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過路費怎麼收
㈠ 電動汽車可以上高速嗎如果可以,怎麼樣收費
1、我國高速公路規定最低行駛時速不能低於60公里/小時,平時注意觀察的朋友也時常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車尾標有(Hybrid)的新能源混合動力車,其實混合動力車和純電動汽車只區別並不大。所以,只要購買的新能源純電動汽車為正規廠家生產並且能上牌,按照規定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純電動汽車是可以上高速公里行駛的。
2、電動汽車目前還是與傳統汽車一樣收取高速過路費,但相信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加快推廣,會有一些地方減半收費或不收費。
3、純電動汽車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
4、純電動汽車(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簡稱BEV),它是完全由可充電電池(如鉛酸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或鋰離子電池)提供動力源的汽車。雖然它已有134年的悠久歷史,但一直僅限於某些特定范圍內應用,市場較小。主要原因是由於各種類別的蓄電池,普遍存在價格高、壽命短、外形尺寸和重量大、充電時間長等嚴重缺點。
5、電動汽車的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繫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是電動汽車的核心,也是區別於內燃機汽車的最大不同點。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由驅動電動機、電源和電動機的調速控制裝置等組成。電動汽車的其他裝置基本與內燃機汽車相同。
㈡ 電動皮卡車高速怎麼收費的
電動皮卡車高速收費標准如下:皮卡車屬於貨車,高速公路交的過路費不一樣。節假日免費高速不包括皮卡車,路上要交錢。另外,如果你的皮卡車是輕型的,也就是2噸以下,交的高速費和普通車一樣,一級高速大概0.5元/公里。如果買非輕型皮卡,像福特猛禽,就得翻倍。一級高速公路1元/公里左右。國家高速收費標準是:2噸以下(含2噸)小型汽車和20座以下客車0.45元/公里;2噸以上至7噸(含7噸)中型貨車、21座以上至50座客車0.90元/公里;7噸至20噸(含20噸)大型貨車、51座以上客車、卧鋪客車1.462元/公里;20噸以上特大型貨車、集裝箱車2.138元/公里。
㈢ 電動汽車上高速收費嗎
電動汽車現在上高速還是和普通用油的汽車一樣都要交費的。
1、現在只是有專家建議為推廣清潔能源車不用交高速過路費,但是還沒有相關法律的公告呢。
2、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
3電動汽車目前還是與傳統汽車一樣收取高速過路費,但相信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加快推廣,會有一些地方減半收費或不收費。
(3)電動汽車過路費怎麼收擴展閱讀:
1、純電動汽車發展存在的問題:技術方面在技術能力方面國內的汽車製造商雖然紛紛表示涉足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生產,但由於具有高科技含量並且能夠量產的車型有限,且隨著電動汽車競爭的開始加劇,由於研發經費過低,創新動力不足,直接影響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動汽車技術的能力;
2、電池方面「電源」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技術瓶頸」,當前有兩大主要的問題:一是電池成本較高,電池的能量密度較低,充電後的續駛里程較短等問題;二是未來電動汽車市場會否出現真正意義上的電池回收、租賃及二次製造產業鏈;三是電池介面不同,就像不同品牌的手機充電口不同一樣,「標准」的不確定,會對電動車發展造成很大影響等等。
3、能源方面純電動汽車本身投資比燃油汽車貴,其使用電力要建設發電廠,建設輸電配電設施,還要建設充電站,還要建設蓄電池廠等,配套設施方面費者不選擇新能源汽車的重要因素還有配套服務的不健全,配套設施少,配套設施建設的滯後和維護保養不方便,充電站在國內如鳳毛麟角,難尋其蹤。
參考資料:網路-電動汽車
㈣ 新能源汽車收過路費嗎
截止到2019年3月為止,新能源汽車上高速還沒有優惠政策,繳費制度和普通汽車是一樣的。
車輛上高速的具體收費標准每個城市和地區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新能源汽車上高速公路可以提前咨詢相關部門,詢問上高速相關的費用等情況,提前做好准備。
高速公路的收費標准一般都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工程投資總額,其投資的組成情況;專業部門對該公路及中、長期和遠期交通流量的預測資料;擬批準的收費年限。
(4)電動汽車過路費怎麼收擴展閱讀
2019年兩會期間周福庚代表建議,應該給予新能源汽車在使用環節以下幾方面的政策支持:
1、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免收過路費;
2、推進公共充電樁建設和規范管理,改善新能源汽車充電便捷性;
3、建立充電電價機制。
周福庚代表指出,當前國內新能源汽車正處於市場成長期,國家出台了許多有利於新能源車發展的政策,如免購置稅、不限行、專用號牌、免費停車等。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日前發布,明確提出2015年3月底前,北京將力爭研究出台差別化停車收費調整優化方案,引導降低中心城區車輛使用強度。新能源車減免停車費、過路費等政策也將盡快出台。
㈤ 電動汽車上高速收費嗎
電動汽車上高速收費,收費標准和汽車相同。
高速收費標准:
1、小型車2噸(含2噸)以下貨車、20座以下客車,0.45元/公里。
2、中型車2噸以上至7噸(含7噸)貨車、21座以上至50座客車,0.90元/公里。
3、大型車7噸以上至20噸(含20噸)貨車、51座以上客車、卧鋪客車,1.462元/公里。
4、特大型車20噸以上貨車、集裝箱車,2.138元/公里。
純電動汽車有以下優點:
1、零排放。純電動汽車使用電能,在行駛中無廢氣排出,不污染環境。
2、電動汽車比汽油機驅動汽車的能源利用率要高。
3、因使用單一的電能源,省去了發動機、變速器、油箱、冷卻和排氣系統,所以結構較簡單。
4、雜訊小。
5、可在用電低峰時進行汽車充電,可以平抑電網的峰谷差,使發電設備得到充分利用。
