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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推廣建議

發布時間: 2023-06-16 15:17:08

新能源汽車發展建議

為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的良性發展,通過市場調研、企業研究及數據分析等方法,從宏觀環境、政策、市場、企業規劃等方面,分析了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現狀,指出了我國新能源汽車存在著市場份額小、個人消費者普及率低、零部件成本高、政策變化快等問題,提出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仍然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支持的建議,為新能源汽車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參考。

⑵ 如何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可以提出一些建議嗎

為了促進我國社會經濟與科技的可持續發展,更環保的汽車將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和重視。時間在不斷發展,技能也在不斷發展,新型能源的汽車的應用將受到廣泛關注,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

1.加強新能源開發的管理工作

發展農業汽車的新能源和節能減排技術,終極目標是為了解決能源緊缺以及環境污染的現狀,為我國居民營造更好的生活環境。但發展農業所用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是一項長遠的發展項目,需要長時間不斷的投入,並且具有極高的投資風險。這種特點導致我國許多汽車生產企業對於新能源技術開發產生怯步的心理,造成技術研發,創新止步不前的困局。這種背景下,我國政府應該盡快採取相關政策改善,通過集中有限的資金和科研人員,整合國內科技、資金和人力資源,採用與企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直接投人資金鼓勵研發新能源汽車關鍵的零部件,並且形成標准化和產業化。

⑶ 關注智能網聯新能源發展等 全國人大代表曾慶洪2021兩會建議

易車訊 在2021「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曾慶洪將結合汽車行業焦點及民生熱點提交5個建議,為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獻計獻策。

關於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建議

現狀與問題: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保持著良好的發展勢頭,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新能源汽車仍存在「充電難」、「充電慢」等痛點;後疫情時代公眾對車輛的依賴日益明顯,車內空氣質量及其他車內健康等高級別應用缺乏強制性標准;

現行交通安全法規是基於完全由人駕駛的車輛而設立的,智能駕駛汽車實際應用仍面臨許多合法性難題;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缺乏操作指引,各地測試牌照沒有形成互認機制,測試時間和資金成本高;受制於道路基礎設施限制和車與外部信息交互(V2X)設備的裝配率低,智能網聯汽車暫時只能著重發展「單車智能」的技術路線方向,網聯化發展進程較慢;現行道路建設和維護的方式給智能網聯汽車帶來很多挑戰。

建議:為實現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規劃目標,在基礎設施建設、法律法規、研發測試、技術推進、道路建設等方面都需要做相應的協調和匹配。

包括:集中力量解決新能源汽車「充電難」

「充電慢」問題,加強配套基礎設置建設;研究、制定汽車健康領域標准體系建設的專項規劃和強制標准;完善現行交通安全法規,確認「機器駕駛人」的法律主體資格,考慮新設L2級以下智能網聯汽車的具體規定,統籌解決不同場景下的責任承擔及特殊管理問題;優化自動駕駛相關標准與測試管理,加快相關技術標準的編制和發布,完善現行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相關政策法規;保障現有「單車智能」技術路線的同時,更多支持「車端智能+網聯共享」相結合的技術路線,鼓勵車輛安裝V2X設備並強化其路權,引導互聯網巨頭等相關資本從基礎消費領域轉投智能網聯等國家戰略科技領域,加快網聯化的發展進程,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加強道路建設及維護的規范化、作業網聯化,降低智能網聯駕駛技術開發的難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的適應性、可用性。

關於加強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鏈建設的建議

現狀與問題:由於新冠疫情及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晶元等關鍵電子零部件企業開工不足,同時2020年中國汽車發展速度超出國際預期,家電和手機消費電子領域需求增加等原因,全球出現晶元供應短缺,已經嚴重影響中國汽車行業的發展。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增強產業鏈自主可控能力,維護供應鏈安全穩定的要求。雖然汽車半導體及零部件市場前景廣闊,政府重視程度高,產業鏈自主可控意識強,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包括:國內晶元投資不積極,存在「上熱下冷」現象;供應鏈投資保守,汽車晶元產能被擠占;供應鏈安全問題突出,市場亂象叢生;標准和驗證體系缺乏,限制了汽車半導體及關鍵零部件產業發展。

