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能源汽車文件
Ⅰ 新能源車國家補貼政策2023
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的,列入《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屬於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照本公告繼續適用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其他事項,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修正) 》
第一條為了推動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五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編制和實施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年度節能計劃。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節能工作。
第六十條中央財政和省級地方財政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示範與推廣、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
第六十一條國家對生產、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推廣目錄的需要支持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實行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
國家通過財政補貼支持節能照明器具等節能產品的推廣和使用。
Ⅱ 新能源補貼最新政策
新能源國補政策:
1、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等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2022年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2、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即續航、能量密度、能耗要求不變。
3、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為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就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持技術指標體系穩定,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2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
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二、明確政策終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要求。
為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良好發展勢頭,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強產品安全監管引導,確保質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強化產品質量保障能力,滿足國家關於汽車數據安全、網路安全、在線升級等管理要求。提升企業監測平台效能,提高售後服務能力,做好事故應急響應處置。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車輛事故報告制度,對於隱瞞事故信息、不配合調查的,視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涉事車型補貼資格。
Ⅲ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10000元/輛,購買燃油車的補貼5000元/輛,轉出舊車,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8000元/輛,購買燃油車的補貼3000元/輛。
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要是在300公里以下的沒有補貼,而續航里程在300至40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補貼將下降至0.91萬元,以及續航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純電動汽車補貼下降1.3萬元,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還包含著減免購置稅,一般只是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才會免徵車輛購置稅。
國家對每個地區的新能源補貼標準是不一樣的,有些地區是分批給予補貼,而有些地區卻是一次性給予補貼,其補貼力度一般在5000至10000元之間,具體多少還是要看當地政策通知,以廣州市為例,根據政策明確表示,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單車的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加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的百分之60。 一、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30%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等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二、補貼金額(新能源乘用車)
1、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300公里:沒有補貼;
2、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300至400公里:補貼9100元/輛;
3、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400公里:補貼12600元/輛。
4、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NEDC工況下續航里程≥50公里:補貼4800元;
5、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WLTC工況下續航里程≥43公里:補貼4800元。
(PS:不同地區政策可能不同,具體金額以當地規定為准)
三、2023年終止新能源補貼政策
《通知》中的第二大點明確提出: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以上便是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多少錢的具體內容了,雖然今年補貼標准有所退坡,但補貼的金額依舊不算少,大家在買車後可以直接通過當地的交管平台申領補貼,一般補貼金額會在一個月左右到賬。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保持技術指標體系穩定,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2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第二條
做好測試工況切換銜接,實現新老標准平穩過渡
2021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准將更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補貼技術要求,有條件的等效全電續駛里程應不低於43公里;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小於65%,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同整備質量純電動乘用車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要求,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
Ⅳ 新能源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新能源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進行確定。對於已經滿足了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照每千瓦時三千元人民幣進行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最高的補助是每輛車補助五萬元。純電動乘用車的最高補助是每輛車補助六萬元。如果每家公司賣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及純電動乘用車都達到了五萬輛車的規模之後,中央財政將會適當地降低補助的標准。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五條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