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
⑴ 煙台市停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加強停車管理工作,規范停車秩序,促進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管理和車輛停放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停車場是指供車輛停放的場所或者設施,包括公共停車場、配建停車場和臨時停車場(含路內停車泊位)。第三條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政府引導、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科學管理、高效利用、方便群眾和確保交通安全的原則,逐步緩解停車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停車場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設立停車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本轄區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統籌制定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車輛停放管理、停車資源調查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開展停車場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公共停車場建設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經營公共停車場,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經營公共停車場提供規劃、建設、經營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並落實規費減免、政府補助等相關優惠政策。第六條全市應當建立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系統,收集停車信息,實時公布停車場及停車泊位的分布位置、數量、使用狀況和收費標准等信息,對社會提供服務。
政府停車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轄區內的停車場經營者按照技術規范向停車信息管理系統實時、直接上傳相關停車數據。第七條政府停車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應當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停車場建設、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管理,按照各自職責及時發現、查處有關違法行為,並建立聯合執法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八條政府停車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涵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管理、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服務等內容。經依法批准後,相關規劃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九條政府停車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應當根據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會同發展改革、城鄉規劃、財政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建設。
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應當包括停車場類型、責任單位、建設主體、建設時序、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停車泊位數量等內容。第十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儲備土地中確定一定數量的用地用於公共停車場建設。
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等可以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換乘的地段,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方便市民停車和換乘。第十一條居民住宅小區配建停車設施不足的,對具備條件的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改造整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統籌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第十二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綜合考慮人口規模和密度、土地開發強度、機動車保有量、道路交通承載能力和公共交通服務水平等因素,採用差別化的供給方式,適時調整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准。第十三條停車場應當按照停車位配建標准設置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第十四條建築物依法變更用途,已配建停車位達不到變更用途後配建標準的,應按變更用途後的標准配建停車位或者增加停車場所。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配建或者增建停車場。
建設項目配建或者增建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改作他用。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配建停車場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使用混凝土、瀝青或者砂石等進行地面硬底化處理,並保持堅實、平整;
(二)按照國家標准設置停車場交通標志標線,對停車泊位實施編號管理;
(三)安裝車輪定位器;
(四)按照有關標准和規范配備通風、照明、排水等設施設備,並保障其正常使用;
(五)按照有關標准和規范設置停車場的出入口;
(六)按照有關規定,設置並標明殘疾人專用的無障礙停車位;
(七)按照有關規定,配建、加裝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配套用電設備、線路應當符合相關技術規范,保證用電安全;
(八)符合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准要求,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備、設施,並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九)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⑵ 新建小區停車位預留電動汽車充電樁
這個停車位標准要求在城市建築的停車場內要充分預留汽車充電設施。其中,經營規模超過100個車位的停車場、新建社會停車場、大型商業區停車場、綜合交通樞紐等。,均按不低於停車位10%的比例配備純電動汽車充電樁和專用停車位;但在南京新建住宅小區停車設施建設中,每個車位都要預留充電樁的建設條件。同時,在公交維修場、首末站、計程車服務中心建設公交、計程車專用充電和更換設施。其中,公交車充電樁與停車位的比例不得低於1:1,計程車充電樁與停車位的比例不得低於1:2。市規劃局市政科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科和市住建部門將在項目審批和綜合驗收期間加強對這一新規的評估。
⑶ 新能源車主充電被抄牌,新能源汽車充電位置為什麼不能設專用車位
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對此,漢陽區交通大隊民警介紹,根據相關規定,非新能源汽車不能停放在該專用車位,等到充電樁逐步建立完善後,即使是新能源汽車,如果不充電,也不能夠在該專用車位停放。
所以新能源汽車看準車位停放,不要擠佔新能源車公共空間,新能源車充電完成以後請立即駛離,如果不充電也不要在該專用車位停放。
盡管很無奈,但始終要按規矩辦事。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終究會得到一個妥善的方案。
⑷ 充電車位被燃油車佔用了只能「乾瞪眼直跺腳」可以報警
「新能源充電車位被藍牌車佔位的問題要解決才行!每次看到充電樁車位都是藍牌,綠牌車千辛萬苦找到過來就呵呵了……」
「藍牌車本身都不夠停,還改成充電位,藍牌車車主有好脾氣才怪,這就是想法和實際操作的沖突。」
上月底,曉電發布了「第一次充電我到底經歷了什麼?感覺智商被侮辱了……」的內容。
網友們除了表示出「身同感受」之外,更多是關注停車位的問題,這問題堪稱比找充電樁更難。
確實,讓新能源車車主傷透腦筋的並非找樁,而是燃油車佔位的問題。燃油車「霸佔」充電車位,新能源車主只能「乾瞪眼、直跺腳」?
