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電動汽車政府補貼政策
㈠ 現在買電動汽車國家有什麼補貼
截至2021年,國家對於電動汽車的補貼標准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補助6萬元/輛。
根據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規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1、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2、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3、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注意事項:
1、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
2、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3、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㈡ 電動汽車補貼政策2021
電動汽車補貼政策2021具體如下:
1、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補貼前售價不超過30萬元的純電動汽車享受補貼,續航里程大於等於300km且小於400km的車型補貼1.3萬元,續航里程大於等於400km的車型補貼1.8萬,對比2020年分別降低了3200元和4500元;
2、插電混動車型依然以NEDC工況續航大於等於50km或者WLTC工況續航大於等於43km為標准,2020年退坡20%為0.68萬元,對比2020年的0.85萬元,降低了1700元;
3、動力電池能量密度補貼維持不變,125-140Wh/kg按照0.8倍補貼,140-160Wh/kg按照0.9倍補貼,160Wh/kg以上按照1倍補貼;
4、2021年將測試循環由現行的NEDC變成了WLTC,但WLTC測試標准目前還未正式對外公布;
5、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不同,《通知》明確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未設過渡期。
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其中釋放了幾個核心點,不僅僅對市場、車企未來的發展產生影響,還關繫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十條 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
第十一條 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㈢ 2022年電動汽車國家補貼標准
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佔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准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於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此次政策是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大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的。重點在於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在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方面,明確對在市內購買和首次注冊登記並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在獲得國家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重慶市購置補貼,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技術要求按照國家標准執行。具體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約為同期國家購置補貼標準的20%,非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單車補貼上限分別為1.3萬元、0.94萬元、0.55萬元。
充電樁的分類?
1、以安裝條件進行分類,主要分為立式充電樁和壁掛充電樁立式充電樁無需靠牆,適用於戶外停車位或小區停車位,而壁掛式充電樁必須依靠牆體固定,適用於室內和地下停車位。
2、以服務對象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公共充電樁、專用充電樁和自用充電樁。公共充電樁由政府機關等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機構置辦,服務對象面向任何電動汽車車主,例如公共停車場。而專用充電樁多為企業建造,服務對象為客戶和內部人員,例如商場停車場。自用充電樁為私人充電樁,安裝於私人領域,不對外開放。
3、以安裝地點防護等級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室內充電樁和室外充電樁。
4、以充電介面的數量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一樁一充和一樁多充。目前市場上充電樁以一樁一充式為主,在公交停車場這樣大型停車場中,需要多充式充電樁,同步支持多台電動車充電,不但加快充電效率,也節省了人工。
5、以充電類型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條電力事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的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
㈣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新能源車型(含純電,插電式)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內,才能享受國家補貼。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400km以上的,補貼2.25萬元,250km至400km補貼1.62萬元。插電混動續航里程在50km以上補貼0.85萬元。
2020-2022年初步敲定補貼退坡標准分別為10%,20%,30%。特別需要注意具備換電模式的車型不在此項價格限制范圍內。換句話說,國家鼓勵換電商業模式的發展。
(4)廣西南寧電動汽車政府補貼政策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提出新車後必須及時補充電能,保持電池在充滿狀態。在使用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准確把握充電時間,參考平時使用頻率及行駛里程,自我把握充電時間。過度充電,過度放電和充電不足都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長時間擱置應保證電量維持在80%以上,因為電池有自放電現象,電量過高,會影響安全性。
充電器輸出插頭松動、接觸面氧化等現象都會導致插頭發熱,發熱時間過長會導致插頭短路或接觸不良,損害充電器和相關電子電路,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發現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清除氧化物或更換接插件。
㈤ 廣西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2
根據實施細則,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三年行動期間(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充電設施建設、充電設施運營、換電站建設、換電站運營、新購置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營運車年度電費、省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及監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綜合運維、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網點建設等進行補貼。
明確7大類補貼標准
實施細則明確了7大類補貼標准。其中,充電設施功率及數量、充電設施實際充電量、換電站實際充電量等,均以「八桂充」平台數據為准。
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按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設施建設企業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准為交流充電設施150元/千瓦、直流充電設施300元/千瓦。
充電設施運營補貼。按實際充電量對充電設施運營商給予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0.14元/千瓦時。交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000千瓦時/千瓦·年;直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500千瓦時/千瓦·年。
換電站建設補貼。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准為1500元/千瓦,單個站點補貼上限為40萬元。
換電站運營補貼。按實際充電量對換電運營商給予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0.14元/千瓦時。
