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工單新能源汽車
Ⅰ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
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
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是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中心環節,要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創新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競爭力。
1.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大力推進動力電池技術創新,重點開展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加快研製動力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及其生產、控制與檢測等裝備,開發新型超級電容器及其與電池組合系統,推進動力電池及相關零配件、組合件的標准化和系列化;在動力電池重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超前部署,重點開展高比能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研發,重點支持驅動電機系統及核心材料,電動空調、電動轉向、電動制動器等電動化附件的研發。開展燃料電池電堆、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核心技術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車發展動向,對其他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加大研究力度。
到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小時,純電驅動模式下綜合工況續駛里程分別不低於150公里和50公里;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15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時以下,循環使用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電驅動系統功率密度達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30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時以下。
2.加大節能汽車技術研發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車燃料經濟性水平為目標,積極推進汽車節能技術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開展混合動力技術研究,開發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和機電耦合裝置,支持開展柴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均質燃燒以及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和先進電子控制技術的研發;支持研製六檔及以上機械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制機械變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輕量化材料與激光拼焊成型技術,大幅提高小排量發動機的技術水平。開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術研究。
3.加快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體系。引導企業加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鼓勵建立跨行業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發展聯盟,加快建設共性技術平台。重點開展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混合動力商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建立相關行業共享的測試平台、產品開發資料庫和專利資料庫,實現資源共享;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建設若干國家級整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構建完善的技術創新基礎平台;建設若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發展一批企業主導、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提升產業競爭能力。
科學規劃產業布局
我國已建設形成完整的汽車產業體系,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既要利用好現有產業基礎,也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規劃引導,以提高發展效率。
1.統籌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和產業政策要求,合理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現有汽車企業實施改擴建時要統籌考慮建設新能源汽車產能。在產業發展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2.重點建設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積極推進動力電池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力爭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百億瓦時、具有關鍵材料研發生產能力的龍頭企業,並在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領域分別形成2—3家骨幹生產企業。
3.增強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能力。鼓勵有關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大投入力度,發展一批符合產業鏈聚集要求、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在驅動電機、高效變速器等領域分別培育2—3家骨幹企業,支持發展整車企業參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汽車電子企業。
加快推廣應用和試點示範
新能源汽車尚處於產業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開展推廣試點示範,加快培育市場,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節能汽車已具備產業化基礎,需要綜合採用標准約束、財稅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廣普及。
1.扎實推進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在大中型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范圍,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重點在國家確定的試點城市集中開展新能源汽車產品性能驗證及生產使用、售後服務、電池回收利用的綜合評價。探索具有商業可行性的市場推廣模式,協調發展充電設施,形成試點帶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有效機制。
探索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租賃、充換電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形成一批優質的新能源汽車服務企業。繼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運行示範,提高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帶動氫的制備、儲運和加註技術發展。
2.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建立完善的汽車節能管理制度,促進混合動力等各類先進節能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推廣普及節能汽車。出台以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階段目標值為基礎的汽車燃料消耗量管理辦法,2012年開始逐步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國產、進口汽車實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實開展相關測試和評價考核工作,並提出2016至2020年汽車產品節能技術指標和年度要求。實施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標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
3.因地制宜發展替代燃料汽車。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是減少車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補充。積極開展車用替代燃料製造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鼓勵天然氣(包括液化天然氣)、生物燃料等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車技術應用途徑,促進車用能源多元化發展。
