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動汽車標准
① 北京電動車新規定
北京電動車新規定如下:
1、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號牌並在指定位置懸掛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2、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3、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應隨車提供安全頭盔;
4、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參保,重拳治理違法改裝亂象;
5、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7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時,應當在後座使用兒童座椅,而因年邁或者身體健康等原因導致駕駛能力欠缺的人員,應當避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可以並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未按規定提供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條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號牌並在指定位置懸掛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本條例施行前購買且已經公安機關備案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懸掛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通行號牌。
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實行電子化管理。
禁止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
禁止駕駛無行駛證、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或者偽造、變造、冒用行駛證、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② 2022年新國標電動車標准
法律分析:新國標正式實施後,電動車就分為了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其中電動自行車是不需要駕駛證就能上路行駛的,具體標准如下:
1、車速:最大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5km/h;
2、質量:整車質量不能超過55kg;
3、電池電壓:不能超過48V;
4、功能: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5、載人:部分允許載12歲以下兒童。
正在修訂的國標把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分別是(智動)型、(助動)型、(電動)型。智動型,車型較輕巧便捷,適合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以騎行帶動電力,「邊騎邊來電」;助動型,適合在道路較寬敞、車輛較少的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騎行,既可用電也可腳蹬;而電動型,主要適用於農村地區,因為農村車輛少,且距離相對較遠。3類電動自行車重量分別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三檔。
法律依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第一條 強制性國家標准(GB17761-2018)規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禁超55kg;須有腳踏騎行能力;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不能隨意改裝車輛外觀。
③ 國標電動車
國標電動車是符合電動車新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新的國標將把限行車速提高到26公里,車重將提高到不能大於55公斤(含電池重量)。
國標把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分別是(智動)型、(助動)型、(電動)型。智動型,車型較輕巧便捷,適合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以騎行帶動電力,「邊騎邊來電」。
助動型,適合在道路較寬敞、車輛較少的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騎行,既可用電也可腳蹬;而電動型,主要適用於農村地區,因為農村車輛少,且距離相對較遠。3類電動自行車重量分別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三檔。
騎電動車注意:
不準闖紅燈。闖紅燈是非常危險的,同時也會對交通環境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不準逆行。逆行,極易與非機動車道上的行人或車輛發生碰撞,尤其是車輛較多時,車輛之間相互影響視線,更容易發生碰撞事故。
不準走機動車道。走機動車道不僅危險,還會影響機動車道上的車輛正常行駛。
不準加裝遮陽棚。加裝遮陽棚的電動車,操控性大大下降,非常容易與外物發生刮擦而導致事故發生。
不準違法載人。要按照新國標和交通法的規定載人。
不準超線停車。這一點主要考慮車輛停放的合理性,超線停放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造成影響。
④ 北京電動車上牌對電池容量有要求嗎
國家規定的電動車的標準是40伏以下的電動車才能上牌。北京電動自行車白牌標准重量不超過55公斤,時速不超過25公里電池不能超過48伏功率不能超過400瓦騎電動車需注意靠邊行駛不要往馬路中間靠,北京市交管局現在批准上市的電動自行車規定時速不準超過二十公里,這個速度的電動自行車的電池一般都是二十四伏的。
電動車上牌規定
為進一步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減少群眾排隊等候時間,本市交管部門定於9月11日起,在全市各交通支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啟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預約辦理工作,市民群眾需下載北京交警APP完成實名制注冊,並在線進行預約後,方可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業務。
同時,交管部門還在全市540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立了便民服務點,市民在其他門店購買的車輛也可在同品牌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上牌,前往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上牌無需進行預約。
⑤ 北京電動車規定
規定見下面:
規定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准,發放符合規定的駕駛證、牌照(白色牌照)和不符合規定的車輛的臨時牌照(橙色牌照)。發放臨時標志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
⑥ 北京市新能源指標可以買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嗎
北京市新能源指標不可以買插電混動車。對於北京市新能源指標的更多資料如下:1、《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新能源汽車是依法在中國銷售的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2、北京政策明確規定,在中央補貼的基礎上,北京純電動客車補貼按中央標准1:1確定,2017年補貼標准按中央標准降低20%。3、根據國家政策,分別制定本市財政補貼標准,汽車生產者向中央和市政府申請的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該汽車銷售價格的60%。
⑦ 北京超過48V的電動車能上牌嗎
可以上的。
只要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國標車,48伏,60伏都是可以上正規牌照的,需要身份證,並且要提前預約去上牌照,因為北京11月開始就會查不符合標準的,沒有牌照的電動車,只要沒有牌照的一經查到要處於1000元罰款,所以上牌照也很重要的,趕緊提前預約上牌照。
只要符合北京電動車標准就可以上牌照。
⑧ 北京新國標電動車只能48v100ah電池么
不能
北京電動車上牌電池不能超過47伏
《國標》要求,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kg,最大電機功率400W,蓄電池最高標准電壓47伏,並且保留腳踏功能。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和《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規定,對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標牌申請和3年過渡期管理。
該政策於2018年11月1日實施,也就是說在2021年10月31日後截止,過渡期滿後,超標車將不得上路行駛,並且對於無牌上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罰款1000元,扣留車輛。
⑨ 北京電動車新規
北京電動車新規如下:
1、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電動車,符合新國家標准且列入省經信部門產品公告的,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書、車輛來歷憑證等材料,現在起,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電動車,符合舊國家標准且列入省經信部門產品公告的,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書、車輛來歷憑證等材料,現在起,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3、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電動車,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且沒有列入省經信部門產品公告的,即時起到2019年3月31日期間,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書、車輛來歷憑證等材料,現在起,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辦理部門以及網點具體由當地公安局確定並發布。通過備案登記的,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使用期限至2021年。
【法律依據】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第六條 本市對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懸掛臨時標識,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第七條 已領取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內標識丟失或損壞的,所有人應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到我市任意非機動車登記站申請補領或換領臨時標識業務,如因臨時標識損壞辦理換領業務的,應將損壞的臨時標識交回,非機動車登記站於當日核發新的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作廢。第八條 2019年5月1日後未申領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或者過渡期滿後繼續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