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
1. 電動汽車補貼政策2022
電動汽車補貼政策2022
2022年新能源補貼政策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12部門,提出在2022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 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但是補貼幅度較2021年退坡30%。
同時,相關部門確認,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在2022年內正式終止,今年12月31日後上牌的車輛將不再給 予補貼。
2022年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也進一步退坡,以續航400公里(單價需低於30萬元)的普通純電動乘用車為 例,2021年購車可享上限為1.8萬元新能源補貼,而2022年這一金額降至1.26萬元。續航里程大於300公里且小於400公里的車型補貼上限為9100元,插電式混動車型補貼為4800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國內還施行有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而在今年年底後,該政策是否會發生變 動,還需官方給出更多信息。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
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是指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進行補貼,主要是根據車輛的續航情況來決定補貼的金 額。根據最新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 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0.91萬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 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3萬元。
此外,對於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還包括了減免購置稅,對於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的新能源汽車是免徵車輛 購置稅的。一般情況下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還可以享受相關的車船稅減免優惠。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車主自行購買符合標準的新能源汽車,並懸掛新能源牌照;
2、車主買完新能源汽車後,向4S店提供購車證明材料(購車消費者身份證明、活動期間新購新能源汽車購車發票、新購新能源汽車行駛證、申領補貼表等);
3、購車證明材料須經4S店進行初審、復印並加蓋企業公章;
4、市、縣(市、區)有關部門組織第三方對初審合格的購車證明材料進行復審,審核通過後將補貼款打入購車人提交的銀行卡內。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2. 溫州新能源車補貼去哪裡領
溫州新能源車補貼去溫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台領。
補貼有四個層面的意思,分別是經濟上的補貼,財政上的補貼,進出口貿易的補貼以及工資福利的補貼。
3. 新能源購車補貼國家政策2022
新能源購車補貼國家政策具體如下:
1、第一類補貼。通過市交通運輸局專項搖號活動獲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僅用於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如用於辦理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的,僅限於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購買價格10萬元及以上的車輛。其中,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1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2萬元/輛;
2、第二類補貼。使用通過常規方式申請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或更新指標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或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注冊登記。補貼同上;
3、第三類補貼。通過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車輛動力蓄電池組總能量大於等於35kWh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新車注冊登記。對搭載開源鴻蒙系統及其商用版本的車型予以補貼,標准同第一類補貼。
法律依據:《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第四條
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第五條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4. 買電動汽車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私人購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啟動最高補貼6萬。補貼種類:純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1.6升及以下節能車型:1.純電動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2.插電式混合動力每輛最高補貼5萬。3.1.6升及以下節能車補貼3000元。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補貼對象: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按其扣除補貼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或租賃企業。配套措施:將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購置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100≤R<150公里(R為標准工況續駛里程,單位:公里,下同)1萬元/輛,150≤R<250公里1、8萬元/輛,R≥250公里2、2萬元/輛。2、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公里1、2萬元/輛。3、純電動客車:按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類純電動客車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車輛長度給予補助。4、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對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照中央單車購置補貼標準的50%,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採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第三條 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化長效機制落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缺陷調查及主動召回。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理處罰的,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不主動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門責令召回的,視程度予以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動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機制,強化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運營、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對於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開展跨部門聯合調查。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承接購置補貼有序退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衍生問題:
國家新能源政策是什麼?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plug-in)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一次性充電補貼:1.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5000元、1000元。2.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3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並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6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5. 2022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2022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如下:
1、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等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2022年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2、純電乘用車300(含)到400公里續航補0.92萬(減少3800元),400公里以上補1.26萬(減少5400元),插混(含增程)乘用車補0.48萬(減少2000元);
3、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即續航、能量密度、能耗要求不變;
4、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於2022年12月31日終止,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車主自行購買符合標準的新能源汽車,並懸掛新能源牌照;
2、車主買完新能源汽車後,向4S店提供購車證明材料(購車消費者身份證明、活動期間新購新能源汽車購車發票、新購新能源汽車行駛證、申領補貼表等);
3、購車證明材料須經4S店進行初審、復印並加蓋企業公章;
4、市、縣(市、區)有關部門組織第三方對初審合格的購車證明材料進行復審,審核通過後將補貼款打入購車人提交的銀行卡內。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准,促進產業優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6. 減免停車費等 溫州出台新能源車政策
[汽車之家 資訊]? 在電動車逐漸被普及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政策。日前,溫州市發布了《溫州市級2020-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其中涉及到多項惠民政策,比如在市區范圍內機動車路內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停車實行當日首次2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
根據政策,在市區購買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的消費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主體以及個人充電樁安裝者可享受該補貼。本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實施區域為溫州市區,包括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另外,政策還明確了相關補貼標准。
購置補貼: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按國家補助標准1:0.5比例配套,技術標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執行;
建設補貼:專用和公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已驗收投入使用並接入市級服務平台的,按充電基礎設施的直流給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給予每千瓦100元分類補助;
運營補貼:以充電基礎設施的實際充電量為基準,對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單位給予運營補貼0.10元/千瓦時;
電費補貼:個人消費者建設自用充電樁給予一次性600元/樁的充電費補貼,由電力部門以充值方式劃入個人消費者自用充電樁電表賬戶。
為推廣鼓勵新能源汽車,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勵措施,明確對市區范圍內機動車路內停車泊位, 新能源汽車停車實行當日首次2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
一、在市區范圍外的企業和個人,可否享受補貼政策?