建議:堅持自主創新和開放合作不動搖,推動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持續增長。

加大對汽車電子產業鏈的精準扶持,制定並落實汽車半導體及關鍵電子零部件的專項激勵措施;加快國內車規半導體標准體系建設及汽車關鍵電子零部件產業路線圖的實施;加強和完善汽車半導體行業的監管機制;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投資整合;加強基礎民生領域的反壟斷執法,引導平台企業等相關社會資本流轉投入晶元及關鍵汽車電子零部件等需要長期投入的國家戰略科技領域;國家層面加大國際合作,探索合資合作或者深度戰略合作的方式,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國際競爭力。

關於完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

現狀與問題: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過程中,車企、政府及車主三方均負有重要義務,協同發揮作用、缺一不可。目前,政府各部門職責范圍界定不清影響協同效率和召回工作推進;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忽視車主的參與和配合義務;二手車交易及大量人車分離的情況加大了召回難度;車企獲取車主聯系方式途徑少。多種原因導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率與理想效果存在差距。

建議:進一步完善我國對於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相關法律規定,促使多元化主體有機協調完成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事宜。

將車輛召回實施狀態納入年審范圍,賦予交管部門相應執法權力,同時允許車企在針對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時可獲取特定車主聯系信息,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配合義務;組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過程追溯系統,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將車輛召回信息納入車輛續保審核,保險合同範本增設個人信息授權條款;因車主不配合召回而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後果的,亦需承擔相應責任。

關於促進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發展的建議

現狀與問題:我國2019年正規渠道回收報廢汽車僅195.1萬輛(商務部公布數據),回收率僅約15%;各地監管力度不一,大量報廢車流入二手車市場或棄置路邊,帶來嚴重的道路安全及環境保護問題;再製造產業不成熟,難以實現價值最大化;電動車拆解不規范,退役電池流入黑作坊,回收外理市場及監管現狀未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的規范

管理,推動汽車零部件再造行業的發展。加強監管力度,將車輛引回有資質的企業進行報廢,允許汽車異地報廢;積極發揮汽車生產企業的作用,鼓勵汽車生產企業建立具有一定規模技術先進、具備環保要求的報廢汽車拆解、破碎工廠;完善汽車報廢標准。出台零部件再造管理規定或稅收優惠政策,培育再製造企業;引導汽車零部件再造宣傳,讓大眾認識到再製造零部件的優勢。加強電動車報廢監管,合理利用退役電池。

關於建立自動駕駛汽車保險制度及救助基金體系的建議

現狀與問題:保險作為自動駕駛技術風險分散及責任承擔的補充,在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建立與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相適應的保險體系勢在必行。現有的保險體系無法滿足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需求,相關風險無法通過保險有效分擔或轉移;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承擔主體尚無法律規定,專屬保險產品的設計存在課題;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及運營數據共享不足,其保險產品的設計缺乏基礎支持。

建議:建立數據共享機制,明確責任承擔主體,推動自動駕駛專屬保險體系的完善進程。

建立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及運營數據共享機制,為保險產品的設計提供基礎數據支撐;開展「自動駕駛領域侵權法律責任承擔」問題的研討並盡快明確相關責任承擔主體問題。借鑒已出台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的其他國家經驗,構建與自動駕駛技術相匹配的保險體系,為科技創新保駕護航。加大政府引導,建立自動駕駛汽車救助基金體系,遵循「寬容技術革新+嚴格救濟規則」的理念,設立自動駕駛無過錯責任保險體系並以救助基金加強輔助。

⑷ 我國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策略有哪些

摘要:隨著能源危機的不斷加深與環境問題的日趨惡化,新能源汽車產業成為世界各國爭相發展的未來產業,我國也確立了未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戰略和目標,但由於我國起步晚,且對核心技術的掌握甚少,必須著眼於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發展方案。通過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優勢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相關建議,有助於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長遠發展。

