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政策
A. 銷量下滑充電基礎設施增加,2020年新能源汽車市場如何
2020年1月11日,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2019年7月1號補貼退坡,大家都在關心今年還會不會退坡,我這里明確告訴大家,今年7月份不退坡。"
對於當下哀鴻遍野的汽車行業來說,苗部長這句話贏得了一片掌聲,給了新能源汽車市場和股民一針強心劑,這也預示著在2020年國內新能源市場或將迎來新的轉機。回顧過去的2019年國內新能源市場,用高開低走這四個字來表達,我覺得最為恰當。從最初的高歌猛進到退補後的連續六個月銷量下滑,對於各大廠家來說體驗堪比過山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B. 補貼不取消/堅持純電動:2020年新能源車發展方向曝光
未來中國自主新能源之路到底怎麼走?
在前不久舉辦的2020中國汽車百人高層論壇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萬鋼、工信部部長苗圩、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國家能源局監管總監李冶等相關部門領導;另有王傳福、李斌、何小鵬等車企領導人共同發聲,建言新能源市場發展、政策走向,這次大會參會規格極高,釋放出的信息量很大,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新能源車未來發展方向。
綜合眾多獻策發言,可見用力過猛的取消補貼、延續高額補貼都將存在不小的風險。我們能夠明確:無問質量的高額補貼時代已經正式宣告結束,接下來新能源汽車行業將向著補好補優、多種新能源技術共同進步、提升充電環境體驗等方向迭代,相信在更市場化的策略調整之下,新能源汽車行業能夠獲得更為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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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20年「電動汽車百人會」要點:政策/充電設施/電池技術演進方向
作者簡介:朱玉龍,資深電動汽車三電系統和汽車電子工程師,目前從事新能源汽車電子化工作,10年以上的新能源汽車專業從業經驗,在電池系統、充電系統和電子電氣架構方面有較深的認識和實踐,著有《汽車電子硬體設計》,開設《汽車電子設計》公眾號。
2020年「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目前傳遞出的信息,有些是政策性前瞻,有些是技術路徑判斷,根據這些內容可以做一些整理。
1)政策方面
這個根據材料可以基本判定,2020年不會出現年中退坡的情況發生。2019年上下半年的退坡線,明顯分成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產銷量增長曲線差異——以前每年退坡20%到30%,去年一下子退坡了75%。根據目前的發展態勢,再來一次(大幅退坡)的代價比較大,所以穩定2019年7月到現在的政策不變,在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退坡的可能性很大。根據後面的操作來看,今年具體的補貼政策在會上劇透可能不太妥當,我們估摸著這么看吧。
小結:
後面預計還會有大量「百人會」演講實錄的稿子出來,我們可以根據這些材料再進行整理分析。
文|朱玉龍
圖|朱玉龍網路及相關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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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現在新能源行業怎麼樣,做充電站有政策優惠嗎
新能源行業可以的,現在電動自行車就是綠色產業,可以減少污染,因此給電動自行車注入能量的充電站也是有前景的。
目前還未有政策優惠,但是國家支持企業這個行業,也鼓勵企業建設充電站。
現在很多充電樁企業也願意通過「物聯網+AI」技術為社區提供「智慧、安全、便捷」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解決方案,助力綠色出行與和諧社區建設;提供安心與便捷,更為節能環保事業提供能量。
E. 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國家政策扶持嗎
充電樁其功能類似於加油站裡面的加油機,可以固定在地面或牆壁,安裝於公共建築(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和居民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於為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一般提供常規充電和快速充電兩種充電方式,人們可以使用特定的充電卡在充電樁提供的人機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進行相應的充電方式、充電時間、費用數據列印等操作,充電樁顯示屏能顯示充電量、費用、充電時間等數據。
截至目前 , 我國電動汽車充電站大多局限於電動公交汽車或內部集團用車 , 還沒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戶的充電站服務網路 。 已經建成或在建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充電站有如下內容 。2006 年 , 比亞迪在深圳總部建成深圳首個電動汽車充電站 。[5]
2008 年 , 北京市奧運會期間建設了國內第一個集中式充電站 , 可滿足 50 輛純電動大巴車的動力電池充電需求 。
2009 年 10 月 , 上海市電力公司投資建成上海漕溪電動汽車充電站 , 是國內第一座具有商業運營功能的電動汽車充電站 。2009 年底 , 北京首科集團在健翔橋建設完成了國內第一個包含完整智能微網的北京純 電動乘用車示範充電站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南方電網投產的首批電動汽車充電站 ( 樁 ) 在深圳建成投運 , 建設規模為 2個充電站 、134 個充電樁 。
2010 年 3 月 31 日 , 國家電網公司唐山南湖充電站建成投運 , 是我國首座國家電網典型設計充電站 , 可同時為 10 台電動汽車按快充和慢充兩種方式進行充電作業 。
充電樁可分為直流充電樁,交流充電樁和交直流一體充電樁。
F. 2021年新能源汽車在高速公路怎麼沒有交流電充電樁呢
新能源汽車所使用的交流充電是慢充,也是主要的能量來源方式,之所以高速路上沒有交流充電樁,是因為交流充電充電速度有點慢,不適合用在高速路的服務區里。
G. 新能源車享有哪些政策
1、新能源乘用車方面:
