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新能源汽車
⑴ 北京家庭新能源汽車搖號新政是什麼
12月7日,新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正式發布,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政增加了以「無車家庭」為基礎的抽獎、積分排序的指標分配方式,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普通指標抽獎的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名額。 1.「無車家庭」可參與抽獎,新政堅持「總量控制、價值導向、方便群眾」的原則 總量控制,即引導乘用車合理有序增長;價值導向,即優先考慮有迫切購車需求的「無車家庭」;便民,即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讓數據多跑路,人少跑腿。 與原政策相比,新政增加了以「無車家庭」為單位的指標分配方式。通過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常用指標的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的配額數,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購車需求。 這是本次政策優化調整的核心內容。 如何確定「無車家庭」的成員范圍?新政將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限定為配偶、子女和父母雙方。 2.家庭新能源指標佔比調整。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通委就乘用車數量控制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徵求公眾意見。 在此期間,共收到24,126封電子郵件和書面信件,收到公民5,311個電話。共收到反饋意見29437條,有效意見33396條。 來電中,80.4%贊成改進建議,19.6%反對。 輿論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佔比偏高,影響了等待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 根據建議,市交通運輸部門完善了6月公開徵求意見的政策優化方案,調整了新能源指標入戶比例,並設定了三年過渡期,即2021年新能源乘用車配置指標60%先分配給「無車戶」,其餘再分配給個人;2022年,比例調整為70%;這一比例將在2023年及以後調整到80%。 3.「一個名稱下多輛車」只能由一輛車更新。如果一個人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客車,在更新車輛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更新,但允許車主將登記的多餘車輛轉讓給其在本市沒有登記客車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受讓方不需要任何指標文件,配偶必須滿足婚姻持續一年的要求。而且父母要符合「戶籍在本市的個人」且家庭關系持續一年的要求。 對於名下多車過戶登記,從明年起,可以通過乘用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在線提交申請,將已登記 車輛過戶 給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申請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和8月1日至10月8日。 申請提交後,可經公安、民政等部門批准,再由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⑵ 北京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申請條件
北京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申請條件
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北京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申請一次性增發指標的家庭應當確定一名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配置,並作為將來的指標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主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的父母。家庭申請人總數不應少於2人。
(一)家庭主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作為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申請一次性增發指標。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員、華僑及外國人;
4、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
5、持本市居住證且近五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二)其他家庭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應當符合上述「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但無需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三)所有家庭申請人均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家庭主申請人或其他家庭申請人如離婚,且離婚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則離婚時間應早於2020年6月1日。
申請一次性增發指標的家庭須承諾事項
所有家庭申請人須承諾以下事項:
(一)承諾同意共同申請指標;
(二)承諾所填報的申請信息真實、准確,並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承諾同意獲得指標後車輛登記在家庭主申請人名下;
(四)承諾同意獲得指標後,所有家庭申請人10年以內不再參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車指標配置。
指標申請配置流程:
增發指標工作於2020年8月1日啟動接受申報。配置流程包含5個階段,具體如下:
(一)申報
有意願申請一次性增發家庭新能源指標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應當在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間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申請信息填寫並提交。
(二)家庭成員個人資格審核
所有家庭申請人的信息由相關審核單位通過數據交換比對的方式進行申請資格初步審核,並於8月31日前反饋初步審核結果,家庭申請人可登錄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查看初步審核結果。任何家庭申請人或其配偶如在8月26日參加搖號並中簽,該家庭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對於未通過初步審核的家庭申請人,可於9月5日前按照審核單位設置的復核流程,向審核單位提出復核申請。審核單位於9月10日前反饋復核結果,家庭申請人可登錄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查看復核結果。
(三)按積分排序確定入圍家庭
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按家庭總積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總積分相同時,以家庭申請人中最早在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注冊時間的先後排序。9月11日起,申請人可登錄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排序結果。
(四)入圍家庭成員親屬關系審核
對積分排序入圍前2萬的家庭,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對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進行核查,於9月30日前反饋核查結果。核查期間,申請家庭應當在必要時按照審核單位的要求補充提交相關材料。
(五)指標發放
自10月1日起,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核查通過的,由指標管理機構發放指標確認通知書。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需通過辦理公證形式證明的,家庭主申請人應於接到相關通知後6個月內在本市公證機構辦理有關公證事項。申請家庭應配合公證機構提交相關材料,公證書可通過指定網站或到各區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提交。指標管理機構核驗公證書後,發放指標確認通知書。逾期未能提交公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發放指標確認通知書。