1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開始於21世紀,2001年我國啟動了「863」計劃,該計劃制定了以純電動、混合動力、燃料電池為「三縱」,以多能源動力總成控制、驅動電機、動力蓄電池為「三橫」的全面發展計劃。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中的規劃,到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計劃初步量產,並在2020年達到全面產業化,市場推廣覆蓋率將成為世界領先。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節能減排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十二五」規劃中新能源汽車更是被列為加快培育和發展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在政策引導和資金傾向方面繼續重點扶持但是由於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較晚,存在著許多問題,所以在發展新型能源汽車產業必須首先認清我們存在的問題。
1.1 科技創新能力低下
電池、電機和電控技術是新能源汽車的技術核心,作為動力提供的動力電池,其造價高、循環壽命較短、能量密度較低,許多核心技術我們仍未掌握,須依靠進口來獲得部分材料,而且缺乏相關的技術團隊,雖然近幾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猛,但可以看出後續的人才供應不足,很多技術已經被市場淘汰,大大影響了該產業的健康發展。混合動力整車的核心集成能力、動力系統優化和匹配技術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動力系統技術平台已被整車企業所接受,但推廣工作尚需進一步磨合,電池、電機、燃料電池等零部件的產業化轉型正在進行,研發過程中可靠性和耐久性有待於進一步提高,系列化和標准化設計應更加關注。
1.2 產業發展資金不足
新能源汽車產業屬於高新技術產業,無論是技術攻關、示範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都需要較大投入。針對目前各單位已研製出的新能源汽車的各種功能樣車、性能樣車和產品樣車,還有試驗考核、技術調整完善、生產工藝准備、市場推廣以及技術標准制定、政策引導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資金作保障。目前新能源汽車的成本也比傳統汽車高出很多,要實現產業化,還需要度過艱難的市場導入階段。與傳統汽車開發相比,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研發仍處於產品的初級階段。要真正實現其產業化,尚需大量資金投入到技術攻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示範推廣等方面。
1.3 消費缺乏對電動汽車的認識
盡管純電動汽車較傳統燃油車具備用車成本低、節能環保等優勢,但是截止2013年底,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足5萬輛,2013年全年銷量1.76萬輛,同比增38%,低於全球平均增速。目前純電動汽車主要是公交、出租等政府公共領域應用為主,私人領域消費量佔比很小,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缺乏理解,不願意輕易嘗試新事物,所以需要藉助營銷模式創新,讓消費者更多的來體驗純電動汽車,形成消費的示範效應。
1.4 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存在較大缺口
新能源汽車的研究開發還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科技人才相當匱乏,尤其在基礎研究和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研發方面。同時,目前新能源汽車的車型開發、試驗驗證等技術能力與傳統汽車相比,仍然很不完善,也需要專業的人才隊伍。因此,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研究開發存在嚴重的科研人才瓶頸。在管理人才方面,目前國家大力推廣的新能源汽車的示範運行需要配備專業化的人員隊伍,從管理的角度彌補技術方面存在的局限,形成對技術故障的高效、快速的反應能力和管理能力,從實踐中積累經驗以建立高效的運營管理系統等,推動新能源汽車從示範工程走向產業化。隨著新能源汽車示範工作即將在全國十幾個城市大規模的鋪開,相關管理方面的人才將出現較大的空缺。
1.5 相關配套設施嚴重缺乏
新能源汽車能否在市場上普及,除了汽車技術本身因素外,還取決於社會配套設施跟進的程度。比如是否有足夠的燃料、是否能及時方便地提供燃料;是否有相應的基礎設施如加氫站、加氣站;是否有足夠的車輛維修網點等等。這些都是需要認真考慮和加以解決的問題。我國相關配套設施不完善,是新能源汽車不能快速普及的一個重要原因。如,對於混合動力汽車以及電動汽車而言,專業充電站的設置缺乏就是一個很大的軟肋,這也是電動車商業化運營面臨的最大問題。一位從事電動車研發的技術人員說,專業充電站的成本不低,一個專業充電站要花費30萬元。如何讓新能源汽車達到商業化、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如何降低成本、進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