2021年,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將在2020年的基礎上下降20%。續航里程300公里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不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3萬元;400 km以上(含400 km)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降至1.8萬元。
同時新政指出,新能源補貼前乘用車價格應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了鼓勵「電力交換」新商業模式的發展,並加快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電力交換模式」的車輛不受本規定影響。
2、公共交通方面:
為推進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氣化,在2020年的基礎上,對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黨政機關公務等方面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下調10%。為了加快公共交通行業的轉型升級,地方政府可以繼續為在新能源購買公共汽車提供補貼。
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執行過渡期不同, 《通知》規定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不存在過渡期,也就是說,2021年1月1日0: 00起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全部按照2021版政策執行。
新發布的新政反映了補貼逐漸下降的力度和節奏。從補貼標准來看,從2020年到2022年將逐年下降。新政指出,考慮到技術進步和規模效應等因素,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實施期限將延長至2022年底,平穩補貼下降的強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的補貼標准將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分別下降10%、20%和30%。
購新能源汽車最新優惠政策了解之後,新能源汽車有哪些優缺點?
新能源汽車的優點:
1、新能源汽車更環保。新能源汽車主要使用非燃料發電,而不是燃燒汽油和柴油,它使用清潔能源,如電力,太陽能和氫。這樣就減少了二氧化碳等氣體的排放,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2、新能源汽車不在限號范圍內。由於環境污染嚴重,為了緩解環境壓力,許多城市採取了限制汽車數量的方式來限制私家車的出行。然而,新能源汽車幾乎零污染和零排放,所以它不在限制范圍內,使它更容易出行。
3、新能源汽車開車更安全、更穩定。新能源汽車動力相對較低,最大行駛速度普遍低於普通汽車,因此駕駛更穩定,安全系數更高。
新能源汽車的缺點:
1、新能源汽車充電困難且慢。因為新能源汽車還不普及,很多城市或地區沒有充電樁給新能源汽車充電,所以給汽車充電不方便。另外,新能源汽車電廠系統不是很成熟,充電慢,一般要幾個小時,不方便。
2、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短。對於使用電力的新能源汽車來說,汽車電池的存儲容量是有限的,因此汽車的連續行駛里程將是有限的,並且一般不可能行駛很長的距離。
3、新能源汽車售後服務還不成熟。新能源汽車作為汽車行業的「新星」,在各方面都還在摸索和提高。至於新能源汽車的售後維修,技術熟練的維修人員不多,不能及時維修,給車主帶來很大不便
H. 如何看待2020年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行業
新基建」風口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作為七大新基建方向之一正備受關注,行業利好信號再度加強。隨著社會能源的替換,且基於中國新能源汽車良好的發展前景,充電樁作為新能源汽車的補能基礎設施將會大范圍應用必然也是趨勢,就如現在的燃油車離不開傳統的加油站一般。充電樁功能類似於加油站裡面的加油機,其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相連接,輸出端通過充電插頭為電動汽車電池充電。充電樁安裝於公共建築(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和居民小區停車場,可以固定於地面或牆壁。
I.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是否有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沒有稅收優惠政策,只有獎補政策。
充電樁國家財政補貼政策
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一、獎補對象
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是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的綜合獎補。
二、獎補條件
獲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的各省(區、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較大。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要具備一定數量規模並切實得到應用:
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3.0萬輛、3.5萬輛、4.3萬輛、5.5萬輛、7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5%、2%、3%、4%、5%。
其他省(區、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1.5%、2%、2.5%、3%。
新能源標准車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准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折算關系見附件1)。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實行屬地化考核,即相關單位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納入所在省(區、市)統一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