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完善的充電設施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保障。要科學規劃,加強技術開發,探索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適應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需要。
1.制定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總體發展規劃,支持各類適用技術發展,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在產業發展初期,重點在試點城市建設充電設施。試點城市應按集約化利用土地、標准化施工建設、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原則,將充電設施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建設相關行業規劃,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選址分布,適度超前建設,積極試行個人和公共停車位分散慢充等充電技術模式。通過總結試點經驗,確定符合區域實際和新能源汽車特點的充電設施發展方向。
2.開展充電設施關鍵技術研究。加快制定充電設施設計、建設、運行管理規范及相關技術標准,研究開發充電設施接網、監控、計量、計費設備和技術,開展車網融合技術研究和應用,探索新能源汽車作為移動式儲能單元與電網實現能量和信息雙向互動的機制。
3.探索商業運營模式。試點城市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根據當地電力供應和土地資源狀況,因地制宜建設慢速充電樁、公共快速充換電等設施。鼓勵成立獨立運營的充換電企業,建立分時段充電定價機制,逐步實現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市場化、社會化。
加強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
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引導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准入條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置等各環節的技術標准和管理要求。加強監管,督促相關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規定,嚴防重金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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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
(2011-2020年)
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今後較長一段時期汽車需求量仍將保持增長勢頭,由此帶來的能源緊張和環境污染問題將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既是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緊迫任務,也是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增長點和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舉措。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特製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1-2020年。
一、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提前達到下一階段目標值標準的汽車。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本規劃所指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是減少汽車燃料消耗量,緩解燃油供求矛盾,促進汽車產業技術進步和優化升級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我國汽車節能技術推廣應用取得積極進展,通過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准和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的財稅政策等措施,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輕量化材料、整車優化設計以及普通混合動力等節能技術和產品得到大力推廣,汽車平均燃料消耗量明顯降低;天然氣等替代燃料汽車技術基本成熟並初步實現產業化,形成了一定市場規模。新能源汽車經過近10年的研究開發和示範運行,初步具備產業化發展基礎,電池、電機、電子控制和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取得明顯進步,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開始小規模投放市場。但與先進水平相比,我國尚未完全掌握汽車節能關鍵核心技術,燃料經濟性水平還有一定差距,節能型小排量汽車市場佔有率偏低;新能源汽車整車和核心零部件技術尚未突破,產品成本高,社會配套體系不完善,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受到制約。
為應對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環境污染問題,世界主要汽車生產國紛紛加快部署,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汽車節能技術,將發展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戰略,加快推進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國際汽車產業的發展方向,未來10年將迎來全球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目前我國汽車產銷規模已居世界首位,預計在未來一段時期仍將保持較快增長,必須抓住機遇、抓緊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汽車產業優化升級,實現由汽車工業大國向汽車工業強國轉變。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放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項重要任務,立足國情,依託產業基礎,按照市場引導、創新驅動、重點突破、協調發展的要求,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推動汽車產業優化升級,增強汽車工業的整體競爭能力。
(二) 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轉型與技術進步相結合。以純電驅動為我國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推進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以快速降低汽車燃料消耗量為目標,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提升汽車產業整體技術水平。
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加強創新發展,把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准和品牌。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深層次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驅動相結合。在產業培育期,積極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聚集科技和產業資源,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開發生產,引導市場消費。進入產業成熟期後,充分發揮市場需求對產業發展的驅動作用和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商業化應用。
堅持培育產業與加強配套相結合。以整車為龍頭,培育並帶動動力電池、電機、汽車電子、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等產業鏈加快發展。以加快充電設施建設為重點,同時做好市場營銷、售後服務以及電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備的產業配套體系。
(三) 發展目標。
1、產業化取得重大進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和消費穩定增長,產業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超過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發展水平與國際同步。
2、燃料經濟性顯著改善。到2015年,節能型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節能型乘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商用車新車平均燃料消耗量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3、技術水平大幅提高。掌握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汽車電子、輕量化材料和普通混合動力等汽車節能關鍵核心技術,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企業。
4、配套能力明顯增強。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和生產規模基本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充電設施建設與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相適應,滿足重點區域內或城際間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市場營銷、售後服務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基本完善。
