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駕駛證的電動汽車
⑴ 不需要駕照的身型最大的電動汽車有什麼牌的
低速電動車不需要駕照。低速電動車,低速電動汽車是指速度低於70km/h的簡易四輪純電動汽車。一般最高速度為40km/h,而外形、結構、性能與燃油汽車類似。
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必須要(駕駛證、行車證、車牌照、保險等)手續齊全、有效才能上路行駛。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
低速電動汽車一般有一下這些:
第一類:3.5米左右的車,寶雅(雅貝),唐駿(王子),躍迪(360),麗馳V5鴻日等這幾個品牌的車質量是屬於上等的,同時價格偏高,3-4萬左右!
第二類:3.3-3.4米左右的車,雷騰(T35),雷軍S3,御捷(330),大陽,雷丁D70等,這一類車子差不多都是同一平台的車,質量還可以,勝在價格便宜,價格2-2.5萬左右,
第三類:3米左右的車:寶雅(雅緻EQ1),麗馳,雷丁A30,這幾個車質量都還不錯,配置也差不多,價格2-2.5之間
⑵ 哪種電動汽車不用駕照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在道路上駕駛民用機動車輛的人員需要具備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擁有駕駛資格才能合法駕駛准駕車型在路上行駛。
在個別地區比較流行低速電動汽車很多都是沒有取得相應資格的「三無」小型電動車,一直灰色領域的電動汽車在這類經銷商鼓吹的無需駕照和駕駛證即可上路,誤導了很多消費者購買使用。
此類車輛價格便宜、體積小,在城市邊緣地帶使用更加頻繁。駕駛這類車輛的駕駛員大都沒有經過駕駛培訓,他們對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不熟悉,導致在駕駛過程中經常發生闖紅燈、佔用快車道不避讓、亂掉頭、越線停車、亂停亂放、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
駕駛這類車輛不管有沒有駕駛證,都屬於違法,被交警查到,要被扣車以及罰款。不過也有個別地區交管部門對這類車輛專項進行管理。例如山東省就在部分縣區試點小型電動車地方管理體系。對產品質量符合相關要求的小型電動車,允許掛「沂電」開頭的地方牌照,駕駛員持有C3駕照可在二級及以下公路上行駛,並可購置交強險。
⑶ 什麼樣的電動汽車可以不用駕駛證
愛瑪E350
愛瑪電動車最大特點就是外觀好看,且品質可靠。愛瑪E350作為2020年的主打車型,塑件、車架、輪胎等選用都是行業知名品牌,做工工藝上,主要看細節,是不是嚴絲合縫,愛瑪E350做工非常到位!
愛瑪E350作為一款新國標電動車,不用考駕照。一隻9.3kg的48V20Ah鋰電池,最大續航可以達到60公里以上。
綠源K7
綠源作為一家主打電動車核心技術的品牌,它的陶瓷剎車,鋼絲輪胎,液冷電機,智能快充,SOC電量顯示,省力雙撐設計都是非常實用的技術,它的產品基本都用上了這些技術。
綠源K7也屬於新國標電動車,但結構部件用的是摩托車級,比如車架,減震,塑件外殼等使用了加厚件,非常厚實。一般騎個6-8年沒有太大問題。這款電動車使用的是48V16Ah的鋰電池,最大續航為50公里。
本鈴鈴酷
本鈴電動車雖然品牌知名度不如前兩者,但是產品品質和做工都是不錯的,比如最近新上市的鈴酷新國標電動車,使用的是48V20Ah鋰電池,350W的電機,最大時速25km/h,實測續航達到55公里左右,售價不到3000元,還是比較厚道的。
這3款車都是不用考駕照的,用料厚道,做工皮實。而且續航也比較實際,關鍵是大部分的用戶都能買得起!
⑷ 電動汽車不需要駕駛證嗎需要掛牌嗎電動汽車掛牌需要手續
都是需要的,辦理完交強險和牌照後才可上路。同普通燃油汽車一樣,到車管所申請落戶上牌。就是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拓展資料
純電動汽車以電動機代替燃油機,由電機驅動而無需自動變速箱。相對於自動變速箱,電機結構簡單、技術成熟、運行可靠。
傳統的內燃機能把高效產生轉矩時的轉速限制在一個窄的范圍內,這是為何傳統內燃機汽車需要龐大而復雜的變速機構的原因;而電動機可以在相當寬廣的速度范圍內高效產生轉矩,在純電動車行駛過程中不需要換擋變速裝置,操縱方便容易,噪音低。
與混合動力汽車相比,純電動車使用單一電能源,電控系統大大減少了汽車內部機械傳動系統,結構更簡化,也降低了機械部件摩擦導致的能量損耗及噪音,節省了汽車內部空間、重量。
⑸ 現在不要駕駛證的電動代步轎車有哪些
除了一般的電動非機動車不需要駕照,其他的機動車都是需要駕駛證的,不然是不能行駛車輛的
⑹ 什麼樣的電動汽車不要駕駛證和上牌照
只要該車輛屬於電動汽車,劃分到機動車的范圍內,就需要駕駛證,並給機動車上牌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6)不要駕駛證的電動汽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