新購置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營運車年度電費補貼(新能源公交車、計程車相關補貼按專項補貼辦法執行,不列入此范圍)。補貼標准為4000元/輛/年。
省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及監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綜合運維補貼。每年補貼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網點建設補貼。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按實際回收量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20元/千瓦時;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建設按不超過建設成本的30%進行補貼。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有效承接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夯實地方主體責任,遏制盲目上馬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項目等亂象。推動完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健全僵屍企業退出機制,加強企業准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促進優勝劣汰。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
2021 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 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 80%。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 業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
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對消費者購買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較好的城市或企業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用於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
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城市公交車行業是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優先領域,通過逐步減少對城市公交車燃油補貼和增加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將補貼額度與新能源公交車推廣目標完成情況相掛鉤,形成鼓勵新能源公交車應用、限制燃油公交車增長的機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車替代燃油公交車步伐,促進城市公交行業健康發展。
完善新能源汽車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基於商業可持續原則,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行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新能源汽車生產、經營、消費等各環節的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增加其支持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資金來源。
完善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保障體系。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是生產企業,生產企業要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確保新能源汽車安全運行。支持建立行業性新能源汽車技術支撐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車技術服務和測試檢驗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抽檢制度,通過市場抽樣和性能檢測,加強對產品的質量監管和一致性監管。研究建立車用動力電池准入管理制度。
㈥ 廣西出台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發布了《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根據推廣應用目標,今年廣西將開展示範運營,在公共交通、租賃、公務、市政、郵政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全年新能源汽車保有量500輛,其中純電動乘用車2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150輛,純電動公交車5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50輛,純電動專用車50輛。2016年全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00輛。2017年全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000輛。意見:各市可根據本地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按照國家購車補貼標準的一定比例給予消費者購車補貼,具體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確定。自治區對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行「以獎代補」政策。
㈦ 南寧電車新政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即「新國標」正式實施。根據全省統一部署要求,南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新的標准,嚴格規范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電動車新國標中規定: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5km/小時、整車重量(含蓄電池)不能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
一、電動車上路條件:
1.時速超過25km/小時的電動車,上路就需要駕照,新國標出台後,超過25km/小時的車輛就屬於機動車。
2.新國標電動車都必須有腳蹬,如果沒有腳蹬就屬於機動車,所以就需要駕照上路。
3.最直接的一個標准就是,合格證上如果產品名稱是電摩/電輕摩,那麼上路就需要駕照。
二、電動車上牌流程:
1.帶上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動合格證、電動車購車發票等材料到登記處安排上牌。
2.將電動車停在指定位置,請專門的人過來用手機拍照。隨後將電動車照片洗出來。
3.到辦事處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把車架號填入電動車自行車查驗記錄表,接著把所有材料給櫃台人員。等查驗結論合格後,就可以把車騎走到稱重處。
4.把電動自行車規范的停到稱重處,將車架號蓋跟坐墊打開,會有專業的人進行稱重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㈧ 電動車補貼政策 2022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又減少了,以下是具體補貼金額變化情況如下:
1、純電續航里程在 300-400 公里之間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9,100 元(2021 年為 13,000 元);
2、純電續航里程大於或等於 400 公里的純電動車型補貼 12,600 元(2021 年為 18,000 元);
3、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補貼 4,800 元(2021 年為 6,800 元)。
整體來看,2022 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的純電續航里程條件不變,但補貼金額在 2021 年基礎上退坡 30%。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㈨ 2022年廣西汽車消費補貼政策
易車訊5月3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那麼按照車價10%的購置稅計算,售價30萬元及以下的車型理論上最高可省下1.5萬元購置稅。
而除了購置稅減半的「國補」政策,各地也積極響應號召促進汽車消費,陸續出台地方疊加補貼政策,包括現金補貼、消費券、抽獎等多種方式。廣西2022新能源補貼申請方式分別是申報,初審,初核,審核,撥付。汽車下鄉補貼需要以下材料:
1、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汽車下鄉標識卡。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十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過居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辦理停發、減發或者增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進行核查。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准,促進產業優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