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車旅遊協議雙方義務
A. 委託旅遊接待協議書要怎麼寫
委託旅遊接待協議書
甲方(組團社):
乙方(地接社):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接待甲方旅遊團/散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責任保單》的復印件等法律文書,以備甲方進行接待資質審核。
2、在乙方承諾保證甲方團隊(包括旅遊團隊、商務會議及散客)接待質量的前提下,雙方簽訂旅遊接待服務質量承諾協議,乙方同意作為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區的指定的地接社供應商之一。
3、甲方負責組織客源,並在出團前將出團計劃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傳真或E-mail至乙方,出團計劃包括:團隊行程、團號、出團時間、人數、接待標准、特殊要求等資料。乙方應在6小時以內及時將接待計劃予以確定,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回復甲方。甲方以乙方確認為乙方承諾。乙方保證其接待價格的真實、有效、具有競爭力。
4、乙方保證甲方全陪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乙方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情況以外,不得以任何原因為介面甩團,或使甲方團隊滯留在旅遊目的地。
5、乙方不得與甲方計調人員私下串通,以抬高團隊報價,私下降低接待標准等惡意行為向甲方計調返俑。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終止與乙方合作,並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6、乙方如因服務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未達到本身承諾的標准或造成甲方客人投訴、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按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准》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應撥乙方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和客人協商處理投訴情況,酌情追加賠償,但甲方不得依此惡意從中謀利。
9、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操作失誤或能力所限導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而造成的損失,以甲乙雙方價格確認為准。
10、甲方全陪及客人對乙方提供的各項接待服務進行評定,乙方對甲方全陪或領隊行為按照《全陪工作規范》做出評定,便於甲乙雙方共同改進接待質量。
二、結算方式
1、為協助甲方拓展市場,乙方與甲方結算方式為:出團前預付80%,團隊回程後3個工作日無質量問題結清尾款。有旅客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投訴或索賠,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調查事件原委。若經查證,確屬乙方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經濟賠償,甲方對乙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的權利。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項支付團款:
(1)一團一結:每完成一個團隊(含散客),在團隊結束以後結清團款。
(2)一月一結:以月為單位,每月底結算當月團款。
(3)三月一結:以季度為單位,每三個月末結算當季度團款。
備註:經協商,甲乙雙方按以上第二款第 條,第 項方式執行。
3、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及時填寫「旅費結算單」(一式兩份,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正式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可以拒付團款。甲方在收到「旅費結算單」和正式發票後應及時核對,按簽約期限撥款。
4、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清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團款金額的0.5%的違約金。
5、接待質量以當地旅行社提供由客人自行填寫的質量反饋表為准,已經在當地旅遊管理部門裁決的以裁決為准。
三、其他
1、如任意一方違犯上述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立即中止該合作協議,並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乙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發生爭論、爭議或意見分歧時,當事雙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協商解決爭論。若協商不成,甲、乙雙方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每次組團社和地接社之間的確認單也具有法律效力。若該協議與確認單發生沖突,以確認單為准。
4、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簽字: 公司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B. 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怎麼填寫
1、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了合同關系,合同關系以權利和義務為基本內容。訂立合同的目的,也是通過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的義務來實現。
《合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合同權利是債權人依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所享有的得以請求另一方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合同權利表現為一種請求權,但又不完全等同於請求權。因為,請求權除合同債權的請求權以外,還有不當得利返還的請求權、無因管理補償的請求權、侵權損失賠償的請求權等;而合同債權本身,除請求權以外,還有處分權、解除權等權能。
3、合同義務是合同債務人應債權人的請求必須為某種給付行為。合同義務主要表現為債務人的給付義務,這是債權得以實現的基礎。
4、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通常是相對應的,對一方而言是權利,對另一方而言即為義務。
5、合同的權利義務分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和法律非強制性規定的。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即使未被當事人寫入合同,仍然被作為合同的條款成為合同當事人權利或者是義務的一部分。非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權利義務,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以確認該義務的承擔方。
6、在合同法界定的十五種有名合同中,每個合同都有相對獨特的法定權利義務的規定。
以買賣合同為例,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權利義務:
C. 自駕游協議如何法律生效
自駕游是一項危險的旅遊方式。每位自駕游愛好者都應充分考慮到潛在的最壞結果。即便是隨旅行社的旅遊團出遊也難免天災人禍,也要簽訂必要的合同。所以自駕游者也應有一個合約以免發生意外後,給同行者和家人處理此事有一個依據。
由於本次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任何人都不為同行者負責,每個人都是獨立的當事人。都應自我保護人身、財產安全。一但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都由自己負責承擔,與組織者、車主、司機及其他參與者無關。任何人都不為受害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自駕游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非法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D. 怎樣與政府簽訂房車營地框架協議正文
這個還不好寫,政府就有了。
你么有能力取得么?
或者是有辦房產營地的資金么?