5、管理制度較為完善。建立起有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體系,形成比較完備的技術標准和管理規范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 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
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是培育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中心環節,要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創新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1、加大汽車節能技術研發和應用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為目標,積極推進節能汽車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開展柴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均質燃燒以及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和先進汽車電子控制技術的研發應用;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研製六檔及以上機械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制機械變速器以及普通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和機電耦合裝置;突破低阻零部件、輕量化材料與激光拼焊成型技術,大幅提高小排量發動機的技術水平。支持企業開展普通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研發。開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技術研究。
2、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大力推進動力電池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重點開展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開發新型超級電容器及其與電池組合系統,推進動力電池及相關零配件、組合件的標准化和系列化,加快研製動力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及其生產、控制與檢測等裝備;在動力電池重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超前部署,重點開展高比能先進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研發,重點支持驅動電機系統及核心材料,電動空調、電動轉向、電動制動器等電動化附件的研發。開展燃料電池電堆、電池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核心技術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車發展動向,對其他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加大研究力度。
到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在純電驅動模式下行駛的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小時,綜合工況續駛里程分別不低於150公里和50公里;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15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2元/瓦時,循環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電驅動系統功率密度達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30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時以下。
3、加快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體系。引導企業加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鼓勵建立跨行業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加快建設共性技術平台。重點開展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混合動力商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建立相關行業共享的測試平台、產品開發資料庫和專利資料庫,實現資源共享;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建設若干國家級整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構建完善的技術創新基礎平台;建設若干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發展一批企業主導、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提升產業競爭能力。
(二) 科學規劃產業布局。
我國已建設形成完整的汽車產業體系,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應立足現有汽車產業基礎進行布局,加強規劃引導,以提高發展效率。
1、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主要依託現有汽車產業基礎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現有汽車企業實施改擴建時要統籌考慮建設新能源汽車產能。在產業發展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2、重點建設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積極推進動力電池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力爭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百億瓦時、具有關鍵材料研發生產能力的龍頭企業,並在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領域分別形成2-3家骨幹生產企業。
3、增強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能力。鼓勵有關社會主體積極參與、加大投入力度,發展一批符合產業鏈聚集要求、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在驅動電機、高效變速器等領域分別培育2-3家骨幹企業,支持發展整車企業參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汽車電子企業。
(三) 加快推廣應用和試點示範。
節能汽車已具備產業化基礎,需要綜合採取標准約束、財稅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廣普及。新能源汽車尚處於產業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開展推廣試點示範,加快培育市場,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1、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2011年底前出台汽車燃料消耗量管理辦法,2012年開始實施分階段燃料消耗量目標值標准,切實開展相關測試和評價考核工作,並提出2016到2020年汽車產品節能技術指標和年度要求。建立基於車型燃料消耗量和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獎罰機制。實施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標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
2、扎實推進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在有關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范圍,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在試點示範工作中重點開展產品性能驗證及生產使用、售後服務、電池回收利用的綜合評價。探索具有商業可行性的市場推廣模式,協調發展充電設施,形成試點帶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有效機制。
探索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租賃、充換電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形成一批優質的新能源汽車服務企業。繼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運行示範,提高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帶動氫的制備、儲運和加註技術發展。
3、因地制宜發展替代燃料汽車。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是減少車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補充。積極開展車用替代燃料製造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鼓勵天然氣(包括液化石油氣)、生物燃料等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替代燃料汽車。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車技術應用途徑,促進車用能源多元化發展。
