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
『壹』 2020年第2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解析:合創等142款車型上榜
2020年第2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解析:合創等142款車型上榜,比亞迪領銜「乘/商雙料」榜單,刀片電池車型亮相,燃料電池車仍缺席
導讀
2020年2月14日,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2批)》,其中142款車型符合2019年國家補貼的產品技術要求,7款車型符合2018年國家補貼的產品技術要求,其餘新能源車型共21款。而本批符合2019年補貼技術要求的142款車型,較2020年第1批112款的水平增長約27%,這主要得益於轎車和客車數量有所提升。在這142款車型中,包括純電動車型共55家企業128款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共7家企業14款型號、燃料電池車型仍無入圍產品。此外,乘用車部分共44款新車型,包括純電動乘用車31款,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13款。商用車部分共98款新車型,包括純電動客車38款,純電動專用車56款,純電動貨車3款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1款。其中,本批目錄中來自廣汽乘用車型號為GAM6490BEVN0B的綜合續航高達643km。值得一提的是,比亞迪漢EV/DM、別克VELITE7、幾何C、領克06PHEV、合創HYCAN007等新能源汽車系數亮相本批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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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動力類型:純電動車型128款,插電混動車型14款,燃料電池車型0款
②車輛類型:乘用車44款,客車39款,專用車56款,貨車3款
近日,《汽車縱橫》雜志對工信部發布的2020年第2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符合2019年補貼技術要求的142款車型進行了研究分析。從新能源車型分布情況來看,專用車保持公告數量首位,且入選車型佔比接近四成,客車以39款車型位居第二,本批新能源乘用車所佔比重較2020年第1批增加約5個百分點。
整體情況
從車型類別來看,商用車數量是乘用車的兩倍多,98款入圍車型佔比接近七成,而其中又以專用車居多;乘用車本批入圍產品共有44款,占總量的比例約31%,其中轎車34款,SUV/MPV共10款。(見圖表1)
註:以上數據來源工信部,並由汽車縱橫雜志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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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2020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公布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其中比亞迪漢EV/DM、別克VELITE?7、幾何C、領克06PHEV、合創HYCAN007等多款新能源汽車系數亮相。
比亞迪漢EV/DM
因現款朗逸純電車型NEDC續航里程僅為278km,且電池能量密度尚未達到125Wh/kg的補貼最低要求。
所以新車款車型推出了電池能量密度達140Wh/kg的電池組,NEDC續航里程達到346km。動力方面,新車依然搭載峰值功率100kW的永磁同步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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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新能源車型(含純電,插電式)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內,才能享受國家補貼。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400km以上的,補貼2.25萬元,250km至400km補貼1.62萬元。插電混動續航里程在50km以上補貼0.85萬元。
2020-2022年初步敲定補貼退坡標准分別為10%,20%,30%。特別需要注意具備換電模式的車型不在此項價格限制范圍內。換句話說,國家鼓勵換電商業模式的發展。
(3)深圳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提出新車後必須及時補充電能,保持電池在充滿狀態。在使用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准確把握充電時間,參考平時使用頻率及行駛里程,自我把握充電時間。過度充電,過度放電和充電不足都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長時間擱置應保證電量維持在80%以上,因為電池有自放電現象,電量過高,會影響安全性。
充電器輸出插頭松動、接觸面氧化等現象都會導致插頭發熱,發熱時間過長會導致插頭短路或接觸不良,損害充電器和相關電子電路,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發現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清除氧化物或更換接插件。
『肆』 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解析:小鵬等112款車型上榜
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解析:小鵬等112款車型上榜,客車銳減兩倍,造車新勢力紛紛入圍,燃料電池車型依然「顆粒無收」
2020年1月14日,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批)》,其中112款車型符合2019年國家補貼的產品技術要求,10款車型符合2018年國家補貼的產品技術要求,其餘新能源車型共18款。而符合2019年補貼技術要求的112款車型,較2019年第11批146款的水平繼續下滑,這主要是客車目錄大幅減少所致,而專用車與乘用車數量有所提升。在這112款車型中,包括純電動車型共55家企業108款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共4家企業4款型號、燃料電池車型無入圍產品。此外,乘用車部分共29款新車型,包括純電動乘用車27款,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2款。商用車共83款新車型,包括純電動客車24款,純電動專用車50款,純電動貨車7款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2款。本批目錄中小鵬汽車車型型號為HMA7000ECBEV的綜合續航高達65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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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動力類型:純電動車型108款,插電混動車型4款,燃料電池車型0款
②車輛類型:乘用車29款,客車26款,專用車50款,貨車7款
近日,《汽車縱橫》雜志對工信部發布的2020年第1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符合2019年補貼技術要求的112款車型進行了研究分析。從新能源車型分布情況來看,專用車躍居公告數量首位,且入選車型佔比超四成,而客車退居第二,本期新能源乘用車所佔比重較2019年第11批有所增加。
整體情況
