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能源汽車專項公示
A. 一文看懂申請科技部新能源汽車重大專項要滿足哪些技術指標
這是江西省的規定,請參考;我也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請向當地科技、財政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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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能源汽車省級財政補助申報流程規定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11號) 、《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和《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我省設立了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購車補貼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我省城市群(指南昌、九江、宜春、上饒、贛州、萍鄉、撫州等七個設區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為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規定。
一、補助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納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不含過戶的新能源汽車。
二、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是指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在城市群登記注冊的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法人用戶,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三、補助標准
補助標准依據《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執行 (見附表)。
四、申報程序
(一)專項資金補助由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生產或銷售提出申請。對於未在城市群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其銷售必須符合《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中的規定,「需在新能源汽車銷售所在區域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銷售,並在相應的銷售區域設立2家(含)以上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中心。
(二)汽車生產或委託銷售在車輛銷售,獲得中央財政補貼後將財政部下達節能專項資金的通知復印件、向中央財政申報補貼的所有材料復印件遞交給銷售所在城市群各設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城市群各設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審查合格後,由所在市科技局、財政局於每季度末聯合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上述申報材料各二份(附電子版)。
(三)對於未在城市群注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其銷售在第一次申報省級財政補貼時還需提交與生產的銷售協議(或委託書) 、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二份。
五、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一)城市群各設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承擔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責任。負責對申請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的生產、銷售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二)資金申請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單位,將追回補助資金,取消申請單位的申請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三)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應對提供的產品與服務負責。對於產品質量、售後保障等未達到要求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六、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若國家或省級相關政策出現調整,則對本規定進行修訂。
B. 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延至2020年是真的嗎
12月27日,財政部等四部委發布公告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聯合發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繼201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門發布為期40個月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公告之後,這一優惠政策再度延期三年。
據了解,其實目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也在享受免徵購置稅的優惠政策。早在2014年8月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就聯合發布過《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明確對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為期三年零四個月。截至今年底,該優惠政策期滿,因此此次四部委新發布的免稅公告其實是對現有優惠政策的延期。
C. 新能源汽車的政策
2017年12月26日,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該公告針對購置新能源車輛給予免徵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而享受該政策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著新能源汽車將連續6年免徵車輛購置稅。因為早在2014年7月,國務院就已經宣布,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俗話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面對這樣赤裸裸的「偏心」,不難看出國家對於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決心。而對於此前飽受「2018年新能源車補貼將提前退坡」消息煎熬的車企而言,這一政策的推出無疑將是一針強心劑