2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優勢

2.1 我國擁有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天然優勢
我國擁有非常豐富的煤炭資源和天然氣資源,在水電、風能、太陽能方面存在較大潛力。同時,而生產鋰電池所需的鋰、稀土等資源都可以通過得到充足的國內供給。而且中國的資源能源狀況更適合發展新能源汽車系統。中國目前油氣資源相對缺乏,制約了傳統的交通能源可持續發展,但其他資源的多種替代性又可充分發揮資源多樣性的優勢,為因地制宜發展各類型新能源汽車打下基礎。
2.2 我國對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力度巨大
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我國政府花費的功夫遠遠大於其它國家。事實上,中國目前是全球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最高的國家。在較高補貼之下,新能源汽車的售價已經接近同型號傳統燃油汽車,以比亞迪F3為例,比亞迪F3DM(混合動力車)低碳版豪華型市場價格為16.98萬,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雙重補貼後的價格為8.98萬元,僅比比亞迪F3豪華型的售價高了1.3萬元。另外,以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為主的供電企業已經建造了充/換電站近100座,充電樁4500多個,在數量上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歐美日等主要汽車生產國。也就是說,補貼已經到位,充電設施也已基本到位。如果需求量大,充電站、充電樁的數量仍會迅速增加。
2.3 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潛力巨大
目前城市化水平不到46%,距離美國和其它發達國家仍有較大的距離。我們估計到2020年,中國的城市化率可能到55%,到2030年在65%左右,2050年可能會達到中國城市化高峰。這樣的城市化看似一年不到一個百分點的增長速度,但是其中內含的問題非常巨大,意味著一年有1200萬到1300萬人走入了城市。這樣對中國的城市化而言,我們帶來的問題就非常多。就汽車而言,隨著中國老百姓消費結構的升級,去年增長了46%,這樣的態勢還要持續下去。我們預測到2020年中國的乘用車總量將近2000萬輛。而伴隨著汽車需求量的增加,帶來的環境問題會更加緊迫,這無疑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提供了寶貴機會。

3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建議

3.1 完善市場標准體系和准入機制
各地區應具備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市場監管。過去不少地方實施地方保護政策,差別定價,對新能源汽車進行二次檢測,對汽車企業建廠以及零部件采購設置了眾多地方性規定,這雖然有利於保護本地企業的發展,和效益的提高,但不利於整個新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造成資源浪費嚴重,不利於企業危機感的提升,無法刺激企業的危機意識和創新力。從准入制度著眼,從源頭上進行一些制度創新和體制創新,形成一整套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改變一些陳舊觀念和做法,舍棄一些權力和利益,為對中國新能源汽車的健康發展帶來強大動力。
3.2 推進技術創新和關鍵零部件研發
企業必須把注意力放在技術創新上來,努力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技術,同時避免技術侵權,提高動力電池的能量密度、增加電池循環周期是未來我們科技創新的重要目標,同時應該努力降低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生產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時不能忽視傳統汽車技術的研發,把傳統技術的研發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基礎,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不能把希望寄託在吸收外來技術,長期以來我們還難以在市場上形成主導地位。
3.3 政府應制定完善的支持政策
在財政政策方面,對於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給予優惠貸款,對於購買者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加大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強制性采購,形成消費示範效應等。在稅收政策方面,對新能源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的進口給予關稅優惠,降低其生產成本,對生產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優惠,對購買者按其所購車輛的等效節能指標給予一定的購置稅減讓。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勵、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資實體為平台,以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債券發行為手段的開發性金融信貸政策體系,解決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研發資金來源。
3.4 增加新能源汽車的市場認可度
大部分消費者關注新能源汽車,特別是在三四線城市,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關注度更高。但是大部分消費者仍處於觀望階段,車市叫好不叫賣,人們對新能源汽車的可靠性仍存疑慮,尤其是對新能源汽車的能源補給問題十分擔心,當然這也是新能源汽車研發的難點,新能源汽車不善於長途旅行,偏遠地方充電困難,充電時間長都是未來銷售過程中的巨大難題,廠家如何在技術創新的同時,吸引消費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3.5 加快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單純依靠政府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鼓勵民間資本的進入,科學規劃城市用地,完善相關設施布局,尤其是著手高速公路配套工程的開展,以便給予新能源汽車更高的活動范圍,且必須做到數量合理,布局科學,同時對新能源汽車用電實施優惠與補貼,並增加充電樁的設施的安全性與可靠度的基礎上提高充電效率。把相關配套設施納入到新建社區、樓盤、寫字樓的規劃中,盡可能的滿足未來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需要。