從車型類別來看,商用車數量是乘用車的兩倍多,83款入圍車型佔比超七成,而其中又以專用車居多;乘用車本批入圍產品共有29款,占總量的25.89%,其中轎車19款,SUV/MPV共10款。(見圖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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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深圳調整新能源補貼政策 取消地方補貼
日前,深圳市發改委發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簡稱《細則》)。《細則》明確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此外,充電設施補貼方面,《細則》稱,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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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哪些
目前,國家新能源局就整治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亂象。並且國家能源局已經建立了「退坡、調整、退出」機制,國家從今年起政策補貼逐漸退出,直至2020年全部退出。
另一方面,近期國家加強了對新能源車企資質的審查,前段時間30家車企被取消資質就是最好的例子。補貼政策的取消,必然會有一些弱勢車企會被拒之門外。
其實,從2017年開始,新能源車補貼一直在走下坡路,比如2017年補貼在2016年基礎上整體退坡20%,而在2018年,退坡力度加大,而且更細化。
比如對續航里程150km以下的純電動車取消補貼;對續航里程150km-250km的純電動車補貼則劃分為兩檔,150km-200km續航產品將從原來的3.6萬元補貼下降至1.5萬元,200km-250km續航產品的補貼則降為2.4萬元。
對續航里程300km以上的純電動車,補貼金額有所提升,450km以上的長續航車型,補貼從原來的4.4萬元提高至5萬元。
『柒』 2019年8月7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將拿不到深圳地方補貼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深圳,即將迎來取消地方財政補貼時代。地方保護主義的破除,將營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環境。
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該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車除外)的購置財政補貼標准將3種要求執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細則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待國家政策出台後,另行制定公布。本實施細則有效期為5年。
(一)申請條件
1.對車輛的要求
(1)享受補貼的車輛須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2)車輛在深圳市范圍內的運營里程應當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有關要求,累計達到2萬公里。
(3)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車輛,不作運營里程要求。
2.對企業的要求
(1)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要求,確保產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加強關鍵零部件質量保證,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據財建〔2015〕134號文要求,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應當按照扣減國家和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
(3)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以下簡稱財建〔2016〕958號)有關要求,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
(4)生產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由生產企業在深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申報的,其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按三種情況執行:
根據財建〔2019〕138號文和財建〔2016〕958號文對「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等有關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除外)購置財政補貼標准按以下3種情況執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8〕18號文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中補貼標準的50%執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9〕138號文有關要求,過渡期期間:
(1)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
(2)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根據財建〔2019〕213號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2)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作為全國首批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和私人購買補貼試點城市,深圳率先實現了公交出租全面電動化,在產業發展方面擁有優越的市場環境、完整的產業生態和較為完備的資源配套,正在進入從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的競爭階段。
二、充電設施建設補貼
在深圳市內建設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本實施細則所稱充電設施是指各類新能源汽車集中式充換電站和分撒式充電樁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包括充電站構築物、充電站(樁)等充電設備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監控系統的相關配套設施等。
(一)申請條件
1.對充電設施的要求
(1)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充電設施建設項目應在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辦理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委第44號令)要求,應當進行節能審查的充電設施項目,需取得市(區)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3)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應當符合《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范》(GB50966-2014)、《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准》(GB/T51313-2018)、《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規范》(NB/T33004-2013)等國家、行業標准規范和廣東省、深圳市關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有關規定。