(四) 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完善的充電設施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保障。要科學規劃,加強技術開發,探索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適應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需要。
1、制定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總體發展規劃,支持各類技術發展,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在產業發展初期,重點在試點城市建設充電設施。試點城市應按集約化利用土地、標准化施工建設、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原則,將充電設施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城市建設相關行業規劃,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選址分布,適度超前建設,積極試行個人和公共停車位分散慢充等充電技術模式。通過總結試點經驗,確定符合區域實際和新能源汽車特點的充電設施發展方向。
2、開展充電設施關鍵技術研究。加快制定充電設施設計、建設、運行管理規范及相關技術標准,研究開發充電設施接網、監控、計量、計費設備和技術,開展車網融合技術研究和應用,探索新能源汽車作為移動式儲能單元與電網能量和信息實現雙向互動的機制。
3、探索商業運營模式。試點城市應加大政府投資力度,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根據當地電力供應和土地資源狀況,因地制宜建設慢速充電樁、公共快速充換電等設施。鼓勵成立獨立運營的充換電企業,建立分時段充電定價機制,逐步實現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市場化、社會化。
(五) 加強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
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引導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准入條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置等各環節的技術標准和管理要求。加強監管,督促相關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規定,嚴防重金屬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 完善標准體系和准入管理制度。
制定並實施分階段的乘用車、輕型商用車和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目標值標准。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准入管理制度和汽車產品公告制度,嚴格執行准入條件和認證要求。根據新能源汽車應用示範和規模化發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以及充電、加註技術和設施的相關標准。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准,提升在汽車國際標准化領域的話語權。2012年前,基本建立與產業發展和能源規劃相適應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
(二) 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
中央財政加大投入力度,積極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統籌技術開發、工程化、標准制定、市場應用等環節,構建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繼續實施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汽車的政策,對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給予補貼;實行基於汽車燃料消耗水平的獎懲政策,對提前達到下一階段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車型予以獎勵,對未達到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企業實施懲罰性收費。新能源汽車示範城市應安排專項配套資金,重點用於建設充電設施、建立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體系等。
發揮政府采購的導向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列入有關政府采購清單,享受政府優先和強制采購政策,逐步擴大公共機構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規模。
(三) 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加快研究建立基於燃料消耗量的汽車稅收政策體系。經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從事技術開發、轉讓及相關咨詢、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徵營業稅。
(四) 強化金融服務支撐。
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等金融產品創新,加快建立包括財政出資和社會資金投入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政策,促進加大金融機構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管理規范、支持創新的原則,支持地方設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符合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申請中央財政參股,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
(五) 營造有利於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大力發展有利於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的專業服務、增值服務等新業態,建立新能源汽車金融信貸、保險、租賃、物流、二手車交易以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市場營銷和售後服務體系,發展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質量安全檢測服務平台,實施區別於整車的動力電池和電機驅動系統售後服務政策。研究實行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有關地方實施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時,應對新能源汽車區別對待。
(六) 加強人才隊伍保障。
以國家有關專項工程為依託,培育一批國際知名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領軍人才。加強電化學、新材料、汽車電子、車輛工程、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學科建設,培育技術研究、產品開發、經營管理、知識產權和技術應用等人才。實施高端人才引進工程,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從國外引進優秀人才。廣泛開展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職業技能。
(七) 積極發揮國際合作的作用。
支持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開展國際合作研究,進行全球研發服務外包,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開展聯合研發和向國外提交專利申請。完善出口信貸、保險燈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支持企業通過在境外注冊商標、境外收購等方式培育國際化品牌。充分發揮各種多雙邊合作機制的作用,加強技術標准、政策法規等方面國際交流與協調,合作探索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新型商業化模式。
五、規劃實施
成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參加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綜合採取多種措施,形成合力,加快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支持,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有關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落實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有關部門。
Ⅲ 汽車行業三大任務是哪些
汽車越來越多,對於汽車行業需要解決的,環境污染,能源消耗,交通擁堵等問題~
Ⅳ 什麼事新能源汽車,你對新能源汽車有哪些了解
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汽新能源公司」)是由世界500強企業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發起並控股,聯合北京工業發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北京電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共同設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平台。
公司成立於2009年11月,位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已初步形成輻射全國的產業布局,是一個倡導綠色經濟,致力於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資源集約整合的高端產業發展平台,業務范圍覆蓋新能源汽車與核心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
簡單點說,也就是純電動車,所有車型具有燒油類型汽車電控配置基本上都是有的,安全環保!
