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16年
① 如何申請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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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最高可補貼2萬元 深圳推出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政策
2020年6月11日,EV視界從深圳政府在線了解到,深圳市推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的政策,其中包括放寬新能源汽車指標申請條件、購車補貼、停車優惠等,政策執行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及《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發改就業〔2020〕293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特製定以下政策措施。一、放寬個人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
允許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請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所需指標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車指標中落實。暫停實施非深戶籍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及外國人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限制
二、擴大個人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
對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1個有效的深圳小汽車指標的個人消費者,將其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擴大為純電動小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小汽車。
三、對個人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
對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濟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所新購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注冊登記企業。
四、對個人置換更新新能源小汽車實施財政補貼
對將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小汽車)舊車置換更新為新能源小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財政補貼,其中置換更新為純電動高級型或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2萬元/車,置換更新為純電動經濟型乘用車補貼1萬元/車。所置換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車須為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的新車,且機動車銷售發票中銷貨單位須為深圳市注冊登記企業。
五、加大新能源汽車停車優惠力度
在全市路內停車位,新能源汽車每日免首2小時臨時停車費,或者每日首次停車時間1小時以內(包括1小時)的,第二次停車免1小時臨時停車費。
六、其他
本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屆滿後,上述政策措施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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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2016年買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多少
2014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化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以來,銷售數量快速增加,產業化步伐不斷加快。為保持政策連續性,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等文件要求,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將在2016-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產品和標准
四部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中央財政對購買新能源給予補助,實行普惠制。具體的補助對象、產品和標準是:
(一)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產企業。
(二)補助產品。中央財政補助的產品是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三)補助標准。補助標准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駛里程、純電動公交客車按照能量消耗量、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大小分檔予以補助,超級電容公交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型採取定額補助的方式。2016年各類新能源汽車補助標准見附1。為加快產業化進程,鼓勵優勢企業規模化生產降低成本,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它車型補助標准適當退坡,其中: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准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准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
二、對企業和產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具備較強的研發、生產和推廣能力,應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保障,免除消費者後顧之憂;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具備較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具體條件是:
(一)產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符合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相關標准。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還需符合相關綜合燃料消耗量要求。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見附2。
(二)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要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完善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體系,在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地區建立售後服務網點,及時解決新能源汽車技術故障。
(三)加強關鍵零部件質量保證。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對消費者提供動力電池等儲能裝置、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質量保證,其中乘用車生產企業應提供不低於10年或1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下同)的質保期限,商用車生產企業(含客車、專用車、貨車等)應提供不低於8年或30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產企業作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負責動力電池的回收。
(四)確保與公告目錄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及時向社會公開車輛基本性能信息,並保證所銷售的新能源汽車與目錄內產品一致。
三、資金申報和下達
(一)補助資金按季度預撥。季度終了後,即每年4月底、7月底和10月底前,生產企業將上一季度的車輛銷售情況以及銷售發票,通過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逐級上報至四部委。四部委組織審核後撥付補助資金。
(二)年度終了後進行資金清算。年度終了後,即每年1月底前,生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逐級上報至四部委。四部委組織審核並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四、加強監督
四部委將加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的監督、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部委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扣減補助資金、取消新能源汽車補助資格、暫停或剔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有關產品等處罰措施:
(一)提供虛假推廣信息,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
(二)提供虛假技術參數,騙取產品補助資格的;
(三)銷售產品的質量性能、售後服務、關鍵零部件質保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四)銷售產品的技術參數、關鍵零部件型號等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目錄不一致的;
(五)質量抽檢中發現車輛性能水平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目錄存在較大偏差的。
五、實施期限及其他
本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將根據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
對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要求和考核獎勵政策將另行研究制定。