D. 購買新能源汽車是否免徵車輛購置稅
截至2019年3月,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017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4)科技部新能源汽車專項公示擴展閱讀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E. 重磅!深圳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
電動知家消息,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F. 特斯拉大客戶福利是否會核實
電動知家消息,近日,有微博用戶爆料,官方部門開始現場核查享受新能源推廣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其特斯拉Model 3被抽中,該網友表示「我的乞丐版Model 3被抽中檢測,看特斯拉有沒有騙補了」。
據網友發布的特斯拉通知顯示:2021年11月起,官方部門將對2019-2020年度享受國家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開展現場核查。特斯拉公司現按照要求全面配合官方開展相關工作。我們特別提醒您,您的車輛已被抽中,需要完成現場核查。特斯拉項目成員將在近期聯系您,幫助您順利完成相關核查。
網路公開數據顯示,2020年特斯拉,獲得了國內最高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金額,為21.23億元,共計有10.1萬輛車被核准。雖然核准補貼的車輛數量不如比亞迪的117,473輛,但是因為獲得補貼的特斯拉車型,平均續航里程更高,所以補貼金額超過比亞迪,成為國內獲得「補貼年終獎」之最。
根據工信部發布《關於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顯示,2016年至2020年度,按整車企業取整後補貼資金共329.46億元。從車企情況看,比亞迪、北汽、東風汽車、特斯拉、奇瑞、吉利汽車、長城汽車、上汽、廣汽等在本次清算中將獲得超10億元的補貼資金。其中,比亞迪(002594.SZ)被核准15.5萬輛車,可以拿到39.8億元補貼,占總金額的12%以上,位列補貼清算資金量第一名。特斯拉被核准了近10.1萬輛車,將獲得近21.3億元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位列2020年度補貼清算資金量第一名。
2016年年1月21日,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和發改委四部委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掀起了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騙補」調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3月27日,蘇州吉姆西客車製造有限公司成為調查進行中第一家被媒體曝光的騙補車企。
據央視報道,該公司首先被懷疑生產造假。因為工信部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這家公司只報備了25輛車的合格證,但12月僅僅一個月卻報備了近3000輛車。明顯異常的數據讓四部委組成的調查組首先盯上了它。進入吉姆西實地調查後發現,該公司無法說出所生產汽車的明確去向,並確認其存在虛假交易以騙取國家補貼的事實。以去年12月提交的2900多個合格證來計算的話,按照國家實施的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吉姆西生產的純電動客車可獲得國家補貼為30萬元/輛,再加上1:1的地方補貼,吉姆西靠偽造交易合同、銷售數據一個月就可輕松套取上億元補貼。
除了吉姆西,還有9家車企因涉嫌「騙補」被央視曝光,分別是陝西通家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江蘇陸地方舟新能源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國宏汽車有限公司、江蘇奧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蕪湖寶騏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有限公司以及金華青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這些車企與吉姆西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從工信部提供的合格證統計數據來看,其2015年12月單月產量均已超過全年產量的50%,且年產量均在1000輛以上。因此,這些車企被質疑趕在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最後時機,想方設法撈上一筆。由於補貼額較高,當時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是「騙補」的重災區。面對這些騙補現象,時任工信部部長苗圩表態:「在局部地區確實存在少部分企業騙補的現象,一共多少輛,我們還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核查。但不管有多少輛,發現一起絕對處置一起,這些企業跑不了
G.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H. 徐有高:《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實施方案》出台後,亮點在哪
2015年2月26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下稱《重點專項方案》)徵求意見結束,《重點專項方案》成型後,將逐步進入實施階段。參照此前的科技部項目經驗,為了支持此重點專項,科技部也將撥出資金支持,從而給參與專項研究的新能源汽車企業送來又一波「紅包雨」。
2012年7月國務院印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說,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給予適當支持,引導企業在技術開發、工程化、標准制定、市場應用等環節加大投入力度,構建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隨後,2012年10月三部委就聯合發布了《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於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的通知》(下稱《創新工程》),准備好專項資金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項目。之後不久便有了2012年度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25個擬支持項目名單,比如江淮第五代純電動轎車平台技術開發項目、比亞迪新型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秦)技術開發項目等。這25個新能源汽車項目本是車企產業升級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題中應有之義,三部委則額外對企業申報的新能源汽車項目劃出專項資金補貼。
