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房車車管所辦手續不
以寧波市為例,申請拖掛房車牌照的流程如下:
一、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二、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的來歷證明;
4、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機動車《貨物進口證明書》原件;海關監管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原件;
5、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6、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7、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8、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10、屬於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三、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四、到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五、到號牌安裝點安裝號牌。
(1)拖掛房車車管所辦手續不擴展閱讀
《機動車注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一條 登記審核
第二點 審核新車來歷憑證。新車來歷憑證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驗證蓋章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其中沒收的走私、非法拼(組)裝汽車、摩托車的銷售發票是國家指定的機動車銷售單位的銷售發票)和下列證明書:
1、國產機動車的《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
2、進口機動車的《貨物進口證明書》。
3、沒收的走私、非法拼(組)裝汽車、摩托車的《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4、因經濟賠償、財產分割等所有權發生轉移未進行新車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須有上述新車來歷憑證和人民法院出具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三條車輛管理所在受理機動車登記申請時,對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記的理由。
車輛管理所應當將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有關機動車登記的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期限以及收費標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本等在辦理登記的場所公示。
第四條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並建立資料庫。不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登記的,登記無效。
計算機登記系統的資料庫標准和登記軟體全國統一。資料庫能夠完整、准確記錄登記內容,記錄辦理過程和經辦人員信息,並能夠實時將有關登記內容傳送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登記系統應當與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實行聯網。
⑵ 自己做了個拖掛的房車,想去車管所上牌
沒有一絲可能。汽車是許可生產,不允許自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