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投訴
❶ 充電樁供電局不給安裝表可以投訴嗎
充電樁供電局不給安裝表可以投訴。
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電表報裝過程中,供電公司僅考慮自己接線便利,完全忽視用戶合理用電訴求,提出將電表安裝在低樓層鄰居電井房或31層高層電井房的不合理、荒唐的方案,致使電表無法正常施工。
請相關部門督促供電公司,積極踐行湖北省能源局 鄂能源建設《湖北省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滿足用戶合理用電訴求,在合理位置安裝充電樁電表。武漢市漢陽區廣電蘭亭盛薈二期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第三十條,支持現有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
各地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按「適度超前」原則,統籌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場地電氣化改造。供電企業要及時做好充電基礎設施的用電報裝服務,確保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❷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噪音擾民投訴回復
第一步:車主(用戶)須填寫《XX市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需報小區專業化物業服務企業確認車位使用情況,由其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未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所在街道或其委託的社區居委會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車位使用情況;在辦公場所安裝自用充電樁時,用戶所在單位或其物業服務企業需確認車位使用情況,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第三步: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為用戶建樁並蓋章。第四步:申請用戶持《登記表》、身份證明、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其中,《登記表》1式5份,供電部門統一收取,市建委、經信委、用戶、車企各存一份。供電部門會同申請用戶和建設主體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並確定施工方案,供電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用電方案答復意見並在登記表上蓋章。車主(用戶)確實無法落實固定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樁,但仍有購車意願的,應向車企出具承諾書,承諾在公用或共用充電樁等其他場所的充電設施上自行解決所購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