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認識
❶ 新能源汽車的定義是什麼
【太平洋汽車網】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新能源汽車」定義在我國是一個不斷更新變化的過程,我國新能源汽車的定義和所覆蓋的車輛類型範圍也有一個演進的過程,其定義和內涵逐漸由模糊變得清晰,同時也越來越科學規范。今天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我國新能源汽車定義的變化歷程。
2001年,新能源汽車研究項目被列為國家「十五」期間「863」重大科技課題,並規劃了以汽油車為起點,向氫動力車目標發展的戰略,提出了「電動汽車」這個名詞。
2006年「十一五規劃」提出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戰略,分類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2009年7月1日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台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則》文件中,第三條: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分類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各類別產品。
2012年7月10日國務院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文中,繼續沿用了新能源汽車這個名詞,分類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主要特徵是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
2016年10月20日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此規定中再次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定義。
本規定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
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