4總結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且長遠看來潛力巨大,符合可持續發展觀,必須著眼於長遠發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細化各項優惠政策和鼓勵機制,為長遠發展制定合理的計劃,努力實現科技創新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產能力,明確自身存在的問題,提高競爭力,抓住機遇,拓展國際國內市場,提高大眾的認可度和消費者滿意度,實現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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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談談新能源汽車發展面臨的問題有哪些應如何解決500字

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技術,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在世界各國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車被視為一種重要的發展方向。不過,其發展過程中也面臨一系列問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問題和建議解決方法。首先,由於新能源汽車的技術和成本等因素,價格較高,成本過高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橋圓,政府在新能源汽車領域設立補貼政策,降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門檻,同時鼓勵汽車製造商實現規模化生產,從而有效降低其成本。

其次,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問題也制約其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了提高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推動電池技術升級迭代,推行快速充電設施建設、優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技術創新等都是有效的解決方法。

另外,電池回收成本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針對此問題,建議可以設立相關政策,鼓勵企業自行投資建設回收體系,並且政府可以出台政策加大電池回收的補貼力度,降低成本。

此外,新能源汽車還面臨著安全性、品質等方面的問題。政府需要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的監管,推動產品鎮胡質量標准制定、資質認證要求等制度建設,並建立健全售後服務體系,對新能源汽車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綜上所述,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御消攔問題還比較多,但是隨著技術的不斷成熟、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市場的推動,相信會逐步得到緩解和解決。為了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推廣,我們需要不斷推動技術創新和政策落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

⑹ 談談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研發的政策建議

1、設立專項資金支持整車開發,創建自主品牌。
2、開發集成模擬技術平台,建立起新一代純電動汽車關鍵技術體系
3、成立動力電池關鍵技術攻關聯盟,建立先進動力電池技術研發體系
4、成立驅動電機和整車控制系統聯盟,構建關鍵零部件先進技術研發體系
5、出台人才引進激勵政策,建立多方位的新能源汽車人才體系。

⑺ 濟南市:推出加快新能源車推廣應用政策

[汽車之家行業]?日前,濟南市發改委發布了《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徵求意見稿)》,原文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有關決策部署,全力推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支持綠色出行,促進汽車消費優化升級,結合濟南市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應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單位(財政撥款單位除外,下同)和個人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並在濟南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3000元充電費用補貼,用於在本市范圍內具有獨立報裝電表的私用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公共及專用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和服務費的支付結算。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助。購買非純電動新能源乘用車減半執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本市符合《濟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A、B、C、D、E類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參加湖北抗疫人員,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並在濟南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2萬元的人才綜合獎勵。享受獎勵政策的車輛3年內不得過戶。

(三)鼓勵汽車銷售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讓利補貼等措施,放大財政補貼效應,釋放更新置換消費潛力,對新能源汽車年銷售總額排名前三位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按排名分別給予100、50、30萬元的獎勵。開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參與的汽車下鄉活動,鼓勵對我市農村居民讓利。

二、加快重點領域新能源車推廣應用

公務用車:凡是財政資金購買的市政、環衛、執法執勤車輛(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採用新能源車。核銷市級黨政機關機要通信應急用車、離退休人員服務保障用車(省級離退休幹部保障用車除外)、調研接待用車編制並取消相應車輛。建立公務用車使用保障平台,公務出行採用新能源汽車社會化保障。鼓勵各區縣(功能區)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快遞物流車:培育打造快遞物流全國樣板創「濟南模式」,主城區新增和更新的郵政快遞、物流運輸車輛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其他區縣(功能區)不低於80%。引導快遞物流企業將車輛向輕型、封閉的新能源汽車轉化,對快遞服務車輛實行統一配備、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制定獎補標准,對綠色城配車輛進行運營獎補。

計程車:加快實施出租汽車「油(氣)改電」換購計劃,以80個月為完整運營周期,按照提前退出運營月數,以1500元/每月的標准實施獎勵,鼓勵經營者將油氣雙燃料巡遊車提前置換為純電動車。

