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理由
㈠ 2023年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怎樣看待此利好
2023年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我們一起來看一下。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確了將免徵消費稅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免徵車船稅等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對於大家比較關心的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這次政策調整後將會給汽車市場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一、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優惠
之前我國對新能源汽車採取了免徵購置稅的政策,但因為部分車企存在偷逃稅款問題,影響到其新能源汽車銷量。而此次出台的購置稅優惠政策是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其中規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車輛登記的,繼續按照原規定執行;已經辦理車輛登記但尚未辦理車輛牌照的,不予免徵。
㈡ 於2019年7月5日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嗎哪些車輛可以免徵車輛購置稅
法律分析:如果該新能源車在《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內,可以享受免稅政策。以下車輛可以免徵車輛購置稅: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5、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九條 下列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㈢ 購買新能源汽車是否免徵車輛購置稅
截至2019年3月,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017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3)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理由擴展閱讀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㈣ 新能源車輛的購置稅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2020年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法律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第一條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第二條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㈤ 新能源汽車有購置稅優惠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車輛合格證明和車輛相關價格憑證。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稅務總局。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後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免稅手續。
㈥ 新能源購置稅2021年新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下列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
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情形,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近幾年,我國政府也認識到治理環境污染的緊迫性,從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等各方面減少環
境污染的程度。
「十二五」期間,我國從多個方面制定了關於降低環境污染的規劃。2011年12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2012年6月,國務院印發《「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同年7月,國務院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12月,發布《「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2013年1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
我國環境污染的現狀是多重原因造成的,而汽車尾氣排放的污染佔有較大比重。2012年,我國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1.2億輛,2013年1-9月我國汽車銷量又同比增長10%以上。按照如此的增速,汽車對環境的污染已越來越嚴峻。但國家也沒有忽略汽車污染的問題,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經提升到國家的戰略地位。2012年,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同時又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也把新能源汽車作為新能源產業的重點。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動力鋰電池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研究顯示:我國在汽車鋰電池的發展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一方面,我國生產鋰電池的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等方面還不能自給自足;另一方面,鋰電池在安全性方面還存在較大隱患。
因此,我國在發展新能源方面,技術成為發展最大的阻礙。特別在新能源電池的發展方面,技術尤為關鍵。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也對電池技術給與重視。《規劃》提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加快研製動力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及其生產、控制與檢測等裝備,開發新型超級電容器及其與電池組合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