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電池屬於強制三包嗎
『壹』 電動車三包國家規定是什麼
一、電動車三包國家規定是什麼
1、三包范圍具體如下:
(1)用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正確操作使用,在產品售出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和因製造質量產生零部件損壞,提供無償維修;
(2)屬於製造質量的自行車件;
(3)電器件部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二、電動自行車保修期一般多久
1、電動車的保修期一般是三年;
2、電動車電器部分保修時間;
3、電機,發生齒輪斷裂、軸承破損、外殼開裂,燒毀等故障,有刷電機保修兩年,無刷電機保修三年;
4、電池,在正常條件下,正確使用的電池如發生漏液、塑殼開裂,經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60%,保修12個月。
『貳』 電動車電池規定三包期是多久
電動車的電池保修猛信友三年,沒出保修三年不可以換新,是屬於保修期內,對電池進行維修。只要拿到技術坦桐部門確認。電池完全是質量問題,和商家溝通,也許可以得到換新處理。一般情枝槐況下換新處理很罕見。
『叄』 新能源電動汽車三包規定
新能源電動汽車三包規定:
一是進一步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
二、適應產業發展和消費升級的需要,擴大家用汽車三包范圍。
三、針對家用汽車三包的發展變化,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退貨要求的,由銷售者憑三包憑證和購車發票為消費者更換、退貨。
電動車輛的非電氣零件:
1.車架和車把如有脫焊、破損,應在一年內更換(因外力撞擊造成的人為損壞不享受「三包」)。
2.前叉減震,彈簧斷了出來,保修期半年。如因人為或外力扭曲變形,則不予保修。
3.如果輪圈介面無故開裂、斷裂、變形(人為除外),保修半年。
4.電鍍件:車把、曲柄輪盤、軸皮、衣架、汽車銻等。如果發現(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塗層起泡或大面積脫落,應在半年內更換。
5.如果發現前橋和中橋的飛輪(包括齒輪、碗和軸桿)損壞或斷裂,應在半年內更換。
6.剎車的內剎車皮壞了,半年內要更換。
7.如果自購車之日起15天內發現內胎有沙眼、漏氣,可以更換(自修不予更換);如果在三個月內發現輪胎有開裂等質量原因,應予以更換。
8.如果三個月內油漆大面積脫落,更換。因人為損壞、刮擦、劃傷導致油漆脫落的,不予「三包」。
9.鞍座是質量問題,保修半年。
電動汽車零件:
1.電機:如遇齒輪斷裂、軸承斷裂、外殼開裂、燒毀(人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電機保修兩年,無刷電機保修三年。
2.電池:正常情況下,如果正確使用的電池漏液,塑料外殼開裂,經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60%,保修期為12個月。
3.控制器:一年內出現性能故障,保修,私自打開內部的不保修。
4.充電器:外觀無外力造成的裂紋;未經允許不在裡面玩,不撕不縫不貼標簽;附送完整線路,短路、斷路等影響使用的質量問題將保修一年。
5.儀器應保證在一年內不會出現性能故障。
6.調速手柄:如外觀無損壞,出口無破損,無自行拆卸,失去正常調速功能或模式轉換功能,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7.功能開關:外觀無破損,出線部分無破損,任何功能(喇叭、大燈、轉向)缺失,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8.斷電剎把:外觀無損傷,出口無斷裂,無斷電功能。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9.(註:所有剎把斷裂和軸邊斷裂都是人為或外力撞擊、跌落、斷裂等。非質量原因不予保修)。
10、電源鎖故障,接觸不良保修半年。
11、喇叭不響保修三個月。
12.鋰離子電池和鎳氫電池:不能充放電,續航里程(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短。它們保修一年。
法律依據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條為了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統稱三包)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五條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要求。
『肆』 新能源汽車三包政策
法律分析:針對新能源汽車,汽車「新三包」規定中,要求生產者將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同時,新規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零部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者交付產品)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此外,新規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法律依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十七條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九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佔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伍』 動力電池三包國家標准
本次修改中,對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部件的三包責任作出規定。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同時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此外,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拓展資料】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3月14日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家用汽車三包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范汽車售後質量擔保行為,加大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意見稿擬將動力蓄電池等主要零部件納入三包可退換車,同時對退換車補償費用以及三包時限等問題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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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安部交管局發布的相關數據,截止到2018年年底,我國家用汽車保有量達到1.89億輛,駕駛員達到了3.69億人。汽車產品的質量和售後涉及千家萬戶。此次汽車三包規定的修改也受到了廣泛關注,那麼有哪些規定進行了修改?3月15日,參與此次新規定修訂當中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進行了專業解讀。
動力蓄電池等主要零部件納入三包
本次修改中,對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部件的三包責任作出規定。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同時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此外,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動力電池問題目前已成為家用電動汽車日常諸多問題的源頭。據我統計,2018年至今,國內發生因動力電池原因造成的自燃事件多達30餘起,堪稱「常態化」的自燃事件,使得行業開始審視自燃事件背後的技術和質量問題。
相關修訂包括:
一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者交付產品)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二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三是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GB/T 29632《家用汽車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等標准、規范的規定。
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四是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電動汽車蓄電池不僅相當於傳統內燃機汽車的燃料箱,同時也扮演著發動機的角色。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對電動車的蓄電池進行了詳細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