Ⅳ 新能源電動汽車工作原理
從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名字我們就可以看出新能源電動汽車與傳統的汽車不同這處在於新能源電動這五個字,也就說是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動力來源不是傳統的柴油各汽油而是新型能源——電能。 新能源電動汽的組成可以分為: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繫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由驅動電動機、電源和電動機的調速控制裝置等組成:
①、電源
電源為電動汽車的驅動電動機提供電能,電動機將電源的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通過傳動裝置或直接驅動車輪和工作裝置。有別於老式的電網電車,新能源電動汽車電源主要是高能蓄電池,這樣新能源電動汽車行車范圍就不會局限於電車電網,也不用擔心電網停電,這就使的新能源電動汽車行車的范圍與傳統汽車一樣了。
②. 驅動電動機
驅動電動機的作用是將電源的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通過傳動裝置或直接驅動車輪和工作裝置。三相非同步交流電動機相比其它的類型的電動機的優勢:製造工藝相對簡單成熟、製造成本相對低、輸出功率大、穩定性好、維護成本較低。我所在的實習單位採用的是自家生產的三相非同步交流電機。
③. 電機控制器
該裝置是為電動汽車的變速和方向變換等設置的,其作用是控制驅動電動機的電壓或電流,完成電動機的驅動轉矩和旋轉方向的控制。採用交流電動機及變頻調速控制技術,使電動汽車的制動能量回收控制更加方便,控制電路更加簡單。
④. 傳動裝置
電動汽車傳動裝置的作用是將電動機的驅動轉矩傳給汽車的驅動軸,當採用電動輪驅動時,傳動裝置的多數部件常常可以忽略。因為電動機可以帶負載啟動,所以電動汽車上無需傳統內燃機汽車的離合器。因為驅動電機的旋向可以通過電路控制實現變換,所以電動汽車無需內燃機汽車變速器中的倒檔。當採用電動機無級調速控制時,電動汽車可以忽略傳統汽車的變速器。在採用電動輪驅動時,電動汽車也可以省略傳統內燃機汽車傳動系統的差速器。
⑤. 行駛裝置
行駛裝置的作用是將電動機的驅動力矩通過車輪變成對地面的作用力,驅動車輪行走。它同其他汽車的構成是相同的,由車輪、輪胎和懸架等組成
⑥. 轉向裝置
專項裝置是為實現汽車的轉彎而設置的,由轉向機、方向盤、轉向機構和轉向輪等組成。作用在方向盤上的控制力,通過轉向機和轉向機構使轉向輪偏轉一定的角度,實現汽車的轉向。多數電動汽車為前輪轉向,工業中用的電動叉車常常採用後輪轉向。電動汽車的轉向裝置有機械轉向、液壓轉向和液壓助力轉向等類型。
⑦. 制動裝置
電動汽車的制動裝置同其他汽車一樣,是為汽車減速或停車而設置的,通常由制動器及其操縱裝置組成。在電動汽車上,一般還有電磁製動裝置,它可以利用驅動電動機的控制電路實現電動機的發電運行,使減速制動時的能量轉換成對蓄電池充電的電流,從而得到再生利用。
⑧. 工作裝置
工作裝置是工業用電動汽車為完成作業要求而專門設置的,如電動叉車的起升裝置、門架、貨叉等。貨叉的起升和門架的傾斜通常由電動機驅動的液壓系統完成。
Ⅵ 廣義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是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車。包括燃料電池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和太陽能汽車等。其廢氣排放量比較低。據不完全統計,全世界現有超過400萬輛液化石油氣汽車,100多萬輛天然氣汽車。而在中國,新能源汽車被廣泛應用於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領域,部分地方政府也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予以支持(如上海、廣州等)。
而市場上在售的新能源汽車很大一部分是混合動力汽車,小部分純電動車,還有多運用於公共交通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而在這里,新能源汽車主要是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通常所說的混合動力一般是指油電混合動力,即燃料(汽油,柴油等)和電能的混合。
太平洋汽車網目前對於新能源汽車在汽車大全分類以及參配頁中的劃分有以下幾類:
分別是純電動車、增程式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以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車和增程式電動車是屬於電動車范疇(指裝備一種或多種動力來源,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的車輛,包含增程式電動車。),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和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是混合動力車(指同時裝備兩種或兩種以上動力來源的車輛,使用發動機驅動和電力驅動兩種驅動方式的汽車。)的其中一種分類。