答:目前,我市出台的《溫州市級2020-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實施補助范圍為溫州市區,包括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樂清、瑞安等縣(市)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或建設的充電樁,不在本政策補貼范圍。
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市區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哪些可以享受地方補貼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於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號)文件規定,各地出台的地方配套補貼政策,過渡期後(2019年6月25日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於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因此,可享受地方補助政策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的符合要求的國產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他車輛不再給予地方購置補貼。
三、在市區新能源汽車乘用車購買後,安裝個人充電樁,是否有補貼,如何申領。
答:在政策中明確個人消費者建設自用充電樁給予一次性600元/樁的充電費補貼。個人消費者為在2020-2021年期間在市區新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戶,通過電力部門在市區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權)固定車位上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補貼由電力部門統一代為申報,最終以充值方式劃入個人消費者自用充電樁電表賬戶。
四、哪些主體可以享受公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
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公用和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在市區范圍內建設的公用和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已驗收投入使用並接入市級服務平台的,按充電設施的直流給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給予每千瓦100元分類補助,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實行年度申報,次年上半年完成兌現工作。
五、在政策中提到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和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具體指的是哪些?
答:根據《浙江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內容,專用充電設施主要指為公交、環衛、機場通勤、出租、物流、租賃、警務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公用充電設施主要指為非特定電動汽車提供充換電服務的經營性充電基礎設施。
六、哪些主體可以享受公用充電基礎設施運營補貼?
答:申領運營補貼的主體需符合《浙江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要求的條件:
(一)經工商部門登記,依照《公司法》注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登記的經營范圍含有「充電設施運營」;
(二)企業信用良好;
(三)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制度;
(四)具備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維護保養隊伍,能夠及時、有效提供充電基礎設施維護保養服務;
(五)已建立或承諾將建立充電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平台,並承諾按規定與智能服務平台連接;
(六)地方牽頭部門認為其他需要增加的條件。
運營補貼標准為以充電設施的實際充電量為基準,對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給予運營補貼0.10元/千瓦時,運營補貼申報實行年度申報,次年上半年完成兌現工作。
七、在鹿城區機動車路內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免收2小時停車費是否可以分段多次累計停2小時?
答:不可以。在政策中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勵措施,在市區范圍內機動車路內停車泊位,新能源汽車停車實行當日首次2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當日第二次停車不再享受免收2小時停車費,如某日第一次停車1小時,第二次停車1小時,僅免收第一次停車費用,第二次停車照常收費。
八、在市區范圍內機動車路內停車泊位過夜,次日8時計費是否自動享受當日首次2小時免收停車費政策?
答:是的。當日首次免收2小時停車費政策以每日零點更新,已在停車泊位上8點前駛離不扣減首次免收停車費次數,8點後駛離自動享受當日首次2小時免收停車費政策並扣減次數。同時也可利用該政策,在該停車泊位實現當日和次日首次2小時免收停車費政策,如某一路段停車泊位20:00-次日8:00免收停車費,車主於18:00後當日首次駛入該停車泊位,次日10:00前駛離可免收該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九、政策中涉及的地方補助政策,申報的材料和流程是哪些?答:地方補助的申報材料和流程會在後續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中說明,詳情以在「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http://reward.wenzhou.gov.cn/)」中發布的為准,敬請關注。(信息來源:溫州發布 編譯/汽車之家 陳浩)
7. 2022新能源補貼
法律分析: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3萬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8萬元。
法律依據:《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八條 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
(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
(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