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評價選址
㈠ 電動汽車充電站和充電樁 如何建設
一、建設方法:
首先肯定是容量預測,統計電動汽車的數量及進行預測。
其次就是充電站布局規劃的技術思路。
電動汽車充電站布局包括「需求」和「可能性」兩個因素。衡量充電站需求的主要指標是交通量與服務半徑兩個要素,決定可能性與否關鍵在於交通、環保及區域配電能力等外部環境條件與該地區的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充電站分布與電動汽車交通密度和充電需求的分布盡可能一致。
充電站的布局應符合充電站服務半徑要求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分布可以參考建設部《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1995)中的加油站服務半徑規定,結合電動汽車自身的運行特點以及各區域的計算服務半徑按實際需要設定。
動力電池的續駛能力是影響充電站服務半徑的另一大因素。故充電站的服務半徑應以電動汽車單次充電行駛里程100km(甚至更短)計算。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保障電動汽車的持續行駛能力。
充電站的設置應滿足城市總體規劃和路網規劃要求
充電站的選址定點應結合地區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以網點總體布局規劃為宏觀控制依據,經過對布局網點及其周圍地區規劃選址方案的比較,確定網點設置用地。
充電站的設置應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輸配電網現狀。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時需要高功率的電力供應支撐,在進行充電站布局規劃時,應與電力供應部門協調,將充電站建設規劃納入城市電網規劃中。充電規劃應充分考慮電動汽車未來發展趨勢
最後就是具體的選址和現場情況了。在電動車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充電標准不統一問題非常明顯。京滬高速公路充電站全線開通後,有企業派工作小組去做電動車運行試驗,結果是在這個充電站這輛車能充電,那輛車不能充電。原因在於一方面標准還需完善,同時設施和汽車做的介面是否真正符合國標需認證,另一方面,原先國標還沒有出來時,各地先行按照自己的想法制定了地方標准,也形成了現在的過渡階段。
二、電動汽車的簡單介紹: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Road)。
㈡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1.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充電站的選址要充分考慮城市交通網路的布局限制;從電力網站規劃來看,電動汽車充電站作為中低壓配電。系統的重要部分應結合配電系統的現狀,盡可能靠近負荷中心,並滿足負荷平衡的要求。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電動汽車的使用者從角度來說,充電樁站要選擇充電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時候盡量找個避雨的地方充電。現在的電動車充電器都有防雨罩,保護充電器不被電動車充電器淋濕。
4.由於慢充時間較長,駕駛員再次使用車輛時可能會忘記充電。充電口應盡量設置在車頭前方或駕駛員側的車身結構上,以保證駕駛員上車時能看到充電口的充電狀態。同時也要通過一些車輛控制措施來檢測充電口的工作狀態,保證插上充電插頭時車輛處於非行駛狀態。純電動汽車充電頻率高,充電門需要經常開關。因此,充電門的結構剛度不應低於傳統加油門2.5N的結構剛度要求,充電門的耐久性應高於傳統加油門,其周邊搭接部位的剛度和強度也應適當加強。
㈢ 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准
法律分析:選址方面。該規范明確,分散充電設施的選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電、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設施。分散充電設施的選址應滿足電源接入的要求。選址不應靠近有潛在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地方。當與有爆炸或火災危險的建築物毗連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規定。選址應滿足雜訊對周圍環境的要求;不宜設在多塵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污染源盛行風向的下風側。分散充電設施不宜設在有可能積水的場所;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的場所;不宜建設在修車庫內;應滿足通信要求,宜選在有公用通信網路覆蓋的區域;應選取消防救援力量便於到達的場所。充電系統方面。充電設施的布置不應妨礙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充電設備應結合停車位合理布局,便於車輛充電;布置宜靠近供電電源,以縮短供電電纜的路徑。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車位邊緣的凈距不小於;充電設備與建(構)築物之間檢修距離不小於。充電車位應安裝防撞設施,保護充電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充電
設備採用落地式安裝方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充電設備基礎應抬高,高出場地地坪的高度室內不應低於50mm,室外不應低於200mm;底座基礎宜大於充電設備長寬外廓尺寸不應低於50mm。充電設備採用壁掛式安裝方式時應滿足下列要求:應豎直安裝於與地平面垂直的
牆面,牆面應符合承重要求,充電設施應固定可靠;設備安裝高度應便於操作,設備人機界面作區域水平中心線距地面宜為。充電設備垂直安裝,偏離垂直位置任一方向的誤差不應大於5。採用分體式結構的非車載充電機,其整流櫃宜盡量靠近充電樁布置,末端壓降應滿足充電要求。非承載充電機應具備交流輸入過壓保護、交流輸入過流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㈣ 充電樁商選址應注意哪些