;⑶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搖號新政策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搖號新政策如下:
1、無車家庭的新能源指標以積分多少排序;
2、新能源指標百分之八十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
3、指標配置頻次變化,由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一、無車家庭新能源積分規則:無車家庭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其他申請人積分均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申請每滿一年,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基礎積分:主申請人2分、其他申請人1分;階梯(輪候)積分:參與新能源指標輪候的,個人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並加分。
二、家庭總積分計算公式: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x家庭代際數
註:每個人的積分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積分(主申請人為2,其他成員為1)+階梯或輪後積分(若此前未參與搖號或輪後則無此項積分)。
譬如正常的一家三口,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子女組成共兩代3人,夫妻均在搖號,假設個人階梯數均為5。那麼,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簽率的54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簽率的10倍多。
法律依據: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六條指標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向取得配置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並公布指標配置結果。
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出售、報廢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可以申請取得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對小客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的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第七條指標有效期為12個月,不得轉讓。指標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單位和個人(含家庭申請人)對辦理指標申請時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的,取得的指標無效,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辦理申報車輛購置稅、外地車輛轉入本市、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車輛贈與公證等手續的,應當向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或者公證機構出示指標證明文件;對取得指標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相應文件中註明指標取得情況;單位和個人(含家庭主申請人)到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應當持相應文件。
⑷ 北京市新能源家庭搖號政策
法律分析:2021北京新能源搖號政策傾向於以家庭為單位,具體如下:
1、「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以積分多少排序;
2、新能源指標:8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
3、指標配置頻次變化,由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法律依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等13部門發布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三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促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原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家庭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通過搖號、積分排序、輪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搖號方式配置,單位和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輪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通過積分排序方式配置。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 營運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具體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家庭搖號根據每個家庭申請人的積分計算家庭總積分。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按其最近一次開始輪候的時間距離家庭搖號申請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滿一年加1分,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並加分;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有幾代人,最多為3代。
第十七條 扣除向單位配置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2021年度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家庭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為80%,其餘向個人配置。按上述比例向家庭配置後指標有剩餘的,一並向申請輪候的個人配置。 家庭申請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按家庭總積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總積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請人中最早在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注冊時間的先後排序配置。單位、個人申請新能源配置指標的,按照申請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輪候。
⑸ 北京新能源汽車家庭指標多久買車
北京新能源汽車家庭指標6個月買車。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北京新能源指標必須6個月買車,6個月內不購車,指標作廢,重新申請。以下是關於新能源汽車的相關介紹:
1、簡介,新能源汽車是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2、新能源汽車的分類,具體分為六大類,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醇醚燃料汽車、天然氣汽車等。
⑹ 北京市新能汽車指標家庭和個人是同號池嗎
北京新能源汽車指標排號是個人。北京參與搖號的新能源車是指混動類型的,與油車指標一樣,通俗的說,就是參與油車搖號,有了指標即可以買油車,也可以買混動的新能源車,但其實混動的目前不算是真正意義的新能源車。
而純電形式的新能源車,在北京並不是通過搖號確定的,而是通過排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個人排位,一種是家庭排位,家庭排位僅適用於無車家庭。家庭是按照積分的形式,積分越高越早排到,個人排位是按照申報時間,時間早的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