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
Ⅰ 西安市印發多項促進汽車市場消費措施
[汽車之家 行業]?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市場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部分促進汽車市場消費的措施,原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促進市場消費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若干措施》,盡快恢復消費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1.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政策,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購置稅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加大新能源公交車替換力度,對新能源公交車按照國家財政補貼標準的1∶0.5給予地方財政補貼。〔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團(西安公交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
2.促進轎車企業擴大生產。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轎車企業總產量超過上年度同期產量的,每增加一輛車獎勵1000元,每戶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3.加快高排放老舊汽車淘汰更新。進一步落實省政納頌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實施計劃(2018—2020)的通知》、《陝西省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暫行辦法》、《西安市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暫行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及時落實政府補助。
4.推動二手車便利交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從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減按銷售額0.5%徵收增值稅。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促進二手車加快流通。大力推進二手車出口試點,對認定森配的二手車出口試點企業,按照年度完成二手車輛出口實績(完成實際出口並注銷車輛),給予1000元/輛的獎勵,每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年。
5.促進汽車消費升級。鼓勵農村車輛消費升級,組織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優化新車注冊登記服務。有條件的區縣、開發區對農村居民報廢三輪汽車並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可給予適當支持。
6.鼓勵汽車銷售新模式。支持汽車銷售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創新汽車銷售模式,引導其採用線上體驗選車、簽約購車以及「互聯網直播+上門試駕」等新零售方式。支持汽車生產企業積極拓展市場,參與政府采購。鼓勵汽車銷售企業參加各類展銷會活動,對參加市內規模以上展會的,按企業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30%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7.加強汽車消費金融支持。梳理全市汽車消費行業重點企業名單,建立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機構和融資擔保公司增加汽車消費行業授信額度。配合駐陝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汽車金融消費信貸產品,優化產品定價、提高放款效率、簡化抵押貸款等業務辦理流程,適應多樣化汽車消費需求,方便汽車消費。此茄指規范汽車金融服務費收取,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汽車流通企業健康發展。
8.加快汽車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城市便利加油站建設,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實際,支持具備建設條件的小區配建充電設施。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的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照《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相關規定設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網;編譯/汽車之家 馬艾駿)
Ⅱ 西安市貨車限行區域和時間
西安市主要是按照貨運車輛燃料種類劃分貨運車輛限行區域。不判廳棚同燃料種類的貨運車輛分區域、分時段按需求及道路通行條件申請通行許可權。
(一)燃料種類為汽油的貨車
按照2007年10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機動車交通管理的通告》,汽油貨車遵守以下限行規定:
限行區域:西安市二環路以內(含二環路)區域。
限行時間:每日7:00至9:30、17:30至20:00
(二)燃料種類為柴油的貨車
按照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柴油貨車遵守以下限行規定:
限行區域伏喚:
1、一類管控區:西安市三環路(含)以內區域。
2、二類管控區:以西安市三環路為界並向外延伸,東至210國道、101省道以西區域,西至西安高新區、未央區與西咸新區交界區域內,南至107省道(關中環線),北至西咸北環線西安市行政區域。
3、三類管控區:西安市行政區域一類、二類管控區以外區域。
限行時間:
1、國Ⅴ及以上排放標准柴油貨車,可全時段通行二類、三類管控區,每日21時至次日7時可通行一類管控區,其他時段禁止駛入。
2、國Ⅳ排放標准柴油貨車,可全時段通行二類、三類管控區,禁止通行一類管控區。
3、國Ⅲ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只可通行三類管控區,禁止通行一類、二類管控區。
(三)新能源貨車
按照2017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方案》,新能源汽車不受冬防期市區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對從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給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區道路限時掘則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法律依據:
《關於繞城高速載貨汽車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限行時間
每日7:00至9:30、17:30至20:00
二、限行區域
西安繞城高速公路全段
三、限行載貨汽車種類
輕型和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微型封閉式貨車除外),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輛。
四、以下載貨汽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載貨汽車。
(二)軍警車、工程救險車、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以及應急車輛、高速公路養護專項作業車輛。
(三)經行業主管部門核准,並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持有主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綠色通行證》的「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禽畜,新鮮的肉、蛋、奶等),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
(四)經行業主管部門核准,並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持有主管部門核發的通行證件的應急管理、疫情防控、搶險救災車輛。
Ⅲ 2022年底新建充電樁1萬個 西安推新能源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
易車訊 日前,我們從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個,具體如下:
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國家新基建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著力培育我市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激發新消費需求、助力產業升級,結合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全市計劃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個,其中2020年完成3900個,2021年完成3290個,2022年完成2810個。建立相對完善的標准規范和市場監管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
二、重點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1.編制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布點規劃。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審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徵收、供應。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3.落實新建建築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場,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100%預留充電設施安裝和在車位附近敷設低壓線纜及安裝電纜分線箱;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設置1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預留總車位數量30%的配電容量。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長期。