最終,江淮第五代純電動轎車平台技術開發項目獲得財政部2億元創新獎勵資金,比亞迪新型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秦)技術開發項目獲得2.5億元獎勵資金。在25個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獲得了數額巨大的資金獎勵後,2015年春節期間,科技部再次為新能源汽車准備好新年大禮,等待車企來搶「紅包」。
那麼面對科技部又一輪的《重點專項方案》「紅包」,怎麼才能搶到手呢?讓我們逐條找找《重點專項方案》的「搶」點。
《重點專項方案》提出目標,完善電動汽車「三縱三橫」技術體系和新能源汽車研發體系,升級新能源汽車動力系統技術平台;抓住動力電氣化、結構輕量化、車輛智能化三大科技為核心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大變革機遇,超前研發下一代技術。
「三縱」動力系統技術不變,依然是純電動力系統、插電/增程式混合動力系統和燃料電池動力系統;「三橫」則擴展為三大共性核心技術,動力電池與電池管理、電機驅動與電力電子、電子控制與智能技術;在「三橫三縱」之前還有三大科學基礎問題,面向電動化的能源科學、面向輕量化的材料科學和面向智能化的信息科學;在「三橫三縱」之後還有三大支撐平台,基礎設施平台、集成示範平台、國際合作平台。
隨著「三橫三縱」內容的擴展和新能源汽車上下游范圍的擴大,能夠參與領取政策「紅包」的企業將會大量增加,「紅包」的爭搶將會更加激烈,八大「搶點」如下:
動力電池與電池管理項目
《重點專項方案》具體計劃為,轎車動力電池的單體比能量2015年底達到200瓦時/公斤,比2010年提高一倍;2020年達到300瓦時/公斤,總體水平保持在國際前三名以內;2012年《創新工程》申報的動力電池項目計劃是單體比能量2015年底達到180瓦時/公斤,隨著近期動力電池的技術的不斷進化,此次方案再次將2015年底的目標提高了20瓦時/公斤,電池技術的發展將會超出預期。
科技部新能源汽車研發專項或帶來「紅包」雨八大搶點
2012年《創新工程》對申報企業的要求是,電池企業對動力電池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投資規模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電池單體年生產能力不低於1億安時,這個門檻還是比較容易達到,新一輪《重點專項方案》的申請企業標准可能還會提高。比克、萬向、中航鋰電、國軒高科、天津力神、比亞迪、波士頓、沃特瑪等電池企業都是搶「紅包」的好手。
純電動乘用車項目
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是技術提升後的集中體現平台,獎勵也會集中體現在這一領域。不過由於《重點專項方案》具體實施年限為2015-2020年,時間跨度較大,僅作為未來指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所以對於具體整車要達到的指標沒有明確說明。不過按照2012年《創新工程》申報項目要求,到2015年,全新平台的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小時,這個標准現在部分低速電動車都能夠達到這一標准,《重點專項方案》的申報條件預計會將最高車速提升至110-120公里/小時以上,續航里程將會在150公里以上。
《重點專項方案》指出,面對我國2020年以後乘用車百公里平均油耗降低到5升以下的嚴格油耗法規,開發新能源汽車技術是汽車能源動力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途徑。各大車廠預計未來都會有純電動乘用車推出,這里將會是爭搶最為激烈的一個版塊,北汽、江淮、比亞迪、奇瑞、長安、上汽、吉利等都已經排好隊在等待了。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項目
《重點專項方案》披露,2014年,我國的比亞迪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秦」成為世界第四暢銷的插電式車型,歐洲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熱潮迅速興起,大眾、寶馬、賓士、沃爾沃紛紛推出各自的量產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預計2015年歐洲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將進度快速增長期。
《重點專項方案》明確提出,要形成中國特色插電式電動汽車主流技術路線、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著名品牌和主打車型,所以這也可能是另一個「紅包」密集區。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推廣初期暴露出一些問題曾經被過度放大,讓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與純電動的技術路線之爭一度進入白熱化。但其實出現的問題並不在於技術路線,而在於基礎設施的配套,未來政府將會減少對技術路線的干預,而主要營造一個統一、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最終由市場來選擇具體技術路線。
根據2012年的《規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要求,純電續航里程在50公里以上應該是未來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基本配置,否則連補貼免購置稅等優惠也享受不了。2012年的《創新工程》項目申報要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在混合動力驅動模式下的汽車燃料消耗量優於乘用車第三階段燃料消耗量目標值不少於30%,可能這一次還會有類似的要求,插電式混動車企業應該早做准備。目前插電式混動乘用車中,上汽和比亞迪都有成熟車型推向市場,未來也應該會有新車型推出,兩個企業應該都是大熱門。
純電動商用車項目
純電動商用車方面,可能不會像乘用車設定最大續航里程,將根據不同的用途和使用環境選擇合適的電池技術和商業模式,從國家最新的純電動客車補貼辦法來看,單位載質量能耗或將在下批次項目審核中提出要求。據第一電動研究院2014年新能源客車產業研究報告統計數據顯示,單位載質量能耗較低的客車企業,廈門金龍、東風、宇通、北汽福田、一汽、比亞迪和中通客車等企業都已經做好熱身運動。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項目
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領域,尤其是在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領域,市場已經有了一定規模,驅動模式漸漸由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過度。《重點專項方案》中對於這一塊的要求也比較少,預計這一領域新一輪的「紅包」數量會比較少。
燃料電池車項目