E. 自駕游免責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無論是法律本身的規定還是司法實踐,這種免責協議都是難以免責的。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發民事糾紛,個案的各種細節的確認以及隨之而來的索賠,都沒有那麼簡單。由於自助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幾乎所有自助游的組織者都會在發帖時附上一個免責聲明,表明跟帖者是自願參與,責任自負,以此來免除「後顧之憂」,這就是「驢友」們常說的「生死狀」。由於組織者提供的大多是無償服務,所以參與者也不會過多計較,對這樣的條款一般都會欣然接受。而實際上,這樣的條款並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責。在自發召集的AA制出遊方式中,由於組織形式決定了成員對組織者不具有接受服務和依附關系,事前的免責條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員之間約定實施的是一項危險活動,彼此間設定了互助的義務,當活動過程中成員間違背互助義務的宗旨時,免責條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即使簽訂了「生死狀」,組織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風險提示義務,在危難時,全體「驢友」間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義務。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F. 旅遊合同雙方簽訂協議的,沒有第三方生效嗎
旅遊合同生效的條件
旅遊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所以它生效的條件應該和有償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一致的。
1、有償合同是交易關系,是雙方財產的交換,是對價的交換。無償合同不存在對價,不是財產的交換,是一方付出財產或者付出勞務(付出勞務可以視為付出財產利益)。
2、有償合同是兩個諾言的結合,因此可以把有償合同稱為雙諾合同,是兩個諾言、兩個意思表示取得一致,成立並生效的合同。
3、法律一般把有償合同規定為諾成合同,因為雙方都負擔義務,所以,雙方兩個諾言取得一致的情況下,有償合同成立並生效。有償合同一般情況下,除了要經過批准、登記的以外,合同成立時即行生效。而無償合同,因為一方要付出財產或者勞務,但沒有獲得對價,因此,法律在一般情況下,把無償合同規定為實踐合同,或者規定為有任意撤銷權的諾成合同。其意義在於給無償付出的一方以反悔權,以鼓勵人們的無償行為、助人行為。對於實踐合同,當事人交付標的物或者開始履行的時候,才開始成立或者生效。對於有任意撤銷權的諾成合同(如贈與合同),贈與人(債務人)的反悔權是通過通知對方撤銷來體現的,在贈與的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撤銷贈與合同(《合同法》第18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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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旅遊協議書怎麼寫
委託旅遊接待協議書
甲方(組團社):
乙方(地接社):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接待甲方旅遊團/散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責任保單》的復印件等法律文書,以備甲方進行接待資質審核。
2、在乙方承諾保證甲方團隊(包括旅遊團隊、商務會議及散客)接待質量的前提下,雙方簽訂旅遊接待服務質量承諾協議,乙方同意作為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區的指定的地接社供應商之一。
3、甲方負責組織客源,並在出團前將出團計劃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傳真或E-mail至乙方,出團計劃包括:團隊行程、團號、出團時間、人數、接待標准、特殊要求等資料。乙方應在6小時以內及時將接待計劃予以確定,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回復甲方。甲方以乙方確認為乙方承諾。乙方保證其接待價格的真實、有效、具有競爭力。
4、乙方保證甲方全陪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乙方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情況以外,不得以任何原因為介面甩團,或使甲方團隊滯留在旅遊目的地。
5、乙方不得與甲方計調人員私下串通,以抬高團隊報價,私下降低接待標准等惡意行為向甲方計調返俑。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終止與乙方合作,並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6、乙方如因服務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未達到本身承諾的標准或造成甲方客人投訴、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按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准》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應撥乙方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和客人協商處理投訴情況,酌情追加賠償,但甲方不得依此惡意從中謀利。
9、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操作失誤或能力所限導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而造成的損失,以甲乙雙方價格確認為准。
10、甲方全陪及客人對乙方提供的各項接待服務進行評定,乙方對甲方全陪或領隊行為按照《全陪工作規范》做出評定,便於甲乙雙方共同改進接待質量。
二、結算方式
1、為協助甲方拓展市場,乙方與甲方結算方式為:出團前預付80%,團隊回程後3個工作日無質量問題結清尾款。有旅客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投訴或索賠,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調查事件原委。若經查證,確屬乙方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經濟賠償,甲方對乙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的權利。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項支付團款:
(1)一團一結:每完成一個團隊(含散客),在團隊結束以後結清團款。
(2)一月一結:以月為單位,每月底結算當月團款。
(3)三月一結:以季度為單位,每三個月末結算當季度團款。
備註:經協商,甲乙雙方按以上第二款第 條,第 項方式執行。
3、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及時填寫「旅費結算單」(一式兩份,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正式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可以拒付團款。甲方在收到「旅費結算單」和正式發票後應及時核對,按簽約期限撥款。
4、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清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團款金額的0.5%的違約金。
5、接待質量以當地旅行社提供由客人自行填寫的質量反饋表為准,已經在當地旅遊管理部門裁決的以裁決為准。
三、其他
1、如任意一方違犯上述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立即中止該合作協議,並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乙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發生爭論、爭議或意見分歧時,當事雙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協商解決爭論。若協商不成,甲、乙雙方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每次組團社和地接社之間的確認單也具有法律效力。若該協議與確認單發生沖突,以確認單為准。
4、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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