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所有房車都寫在老婆名下
Ⅰ 一個男孩子願意把房車只寫女方名字,女方覺得這個男孩子怎麼樣!
如果他只有這一套房子,那麼很顯然,是值得託付的 如果他有,很多房子,那就不好說了
Ⅱ 結婚後,貸款買的車和房寫的都是老公的名字協議離婚房車都歸女方,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既然是結婚後買的房車,那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應該看雙方協商的結果,如果起訴離婚,那就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婚內出軌等過錯方必然在財產分配上少一些。
Ⅲ 夫妻把所有的財產都寫妻子名下要怎麼做才能證明是妻子的跟老公沒關系嗎
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公證,只有這樣才能證明。
Ⅳ 房子該不該寫在老婆名下
關鍵的問題是,你買房的時候是不是已婚?
如果是已婚,不管房子是誰的,房產一人一半,即便是你一個人或她一個人的名字,雙方財產各50%。這種情況,你可以隨便寫你倆誰的名字,過給她也無所謂。
如果還未婚,房子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與你老婆沒關系,這就有點復雜,因為房貸還沒還清,房子抵押給了銀行,是無法更改所有權人的,即便是要更改,也要經過銀行審核,非常麻煩,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費用,你可以將這些情況向她講明,如果他還執意要轉到她名下,就是存心了,或者是有其它目的,也或是一時性急,被憤怒沖昏了頭,或者是她在耍性子,想以後作為要挾你的手段。建議你不要轉給她,與她再溝通,可以告訴她等貸款還完,再變更為雙方共有。
Ⅳ 老賴沒離婚,但他的財產都在老婆名下,比如他開著他老婆名下的車
無論財產登記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只要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有債務未償還,法院都可以執行另一方名下的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Ⅵ 婚後買的房車都是男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就該案例而言,無論雙方涉及的財產是是誰的的名字,只要能夠證明該房產是雙方婚後購買,且沒有第三方出資,那麼該財產就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就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不能協商解決,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Ⅶ 婚姻存續期共同買的車子登記在老婆名下可以保全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這輛車是可以保全的。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擁有相同的處置權。如果離婚,則是要平分共同財產的。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Ⅷ 結婚後車,錢都在老婆名下,現在想離怎麼辦
請問車子是你們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前,那就是屬於你的。
錢在你老婆那邊,估計就是拿不回來了。
不過你們要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你老婆的問題,那你就是可以多分點錢的。
Ⅸ 房子車子都在女方名下,離婚時協議房子車子歸男方,存款歸女方沒有書面協議,可是離婚前房車均是女方名,
你好,那你就得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