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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萬買房車位被租

發布時間: 2025-01-15 05:29:18

① 武漢東湖一業主買下 556 個小區車位只售不租,如何看待這種不違法的「個人壟斷」行為

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這種做法也屬於一種個人的壟斷性,畢竟小區車位是有限,給其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後果,而且也必須要從他手裡才能購買車位,所以有哄抬物價的嫌疑

② 是買車位劃算還是租車位劃算

買了房子之後,車子如何安家?隨著汽車的普及,「停車難」已成共識。無論是在城市裡、還是小區內,有車族們時常要為搶車位爭破腦袋。車位越來越緊張,車位價格也是水漲船高,目前石家莊新小區一個車位價格普遍在10萬元以上,這相當於一輛私家車的價格。買房已不易,還要掏一大筆錢來買個車位,這是令很多有車族頭疼的問題。那麼車位到底是該買還是該租?是否有投資價值呢?


買車位、租車位各有好處

從理財角度看,租車位更劃算

舉個例子,買一個車位要花20萬元,成本的回收期需要40年左右。而租車位只需要每月支付一小部分的錢,不會給財務造成太大的壓力,能省下更多的流動資金。省下的20多萬元,如果進行穩健的投資,投資回報率就按8%計算,40年後將利滾利至434萬,這絕對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這些情況,買比租合適

到底買不買車位,一是看自己手頭兒有沒有十幾、幾十萬的資金,二是還得看小區的車位配比。如果車位配置很充裕,不存在回家沒地方停車的問題,可暫時不考慮購車位,但如果有以下這些情況,還是應該買起來。

1、車位稀缺

如果這套房是常住,地段也不錯,車位又比較緊張,根本達不到1:1,那就果斷買。

2、開發商「只售不租」

有的開發商硬性規定,地下車位「只售不租」,而地面停車全部按次按時間收費,停車半小時以內免費,超出則按照每小時N元計費。遇到這種規定,算算每天停車的成本,或許還是直接買車位更劃算。

3、車位價格劃算

如果車位售價是自己汽車的50%或以下,那就可以出手買。如果到60%也可以咬咬牙買下來,如果售價已經達到車輛本身價格的70%或以上,就要慎重一些。

買還是租,還要看實際情況

是買還是租,還得看你家的實際情況。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有固定的車輛,未來也計劃長年停放,那就買車點陣圖個安心。而對於手頭兒沒那麼多閑錢,也沒有常住的打算和長期固定車位的需求,每月租車位比較劃算。

車位投資,還需慎重

如果你不愁停車問題,只是想投資個車位,就得考慮租金和售價比值。如果車位價格過高,比如售價已經遠超當地的房價均值,而計程車位的行情或者價格不好,那麼想從車位投資獲得更多的回報就得耗費較長的時間,並不劃算。

舉例來說

一個20萬元的車位,每月租金800塊錢,暫且不考慮車位本身的升值空間,年收租的回報率就是4.8%,雖然遠超同期銀行存款,或者一些穩健型的銀行理財產品,但是不到5%的回報,並不能愉快地跑贏通脹,要想回本,也需要20年的時間。如果一個車位要40萬,每月租金只有1200元,年回報率也只有3.6%,還不如直接去買理財產品呢。

此外,有產權車位通常有40年的期限,到期後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如果買了那種連產權都沒有的車位,其實這種購買合同只是一種租賃行為,依據我國合同法,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超過20年了,超過部分無效。按上面這個例子算,說不定還沒等回本兒呢,車位的所有權就不是你的了。

相關:這些車位不能買!

1、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不要買

能否辦理產權證是衡量車位可否銷售的唯一標准。購房送車位,要辨別開發商送的車位屬於產權車位,還是只是車位的使用權。

2、人防車庫不要買

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有的地下車位車庫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開發商只有使用權,不擁有產權,不得出售。

3、不能實地勘察的車位不要買

車位在購買前,要充分考慮停車位的格局、層高、進深、開間等許多問題。購買時,簽訂的合同一定要細,比如要求附上車位的結構圖等。如果購買地下停車位,一定要在購買前實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說地下車庫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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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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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若開發商違規租售車位 怎麼罰

除了禁止「只售不租」,新出台的《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一戶一位」。研究人士指出,這體現了當前廣州穩定市場車位價格、維護業主購車位權益等導向。若開發商違規租售車位車庫,會受到什麼處罰?24日,市住建局發布了《辦法》解讀稿,其中指出,對未按《辦法》租售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海珠區濱江路某小區地下停車場車位不足,有車主把車停在入口處。