(二)加快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到2022年底,全市計劃新建投運公共充電場站150個,公共充電樁7500個;專用充電場站50個,專用充電樁2500個。
1.落實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任務,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布點規劃、場站選址等工作,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完成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驗收工作,協調解決轄區內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配合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詳見任務分解表)。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城區內採用立體式充電站(塔、樓)、停車場加裝等模式建設公共充(換)電設施;繼續對大型商超、景區、物流園區、地鐵站停車場等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建設充(換)電場站。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旅遊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3.持續推進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郵政、環衛、行政機關等專用車輛的充電需求,確保到2022年底車樁比達到2∶1。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機關事務中心;配合單位: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4.結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實際,對有條件、有需求的小區配建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以滿足小區業主充電需求。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5.支持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個人在自有固定車位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須向小區物業管理和屬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可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接入小區供電系統。鼓勵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對社會車輛進行分時共享。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三)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服務體系
1.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服務體系。以市級平台為載體,整合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資源,實現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級平台數據由市級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與社會服務平台合作,將全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點位布局信息上傳,便於車主查詢、使用。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0年12月。
2.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督管理體系。推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檢測工作,按照國家標准,制定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及性能檢驗檢測管理制度,加強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行業安全監管,督促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定期組織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充電設施生產企業進行產品一致性和生產過程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西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1年3月。
三、場站驗收
公用、專用和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在投運試運營前均要進行場站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驗收合格的充(換)電設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細則有關要求給予財政補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專班。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分管領導為成員。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本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統籌協調、督促推進與考核工作,統籌制定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相關支持政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問題,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全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策;下達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依據驗收結果下達補貼資金計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專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平台建設、運營、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換)電設施接入及其他相關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的解讀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做好年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在全市公共停車場內增設充電車位;指導物業企業加大消防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常識宣傳,配合業主對自有車位加裝充(換)電設施;負責協調推進專用、公用充(換)電設施,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的建設、驗收、備案工作;制定居民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驗收程序和材料清單。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優先保障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徵收、供應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主城區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及充電需求測算(主城區以外的由區縣、開發區負責本轄區內新能源出租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督促市級相關部門履行公共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管責任。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行業部門檢查充電設施場站消防設施各種標識設置、擺放,指導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宣傳培訓、疏散演練、充電設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充(換)電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挖掘、佔用城市道路等審批許可。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督促檢查全市用於貿易結算的公共充(換)電設施年度計量強制檢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團:負責集團系統停車場(站)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和推進工作;結合小區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條件的小區加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省地電西安分公司:負責公共充(換)電設施的電網接入工作;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編制轄區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布點規劃;做好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驗收、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工作;做好配套資金籌集、撥付工作。
(二)強化考核管理
