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拖掛司機招聘信息
① 危險品運輸車輛幾年報廢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2、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3、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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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提出檢驗標志申請。
車輛所人有向公安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② 易燃易爆機動車拖掛罐車限速是多少
1.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駕駛員與押運員
在道路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除了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擔任:
(1)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並安全行車里程已達5萬千米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過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2)熟悉道路情況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熟知所運危險品的物理化學性能和槽車、罐車的技術性能以及裝卸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知防火、滅火知識和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置辦法,能夠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與緊急切斷裝置。
(3)對於經過考試合格並且取得資格證書的駕駛員,如果精神狀態不佳、連續行車處於疲勞狀態,也不準駕駛運輸危險品的車輛。
(4)汽車長途運輸爆炸品時,車上無押運人員不得單獨行駛。每車押運人員不得少於1人。押運員要懂得爆炸品基本知識和應急措施,並且要求坐在車上,如特殊原因需要在駕駛室內乘坐時,要經常停車檢查車上貨物狀況。車上嚴禁捎帶無關人員和危及所運爆炸品安全的其他物品。
2.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的行駛
(1)爆炸危險品道路運輸的行車路線,應當事先報請當地公安部門批准。原則上盡量繞過城市、村鎮和居民較多的地方,在車輛較少的道路上行駛,以免萬一發生事故時造成重大傷亡。
(2)車輛行駛時,除了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外,還應當對行車路線認真選擇,盡可能選擇寬闊平坦的道路,避開繁華鬧市集鎮,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和車速行駛。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後應當有紅色信號。車輛不準帶拖掛車,押運員必須隨車到達目的地,並且不得其他無關人員搭乘。車上禁止吸煙,在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行駛。
(3)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對天氣應當有所選擇。一般對雨、雪天、大霧天、雷雨天、大風沙天,酷暑乾熱天,禁止運輸危險品。對於怕凍危險品在遇寒流時也不宜運輸(有保暖措施的除外)。
(4)液化燃氣槽車、汽油罐車不準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當罐體內液溫達到40℃時,應當採取遮陽、罐外潑冷水降溫等安全措施。對於低沸點的易燃液體、氣體和對熱較敏感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夏季的酷暑季節宜選擇夜間運輸,以避開陽光的曝曬。
(5)運輸爆炸品的車輛,在廠內、庫內行車速度不得超過15km/h,出入廠區大門及倒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在拐彎及視線不良的地方行駛應當減速。在廠外公路上行駛時,運輸火工品的車速不得超過30km/h,運輸火箭彈的車速不得超過40km/h,運輸其他爆炸品的車速不應超過50km/h。多輛車隊列隊運輸爆炸品時,車與車之間應當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離,上、下坡時還要加大距離,通常情況下不得超車、追車及搶行會車,非特殊情況不準緊急剎車,以免爆炸品受到過大慣性的撞擊力。在道路不平、視線不好、人員較多的地方行駛時,還應當採取相應的減速措施。橫過鐵路時,必須「一慢、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6)運輸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在經過交叉路口、行人稠密地點,通過城門、橋梁、隧道、狹路、村鎮、車站、急彎及下陡坡時,在冰雪道路上行駛時或者遇到牲畜群、下雨、下雪、車輛的刮水器損壞或遇大風、大霧、大雨及大雪視距在30m以內時,以及遇有警告標志時等,其時速均不應超過15km。同一方向行駛的載有危險品的車輛與其他機動車輛之間至少應當有30m的距離,冬季行經冰雪路面時,至少應當保持50m的距離。
3.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的停放
(1)道路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一般不宜停留,若必須停留時,應當沿公路邊依次停放。停放的車輛之間至少應當保持2m的距離,並不得與對側車輛平行停放。應當遠離機關、學校、工廠、倉庫和人員集中的場所,以及交叉路口、橋梁、牌樓、狹路、急彎、陡坡、隧道、涵洞等易於發生危險的地點。
(2)停車位置應當通風良好,10m以內不得有任何明火和建築物。運輸爆炸品的車輛,應當與其他車輛、高壓線、重要建築物、人口聚集地方等保持100m以上的安全距離,並由押運員看守。如途中停車需超過6h,應當與當地公安部門取得關系,並按照指定的安全地點停放。
(3)夏季應當有遮陽措施,防止陽光曝曬。駕駛員和押運員如有事需要離開車輛時,不能同時遠離車輛,可輪換看護。在途中需停車檢修時,應當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並不準有明火作業。
(4)在途中如遇雷雨時,應當停放在寬敞地帶,遠離森林和高大的建築物,以防止雷擊。如用畜力車拉運時,應當注意防止牲畜受驚,釀成事故。
4.危險品道路運輸車輛運輸途中的著火應急措施
因為在運輸行駛途中,車輛完全處於動態之中,如遇火災等危險事故,如果處置稍有不當就有可能導致車毀人亡。
(1)駕駛員與押運員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
(2)對初期火,應當根據著火物質的性質,迅速用車上所配製的滅火器撲滅。
(3)如火已著大,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並且將車輛開至不危及周圍安全的地方,設法控制火勢蔓延。
(4)液化石油氣槽車或者石油罐車發生泄漏時,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止漏,一般不得啟動車輛,同時立即與有關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聯系,採取防火和滅火措施,切斷一切火源,設立警戒區,斷絕交通,並且組織人員向逆風方向疏散。
(5)當氣體槽車大量泄漏而起火時,在沒有可靠止漏措施時,千萬不要將火撲滅,應當在立即報警的同時,將車輛開至不危及周圍安全的地方,並且設法控制火勢蔓延和加強對罐體的冷卻降溫,等待專業消防人員趕到時採取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