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瑪電動汽車獲得國家補貼嗎
㈠ 買純電動車國家有補貼嗎
有。根據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規定,私人購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啟動最高補貼6萬,只要購買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都可以獲得國家補貼,截止到2022年7月26日,該政策仍然在實行中,所以有補貼。
㈡ 電動汽車國家補貼政策2022
電動汽車國家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1、第一類補貼。通過市交通運輸局專項搖號活動獲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僅用於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如用於辦理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的,僅限於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購買價格10萬元及以上的車輛。其中,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1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2萬元/輛;
2、第二類補貼。使用通過常規方式申請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或更新指標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或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補貼同上;
3、第三類補貼。通過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車輛動力蓄電池組總能量大於等於35kWh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新車注冊登記。對搭載開源鴻蒙系統及其商用版本的車型予以補貼,標准同第一類補貼。
法律依據:《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四條
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㈢ 買電動汽車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私人購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啟動最高補貼6萬。補貼種類:純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1.6升及以下節能車型:1.純電動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2.插電式混合動力每輛最高補貼5萬。3.1.6升及以下節能車補貼3000元。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補貼對象: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按其扣除補貼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或租賃企業。配套措施:將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購置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100≤R<150公里(R為標准工況續駛里程,單位:公里,下同)1萬元/輛,150≤R<250公里1、8萬元/輛,R≥250公里2、2萬元/輛。2、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1、2萬元/輛。3、純電動客車:按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類純電動客車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車輛長度給予補助。4、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對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照中央單車購置補貼標準的50%,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採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第三條 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衍生問題:
國家新能源政策是什麼?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plug-in)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一次性充電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1000元。2.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3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並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6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㈣ 愛瑪電動車在安徽省何時下鄉補貼
2010年07月13日
愛瑪電動車提供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 商業上的事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刷散發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及確認新補充貼品種等有關需要解答的題目的通知》(財建[2010] 62號)精神,聯合安徽省實況,特擬定本操作辦法。
第二條 經財政部 商業上的事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核准,電動自行車歸入我省家電下鄉政策補貼規模。電動自行車下鄉工作在省家電汽車下鄉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由省財政廳、省商業上的事務廳、省經信委共同組織實施。
第三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商品生產、銷售、補貼等程序統一歸入我省家電下鄉管理體系,按照《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家電下鄉工作考核辦法》等有關規定舉行管理。
第四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省財政廳會同省商業上的事務廳、省經信委擬定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的相關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對投標產品的報價、產品性能、售後服務等方面予以明確。主要包括:l、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市場佔有率較高,企業具有較強的研發和生產農村家電產品的能力和經驗;2、節能及安全設計、模式、成效等具有較高水平;3、符合國家環保標准;4、適應農村消費環境;5、質量和功能適合農民使用;6、具有較強的維修服務能力,維修網點籠罩率可以或許滿足農民對售後服務的要求。
第五條 我省農民和國有農、林場職工在全省規模內購買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財政賜與補貼。補貼標准為銷售價格在2000元(含)以下的,按銷售價格的13%賜與補貼。銷售價格在2000元以上的,額定補貼260元。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最高限價暫定為3000元。
第六條 享受補貼的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每戶限購2輛。
第七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實施詳細時間為:從發布中標的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第八條 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中標後應當與省家電汽車下鄉聯席會議辦公室簽訂協議,在其產品質量、銷售價格、銷售網路、售後服務等方面作出明確答應,並交納一定數量的履約保證金。
第九條 中標生產企業按規定對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逐一加制統一的產品標識卡及號碼,保證產品與標識卡一一對應,並及時將生產、發貨信息錄入家電下家書息管理系統,產品外觀等應符合家電下鄉專用標識使用規范。
第十條 省財政廳、省商業上的事務廳、省經信委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參照國家《家電下鄉中標企業考核及管理辦法》(財建[2009] 682號),對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中標企業舉行考核和管理。
第十一條 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中標後,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可向所在地縣級商業上的事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由縣級商業上的事務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共同報批。只有通過備案的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方可銷售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
第十二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1)必須是中標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並照章納稅;(3)必須具備銷售信息審核錄入家電下家書息管理系統條件;(4)必須具備補貼農民資金代墊直補條件;(5)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的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
