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汽車搖號新能源倍數
㈠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搖號新政策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搖號新政策如下:
1、無車家庭的新能源指標以積分多少排序;
2、新能源指標百分之八十優先向無車家庭配扮槐置;
3、指標配置頻次變化,由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一、無車家庭新能源積分規則:無車家庭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其他申請人積分均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申請每滿一年,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基礎積分:主申請人2分、其他申請人1分;階梯(輪候)積分:參與新能源指標輪候的,個人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並加分。
二、家庭總積分計算公式: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x家庭代際數
註:每個人的積分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積分(主申請人為2,其他成員為1)+階梯或輪後積分(若此前未參與搖號或輪後則無此項積分)。
譬如正常的一家三口,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子女組成共兩代3人,夫妻均在搖號,假設個人蘆隱階梯數均為5。那麼,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簽率的54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簽率的10倍多。
法律依據: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六條指標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向取得配置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並公布指標配置結果。
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出售、報廢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可以申陪缺廳請取得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對小客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的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第七條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不得轉讓。指標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單位和個人(含家庭申請人)對辦理指標申請時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的,取得的指標無效,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辦理申報車輛購置稅、外地車輛轉入本市、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車輛贈與公證等手續的,應當向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或者公證機構出示指標證明文件;對取得指標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相應文件中註明指標取得情況;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到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應當持相應文件。
㈡ 北京增發2萬新能源指標 家庭搖號竟能提升99倍中簽率
7月31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了《關於一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辦法的通告》,《通告》中指出,本年度北京將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置。可以視作6月初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搖號政策修訂、調整之後的正式落地。
如果其改用家庭參與搖號的方式,雖不能提升基礎中簽率,但能有效擴大倍數(積分)。下面就讓我們用上文的公式再次計算一次。為了便於說明與理解,我們採用的家庭成員積分均按1計算,但根據搖號新政,如果家庭成員也進行過搖號,也會將其本身的搖號倍率累加進去,因此這里的計算結果僅僅是最低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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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北京小汽車搖號里的普通指標轉到新能源指標,後我要是把新能源指標轉到普通指標是不是倍數重新算
是的。
依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個人參加搖號的累計次數設置階梯中簽率。累計參加搖號24次(含)以內未中簽的,中簽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累計參加搖號25次至36次未中簽的,中簽率自動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的2倍;累計參加搖號37次至48次未中簽的,中簽率自動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的3倍,以此類推。
持有有效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准駕車型駕駛證(C5)的申請人,累計參加搖號24次(含)以內未中簽的,中簽率自動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的2倍;累計參加搖號25次至36次未中簽的,中簽率自動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的3倍;累計參加搖號37次至48次未中簽的,中簽率自動升為當期基準中簽率的4倍,以此類推。
(3)北京小汽車搖號新能源倍數擴展閱讀:
北京小汽車搖號的相關要求規定:
1、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後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直接申請更新指標,以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作為更新指標證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2、單位或者個人名下處於正常登記狀態的小客車若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後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的,可在此後6個月內申請小客車指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