將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納入市考指標,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中明確的目標任務,抓好落實,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各單位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備案數、建成數)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定期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落實行動方案情況(包含是否制定詳細的工作推進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保障機制等)進行督促檢查,檢查結果計入考核得分評定。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動態等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我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樁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形成有利於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細則。西咸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
Ⅳ 西安: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購置稅延至2022年底
(文/張鈺翊)後疫情時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紛紛提出各類補貼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隨著2020已近尾聲,近日,西安市率先提出,延長此前發布的新能源購車補貼政策及免徵購置稅至2022年底。
可以說,通過延長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及免徵購置稅,將極大的推動西安當地新能源汽車推廣,也將有利於新能源汽車的中長期發展。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Ⅳ 西安推出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 2022年將完成1萬充電樁建設
車家號的網友,大家好!今天選車網為您帶來西安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方案的最新消息,請點擊關注選車網,第一時間了解最新的汽車資訊。
選車君觀點:雖然電動汽車技術目前已經取得了快速地發展,但是許多城市的新能源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還不是十分完備,而這也是制約電動汽車普及的關鍵因素。此次西安市推行的三年行動方案將為該地區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打下堅實的基礎,也為其他的城市提供了很好的範本。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Ⅵ 西安提出203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 2025年個人購車新能源佔比50%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是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發展的戰略舉措,是落實黨中央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工信部等14個部門關於印發《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計劃》(工信部聯通裝〔2020〕159號)、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門關於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發改產業〔2020〕202號)等文件精神,搶抓機遇,加快構築汽車產業發展新優勢,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思路
深入貫徹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緊扣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發展方向,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堅持自主培育和引進合作並重,強化整車整機帶動、創新引領、應用牽引,著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化、產業基礎高端化;依託龍頭企業,持續補鏈、強鏈、延鏈、增鏈、穩鏈,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的產業鏈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不斷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影響力;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產業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將西安打造成全國一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產業發展實現「一躍升四突破」:
(一)產業規模實現新躍升。到2025年,力爭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佔全市汽車製造業的40%以上,產銷規模穩居全國前列。
(二)核心競爭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車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車載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千瓦時/百公里,市場推廣規模全國領先。
(三)關鍵領域發展取得新突破。高級別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新能源汽車與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發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國際、國內知名的汽車品牌,打造一批引領行業發展的核心零部件企業,形成市場認可度高、核心競爭力強、產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車製造品牌。
(五)綠色交通體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注冊汽車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持續提高,力爭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0萬輛左右;公共領域全面電動化,提升重載貨車、工程車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力爭到2030年全面實現電動化。
三、發展重點
(一)加快新能源汽車迭代升級。以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為方向,強化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積極布局智能網聯汽車、氫燃料汽車等引領產業未來發展的關鍵領域,推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多技術路線並重,實現乘用車、商用車及專用車全系列多元化發展。
(二)提高產業鏈穩定性競爭力。著力構建安全可控、層級合理、供給全市、配套全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供應鏈,以整車需求為牽引,做強動力電池,做大電機、電控,破解「卡脖子」瓶頸及短板弱項,形成全產業鏈集群化發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推進全市汽車電動化,持續提高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制定相關標准和完善監管體系,營造良好的使用環境。
四、主要任務
(一)發展壯大整車規模
1.擴大新能源乘用車領先優勢。大力支持比亞迪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動比亞迪發揮新能源汽車技術領先、品牌領先、市場領先優勢,支持企業DM-I超級混動和純電動並行發展,推出更多具有競爭力的新車型,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依託現有基礎,積極引進國際高端品牌和造車新勢力,進一步擴大全市新能源汽車產能。鼓勵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發投入,及時推出更多性能優異、性價比高的車型產品,搶占市場,充分釋能。力爭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車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蓋,純電動與混合動力多路線,轎車和SUV全系列發展的格局。(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資局)
2.推動新能源載貨車規模化量產。鼓勵支持陝汽、比亞迪加快產品結構優化,加大純電動、氫燃料、無人駕駛重卡的技術儲備和產品研發,針對不同用途、不同工況、不同需求,豐富系列、拓展車型、加快推廣。支持專用車企業針對電動汽車特點,做好現有產品升級換代,加快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的研製上市,做專做精新能源專用車。力爭到2025年,新能源載貨車實現多技術路線並舉、產品系列全覆蓋、產銷規模行業領先。(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車投產釋放產能。支持比亞迪純電動客車基地充分釋放產能,依託品牌優勢、營銷渠道,豐富客車品種,實行定製化生產,進一步擴大產銷規模。實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遊觀光車、通勤車等市場為重點,研發生產適應城市和農村不同使用條件、耐用、經濟的城鎮客車系列產品,激發現有客車企業的發展潛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車自主品牌,不斷做大新能源客車製造產業規模。(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
(二)貫通產業鏈供應鏈