Ⅶ 廣義新能源汽車是指的什麼
新能源汽車是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車。包括燃料電池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和太陽能汽車等。其廢氣排放量比較低。據不完全統計,全世界現有超過400萬輛液化石油氣汽車,100多萬輛天然氣汽車。而在中國,新能源汽車被廣泛應用於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領域,部分地方政府也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予以支持(如上海、廣州等)。
而市場上在售的新能源汽車很大一部分是混合動力汽車,小部分純電動車,還有多運用於公共交通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而在這里,新能源汽車主要是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通常所說的混合動力一般是指油電混合動力,即燃料(汽油,柴油等)和電能的混合。
太平洋汽車網目前對於新能源汽車在汽車大全分類以及參配頁中的劃分有以下幾類:
分別是純電動車、增程式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以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車和增程式電動車是屬於電動車范疇(指裝備一種或多種動力來源,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的車輛,包含增程式電動車。),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和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是混合動力車(指同時裝備兩種或兩種以上動力來源的車輛,使用發動機驅動和電力驅動兩種驅動方式的汽車。)的其中一種分類。
1.純電動:指僅裝備動力電池,由電動機驅動的車輛。
2.增程式電動:指能外接充電電源和車載充電,由電動機驅動的車輛。
3.插電式混合動力:能外接充電電源的混合動力車輛。
4.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不能外接充電電源的混合動力車輛。
純電動汽車名詞釋義
純電動汽車,又稱電池電動車(Electric battery Vehicle ),是指以事前已充滿電的蓄電池供電給電動機,由電動機推動的車輛,而電池的電量由外部電源補充,並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
電動汽車的組成
電動汽車的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繫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是電動汽車的核心,也是區別於內燃機汽車的最大不同點。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由驅動電動機、電源和電動機的調速控制裝置等組成。電動汽車的其他裝置基本與內燃機汽車相同。
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
混合動力汽車
● 微混合動力系統
這種混合動力系統在傳統內燃機上的啟動電機(一般為12V)上加裝了皮帶驅動啟動電機(也就是常說的Belt-alternator Starter Generator, 簡稱BSG系統)。該電機為發電啟動(Stop-Start)一體式電動機,用來控制發動機的啟動和停止,從而取消了發動機的怠速,降低了油耗和排放。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種微混合動力系統的汽車不屬於真正的混合動力汽車,因為它的電機並沒有為汽車行駛提供持續的動力。在微混合動力系統里,電機的電壓通常有兩種:12v 和42v。其中42v主要用於柴油混合動力系統。
代表的車型是PSA的混合動力版C3和豐田的混合動力版Vitz。
● 輕混動力系統合
輕型混合動力汽車無法單獨使用電動機驅動車輛。別克君越eAssist就是採用了輕型混合動力系統,使用並聯式結構,為車輛提供了能量回收、車輛啟停等功能。
該混合動力系統採用了集成啟動電機(也就是常說的Integrated Starter Generator,簡稱ISG系統)。與微混合動力系統相比,輕混合動力系統除了能夠實現用發電機控制發動機的啟動和停止,還能夠實現:
(1)在減速和制動工況下,對部分能量進行吸收;
(2)在行駛過程中,發動機等速運轉,發動機產生的能量可以在車輪的驅動需求和發電機的充電需求之間進行調節。輕混合動力系統的混合度一般在20%以下。
代表車型是君越eAssist。
● 中混合動力系統。
中型混合動力系統和輕型混合動力系統一樣,由燃油發動機提供動力,電動機只起到輔助作用。但中型混合動力系統在特定情況下(如低速巡航)能夠單獨使用電動機驅動汽車。例如本田的IMA混合動力系統就是採用並聯式結構的中型混合動力系統。