㈥ 請問新能源汽車高速公路收費怎麼優惠政策
新能源汽車和普通汽油車的高速公路收費標准一樣。
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6)電動汽車過路費怎麼收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購車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以下簡稱通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號,以下簡稱公告)下發,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使用新能源免徵車船稅
通知第一條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是指由電動機驅動,且驅動電能來源於車載可充電蓄電池或其他能量儲存裝置的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是指具有一定的純電動行駛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從非車載裝置中獲取電能量的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是指以燃料電池為動力源的汽車。
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的認定標准:(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和其他車輛;(2)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3)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於30%;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應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輕型、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同類車型相比應小於60%;(4)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
另外,對節能型商用車和其他車輛的認定標准,根據通知第三條精神將另行制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船舶的認定標准、目錄管理規定,根據通知第四條精神將另行制定。
㈦ 電動汽車上高速沒有過路費嗎
電動汽車上高速也是要收費的,無論任何機動車上收費公路都應按照規定繳納路費。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第七條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者,經依法批准有權向通行收費公路的車輛收取車輛通行費。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
以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聯合收割機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第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預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擠占、挪用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7)電動汽車過路費怎麼收擴展閱讀: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提高車輛通行費收費標准;
(二)在車輛通行費收費標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費用;
(三)強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按車輛收取某一期間的車輛通行費;
(四)不開具收費票據,開具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票據或者開具已經過期失效的收費票據。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通行車輛有權拒絕交納車輛通行費。
第三十六條政府還貸公路的管理者收取的車輛通行費收入,應當全部存入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除必要的管理、養護費用從財政部門批準的車輛通行費預算中列支外,必須全部用於償還貸款和有償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七條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
政府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依照本條前兩款的規定,收費公路終止收費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向社會公告,明確規定終止收費的日期,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八條收費公路終止收費前6個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對收費公路進行鑒定和驗收。經鑒定和驗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費公路權益時核定的技術等級和標準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交通主管部門辦理公路移交手續。
不符合取得收費公路權益時核定的技術等級和標準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在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期限內進行養護,達到要求後,方可按照規定辦理公路移交手續。
第三十九條收費公路終止收費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自終止收費之日起15日內拆除收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