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剮蹭逃逸
① 電動車輕微刮擦肇事逃逸後果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輕微刮蹭逃逸怎麼處罰這個問題,需要分不同情況不同處理同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並在與另一方並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志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二、交通肇事後以下兩種情形不算逃逸
1、交通肇事後,肇事者已通過電話等方式報警,由於懼怕被被害人親屬毆打而逃離事故現場,這種情況不應按交通肇事後逃逸處理,因為肇事者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被害人親屬對自己造成人身傷害,而不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2、肇事後,因不能抗拒的原因離開現場,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後,又投案的,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某甲在交通肇事後,立即讓隨行人員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當急救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被害人已經死亡。此時某甲也受傷了,其家人將其送往醫院,到達醫院後,某甲委託親屬向公安機關報案,某甲的行為就不算肇事後逃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② 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會進行什麼樣的處罰
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一般會被處20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罰款,公安機關會吊銷逃逸者的駕駛證,車輛之間的刮擦,通常都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麼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因為只有交通肇事並產生重大後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 電動車蹭到汽車跑了算逃逸嗎
一、電動車蹭到汽車跑了算逃逸嗎
1、電動車蹭到汽車跑了算逃逸。肇事逃逸是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並不構成犯罪。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肇事逃逸的責任怎樣認定
1、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
2、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3、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4、對於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5、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後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④ 電動車刮車後逃逸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電動車刮車後逃逸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觸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⑤ 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會進行什麼樣的處罰
法律分析: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應承擔以下責任:民事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定,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行政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⑥ 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會進行怎樣的處罰
一、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會進行怎樣的處罰
1、電動車輕微剮蹭肇事逃逸,一般會被處20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罰款,公安機關會吊銷逃逸者的駕駛證,車輛之間的刮擦,通常都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並產生重大後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於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並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於發生事故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於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麼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⑦ 電動車輕微刮蹭逃逸後果
一、電動車輕微刮蹭逃逸後果是什麼
1、電動車輕微刮蹭逃逸,如果刮蹭不是很嚴重,肇事逃逸並沒有構成犯罪,一般會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嚴重的話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還可能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無牌肇事車逃逸如何處罰
1、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⑧ 電動車刮蹭汽車後逃逸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電動車刮蹭汽車後逃逸的情形,是汽車當事人是需要及時報警處理的,其交通管理部門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具交通責任認定書,以及尋找逃逸者的,一般情形下由其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