//各電樁公司態度千差萬別//
曉電的比亞迪元EV360,NEDC綜合續航為305公里,日常使用實際里程約270公里左右。為減輕里程焦慮,剩餘里程僅50公里時就去充電。如此換算,充滿一次電實際在路上跑也就220公里左右。按照曉電每天上下班來回50公里路程計算,平均4天就得充電。
近兩年的充電生活,感慨萬千。首先是前期找樁,再到後來與燃油車鬥智斗勇搶車位,排隊等「上鍾」已經不是什麼事了。曉電的元EV雖然有熟悉的固定充電點,但也去過很多其他的第三方充電站。
對於此類的第三方公司建設的共享充電樁,曉電發現兩大問題,首先是充電車位給 汽車 租賃公司「包月」了, 社會 車輛不能使用,這種情況以特來電尤為嚴重。
另外就是燃油車佔用充電車位卻沒人管,普天必須記上一個。某停車場內的普天充電樁,能給電動車充電的停車位是「0」,全被燃油車佔了,停車場管理員表示管不了。
致電普天仍不能解決,表示管理權還是屬於停車場管理單位。急需充電「續命」的新能源車只能停靠在路邊,「飛線」充電,此操作除了影響行人之外,還有吃罰單(違停)的風險。
雖然,很多充電車位都貼有「新能源充電車位,謝謝配合」等的警示標語。
向充電樁公司反映問題,收到的回復往往是「您的反饋已經記錄了,我們日後會加強管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對於傳統燃油車佔用充電車位的問題,多個停車場管理人員表示「管不了」。充電樁某供應商也表示,充電樁是跟場地提供方合作設立的,車位管理和使用權仍然屬於場地方。
曉電給愛車「補給」的時候,很喜歡跟一同充電的電動車專車司機聊天(充電一小時呢,反正閑著蛋疼,那不如多認識些「電友」,交流新能源車用車經驗)。
聊到了關於充電車位被燃油車佔用的問題。很多專車司機都表示,這反應出充電樁公司的管理水平。如萬城萬充,若發現充電車位停著燃油車,而急需充電的電動車車主可以致電萬城萬充客服現場處理。
//充電車位被占真的無解?//
無論從政策文件,還是新能源車企業,都對充電車位被燃油車佔位的問題不斷地作出努力。先說說後者,特斯拉為自家的 汽車 用戶能夠順利充電,在全球部署了不少超級充電站和充電車位,包括中國車主在內。
為解決汽油車佔用充電車位的問題,特斯拉為上海的充電車位加裝了地鎖。車主需要使用微信掃描車位上的二維碼,然後獲得解鎖密碼才能解鎖。
對於充電車位焦慮症的問題,中國電動車品牌也不甘示弱。小鵬超級充電站充分考慮到了「車位緊張」的這一痛點,特別為每個充電車位都設計了智能地鎖。
只有真正需要充電的用戶,通過APP掃碼方能解鎖停車。而且,充電結束後必須盡快駛離充電車位,否則將面臨罰款。當地鎖感應到車輛已經駛離後會立即自動抬升,防止其它車輛佔用。
//面對佔位車主無需慫//
其實,早在2018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就發布了《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管發〔2018〕94號)》。《意見》明確要求燃油車不得佔用電動 汽車 專用泊位,且指明停車場產權(經營)單位擁有相關的責權。
其中,第二部分「加強充電設施的日常使用管理」中第九條明確表示:停車場產權(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燃油車與電動 汽車 的分類停車引導。
在非充電車位有空餘的情況下,引導燃油車避免佔用電動 汽車 充電車位;在非充電車位無空餘的情況下,可以引導燃油 汽車 佔用部分電動 汽車 泊位,但不得佔用劃定的電動 汽車 專用泊位,並提示車主留下聯系信息,當有充電需求或非電動 汽車 泊位有空餘時,通過廣播、簡訊等方式,及時提示燃油車主將車輛駛離電動 汽車 充電泊位。
如發現燃油車輛佔用電動 汽車 專用泊位的情況,及時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法。簡單來說,傳統燃油車必要時可以停在電動車專用車位,但要留下聯系方式以便隨時挪車。最壞的情況下,如充電車位被燃油車佔用且找不到車主,急需充電的電動車車主可以報警處理!