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不斷發展,與新能源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也在穩步推進過程中,而最為基本的配套設施就是充電樁。既然要建設充電樁肯定跟選址有密切的關系,那麼充電樁選址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文青認為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車輛密集度。因為充電樁和加油站一樣,是供汽車補充「能量」的地方。所以在選址方面,一定要確保有足夠的車輛密集度,避免將地址選擇過於偏僻的地方。因為如果四周過於偏僻,車主駕車前往所需的時間就會較長,而且這對於一些本身電量不足的車型來講,更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其次,所選地址應當有良好的排水系統。因為充電樁是通電設備,如果排水不當,很可能發生漏電現象,這樣所造成的危害及其嚴重。充電樁所安裝的地方排水應當保持通暢,不應設在地勢低窪和可能積水的場所,避免在後期使用過程中電路板等敏感元件接觸到水,導致車輛出現故障或者是人員觸電。最後,需要滿足防火要求。在充電樁周圍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的雜物,要遠離火源,消除安全隱患。而且在建設充電樁時,應設置電源應急按鈕,並張貼急停按鈕標示。因為一旦發生火災,很可能發生連鎖反應。而且充電樁或者充電站的建設,需要符合丙類廠房的規定。總 結除了以上幾方面之外,建設充電樁四周還需要設置相應的防撞設施,避免在充電過程中其他物品或車輛相撞,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充電樁盡量由專人進行看管,這樣才能更加安全。不知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在回答樓主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充電站建設需要具備哪些基本要求:1. 需要有充電站建設安裝資質;2. 需要有建設場地;3. 需要有競爭力的充電樁產品(大功率直流快充樁為宜);4. 具有電力局電力增容許可;5. 具有後續運營維護能力;6. 充電樁輻射5公里范圍內,具有大量的充電需求。具備以上幾點,就可以建設充電站了。當然在建設之前,需要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和審批,建成之後,很多城市是會有充電站建設和運營補貼的,對於交流和直流樁的補貼會有差異,大方向還是優先鼓勵直流快充樁的建設和運營。那麼針對樓主所問的:充電服務運營商在選址時,應該注意哪些呢?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要有足夠的充電需求:建設充電站最終目的就是要讓純電動汽車用戶去充電,如果規劃的區域,純電動汽車的保有量本身就特別少,同時,充電又非常不方便,這樣,久而久之,這個充電場站就很難維持下去。 快慢充比例要適當,充電位和停車位關系要明確:在規劃充電場站時,快慢充比例一定要適當,原則還是要以快充為主,同時一定要明確,所規劃的場站,一定要以充電為主,而非停車為主,一定要有合理得有運營,避免燃油車佔位情況的發生,也要盡可能避免收取停車費用。充電服務費的收取也要盡可能的合理。 小結:充電站點選址所需要掌握的原則其實很簡單,就是如何提升用戶的充電體驗,只要這個站點選擇可以最大化的滿足用戶的公共充電需求,就是好的站點選址。希望此文可以回答樓主問題。 第一條,防水要求:充電站所安裝的地方排水系統應當保持通暢,不應設在地勢低窪和可能積水的場所。雨水通過截水溝或雨水口收集後排入市政雨水系統,當不具備集中排水條件時,要確保充電樁不會出現被水淹沒。充電樁產品類型多樣,尤其是直接接觸地面的充電樁產品要特別注意,一旦水接觸到電路板這些敏感元件人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觸電。第二條,防火要求:充電站建(構) 築物構件的燃燒性能、 耐火極限、 站內的建(構) 築物與站外的民用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 GB 50016-2006 或 GB 50229-2006 中丙類廠房的規定。充電樁周邊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的雜物,要注意遠離火源消除安全隱患。充電站設置電源急停按鈕,並張貼急停按鈕標識。第三條,防撞要求:充電設施、設備周邊宜設置車輛限位器、防撞柱(圍欄)或防撞警示燈;充電樁與充電車車尾應保持足夠的距離,該距離不宜小於1m。還有就是充電樁安裝的插座與插座之間的距離在60-70厘米之間,以保障相鄰的電動車推進推出不會影響另一輛電動車。 主要是得按照要求,這個就是主要是你的自己的停車位,按照要求去拉線然後在這個車位上面進行安裝一下車子的充電樁就可以了,再就是可以了解一下車子的這個充電樁是不是符合你這個小區的要求,是不是可以直接做一下相應的埋線的處理,再就是看一下車子的具體情況,是不是有什麼比較好的推薦,小區里如果是有集體的充電樁的車位的話,那就很好了。 充電站所安裝的地方排水系統應當保持通暢,不應設在地勢低窪和可能積水的場所。雨水通過截水溝或雨水口收集後排入市政雨水系統,當不具備集中排水條件時,要確保充電樁不會出現被水淹沒。充電樁產品類型多樣,尤其是直接接觸地面的充電樁產品要特別注意,一旦水接觸到電路板這些敏感元件人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觸電。充電站建(構) 築物構件的燃燒性能、 耐火極限、 站內的建(構) 築物與站外的民用建(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 GB 50016-2006 或 GB 50229-2006 中丙類廠房的規定。充電樁周邊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的雜物,要注意遠離火源消除安全隱患。 一般來說最關鍵的就是停車場的選擇,正常來說,停車場一定要選擇一些相對車流比較密集的地方吧,這樣的話相對來說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客戶群,當然還有一個更關鍵的就是車輛出入的便利性的問題以及取電的便利性等情況,建議你可以根據這種情況多去分析,多去了解,也可以對市場上的一些常見的充電樁進行多方面的了解和分析了吧。 @2019
