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手房車棚
A. 買二手房房主不送車棚
買二手房房主不送車棚可起訴。根據查詢相關公卜州段開信息顯示:房管局跡咐也應該發給你房產證,所以你可以起訴要求房管型譽局依法發放房產證給你,也可以起訴原房東賠償損失,故買二手房房主不送車棚可起訴。
B. 購買二手房時,房東要我以3萬元價格同時買下車棚,簽訂合同後,方知房東沒有擁有車棚的憑證,此合同有效
此合同有效,你找房東讓他保障你的使用,如果不能使用時讓他返還車棚錢,一般這種車棚都是私人自己搭建的。
C. 二手房車棚不在房產證上,可以不賣行嗎
一、什麼是網簽?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後,到住建委進行備案,並在網上公布。 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 二、網簽流程1、網簽前要先確定兩件事:買方的購房資質審核通過和賣方的房屋產權核驗通過。
D. 買二手房房主不送車棚
二手房買賣中,如若合同中存在車棚,但是實際上並不存在,這種情況就是業主違約的,買家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如果對方不繼續履行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雙方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
簽訂購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註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2、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3、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4、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5、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6、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敏數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7、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後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8、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9、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准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10、房屋的交接:開發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11、開發商關於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准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後,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於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後,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於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蠢含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橋檔首該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12、關於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60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於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後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後,那麼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並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構成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E. 二手房買賣後,發現車棚比原先小了,經查實,原房東把它分成兩間,一間用來出售,怎麼爭取.
如果車棚有產權 產權也轉移到你的名下 你可以理所當然的要回,如果有產權 產權沒轉移給你 按理你是無權拿到車位所有權,如果無產權,要看當時他買房子是跟開發商簽合同時,這個面積算在內沒有。還有最後就是你賣他房子的時候簽訂的合同有沒有提到這個條款。
F. 二手房車棚問題
先看是否有產權證,如果沒有的話,在看是不是房屋的附屬物。如果是附屬物的話,就歸你所有,如果不是,就不能歸你所有。
G. 二手房車棚如何過戶。房子如過戶了,送車棚,但車棚沒權證,該如何證明也轉讓給你了。
首先你得證明著車棚是你的,然後可以協議或合同的方式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