分類標准。隨著標準的更新,未來可能會對旅居掛車的術語和分類進行調整。
在結構分類上,旅居掛車分為旅居半掛車、旅居中置軸掛車及旅居牽引桿掛車。旅居半掛車常見於美式旅居掛車,具有鵝頸式設計;旅居中置軸掛車則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類型,適用於各種路面條件;而旅居牽引桿掛車則是全掛車的一種,目前較少見,但其設計允許掛車與牽引車通過牽引桿連接,承擔整車重量。
在長度分類方面,《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 1589-2016)對掛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進行了規定。半掛車最大長度為13.7米,中置軸和牽引桿掛車最大長度為12米,但車廂長度限值為8米。旅居掛車的長度分類和總質量分類則基於GB 36121-2018標准,分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分別對應不同的車廂長度及總質量。
關於上路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訂版)並未明確規定旅居掛車上路的具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雖然涉及了車輛牽引的相關規定,但並未提及「牽引資質」的概念。實際中,「牽引資質」通常與車輛的准牽引總質量有關。准牽引總質量是指車輛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能夠牽引的最大質量。若車輛未標明准牽引總質量,通常意味著不具備牽引功能或相關數據未被准確記錄。在車輛管理方面,准牽引總質量與牽引裝置的合法安裝息息相關,兩者共同決定車輛是否具備牽引能力。
在上路被罰的法律依據方面,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非法改裝上,具體違章代碼為10870,即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車輛是否具備牽引功能主要體現在是否安裝有合法的牽引裝置。根據《輕型汽車牽引裝置》(GB 32087-2015)標准,所有車輛都必須具備至少一個用於連接拖繩、拖纜或拖桿的牽引裝置,這在普通乘用車上通常表現為可拆卸的拖鉤。
關於上牌政策,旅居掛車屬於掛車的一種,因此通常上黃牌,不受當地搖號限制。根據《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類型》(GA 802-2019),總質量大於或等於750公斤且小於4500公斤的掛車為輕型掛車,一般旅居掛車不會超過此重量范圍。部分地區在檢測時對牽引車的「牽引資質」有所關注,即車輛是否具備合法的牽引裝置。如果車輛與檢測標准不符,將被要求更換符合規定的牽引車後再次進行檢測。
在駕照政策方面,旅居掛車根據汽車列車總重量劃分為輕型牽引掛車(C6駕照)和重型牽引掛車(A2駕照)兩類。對於年檢及報廢,旅居掛車通常採用一年一檢,15年強制報廢的政策。
綜上所述,有關拖掛房車的政策和法規涉及到結構分類、長度分類、上路、上牌、駕照及年檢等多個方面。政策和法規會根據時間不斷更新,因此在進行相關活動時,應關注最新的政策信息。在車輛改裝方面,應確保改裝活動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避免非法改裝帶來的法律風險。
『肆』 小客車牽引大型房車怎麼處罰
小客車牽引大型房車,記 3 分,處警告或者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罰款。
行為處罰標准依據以下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以上信息來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