附:1. 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
2.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3.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評價指標說明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附1: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
1.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2. 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等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3. 純電動專用車、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1800元,每輛車補助總額不超過13萬元。
4. 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准(單位:萬元/輛)
附2:
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單位:km)
註:1.快充純電動客車(如超級電容、鈦酸鋰等)無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2.M1類是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九座的載客車輛。N1類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車輛。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綜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一)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含貨車、客車、專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三、新能源汽車專項檢驗標准要求
註:1.序號中加「*」標准實施時間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要求的實施時間為准。
2.本目錄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變化情況進行調整。
附3:
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評價指標說明
為更科學地評價純電動客車技術水平,特提出「單位載質量電能消耗量(Ekg)」指標,單位Wh/km•kg,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計算公式如下:
E表示電能消耗率,試驗檢測項。電動汽車GB/T 18386《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試驗中消耗的電能除以行駛里程所得的值,單位Wh/km;
M表示附加質量,車輛基本參數。GB/T 18386檢測試驗中的所需附加質量,單位kg,具體計算如下:
1.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小於或等於180kg,附加質量=最大允許裝載質量;
2.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大於180kg,但小於360kg,附加質量=180kg;
3.最大允許裝載質量大於或等於360kg,附加質量=1/2最大允許裝載質量。
註:按GB/T 3730.2《道路車輛 質量 詞彙和代碼》中定義:
最大允許裝載質量=最大允許總質量-整車整備質量。返回騰訊網首頁>
④ 深圳調整新能源補貼政策 取消地方補貼
日前,深圳市發改委發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簡稱《細則》)。《細則》明確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此外,充電設施補貼方面,《細則》稱,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⑤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由四部委聯合起草的《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1、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於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
2、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准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台,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採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後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
3、去繁就簡,簡政放權降低車企行政審批壓力和成本。由於補貼政策、公告目錄、推薦目錄、免徵購置稅目錄等政策文件具有緊密的關系,因此車企在產銷過程中必須應對大量的申報、審核、調整工作。某車企專門負責目錄申報工作的負責人就曾在私下說過,一年下來光這個活就得專門調集人手加班加點干,而且經常是突擊戰(早上目錄早領補貼)。新補貼政策顯然是充分考慮到了這一實際情況,因此重點出台了以下三點細則:一是「2017年目錄內符合調整後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也即是可以不用重復經歷完整的申報流程;二是「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也即是車企可以明確免除地方政府再次檢測的額外要求和無意義行為;三是「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也即是大公告賜予「全國通行」的權利,無需每一個產品型號均到每一個省份進行單獨的申請檢查。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防新式騙補等亂象滋生。對車企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鬆,事實上,新政策高度凸顯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思路。比如,要求「加快建立三級聯網的新能源汽車監管平台」、「建立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設置舉報電話或網上舉報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統計、審查、處罰機制」。上述舉措著力於維護新能源汽車穩定的產銷秩序、嚴防騙補、提升產品安全。特別是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更是十分及時和重要,具體點講,少數車企可能會在「高能量密度優惠」和「成本壓力」下再次鋌而走險,採取「優劣參半」的方式生產產品、攤銷成本、騙取補貼,新思路的提前出台,將極為有力的震懾和扼殺這些不法企圖。
(1)、堅持精細化分檔。2017年正式版本中將純電動乘用車簡要分成了3個檔次,由於政策是在2016年制定,這一處理方式可以理解。但在2018年仍然延續就不太符合市場現狀了,因此2018正式版本與此前流出的草案版本「高度相似」的實行了5個檔次劃分,堅持了精細化的分檔思路。這個情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產品豐富程度在大幅提升,二是請大家以後千萬不要對網上流出的草案版本置若罔聞,雖然草案會與正式版本有所出入,但空穴不來風,早了解早做准備不是壞事。
(2)、未過度削低補高。2018年正式版本中,直接取消了低於150公里續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國補資格,並將此前150-200km段3.6萬元的補貼額度下調為1.5萬元,削幅2.1萬元;將200-250km段削減為2.4萬元,削幅1.2萬元;將250-300km段削減為3.4萬元,削幅1萬元,但不低於300km續航的車型補貼額度不降反升。這種削低補高思路與此前草案版本的思路再次一致,但不同的是,正式版本相對於草案版本並沒有非常嚴厲的削低150-200km段車型,而是有所保留,削幅降低了0.5萬元。這表明,經過各方勢力博弈,A00級車型短期內的尾大不掉讓管理方意識到,過於激進的削低將容易產生斷崖式發展現象,從穩定角度出發,減弱了對A00級車型的打壓力度,給予了A00一口喘氣的生機。
(3)、技術指標進一步加嚴。能量密度方面,120Wh/kg成為電池包的入門標准,相比此前90Wh/kg就能獲得1倍的標准補貼,新標准將該指標直接提升了30Wh/kg,提升幅度高達25%,並且首次劃出了160Wh/kg的檔次,為超高能量密度車型的出現預留空間(2017年推薦目錄和2018年首批推薦目錄中,能量密度最高分別達到152.9Wh/kg、158.07 Wh/kg)。與此同時,百公里能耗要求也進一步加嚴。2017正式版本中限值較低,以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為例,其百公里能耗上限分別為14.5kWh、21.7kWh、23.7kWh,且無系數考核。2018草案中則出現了系數考核跡象,該跡象在正式版本中得以印證,想要拿到基本系數(1),各類車型就必須滿足優於5%以上的不同質量段的能耗限值要求。而且,限值也明顯收緊,1000kg、1600kg、2000kg三種整備質量的能耗上限分別為13.05 kWh、19.53 kWh、21.3 kWh,加嚴程度約為10%
⑥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財政部官網在日前發布的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第一批)顯示,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共計約375.85億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佔41.74%,補助金額為156.89億元。據了解,2020年財政部下達的各省市區的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預撥約為112.58億元,這意味著,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總額相當於2020年補貼總額的3.34倍。更多新能源汽車資訊在「優能工程師」,由易到難,由淺入深,全方位了解,維信館主。
在2016-2018年期間,我國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的金額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也顯示了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決心。此次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提前下放,將有效減少新能源企業墊付資金的壓力,激發企業熱情,推動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