1.做大做強動力電池產業。推動比亞迪、三星環新等企業持續放量和提產擴能,加快比亞迪刀片等新型動力電池、北汽雙園等高端動力電池項目建設,力爭到2025年,全市汽車動力電池形成配套西安、供應全國,產銷規模居全國前列的發展格局。(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投資局、市發改委)
2.培育拓展產業鏈體系。圍繞整車需求牽引,堅持政策引導、企業主導、園區承載,加快引進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控系統等「三電」核心部件企業,以及車聯網、車規級晶元、汽車電子電器等關鍵核心部件企業,補齊短板弱項,形成自主可控、層級合理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體系。(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投資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構建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優化產業合理布局,突出重點區域,持續強化園區基礎配套設施,加快標准廠房建設,優化園區「軟硬體」實力,創新入園政策,不斷提高園區承載能力,通過整車帶動、服務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車配套企業聚集發展,打造1—2個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責任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投資局)
(三)強化突破關鍵領域
1.加速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以新能源汽車作為智能網聯技術率先應用的載體,支持和推動汽車、電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運輸等企業跨界協同、跨領域融合。發揮全市科研資源豐富的優勢,鼓勵支持高校、企業、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重點聯合攻關復雜環境融合感知、智能網聯決策與控制、信息物理系統架構設計等關鍵技術,突破研發車載智能計算平台、高精度地圖與定位、車輛與車外其他設備間的無線通信(V2X)、線控執行系統等核心技術和產品。積極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試點示範應用,支持西咸新區、高新區、航天基地等區域,率先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先導區和測試示範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航天基地管委會,相關區縣政府)
2.布局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以龍頭企業為依託,整合高校科研機構、汽車企業以及制氫運氫等產業鏈上下游資源,搭建產學研用合作平台,重點推進燃料電池電堆、超臨界水蒸氣制氫等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產業化應用。支持推動陝汽等整車企業,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研發試驗、適應性改進,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開發區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示範,探索研究市場運營商業模式,加快產業化步伐。(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
3.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鼓勵陝汽、比亞迪、法士特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高水平的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和博士後工作站等,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產學研聯合攻關,圍繞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關鍵環節、瓶頸技術,突破整車控制、車身輕量化、電動汽車底盤、動力電池設計、電池正負極材料、驅動電機及控制器、智能駕駛系統等關鍵核心技術。支持龍頭企業加強標准化建設,參與國內外、行業標准起草,引領行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
(四)突出產業市場拓展
1.推動公共領域汽車全面電動化。鞏固公交車電動化成果,加快計程車、網約車全面電動化進程,加強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采購需求管理,鼓勵其帶頭使用和擴大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比例。穩步提升駕校和考試車輛、物流配送、環衛、工程建設等領域新能源汽車佔比。2021年起,新投運的綠色物流轉運中心城市配送轉運車輛全部採用純電動車;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計程車、網約車全部實現純電動。到2024年,現存非純電動公交車、計程車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純電動網約車全部完成退出。鼓勵渣土車、環衛車等電動化,2022年底前爭取向市場投放1000輛小型電動建築垃圾運輸車;力爭到2025年,渣土、環衛(中小型)、攪拌、城市客運、景區、通勤、物流、駕校和考試等車輛實行電動化替代。(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文化旅遊局、西安城投集團;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鼓勵私人領域推廣使用。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便利、不限行、充電樁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整車企業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經濟性等方面知識,進一步加大渠道建設和促銷力度、開展「以舊換新」等模式,讓利消費者,促進私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健全市場流通機制,鼓勵新能源汽車二手車交易並完善鑒定評估機構,不斷壯大交易份額。到2025年,私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佔比逐年提升,力爭全市新增注冊個人購置汽車中新能源汽車佔比50%左右。(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貫徹落實《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按照適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則,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鼓勵融資租賃等新型商業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路,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根。力爭到2025年建成投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350個、充電樁20000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強化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產業安全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體系,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做好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車整車、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安全檢測標准,逐步推動動力電池針刺試驗等綜合測試工作。加強新能源汽車報廢回收管理,督促指導有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做好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和故障應急處置力度,完善應急預案,及時處理消防、救災和人員疏散等重大應急事故。(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汽車產業工作專班統籌協調作用,市級相關部門、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負其職,協同推進,研究解決產業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全市形成上下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汽車專項資金向我市汽車項目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進製造業強市等相關政策,繼續兌現落實現行新能源汽車及充電樁補貼政策,實施三環內新能源物流車不限行等差異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鼓勵銀行、擔保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信貸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並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
(三)強化人才保障。依託我市科技資源優勢,加快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企業與西安交通大學、長安大學、陝西交通運輸學院、西安汽車職業大學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訓基地,提高專業技能人才實踐能力。發揮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和企業作用,探索「訂單式」人才培訓機制,對操作人員加強針對性技能培訓。
(四)嚴格督導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機制,完善督查督辦舉措。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工作計劃,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將目標任務層層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Ⅶ 西安新能源汽車都有哪些補貼政策
您好,西安的補貼政策望採納!