公交車: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車型。支持氫燃料電池公交車推廣示範運行,按照燃料電池示範城市標准,推廣不少於60輛氫燃料電池公交車,開通公交運營線路3條,投資建設公交加氫站一座,並將氫能源公交運營新增成本,納入公交企業成本范圍予以財政補貼。

環衛車:對已外包道路清掃和垃圾清運作業車輛,推廣使用新能源環衛車型。對新招標道路清掃和垃圾清運作業所使用的環衛車輛,4.5噸及以下的採用新能源環衛車型,4.5噸以上的不少於50%採用新能源環衛車型。

駕考(駕培)車:新增和更新的駕考(駕培)車全部使用純電動車,對年度購買(融資租賃)並運營純電動駕考(駕培)車達到20輛(含)以上的本地運營企業,按3000元/輛予以獎勵。

渣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制定鼓勵性政策,推動新增和更新渣土運輸車輛更換為新能源車,引導企業購置新能源叉車、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裝載機。機場新購置通用車和擺渡車(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車。(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機場集團、各區縣政府)

三、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

純電動汽車可不受公交車道及有關機動車分時段、分車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郵政、快遞行業燃油摩托車及異地非新能源載貨汽車進入《濟南市關於加強貨運車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發布)中規定的禁行區域,運輸鮮活食品、電煤、油氣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況確需進入禁行區域道路通行的,須備案通行。

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期間免收停車費。純電動汽車在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放服務的各類停車場(含市場調節價停車場)停車,可享受每次免費停車2小時(不含充電時間)、其餘停車時間收費減半的優惠。非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可享受每次免費停車1小時(不含充電時間)的優惠。

推出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就近辦」便民措施,車主可就近到各區縣大隊車管所和受委託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辦理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中型以上客車、校車及危化品運輸車除外)。(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網路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濟政辦發〔2020〕13號),統籌做好全市充換電網路規劃,優先推進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內部停車場、加油(氣)站的充換電設施建設。創建充電示範居民小區、計程車充換電示範站,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鼓勵在小區周邊合理范圍內科學選址建設臨時性公共充換電設施;鼓勵國資部門、機關事務部門、市屬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屬零星地塊安裝臨時充換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立市級統籌建設運營平台,為單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報裝服務。

面向社會提供充換電服務且接入市靜態交通雲平台的公共及專用充換電設施,給予建設和運營補貼。

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給予不高於2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不高於100元/千瓦,換電設施不高於10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各區縣(功能區)按不低於50%的比例予以配套。單個運營企業每年在本市新增投運1000千瓦以上的充電設施方可申報補貼。

按照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評級評價,依據實際充電量給予不高於0.2元/千瓦時的運營補貼。

強化新能源汽車加氫設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氫站布局規劃和相關安全規范條件下,現有符合城市規劃並按程序建設的加油(氣)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擴建加氫設施,或在公交場站內,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自用的加氫設施,無需辦理規劃選址、用地等手續。對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氫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別補貼400萬元、300萬元;對日加氫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別補貼600萬元、400萬元。在氫氣銷售價格不高於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對加氫站運營銷售的氫氣,分別給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獎補。

五、加大對新能源車產業發展支持力度

制訂鼓勵政策,對新能源汽車企業投資、車型開發、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和新能源汽車電子實驗室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制訂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准,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補助燃料電池商用車生產企業,加快推進燃料電池商用汽車推廣應用。

促進電池循環梯次利用。整車、電池生產等企業建立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體系,建立車用電池回收處理系統,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與市級其他專項政策同類條款,原則上不重復享受。(編譯/汽車之家馬艾駿)

⑻ 如何促進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

迄今為止,我國針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已經出台了多項強力的支持措施。在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繼續免徵購置稅、實行雙積分管理、購車搖號以及一些地方開展的新能源汽車免停車費、過路費等政策的推動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駛上了快車道。

有專家表示,這也意味著一大批技術水平落後的純電動車企獲得國家補貼的額度將大幅減少。新政實施將有效避免行業低水平的盲目擴張,而最終沒有技術含量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將會被加速淘汰。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補貼政策可能暫時會對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速形成一定影響,但總體來看有利於新能源汽車產品升級和技術高端化,促進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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