燃料電池車領域目前主要就是上汽在領跑,第二梯隊也是相差很遠,整體水平距離國際先進水平還是有不小差距,《重點專項方案》提出目標,要在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取得突破,達到產業化要求,實現千輛級市場規模。新一輪重點項目可能會增加燃料電池車的數量,讓第二梯隊的企業能夠再堅定一點決心。目前已經披露出燃料電池車的上汽、宇通、陸地方舟等或許都將從中受益。
電機驅動與電力電子項目
2012年的《創新工程》中沒有單獨設立電機驅動方面的項目,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化水平的提升,作為核心技術的電機驅動與電力電子被放上議事日程。《重點專項方案》提出,驅動電機技術水平保持國際先進,電機驅動控制器比功率2020年比2014年提高一倍,趕上國際先進水平。據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理事會執行副理事長,清華大學教授歐陽明介紹,我國電機控制器的功率密度比國外差一倍,國外是12—14,我們是7—8,主要是我們的基礎元器件沒法在底層封裝,都是買的模塊。此次《重點專項方案》可能會在電機驅動控制器方向單獨設立扶持項目,之前必須與車廠捆綁立項的電機企業終於不用再跟在後面蹭「紅包」了。
電動汽車電氣化、輕量化、智能化、網聯化項目
《重點專項方案》還提出,全面提升純電動汽車電氣化、輕量化、智能化、網聯化水平,小型電動轎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市場化推廣達到國際領先。由於電動車電池重量和頻繁充電的問題,電動汽車對輕量化、智能化和網聯化的要求要高於傳統汽車,如果能夠像寶馬i3那樣對電動汽車採用全輕量化車身設計來減重等設計,都可以在這一輪搶到更多的機會。
除了以上的8個紅包「搶」點之外,十二個模塊還有很多可以想像的空間,但是本著「集中投入、重點突破」的原則,此次《重點專項方案》可能也不會把網撒得太大。
另外,此次《重點專項方案》特別強調,2014年,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先後發布多項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出現快速增長的良好勢頭,成為新能源汽車進入家庭的元年。這是各部委首次在官方的文件中認可2014年是新能源汽車元年,如果說「北京奧運」、「十城千輛」等示範推廣都是對新能源汽車投石問路的話,那麼現在國家已經基本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方向——為2020年實現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500萬輛提供技術支撐。
我國新能源轎車技術產業化水平居世界第二位,並且有望在2015年躍居第一位。中國與美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雖然2014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的市場銷售仍然落後美國市場4萬輛,但是,由於新能源汽車市場本身具有的政策依賴性,加上中國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大力政策支持,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將在最近一兩年超越美國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車市場。
種種跡象表明,國家對於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不但明確,而且不遺餘力,未來給出的優惠政策將會越來越多,獎勵「紅包」沒有最大、只有更大,比的就是看誰速度更快。
I. 我買了一輛車九萬元,又交了五千多元是交強險和購置稅嗎
一、如你是購買了一輛不是新能源的車子,那麼是要交車輛購置稅的。
二、計稅價格是車子不含稅金額=90000/(1+13%)=79646.02元
三、輛購置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3%)。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3%的增值稅剔除。
車輛購置稅=79646.02*10%=7964.60元
四、你說的5000多元是什麼款項,你得看一下發票也許是收據。
五、購買的汽車為什麼要交購置稅?
1、有效調控轎車保有量以及環境保護的支持
2、購置稅是國家交通基礎設施創造的首要資金來源
由於購置稅屬於強制性,所以其收入是可靠穩定的,因此購置稅更有利於法律基礎,提高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資金,確保專款專用交通基礎設施,促進事業健康發展。
3、調節收入差距
第一可以調整過度消費支出;第二可以讓高收入者的稅收越多,低收入者的稅收越少。
六、順便告知一下新能源車子免購置稅的政策: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017年第172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創新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附件1)。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附件3)。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條件。
四、企業應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目錄》申請報告(附件4),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質量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稅務總局組織技術專家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並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
五、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稅務總局。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後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免稅手續。
六、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提供其他虛假信息等手段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處罰。對已銷售產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責令立即改正、暫停或者取消免徵車輛購置稅申請資格等處理處罰措施。
七、從事《目錄》申請報告審查、審核,辦理免稅審核的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1.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2.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目錄
3.新能源汽車企業要求
4.《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請報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