㈤ 現階段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選址原則都有什麼
北京市充電站:高安屯、北土城、航天橋、馬家樓及四惠5座大中型充換電站;西黃庄及祁家豁子2座公交直充站。充電樁:截止到2013年10月,北京目前有1274個充電樁。充電樁主要建在加油站、售電窗口、4S店、科技園、停車場、高校等地方。模式:「樁隨車走」。由汽車企業統籌組織充電樁建設,各小區物業給予支持;單位寫字樓等辦公場合、公用停車場等配建充電樁採用「自主建設、市場運營」,實施建管運分離;公用充電樁採用「政府主導、統籌建設、專業運營」,在大型公共交通樞紐(P+R)、公共停車位等公共場合規劃建設不低於10%的充電設施,建設充電樁運營管理市場機制。未來計劃:到2015年建成大中型充換電站5座、充電樁3.57萬個。
㈥ 電瓶車充電站怎麼選址
這個一般放小區量比較大吧,我們小區就裝樹電生活的,蠻好用的
㈦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模式及工作流程
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新能源汽車作為綠色交通工具對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在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過程中,電動汽車充電站是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本文主要針對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建設基本流程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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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備案
項目立項
項目選址確認後,需要第一步到項目所在地區發改委部門進行項目備案。發改委項目備案主要提供如下資料(各地區可能有一定差異):
1. 土地性質和產權歸屬證明,如土地證和租賃合同。
2. 項目基本信息,如項目建設內容,總投資資金、設備情況等。
注意事項:不對外運營,無申請補貼的專用充電設施項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況,則仍需履行備案手續
建設報建
建設報建需要到地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充電設施項目是否需要建設審批取決於項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無需新增土地的項目不需要辦理報建手續;需要新增土地的項目,包括新建專用充電設施和新建公用充電設施,則需要按照建設項目的審批要求,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主要許可。
需要說明的是,充電設施與其他主體建築物建設同步進行的,例如,建設單位停車場、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同時同步建設充電設施,則無需單獨為同步建設的充電設施單獨辦理報建手續。或在現有資料齊全的停車場進行建設,只是進行設備安裝,也無需單獨辦理報建手續。
另外根據各地政策不一樣,如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動室等配套設施時需要進行建設報批,申請臨時建築報批手續,具體與當地政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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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報裝
項目備案審批後,可進行電力報裝申請,(部分城市可以與項目備案同步進行)。對於需要進行電力報裝的充電場站,需到國家電網或南方電網辦理相關手續,大致流程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
1. 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申請戶名為單位客戶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法人委託書需註明經辦人系本公司人員、經辦人身份證、電話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 產權證明。不動產登記證(土地證)或場所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等。
3. 用電申請如果由承租人提出申請的,應安裝智能繳費電能表並採用智能繳費方式結算電費。
4. 因目前國內很多的確針對新能源建設,提供波峰平谷優惠電價。所以電力審批僅提供與充電場地、充電車輛相適應的供電容量,除充電設施用電外,不得向其他與充電服務不相關的負荷供電。
注意事項:一般充電設施用電繳費為預繳費,需要提前存入足夠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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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
電力報裝後,可以同步開展場站建設。建設完成後,一般需要供電、消防、防雷、計量進行驗收。目前一般可以優先申請供電驗收,驗收完成後即可以按照物價局定價范圍進行試運營。如無計劃申請補貼,消防、防雷、計量驗收可以不用找相關認證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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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
相關驗收完成後,即可投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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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申請
