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在快速道上責任劃分
發布時間: 2022-12-07 03:38:53
⑴ 電動車走快車道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電動車按照規定是不能進入機動車道,更不能駛入快速車道,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⑵ 電動車走快車道被撞,怎麼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如果機動車沒有過錯,電動車全責。電動車是不能在機動車道行駛。這是不按規定道行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出於保護弱勢群體,且機動車辦理了交強險的緣故,交警部門有可能認定機動車方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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