除北京之外,據曉電了解,在2019年7月,海南省三亞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電動 汽車 專用應急充電車位只允許電動 汽車 充電使用,燃油車停占的,屬於違規行為,在充電基礎設施產權(運營)單位勸阻無效的情況下,由各區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
//最後說一句//
《意見》始終是「意見」,沒有強制力。不過,南北兩份《意見》還是值得肯定的,起碼起到引導和示範性作用。
所以,還是得希望全國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快速出台相關政策。用車環境規范,才能有效推動國內新能源車的發展。
完
⑸ 最新消防電動汽車能和汽油車同時停放在地下停車場嗎
不能。
《關於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中,要求燃油車堅決不能佔用電動汽車停車位。實施意見》中特別指出要劃定「電動車充電專用泊位」,明確的要求燃油車不能佔用規劃處的電動汽車的專用停車位,如果一旦發現燃油車佔用電動車的專用停車位的現象,要及時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法。
⑹ 燃油車不可佔用充電專用車位,那電動車可以佔用燃油車的車位嗎
相關地區做出了,這樣的規定,燃油車不可佔用充電專用車位,那電動車可以佔用燃油車的車位嗎,目前還沒有相關方面的規定,所以是可以的。當然,之所以做出如此決定,主要還是因為,電動汽車,必須藉助充電樁,才能進行充電,才能保障行駛。而並不是所有的車位都配備充電樁,所以為了使得他們能夠正常充電,並保障正常出行,所以才要求,充電車位不得被燃油車佔用。也由此可見,目前電動汽車,在市場上的局限性還是比較大的。當然,充電的問題,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還有很多問題是我們急需解決的,下面大家一起來簡單了解一下。
當然,這些問題的存在,也慢慢在被改善,作為一個新型的品牌,和新型的產業,一定程度上,他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不足,不過隨著他技術能力的日益成熟,相信這些問題都會得到解決。
⑺ 新能源車位和普通車位價格一樣嗎
不一樣,新能源車位要高。
因為充電樁車位的造價要比普通車位高些。拋去地價的原因,普通車位呢,基本上只要平整,並且有一個車位線就可以了。但是充電樁車位擋需要預留下電源以及建設充電樁。這些東西都是需要額外花錢的。基礎設施造價高了,依然售賣的價錢也會增加。
新能源車充電注意事項
1、掌握正確的充電時間
純電動汽車補充能源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以江淮iEV6E運動版車型為例,如果選擇家庭充電樁充電,需要近8小時的時間能夠從沖滿電量,選擇快速充電樁的話也需要40分鍾可以充滿80%。養成經常充電的習慣,不要等電力過低時再去充。
2、電池不宜過充、過放
電池過度充電和放電都會降低其使用壽命,任何用到電池的產品都不能「過度放電」,純電動汽車也不例外。雖然電池組都設計了保護系統,但如果你經常把車子開到「亮紅燈」的情況,是肯定會影響電池組壽命的。並且充滿電後需立即停止充電,道理呢與手機充電其實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