政策保障:按照1:1比例補貼
為推廣新能源汽車,西安市還制定了一套綜合推廣政策體系。對在西安市轄區內購買、注冊登記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市財政補貼參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標准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對符合政策的新能源汽車,免繳車船稅。
地方財政補貼82360萬元,車輛購置費用43485萬元,配套設施建設費用31852萬元,示範實施推廣費用2000萬元。
Ⅷ 西安新能源汽車可上公交道公共停車場限時免費停
Xi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弊旅用試點城市之一,將出台激裂卜祥勵政策,促進新能源汽車應用。22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會議召開。會議討論了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相關政策。一是推動公共領域采購使用新能源汽車,如公交車、計程車、環衛、郵政等車輛,在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按一定比例使用新能源汽車。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時,除了按照國家標准給予補貼外,Xi安還給予各種補貼和優惠,如免車輛購置稅、免車船稅、免125元/輛牌照費、補貼充電樁建設成本等。同時,將對新能源汽車實施差異化交通管理。例如,在新能源汽車國家號牌標准發布前,將發布Xi安新能源汽車標識,方便新能源汽車的交通管理。為新能源汽車開通服務綠色通道,方便注冊登記、環保標簽發放、年審等。;新能源汽車也可以在城市的公交專用道上行駛。此肆搏外,為方便新能源汽車充電和停放,計劃在全市公共停車場和商場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新能源汽車可在全市公共停車場免費停放一定時間。
Ⅸ 西安獲批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2015年末將推廣11000輛
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文,批准新能源汽車在包括Xi安在內的28個城市或地區推廣應用。Xi市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實施工作將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統籌規劃、重點突破的工作思路,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推進新能源公交車、公務用車、專用車、計程車、社會用車示範應用襲畢,同時啟動配套基礎設施、管理信息平台和標准規范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規模發展,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汽車生產和關鍵零部件製造產業集群,帶動電機、電池和汽車電子。通過示範推廣,Xi安新能源汽車項目力爭實現「三大目標」。到2015年底,Xi安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1.1萬輛,新能源汽車產業年產值達100億元,每年節約燃料約3.9萬噸,減少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1600多噸。推動基兄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和產業規模發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競爭力的產業集群,探索新能源汽車在城市應用發展的搏禪襲新路徑。
Ⅹ 個人最高萬元補貼 西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補貼細則發布
易車訊 日前,我們從西安發改委獲悉,1月12日,西安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門聯合印發《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加快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具體如下:
據了解,補貼對象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區)備案、建設、通過驗收並正式投用的公(專)用充(換)電設施的投資主體,給予其財政補貼。
申領公(專)用充(換)電設施補貼的,應同時滿足投資主體近3年內在財政資金申報、專項審計、政府主導的專項監督檢査中無違法違規現象;投資主體年度建設充(換)電設施功率總數不少於1000千瓦,換電設施不受此條限制;申請財政補貼前,新建充(換)電設施應通過住建部門的正式驗收;申請財政補貼前,投資主體將新建充(換)電設施應按互聯互通要求接入市級平台等條件。
對在我市新購新能源汽車,且在自有車位上新建固定充電樁的個人,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申領財政補貼應滿足下列條件:申領人充電設施需經住建部門驗收合格;申領人在西安市行政區內的自有產權車位上新建固定充電樁。此外,申領人只能申請享受一次財政補貼。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設完成並通過驗收投入運營的公(專)用充(換)電設施,按照「對在我市備案、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換)電設施,給予充(換)電實際投資(不含征地費用)30%的一次性財政補貼」標准執行。在2020年9月25日後(含)建設完成並通過驗收投入運營的公(專)用充(換)電設施,依據接入市級平合充電交易信息記錄的用電量給予運營補貼,文件執行期內補貼每年可申請一次,市級補貼標准為0.15元每度;各開發區在市級補貼基礎上每度電再補貼0.15元,其他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在市級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再進行補貼。
新舊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凡享受過實際投資(不含征地費用)30%的一次性建設補貼的主體,不再享受運營補貼。
對在本細則執行有效期內建設完成並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由市財政給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設及電費補貼。
對新購新能源汽車的要求應符合以下條件:車輛銷售開票、掛牌登記時間應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車輛應被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等相關目錄;純電動汽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應不少於70千瓦;純電續駛里程(工況法)應不少於300公里等。
新建充電設施應為固定安裝的全新設備,且符合國家相關行業標准;在個人產權車位(宅基地)的要單獨接線,設置獨立電表,安裝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
符合條件的企業及市民,請登錄市發改委網站申報,補貼對象公示等信息也將在市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