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拖掛有什麼規定
A. 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有哪些
一、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有哪些
1、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如下: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二、小型汽車拖掛需要哪些手續
1、注意不要阻擋車牌,放大車牌在小拖車後面;
2、小拖車轉向燈符合國家標准;
3、帶上小拖車的出廠證明。
B. 小型貨車允許拖掛嗎
允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
總質量700kg (公斤)以下的掛車,在旅居車領域多為ATV沙灘車或UDV農夫車的牽引掛車,或者是越野小拖掛之類。在選擇掛車時一定要保證掛車的整備質量(空車重量)足夠低,保證與運輸的ATV/UTV組合後小於700公斤,否則面對已經普及的電子治超很有可能被記錄為超載。
簡介:
掛車只有與牽引車或其他汽車一起才能組成完整的運輸工具。掛車的總重量由它自身承受的稱為全掛車,通常全掛車也簡稱掛車。特點是本身無動力,獨立承載,依靠其他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掛車是就其設計和技術特性需由汽車牽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種無動力的道路車輛,用於載運人員或貨物,特殊用途。
掛車按掛車與牽引汽車的連接方式分為全掛車和半掛車。全掛車由牽引車牽引且其全部質量由本身承受的掛車;半掛車由牽引車牽引且其部分質量由牽引車承受的掛車。
C. 駕考知識:機動車乘載及拖掛牽引的規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對機動車載物的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條對機動車載物有如下規定
①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②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③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實施條例》第54條對機動車載物有如下規定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且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m,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 2mg
②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m;
③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 5m;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 2m。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 15m;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④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 5m,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m,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對機動車載人的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50,51條對機動車載人有如下規定
①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②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④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2.《實施條例》第55條要求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00;
②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③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三、《實施條例》對機動車牽引掛車的規定
《實施條例》第56條要求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①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②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在700kg(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③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④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四、《實施條例》對牽引故障機動車的規定
《實施條例》第61條要求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②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③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在4-10m之間;
④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弓}裝置牽引;
⑤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⑥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⑦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D. 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
汽車拖掛小拖車規定如下: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牽引掛車。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3、其他機動車牽引掛車。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4、開車上路,不管是私家車帶拖車,還是其他車型帶拖車,都要符合相關部門出具的政策規定,尤其是私家車帶拖車,要到車管所辦理拖車手續。
法律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志圖案、標志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危險貨物運輸、公路客運、旅遊客運的,應當具備相關道路運輸許可;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
申請危險貨物運輸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為單位。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E. 農用拖拉機拖掛是否合法
拖拉機拖掛拖是合法的。但是掛車要達到國家標准,且要有氣制動裝置。
(5)拖拉機拖掛有什麼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3.2規定:機動車是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有軌電車、特型機動車和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但不包括雖有動力裝置但最大設計車速、整備質量、外廓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拖拉機是用於牽引和驅動作業機械完成各項移動式作業的自走式動力機。也可做固定作業動力。由發動機、傳動、行走、轉向、液壓懸掛、動力輸出、電器儀表、駕駛操縱及牽引等系統或裝置組成。發動機動力由傳動系統傳給驅動輪,使拖拉機行駛,現實生活中,常見的都是以橡膠皮帶作為動力傳送的媒介。按功能和用途分農業、工業和特殊用途等拖拉機;按結構類型分輪式、履帶式、船形拖拉機和自走底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