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有大型拖掛貨車
Ⅰ 我們家樓下有個大貨車每天半夜三更就在下面裝卸車,弄得我們無法正常休息,這種情況該歸哪裡管啊
若是花園住宅,就歸物業公司管;若是平常樓房,就歸民政局管。不過你沒啥權勢的話,有可能得不到解決。
Ⅱ 請問,居民小區里可以停大型工程車,貨車 ,大客車嗎
請問,居民小區里可以停大型工程車,貨車 ,大客車嗎?是不能停的
Ⅲ 小區裡面能不能停大貨車是物業說了算嗎
能不能停大貨車,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2、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3)居民小區有大型拖掛貨車擴展閱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Ⅳ 居民小區可以停放貨車嗎
沒有嚴格的規定來說可以還是不可以,但是政府規定居民區噪音白天最高不超過55分貝,晚上不超過45分貝,夜間突發雜訊不超過標准值15分,如果影響居民休息,居民有權投訴。
Ⅳ 居民區離馬路太近大貨車太多了擾民,白天就算了,晚上貨車的咆哮聲嚴重影響休息,在這樣下去精神都崩潰
就是龍岩市新羅區東肖經濟開發區的騰星城三期靠龍騰南路那排,現在高速新出口改後,貨車越來越多了,晚上13:00 過後貨車聲,轟鳴聲,吵到整晚睡不了,大型貨車都晚上跑的,這下沿龍騰南路房子一帶居住的可慘了!
Ⅵ 有沒有關於管制大貨車進出小區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進出或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有具體規定。照理說大型車輛是不允許進入小區的,如果小區物業與業主簽訂的公約對進出小區的車輛有該項約定,物業公司可以根據公約對進入小區的大型車輛進行管理。
Ⅶ 有沒有法律規定小區裡面不讓大貨車進去卸貨
就是有規定也不能如此機械。貨卸在小區別不讓進太不人性化。況且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大貨車進小區卸貨違法。
Ⅷ 請問!物業法有沒有明確規定小區內不讓停放12座以上或小中大型貨車(急需)謝謝!
沒有,但業主委員會可以規定。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Ⅸ 如業主搬家時請用超大型貨車,可視情況允許入內,對嗎
業主搬家時用超大型貨車,可以視情況讓業主進入小區,但是要注意幾個問題:1、小區是否限高,車輛能不能安全進入小區。2、小區道路是否能承重,大型貨車太重了會壓壞路面,3、車道寬度是否夠用,貨車卸貨時會佔用小區通道,不要影響其他業主車輛正常出入。4、是否有安全隱患,物品搬動時會不會破壞綠化,破壞公共設施。
最好讓業主寫一個承諾,車輛進入小區發生一切問題,業主自行承擔。
Ⅹ 請問居民小區內能不能停入箱式貨車或者大型卡車
沒有嚴格的規定來說可以還是不可以,但是政府規定居民區噪音白天最高不超過55分貝,晚上不超過45分貝,夜間突發雜訊不超過標准值15分,如果影響居民休息,居民有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