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壹』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可以裝在居民摟摟下嗎
早在2016年,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就曾發布《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其中規定:「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此外,各地均出台相關政策:
去年,山東省曾發布相關政策,明確了物業在充電樁安裝上的職責義務,並對新建小區作出規定,「要求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2018年12月,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重慶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2018-2022)》,其中規定:社會企業、居民區業主委員會應積極參與充電設施建或提供便利。
2016年,鄭州市城鄉規劃局就發布了《關於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其中不少於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
『貳』 物業不讓裝充電樁怎麼辦
首先需明確,安裝場地、電力條件(電容不足)是否適合不是由物業決定的。在充電樁安裝之前,車企和電力部門都會對安裝車位的軟硬體進行評估和勘察,以確認是否符合安裝標准。如果物業仍然表示電力條件不符不準安裝,那按"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其應向電力部門提供書面證據。
據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表示,充電樁採取一樁一表並配備防護措施,是否對區電力系統運行構成影響需要物業提供相關圖紙材料才能認定。關於萬一出現事故的責任劃分問題,根據國家法律以消防部門對事故責任認定為准。
小區業主的車位是否可以安裝充電樁,要根據所在小區的基礎建設、電力負荷等情況來綜合評估,消防設施設備齊全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安裝,如果是經過相關部門確認不符合安裝條件的小區車位,業主也不能隨意加裝充電樁。畢竟,安全第一。
對於符合安裝條件的,按照規定物業必須配合安裝充電樁,拒不配合的可以依次找社區、住建局物業辦協調,甚至打市長熱線投訴。還解決不了,可以考慮像前文范先生那樣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政策,原則上物業必須在業主提交申請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果不同意安裝可以請物業辦出面讓物業提供書面不同意的說明。
找出物業說明書的漏洞,然後去法院提起訴訟,告物業侵害業主權益,要求物業配合國家電網為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提供所需圖紙資料。因為起訴不附帶經濟賠償,條件不滿足可以不安,但物業不能侵害業主的權益。
(2)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通知: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要求,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各有關方面積極性,切實解決當前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現有居民區設施改造。
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及應用推廣情況,按「適度超前」原則,供電企業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含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專用固定停車位,按「一表一車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
每個停車位配置適當容量電能表。對公共停車位,應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及電動車用戶的充電需求,開展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容量。國家對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統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施工便利。
二、規范新建居住區設施建設
新建居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並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的供電設施建設方案,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
新建居民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支持結合實際條件,建設佔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居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
三、做好工程項目規劃銜接。
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按規定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要嚴格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
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施工圖時,對充電基礎設施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標准進行審核。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
四、引導業主委員會支持設施建設。
各地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要按照《私人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範文本》(附後),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
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建設使用管理流程。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發揮開發商等產權單位主體作用。
各地發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採取統一組織、專項扶持等方式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居民區車位產權單位主動利用現有停車位與場地,開展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工作。
六、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
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大會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並提供充電服務。地方可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配套服務與管理積極主動、成效突出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補。
七、創新商業運營模式。
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推進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可持續發展,探索第三方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車位產權方、業主委員會等多方參與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化合作共贏模式,鼓勵積極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電管理、多用戶分時共享等創新運營模式。
提升日常運維服務水平。在嚴格執行《關於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668號)的基礎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可探索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合理服務收費機制,逐步形成可持續的市場化推進模式。
八、開展充電責任保險工作。
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工作相關規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由生產(製造)廠商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並按「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業務的企業必須為自身經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生產(製造)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九、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中,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場所的消防與電氣等安全設計要求。
加大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各地政府、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及成效,讓廣大居民、物業企業了解政策要求。
同時加強輿論監督,對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阻礙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行為,加大輿論曝光力度,營造有利發展的輿論氛圍。
十一、積極開展試點示範。
分批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地重點城市開展試點示範。各地發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訂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綜合試點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
『叄』 充電樁建設審批流程
充電樁建設審批流程:
1、充電條件確認;
2、供電方案申請:
(1)用戶正式簽訂購車合同後,可自行或委託汽車廠商或4S店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提出用電報裝申請;
(2)供電公司營銷部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到供電公司營銷部辦理確認手續;
3、安裝施工:
(1)用戶正式取得供電方案確認後,由汽車廠商或4S店組織開展充電設施工程建設,充電樁設備選型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但不同車企所選擇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會有所不同;
(2)不含土族辯此建工程的充電設施施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4、驗收申請:
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後,用戶需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提出驗收申請。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供電公司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工作。在整個過程中,電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國家發展灶早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兆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第三條
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肆』 上海市對外發布基礎充電設施規劃建設通知
日前,上海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毀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的通知》。通知小區停車位應當100%建成或者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用地,鼓勵在公共停車位建設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對於行政事業單位停車場,《通知》要求,到2020年,符合條件的公共機構、國有企業等單位內部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停車換乘等公共停車場,按不低於總停車位10%的比例逐步建成到位。對於其他公共區域,如室內停車場、商場、超市、商業建築、公共建築停車場、公共圓羨停車場等,按照不低於總停車位5%的比例,到2020年逐步建成到位。至於電動汽車長途出行,通知中也有規劃布局,要求有條件的話,對上海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加裝充電設施的加油站進纖腔坦行改建。到2020年,每個停車場應至少配備4個DC快速充電樁,加油站可根據市場需求配備外交關系和DC樁)。
『伍』 充電樁進小區政策明確
2016年中央曾發一份《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對於充電樁進小區的建設通知:
一、加強現有居民區設施改造。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及應用推廣情況,按「適度超前」原則,供電企業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含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二、規范新建居住區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並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的供電設施建設方案,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
三、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發揮開發商等產權單位主體作用。各地發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採取統一組織、專項扶持等方式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居民區車位產權單位主動利用現有停車位與場地,開展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工作。
五、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六、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中,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場所的消防與電氣等安全設計要求。加大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加強輿論監督,對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阻礙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行為,加大輿論曝光力度,營造有利發展的輿論氛圍。
『陸』 電動車充電樁物業有權安裝嗎
一、電動車充電樁物業有權安裝嗎
1、電動車充電樁物業無權安裝的,住宅小區可以安裝充電樁,並且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2、法律依據:《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第八條
開展充電責任保險工作。
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工作相關規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由生產(製造)廠商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並按「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業務的企業必須為自身經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生產(製造)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第九條
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中,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場所的消防與電氣等安全設計要求。加大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要求有哪些
1、充電樁的選址原則 ,在規劃充電場站時場地的選擇;
2、要確保車輛的密集度夠高,這樣才能保障充電樁的利用率;
3、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統,電動車充電樁不應該安裝在地勢低窪和容易積水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