各方聲音

開發商:出租利潤太低,想售出手上車位變現

據記者了解,過去由於開發商建造車位成本高,加上樓盤入住人口不多,所以一些市中心的車位有價無市。開發商持有百來個車位,每個月只能收取一點租金。隨著市中心人口逐漸密集,開發商就希望盡快將手上的車位銷售變現。

越秀區一開發商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十幾年前,他們在開發老城區一個項目時,一個車位的價格是12萬元。因為項目周邊有幾塊空地,業主可以免費停車,車位賣了幾年都賣不出去。後來周邊樓盤逐漸增多,去年小區車位50萬元/個,一星期就銷售一空。

近年來,開發商為何著急著將車位賣出呢?受訪時,地產專家鄧浩志算了一筆賬,以海珠區某中心地段的小區為例,該小區車位售價50萬元/個,租金為1200元/月,算下來一年的租金才1萬多元,回報率只有2%左右。而開發商開發融資成本平均在6%~7%。「車位的出租回報率還比不上開發商向銀行貸款的利息,而車位銷售可以在短期內給開發商帶來較大金額的匯款。」

業內專家:新政與時俱進,執行有難度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辦法》明確業主每購買一套房屋,只能認購一個車位,說明廣州實際上也在積極落實車位限購的做法,也說明過去存在車位炒作的現象,這體現了當前廣州穩定市場車位價格、維護業主購車位權益等導向。此外,《辦法》還強調車位出租的概念,比如,明確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義拒絕提供停車服務等,這是積極增加停車位的使用面積,進而解決停車問題。《辦法》對於相關房企和物業管理部門有極大的約束,也防範各類車位租賃和出售方面的糾紛。

嚴躍進還提到,在車位轉讓方面,《辦法》規定小區業主優先購買待轉讓車位,這也是為了優先保障車位的管理和使用。他建議,後續對於車位的轉讓價格等也設定一些限價政策,防範部分房東炒作車位。

地產專家鄧浩志認為,新政與時俱進,但執行有難度。目前,不少樓盤有一些弄虛作假的做法,比如,部分沒有賣的車位也隨便掛上一個車牌號,說已經出租了,使得車位看起來很緊張;在入車閘口只提供極少量停車卡,裡面明明有空車位,臨停車卻進入不了。鄧浩志說,這些做法表面上沒有違反規定,但投訴無門,取證困難。他建議監管部門強化監管並且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辦法》出台後,外界普遍認為,這是廣州市住建局對小區車位「只售不租」現象的重拳整治。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魯表示,在不斷出現天價車位的社會背景下,《辦法》的推出是很恰當的,有助於在開發商利益、小區業主之間尋找一個平衡,並且緩解目前車位緊張、車位價格上漲的問題,更加充分保障每一個業主的權利。

此外,對於「同小區業主可優先購買待轉讓車位」的規定,多位律師都從《物權法》的角度作出了解讀。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說:「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熱點聚焦

若開發商違規租售車位車庫,怎麼罰?

24日,市住建局發布了《辦法》解讀稿。其中特別提到,在監管方面,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出售和出租情況的監督管理。對未按《辦法》租售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單位未辦理租售方案公示、備案手續租售車位(車庫),或者違反規定租售車位(車庫)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開發商拒不執行《辦法》,業主可以向當地物業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舉報,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行政處罰。」關於具體的處罰規定,許浩介紹,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第61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將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尚未出售的車位、車庫出租,或者車位、車庫出售、出租未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新聞鏈接

廣州研究制定小區停車

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

5月17日,廣州市發改委在回復市人大代表梁麗珍提出的《關於加強政府幹預限制高價售賣車位的建議》(第20192017號)時表示,廣州自2008年開始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配建車位、車庫租售規則進行規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國家實行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主要包括: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等。

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規定,停車位銷售價格不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項目,屬於市場調節價。因此政府部門不能直接制定停車位的銷售價格或者對其實行最高限價。

近年停車位價格高漲問題,供需失衡是主要原因,此外也與2015年放開住宅停車場收費後的停車費上漲影響有關。為促進停車設施建設,促進新增泊位供給,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規范收費行為和維護正常價格秩序,廣州市目前正在制定相關政策、規則,進一步加強停車收費管理。一方面,規范停車場經營者價格行為,研究制定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目前,該規則正在徵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另一方面,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有關規定,制定城市道路泊位使用費收費標准。目前,市發改委同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已草擬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收費標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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