如地區有相關補貼政策,可以找區發改委了解相關補貼要求和相關政策,按其流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申請。
㈧ 小區充電樁選址需要公示嗎
需要。
《實施細則》明確要嚴格落實新建小區配建比例要求,建設單位要按照相關比例要求建設充電樁和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溝、變壓器容量預留,以及低壓主幹線、配電箱安裝到位並預留介面等。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充電設施配建比例要求納入建設條件和整體工程驗收范疇。此前,成都市住建局、經信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築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土地出讓、施工設計、施工管理、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各環節要求,壓實了各方主體責任,確保充電基礎設施與新建建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使用,並要求充電設施交付使用後接入政府監管平台在線監測。
㈨ 電動車充電樁物業有權安裝嗎
電動車充電樁物業無權安裝的,住宅小區可以安裝充電樁,並且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要求有哪些
1、充電樁的選址原則 ,在規劃充電場站時場地的選擇;
2、要確保車輛的密集度夠高,這樣才能保障充電樁的利用率;
3、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統,電動車充電樁不應該安裝在地勢低窪和容易積水的場所。
法律依據:《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第八條
開展充電責任保險工作。
加快制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責任保險工作相關規定。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由生產(製造)廠商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並按「誰擁有,誰投保」的原則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業務的企業必須為自身經營的充電設備購買安全責任保險。鼓勵設備生產(製造)廠商或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為個人用戶購買充電安全責任保險。
第九條
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管理。
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居民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中,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場所的消防與電氣等安全設計要求。加大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㈩ 電動車快速充電站的充電站標准
將在航天橋、馬家樓、小營、四惠等地開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有了技術依據。昨日,市質監局發布《電動汽車電能供給與保障技術規范充電站》標准化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本市充電站的分級、功能、構成、技術要求以及選址要求。
該標准根據動力蓄電池存儲能量、充電服務能力將充電站分為四級。其中一級充電站的蓄電池存儲能量不小於6800千瓦時,或單路配電容量不小於5000千伏安,每天可以為200台次以上大中型商用車,或500台次以上乘用車提供電池更換或充電服務。而四級充電站的蓄電池存儲能量小於1700千瓦時,或單路配電容量小於1000千伏安,每天可以為40台次以下大中型商用車,或100台次以下乘用車提供電池更換或充電服務。
根據節約用地的原則和電動汽車的使用特點,標准提出充電站宜與現有公共服務設施合建,合建後不應影響原有設施的安全與使用功能。根據交通影響評價,城區內充電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設置在城市幹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其中,公交用電動汽車充電站宜設置在公交場站內,其它專用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在相應的停靠站內。充電站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高溫、地勢低窪和可能積水的場所。當充電站緊鄰多塵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時,應設置在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向。
充電站充電機附近應設防撞柱(欄),其高度不低於0.8米。充電機的充電連接器放置處應有明顯的文字標識和警示標識。充電站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安全警告標識、消防安全標志和圖像採集區域標志,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充電區、電池存儲區等場所還要設置可燃氣體報警系統。與加油加氣站共建的充電站,電池充電設備、電池更換設施與危險性設備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線、柴油設備外緣的距離均不得小於3米。
此外,該標准還對充電站的行車道和停車位作了規定。充電站的入口和出口應分開設置,從入口到出口至少有2條車道。充電站內車道寬度不小於4米,站內的道路轉彎半徑不宜小於9米。充電區、電池存儲區和更換區不得採用瀝青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