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電動汽車充電樁補貼政策
㈠ 2022年充電樁補貼政策
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佔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准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於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此次政策是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大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的。重點在於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在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方面,明確對在市內購買和首次注冊登記並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在獲得國家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重慶市購置補貼,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技術要求按照國家標准執行。具體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約為同期國家購置補貼標準的20%,非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單車補貼上限分別為1.3萬元、0.94萬元、0.55萬元。
充電樁的分類?
1、以安裝條件進行分類,主要分為立式充電樁和壁掛充電樁立式充電樁無需靠牆,適用於戶外停車位或小區停車位,而壁掛式充電樁螞坦敗必須依靠牆體固定,適用於室內和地下停車位。
2、以服務對象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公共充悶顫電樁、專用充電樁和自用充電樁。公共充電樁由政府機關等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機構置辦,服務對象面向任何電動汽車車主,例如公共停車場。而專用充電樁多為企業建造,服務對象為客戶和內部人員,例如商場停車場信者。自用充電樁為私人充電樁,安裝於私人領域,不對外開放。
3、以安裝地點防護等級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室內充電樁和室外充電樁。
4、以充電介面的數量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一樁一充和一樁多充。目前市場上充電樁以一樁一充式為主,在公交停車場這樣大型停車場中,需要多充式充電樁,同步支持多台電動車充電,不但加快充電效率,也節省了人工。
5、以充電類型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條電力事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的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
㈡ 充電樁補貼政策2021
法律分析: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要求的公共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可申請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而新能源汽車使用公用充電樁進行充電,給予充電服務費用0.4元/千瓦時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全國交通運輸相關領域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分別制定相關領域的節能規劃。
㈢ 充電樁國家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為了加速我國新能源汽胡跡禪車產業的發展,我國及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獎勵政策。根州睜據高工電動車網統計,2017年上半年,上海、深圳、杭州、安徽等褲塵省市已經明確了充電設施補助標准,並且幾乎所有城市均設置了補貼上限金額。其中,深圳、宿遷市、安徽省等按照充電樁功率進行補貼,而上海、成都、溫州等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或20%進行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㈣ 充電樁補貼政策
法律迅碰分析:各地按照充(換)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對充(換)電設施進行一次性建設補貼(獎勵),補貼(獎勵)對象包括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交流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換電設施等。鼓勵各地統籌用好國家獎勵資金、省及市(縣)財政資金支持補貼(獎勵)符合標準的換電站工位、示範加氫站等。補貼(獎勵)標准為:
(1)2016-2018年建成並竣工驗收的充(換)電設施補貼(獎勵)標准如下:直流充電樁按照不高於550元/千瓦的標准補貼(獎勵),交流充電樁按照不高於100元/千瓦的標准補貼(獎勵)。
(2)2019-2020年建成並竣工驗收的充(換)電設施補貼(獎勵)標准如下:直流充電樁按照不高於300元/千瓦的標准補貼(獎勵),交流充電樁畝團談按照不高於60元/千瓦的標准補貼(獎勵)。或差
(3)各地根據本地充電設施建設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具體補貼(獎勵)標准。建議補貼(獎勵)標准為:
直流充電樁:(各地當年市財政切塊下達的資金85%/總申報容量kW)×申請單位經核查容量kW;
交流充電樁:(各地當年市財政切塊下達的資金15%/總個數)×申請單位經核查個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全國交通運輸相關領域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分別制定相關領域的節能規劃。
㈤ 充電樁建設補貼政策
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補貼政策主要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按照投資總額或投資額進行補貼。例如北京市對符合相應條件的公用充電設施給予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市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此外唐山市、貴陽市、廈門市、溫州市等地也均是按照投資總額或投資額進行補貼。
2、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給予補貼。例如常州市規定的補貼標准為交流充電樁每千瓦不超過4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不超過600元。除常州外,深圳、南京等地也出台了類似的政策。
3、進行定額補貼。例如山西晉城則規定交流充電樁補貼0.3萬元,快充站補貼60萬元,公交充換電站補貼100萬元。
4、 在建設補貼的基礎上疊加運營補貼。例如南京市規定,在2017年度企業月均單樁充電時長達到20小時的,對通過2017年度驗收的新建充電設施按交流充電樁每千瓦 200元、直流充電樁每千瓦300元給予補貼。
申請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的企業,應當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發展改革(發展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每個企業每年度原則上申請一次。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報告;
2.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報告;
4.由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具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行業技術規范檢測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充電設施建設標准檢測報告;
5.當批次充電站(樁)客戶受電工程竣工檢驗意見書;
6. 當批次充電站(樁)消防手續辦理證明文件;
7.具備國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當批次充電站(樁)《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
8.充電站(樁)年綜合能源消耗量1000噸標准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耗量500萬談隱千瓦時以上的,需提供市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書;
9.申請補貼信息真實性承諾書。
補貼標准:
1.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於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2.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近日,重慶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發布《關於重慶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與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渝財規〔2022〕3號)(以下簡稱通知),圍繞車、樁、站、宣傳等環節,明確四項補貼政策。其中提到,換電站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
《通知》表示,此次政策是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大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的。重點在於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
在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方面,《通知》明確,對在市內購買和首次注冊登記並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在獲得國家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重慶市購置補貼,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技術要求按照國家標准執行。
具體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約為正侍宴同期國家購置補貼標準的20%,非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快充類純舉銀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單車補貼上限分別為1.3萬元、0.94萬元、0.55萬元。
為加大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支持充電樁企業建設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電樁,《通知》提到,將通過差異化補貼引導企業在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我市充電樁布局「短板」地區加大建設力度。
其中,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於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同時,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園區等內部停車位建設,以及本市居民小區「統建統營」的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通知》表示,為加快我市換電示範城市建設,推動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建設。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並運營多品牌多車型的巡遊出租、網約出租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中重型卡車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
此外,為營造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濃厚氛圍,對在市內舉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領域相關峰會、論壇、展會、大賽、培訓、沙龍等活動的單位,按照不超過活動經費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資金不高於50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條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准。
㈥ 當前新能源充電樁有什麼補貼政策
對於新能源汽車尤其是純電動汽車來說,充電樁就相當於傳統燃油車的加油站一樣,是重要的能量補充方式。而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不斷發展,我國也加大了對充電樁的政策支持,那麼就目前來看,新能源充電樁補貼政策都有哪些呢?
其實早在2019年3月份發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中就可以看出,降低了新能源汽車的購置補貼,但是加大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而各地也紛紛出台了相關的補貼政策。比如說武漢市在2019年4月5日發布了《武漢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實施方案》,對2013年1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投資建設的充電設施,企業可申報新能源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
而在北京同樣也有相關的充電樁補貼政策,比如在2019年5月8日,北京市順義區發改委發布《順義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補貼實施細則(暫行)》,其中就提到了符合國家以及本市要求的公共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可申請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政府固定資產補貼資金支持。而且歸入順義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示範性項目的充電設施,還給予充電服務費用0.4元/千瓦時補貼。而且在4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發改委產業發展司副司長蔡榮華預計,2020年全年將完成充電樁行業投資100億元左右,新增公共樁大約20萬個,新增私人樁約40萬個,並且表示國家將繼續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
從上述幾方面情況我們可以看到,目前政策上對充電樁的支持力度相對較大。而且根據數據統計,截止到2019年12月份,我國公共充電樁和私人充電樁之和約為121.9萬台,與新能源汽車相比依然有著較大的差距,所以充電樁未來的發展前景依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