(4)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准與准則》等規劃要求,新建建築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給予建設補貼。
2.對企業的要求
(1)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原則上由單一企業申請,且企業注冊地在深圳市。
(2)建設企業(以充電設施產權歸屬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計建設的充電設施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申請補貼。同一建設企業首次申領補貼後新增建設總功率達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請。
(3)建設企業應當建立(或委託建立)企業充電設施安全監控平台,並接入深圳市統一充電設施安全監管平台,全面、准確、實時上傳相關信息。
(4)建設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建設企業委託其他企業運營的,其委託運營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
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三、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在深圳市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由生產企業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時按照單位千瓦時專項計提一定額度的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在完成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後,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9〕1號)有關規定申領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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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實施對於車企而言能夠推動車企快速的發展,對於消費者而言能夠通過補貼得到實惠,減少買車的成本,隨著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推出,幾家歡喜幾家愁,4月23日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代表著新補貼政策正式落地,在新政出爐後的好幾天內,業內熱議聲音仍然此起彼伏,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針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來看,調整的是補貼力度有以下幾點變化,第一點,補貼對於車輛的續航要求有所提高,根據最新的補貼政策去看,車輛的續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車型,能夠享受1,62萬左右的補貼,而大於400km續航的車型能夠享受2.25萬左右的購車補貼。
第二點,想要享受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車輛的價格不能高於30萬左右的高度,那麼從這個上面去看也是補貼政策帶來的改變,會使得一批高於三十萬的車型而無法享受應有的補貼,不過採用「換電模式」產品除外,限價在30萬以下的新能源車,將利好集中在中低端新能源汽車領域,能夠引導廣大消費者購買高性價比的新能源車。
總得去看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補貼政策上面相對於往年的補貼政策要求更高了,提高了續航里程作為補貼的參考,同時設置了30萬元的政策補貼門檻,這些補貼政策的變化,對於正在"混日子"的新能源車企來說,也是擊中了其要害之處。總之補貼的變化也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能夠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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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新能源車補貼2020年最新政策是什麼
為不得高於同一產品全國平均銷售價格的30%。
以汕頭市為例,補貼額度和標准按照不同年度國家補貼方案和地方補貼上限不得超過國家單車補貼額的50%,以國家補貼加上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計,且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與市場公允價相符,不得高於同一產品全國平均銷售價格的30%。
補貼產品為在汕頭市初次注冊登記且未過戶到我市以外地區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購買且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繼續享受購置補貼,其餘新能源汽車不享受購置補貼。
(9)深圳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的相關要求規定:
1、車輛應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對生產企業和產品基本條件的要求。車輛登記注冊地與申報地一致。
2、汽車生產企業或經銷商已完成車輛銷售、開具發票,消費者完成車輛上牌,車輛已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並按規定接入汽車生產企業(或政府部門)建立的監控平台。
『拾』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1具體內容有哪些
1、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不同,通知明確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且未設過渡期。
2、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產品的補貼標准,為補貼政策精準執行提供依據。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10)深圳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目錄擴展閱讀:
政策影響
2021年新能源汽車將採用新的試驗方法標准,對部分車輛產品的技術指標值將造成影響。為保障新老標准平穩過渡銜接,通知提出,對按照新試驗方法進行檢測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產品,按同等技術難度,合理規定續駛里程、能耗等技術指標門檻值要求。
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指標門檻,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通知還明確,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退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