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車確認憑證
Ⅰ 上海新能源車上牌步驟
上海新能源車上牌流程是什麼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駕駛證;原機動車號牌特別提醒非本市居民向車輛管理所或換牌點提交《上海市居住證》。辦理點將免費提供車架鋼印延展、車輛拍照等服務。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中如主在辦理車輛配額確認手續時並未使用免費專用牌照配額,而是以其名下持有的未到期配額證明作為確認憑證,並辦理了後續車輛登記手續。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門將認定新能源汽車已使用《拍賣條例》規定的公交車配額進行登記注冊。已購買新能源汽車並注冊免費專用蔽冊牌照額度的車主,如持有未過期的額度憑證,可在有效期內到上海市交通委行政服務中心辦理額度備案手續。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後,視為額度已激活。辦理上述相關手續後,在新能源汽車注銷、轉讓、被盜等情形發生前,相關額度不能中途撤回;當他不再擁有車輛,且相關配額被收回時,將重新頒發配賣並啟額證書。
Ⅱ 新能源汽車過戶怎麼辦理
以上海市為例(不同地區稍有區別):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第五條明確衫歷提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取得免費專用牌照額度的,實行一車一牌制度,不予辦理退牌業務,且自專用牌照額度啟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過戶。
受讓條件:
1、專用牌照額度自啟用之日起滿3年。
2、二手車受讓人與購買新車消費者必須具備同樣缺帆的要求,並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3、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須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
經本市相關部門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向二手車受讓人發放確認憑證,受讓人憑確認憑證和相關材料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轉讓、變更後,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二手車受讓人將無法取得免費專用牌照。
其他手續:(與普通汽車過戶相同)
1、車輛行駛證 ;
2、機動車登記證書 ;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養路費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
5、買或扮搜賣雙方 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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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過戶注意事項:
1、必要性:
辦理二手車過戶可以從法律上完成車輛所有權的轉移,保障車輛來源的合法性,如避免買到走私車和盜搶車等,同時明確了買賣雙方與車輛相關的責任劃分,如債務糾紛、交通違法等,確保了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2、合法條件:
有合法來源和手續、無遺留銀行質押和法院封存記錄、無遺留交通違章和未處理事故記錄、無遺留欠費記錄、所有證件齊備。
Ⅲ 上海新能源牌照申請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
上海新能源牌照申請需要10個工作日左右。上海新能源牌照申請的條件有:本市戶籍居民;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名下無上海牌新能源車;良好的個人徵信記錄;有固定充電樁等。
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申領時間流程:新車注冊登記新能源車輛辦理注冊登記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與以前相同,即辦理注冊登記的,需先到本市稅務部門取得繳稅憑證或免稅憑證,然後到市交通委額度審核窗口審核機動車額度,再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上海市二手車交易中心登記服務站及外高橋二手車交易市場登記服務站辦理注冊登記。
已登記的新能源機動車辦理換發號牌手續對已經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自願換領的原則,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換領新式號牌。可以申請換發的車輛清單會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公示,公示範圍內的車主可結合自身情況,自願在互聯網預約換領的地點和時間。
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可知,上海本市將採用「一網通辦—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申領一件事」等窗口來辦理新能源汽車確認憑證審核事項。消費者新能源牌照申請可以按照規定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有效推進本市大氣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其他相關車型目錄,在本市銷售和使用,符合本市管理規定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本市公交汽車、巡遊計程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本市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另行制訂。
Ⅳ 上海新能源上牌新規2022
上海2022年綠牌政策:根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本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原則下,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但是從2023年1月1日開始,插電混動新能源車將不再發放新能源車牌。
上海綠牌車申請條件2022
1、擁有上海戶籍或有效居住證。
2、在最近時間繳滿24個月的上海市社保。
3、個人徵信沒有黑點。
4、購車者名下不能有其他上海的新能源汽車。
5、擁有自己的讓猛戚停車位。
6、所在的小區或住所具備安裝充電樁的條件,且提前安裝好充電樁。
需要注意
在上海注冊登記且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自專用牌照額度啟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變更。
新能源汽車發生轉讓、變更的,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二手車受讓人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有關要求,並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二)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
經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發放確認憑證。受讓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發生轉讓、變更後,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坦陵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申請登記上牌)
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機動車,其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單位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憑證或者其他非機動車合法來歷證明;
(三)非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所有人申請登記上牌的,應當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公安知返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市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Ⅳ 異地購新能源車上上海牌照可以嗎
外地買新能源汽車是不能提檔到上海上牌的,因為在上海本地買新能源車的標准都很嚴苛,更何況是外地了,對於這種一線城市來說,想要將外地車輛提檔到上海這種一線城市幾乎是很難的事情,個人建議如果您符合上海購入新能源汽車的標准,可以選擇在上海本地購車然後上牌,簡單介紹一下上海新能源汽車的上牌流程。
(一)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在管理系統內上傳意向用戶信息及相關車輛合格證;
(二)市推進辦每周一次匯總意向用戶信息發送至市相關部門,進行駕照、誠信和社保等信息的核查;
(三)市推進辦審核車輛合格證並通過管理系統將意向用戶核查情況反饋至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
(四)由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幫助通過審核的意向用戶建設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並及時通過管理系統上傳《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登記證明》、現場照片等基礎信息至「管理系統」;
(五)市推進辦委託第三方進行充電設施現場抽查;
(六)抽查通過後,由市推進辦向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發放《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產品信息確認憑證》。
Ⅵ 上海二手新能源車過戶政策
1.專用牌照額度自啟用之日起滿3年。
2.二手車受讓人與購買新車消費者必須具備同樣的要求,並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3.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須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經本市相關部門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向二手車受讓人發放確認憑證,受讓人憑確認憑證和相關材料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轉讓、變更後,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二手車受讓人將無法取得免費專用牌照。
新能源車輛分為:
①純電動汽車②混合動力汽車(簡稱混動)
不論是純電還是混動車輛只有是車輛過戶,買家都需要重新申請新能源資質及充電樁資質,不然不能過戶。
1、純電動汽車,過戶先申請資質,再申請充電樁資質,通過之後,到二手車市場正常辦理過戶手續。(充電樁資質我司可代申請)。申請資質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版e起充),注冊申請。
純電申請資質要求:
①本市戶籍住民
②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延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外地戶籍人員
④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准分值,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人所得稅的外地戶籍人員
⑤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人所得稅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外籍人員。
2、上海混動汽車從2023年開始不再贈送新能源汽車牌照,只有車輛過戶就要求買家使用上海滬牌額度,也不可以過戶成滬C。
新能源過戶所需要資料:賣家身份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如果是公司牌:營業執照,公章,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買家身份證(外地身份證加居住證),如果是公司牌:營業執照,公章。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2021修訂)第十七條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還應當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屬於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還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屬於需要重新核發機動車號牌的,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並核發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