本田旗下混合動力的Insight, Accord 和Civic都屬於這種系統。該混合動力系統同樣採用了ISG系統。與輕度混合動力系統不同,中混合動力系統採用的是高壓電機。另外,中混合動力系統還增加了一個功能:在汽車處於加速或者大負荷工況時,電動機能夠輔助驅動車輪,從而補充發動機本身動力輸出的不足,從而更好的提高整車的性能。這種系統的混合程度較高,可以達到30%左右,目前技術已經成熟,應用廣泛。
●重型混合動力系統
重型混合動力系統中的發動機和電動機都能單獨驅動車輛行駛。如豐田的THS混合動力系統就是混聯式結構的重型混合動力系統。使用THS系統的第三代普銳斯Hybrid採用的電動機最大功率達到60kW,最大扭矩達到207Nm,足以推動汽車進行中低速行駛。
該系統採用了272-650v的高壓啟動電機,混合程度更高。與中混合動力系統相比,完全混合動力系統的混合度可以達到甚至超過50%。技術的發展將使得完全混合動力系統逐漸成為混合動力技術的主要發展方向。
以上各種不同的混合方式,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和排放。各大汽車廠商在過去的十幾年,通過不斷的研發投入,試驗總結,商業應用,形成了各自的混合動力技術之路,而在市場上的表現也是各具特色。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名詞解釋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uel-Cell)是利用氫氣和空氣中的氧在催化劑的作用下在燃料電池中經電化學反應產生的電能,並作為主要動力源驅動的汽車。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實質上是電動汽車的一種,在車身、動力傳動系統、控制系統等方面,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與普通電動汽車基本相同,主要區別在於動力電池的工作原理不同。一般來說,燃料電池是通過電化學反應將化學能轉化為電能,電化學反應所需的還原劑一般採用氫氣,氧化劑則採用氧氣,因此最早開發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多是直接採用氫燃料,氫氣的儲存可採用液化氫、壓縮氫氣或金屬氫化物儲氫等形式。(奧迪Q5 Fuel-Cell hybird,賓士B級 Fuel-Cell)
燃料電池電動車
技術特點
● 能量轉化效率高。燃料電池的能量轉換效率可高達60~80%,為內燃機的2~3倍;
● 零排放,不污染環境。燃料電池的燃料是氫和氧,生成物是清潔的水;
● 氫燃料來源廣泛,可以從可再生能源獲得,不依賴石油燃料。
Ⅷ 新能源汽車技術現狀與發展前景分析的任務書怎麼寫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 《2016-2021年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http://bg.qianzhan.com/report/detail/70722e724d0e4b44.html 顯示,近年來,由於中國政策上對於新能源汽車的大力支持以及諸多利好措施的高強度 支持,使得市場對新能源汽車的接受度大為提升,中國新能源汽車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成果。所謂事實勝於雄辯,我們且來看近三年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情況。數據顯 示,2013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為1.75萬輛,同比增長39.7%,銷量為1.76萬輛,同比增長37.9%。2014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 78499輛,銷售74763輛,同比增長分別為3.5倍和3.2倍。今年1-9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144284輛,銷售136733輛,同比分 別增長2倍和2.3倍。這意味著,2015年前三季度,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產銷基本各相當於2013年和2014年全產銷總和的2倍。顯然,中國新能源汽車 從2013年到2015年,實現了銷量實現了跨越式增長。可以說,我國新能源汽車用近3年的時間在銷量上實現飛躍。
在我國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過程中,國家政策一直起著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甚至在某種程度起著關鍵的作用。在當前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政策可以起著引導、 推動的作用,但是最終決定前景的將是市場的接受度。在這種情況,就需要中國品牌車別不斷提升自身實力、競爭力,打造出成熟市場接受和認可的產品,還要不斷 突破電池和續航里程的限制。畢竟,當前新能源汽車相比燃油車的低性價比,以及里程限制、充電難等問題,讓新能源汽車在市場大規模推廣方面,還是存在著諸多 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