第十三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銷售網點備案程序:(1)中標企業或其授權企業登錄"家電下家書息管理系統"( www.jdxx.gov.cn),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並錄入相關信息。(2)銷售網點完整精確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銷售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銷售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銷售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銷售網點備案申請書(由網點出具並蓋網點章),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市、區)商業上的事務主管都門申請備案。(3)對符合備案條件的網點,縣(市、區)商業上的事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予以報批備案。同一網點不患上重復備案,嚴禁以網點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非備案網點不患上銷售家電下鄉產品。
第十四條 現存安徽省家電下鄉中標銷售企業的備案網點(不包括日頭能熱水器備案網點)可銷售電動自行車家電下鄉中標產品。
第十五條 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必須為購買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的農民開具稅務發票,並在發票上註明產品型號、價格、產品標識卡號、購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
第十六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銷售網點應當在顯著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在產品公示欄中明確發布該網點銷售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的詳細型號和中標最高限價,設立專櫃,並配備專銷人員。積極向農民宣傳中標產品型號、價格及申領補貼流程等政策。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銷售價格不患上高於產品中標價格和市場同期同類產品價格,但可以隨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於中標價格銷售。
第十七條 電動自行車下鄉補貼兌付一例實行代墊直補。鄉鎮(街道)財政所要與銷售網點簽訂"網點代墊直補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委託書"。農民購買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時需向銷售網點提供購買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並與銷售網點簽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代墊直補申領委託書";銷售網點要及時與當地財政所舉行補貼資金清算,清算時須提供以下質料:(1)購買產品發票的復印件:(2)購買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3)電動自行車下鄉產品標識卡;(4)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代墊直補申領委託書。
第十八條 鄉鎮(街道)財政部門要對銷售網點報送資料舉行嚴格審核,對手續不全、信息不完整的不予清算。縣、鄉財政部門要對補貼結果及時舉行公示,並加大對銷售網點代理情況的抽查力度。
第十九條 各地財政、商業上的事務、經信等家電汽車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電動自行車下鄉的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網點備案、市場監管等工作,並擬定本地區電動自行車下鄉工作實施方案,切實有效地推動電動自行車下鄉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本操作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操作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家電汽車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解釋。
㈤ 買電動汽車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買電動汽車有補償,但是相比往年的補貼有所降低。足夠的續航里程,仍是獲得補貼門檻之一,純電動車獲得補貼的最低續航里程為250km,插電式混動車型(含增程式)獲得補貼的最低純電續航里程為50km,國家補貼標准較去年打了個5折,最高2.5萬元,依然是純電續航400km以上才能獲得。雖然補貼有所減少,但足夠的續航里程,仍是獲得補貼的門檻之一。但同時要求,純電動車型電池能量密度不低於125Wh/kg。換句話說,新的補貼政策將不再鼓勵主機廠商盲目追求高續航,高能量密度。
法律依據:《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九條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㈥ 買電動汽車有補貼嗎
截至2021年,國家對於電動汽車的補貼標准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補助6萬元/輛。
根據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規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1、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2、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3、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注意事項:
1、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2、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3、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㈦ 電動車補貼政策 2022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又減少了,以下是具體補貼金額變化情況如下:
1、純電續航里程在 300-400 公里之間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9,100 元(2021 年為 13,000 元);
2、純電續航里程大於或等於 400 公里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12,600 元(2021 年為 18,000 元);
3、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補貼 4,800 元(2021 年為 6,800 元)。
整體來看,2022 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的純電續航里程條件不變,但補貼金額在 2021 年基礎上退坡 30%。
2022年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1、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小於300公里的沒有補貼;
2、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400公里的,每輛車享有9100元的補貼;
3、純電動乘用車需要里程大於400公里的,每輛車享有12600元補貼;
4、插電混合動力車(含增程式),NEDC工況下續航里程大於50公里(含),享有4800元補貼;
5、插電混合動力車(含增程式),WLTC工況下續航里程大於43公里(含),享有4800元補貼。
關於新能源車補貼,消費者無需自己申請補貼。經銷商會搜集購車者的相關資料,並且提交報銷,所以消費者在購買新能源汽車時,只需支付扣除補貼之後的價格。
補貼金額(新能源乘用車):
1、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300公里:沒有補貼;
2、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 300至400公里:補貼9100元/輛;
3、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400公里:補貼12600元/輛。
4、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NEDC工況下續航里程≥50公里:補貼4800元;
5、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WLTC工況下續航里程≥43公里:補貼4800元。
(PS:不同地區政策可能不同,具體金額以當地規定為准)
2023年終止新能源補貼政策
《通知》中的第二大點明確提出: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㈧ 電動車補貼政策 2022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又減少了,以下是具體補貼金額變化情況如下:
1、純電續航里程在 300-400 公里之間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9,100 元(2021 年為 13,000 元);
2、純電續航里程大於或等於 400 公里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12,600 元(2021 年為 18,000 元);
3、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補貼 4,800 元(2021 年為 6,800 元)。
整體來看,2022 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的純電續航里程條件不變,但補貼金額在 2021 年基礎上退坡 30%。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㈨ 買電動汽車國家補貼多少
首先新政規定,6月11日前執行老的補貼政策,6月12日開始執行新的補貼政策。6月12日以後購買電動汽車,續航超過400公里的,國家補貼為5萬元。6月11日之前的國家補貼則是約3.08萬元。續航在300-400公里之間的,國家補貼為4.5萬元,6月11日之前的國補也大約3.08萬元。按地方補貼為國家補貼的一半計算,6月12日之後買車,消費者將獲得更多的地方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