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基礎設施
1. 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標准預留到哪兒
近日,成都市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人防辦、市消防救援支隊6部門聯合印發了《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定(2022版)》(以下簡稱《技術規定》),該技術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8年11月21日印發的《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技術要求(試行)》同時廢止。
一、《技術規定》出台背景
近年來,電動汽車產業高速發展,我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快速提升,居民充電需求快速增長。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國家發改委等10部門《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充電設施建設,提升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支撐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助力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市住建局會同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人防辦、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成都供電公司、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都電力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以2018年11月印發的《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技術要求(試行)》為基礎,認真研判我市充電設施發展情況,學習借鑒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多地做法,結合國家、行業最新標准、技術、成果,編制形成《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定(2022版)》(以下簡稱《技術規定》)。
《技術規定》編制過程中,多次召開專題研討會,反復徵求相關行業部門、專家意見建議,並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建議,經專家評審和風險賀叢搭評估後形成最終稿。
二、《技術規定》的主要內容
《技術規定》主要遵循「適度超前、經濟適用」原則,立足電動汽車產業技術現狀,重點圍繞新建建築配套建設充電設施,對各類建築配建比例、直接建設和預留條件具體工程做法要求、充電設備功率、供配電電力負荷計算、設施設備標准等重點問題進行研究和完善。對比原試行文件,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完善。
一是細化了充電設施配建比例及具體工程做法要求。依據國家最新規定,收集分析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多地配建比例要求,分類明確我市新建住宅建築、辦公建築、商業建築、其他公共建築、公共停車場、工業物流及其他建築的充電設施直接建設和預留條件的比例。同時進一步細化直接建設和預留條件工程做法,其中直接建設應將充電樁安裝到車位,以滿足直接充電需求,預留條件應將變壓器、干線電纜、配電櫃等供配電設施安裝到位,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敷設到車位,並預留鄭消電表箱、充電設備安裝位置,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二是優化了供配電系統相關規定。根據充電設施技術發展狀況和長期需求預估,優化供配電系統相關設計建設規定,參照中國建築標准設計研究院《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計與安裝》18D705-2相關內容,借鑒相關城市做法,結合實際運行數據,優化調整充電設施供配電系統負荷計算公式及系數取值,居民自用充電設備額定功率原則不大於7kW,進一步保障新建建築充電設施用電負荷的可靠性。
三是完善了充電設施設計建設相關基本要求。落實國家、行業最新標准要求,完善充電設施電氣安裝、設施防護、消防、人防等相關內容,明確基本要求,最大程度保障充電設施建設使用安全。
修訂後《技術規定》與國家、行業最新標准銜接,並結合了成都本土實際,能夠有效指導我市現階段充電設施建設,相關部門還將定期對《技術規定》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根據充電技術發展情況和實際需求變化情況,適時進行更新修訂。
三、《技術規定》貫徹實施
下一步,市住建局將採取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宣貫培訓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健全新建建築配建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機制,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加強土地出讓、施工設計、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全過程管理禪拿,形成工作閉環,確保充電設施與新建建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用,實現充電樁「安得起、用得好」的目標。
2. 長春市加快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近日,長春市發改委組織編制了《長春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根據這份意見稿,到2025年,長春將實現中心城區2.5公里公共充換電設施100%覆蓋,100%住宅用地預留充換電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公共充換電領域智能化。
根據市發改委的調查數據,截至2021年底,長春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4255輛。預計到2025年,長春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3.6萬輛,約占機動車保有量的1.9%。到2035年,長春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1.5萬輛,約占機動車保有量的5.0%。
長春市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了長春市充電樁的使用情況。長春已建成2個充電站、2個電站、18個公交充電站,已建成各類充電樁1577個。
長春市發改委相關人士介紹,電動汽車建設和充換電基礎設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電動汽車推廣難。電動車在低溫下續航 里程 ( 查成交價 | 車型詳解 )嚴重降低, 大眾 不願意購買電動車。我市新能源汽車占機動車總量的比例為0.2%,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46%。
二是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目前我市僅建成公共充電樁373個,與電動汽車的比例為1:11.4。已建成2座公共電站,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半徑嚴重不足。
三是缺乏整體規劃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規劃支撐,導致選址困難、不合理,建設時序無法與土地開發同步,進一步增加了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難度。
第四,施工空之間的資源不整合。目前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尚未與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公交場站、加油站等城市基礎設施有機結合,部分專用充換電設施無法對外開放,導致已建成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利用率較低。
五是配套政策體系不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尚未形成體系,缺乏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措施、收費服務收費標准等配套政策。
根據《徵求意見稿》,電動公交車按照樁車比不低於1:3配備充電樁;計程車100輛電動汽車均配備換電潛能;公務用車和私人乘用車按樁車比1:1配備專用充電樁。
預計到2025年,長春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3.6萬輛,約占機動車保有量的1.9%。建設各類充電樁1.5萬個,電車站點200個,其中公交充電樁1400個,小型汽車公共充電樁1671個。到2035年,我市電動汽車保有量為11.5萬輛,約占機動車總量的5.0%。建設各類充電樁8.9萬個,更換有軌電車站點300個,其中公交車充電樁3500個,小型汽車公共充電樁10665個。
《徵求意見稿》提出,到2025年,公共汽車、計程車、公務用車、網約車等公共服務領域電能替代充換電需求基本滿足,中心城區2.5公里公共充換電設施覆蓋率100%,住宅用地100%預留充換電設施,基本實現公共充換電區域智能化。
遠期2035年,基本實現滿足私人小汽車、物流車等全領域電動汽車的換電需求,實現中心城區公共充換電設施1.5公里覆蓋率100%,小型車專用充電設施實現樁車比1:1。 @2019
3.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1.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充電站的選址要充分考慮城市交通網路的布局限制;從電力網站規劃來看,電動汽車充電站作為中低壓配電。系統的重要部分應結合配電系統的現狀,盡可能靠近負荷中心,並滿足負荷平衡的要求。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電動汽車的使用者從角度來說,充電樁站要選擇充電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時候盡量找個避雨的地方充電。現在的電動車充電器都有防雨罩,保護充電器不被電動車充電器淋濕。
4.由於慢充時間較長,駕駛員再次使用車輛時可能會忘記充電。充電口應盡量設置在車頭前方或駕駛員側的車身結構上,以保證駕駛員上車時能看到充電口的充電狀態。同時也要通過一些車輛控制措施來檢測充電口的工作狀態,保證插上充電插頭時車輛處於非行駛狀態。純電動汽車充電頻率高,充電門需要經常開關。因此,充電門的結構剛度不應低於傳統加油門2.5N的結構剛度要求,充電門的耐久性應高於傳統加油門,其周邊搭接部位的剛度和強度也應適當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