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區皮卡車
⑴ 成都對皮卡車限行規定
成都對皮卡車限行規定有限行時段,限行區域,限行車輛。
1、限行時段: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時段(早7:30-9:00,晚5:30-7:00)。
2、限行區域:成都市一環路(不含一環路)以內,成都市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的區域。
3、限行車輛:行駛罩漏證上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小型普通貨車」、「輕型普通貨車」、「微型普通貨車」的車輛,不包括「小型越備悶弊野客車」、「小型轎車式客仿族車」、「小型專用客車」、「小型專用欄板車」、「小型專用封閉貨車」、「低速貨車」和特種車輛。
⑵ 成都藍牌皮卡能進城嗎
成都的藍牌皮卡車,通常作為個人或企業的自用載貨工具,對於是否能在城市內行駛,有一套明確的規定。根據《成都市機動車限行管理辦法》,非四環路區域的所有車輛,無論是運營還是非運營,都需要遵守限行政策。對於藍牌皮卡來說,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限行時段內進入城區:
首先,駕駛人必須全程在車輛內,並持有有效的《成都市機動車限行管理辦法》認可的證明文件;
其次,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和成都市的排放標准,並且車輛類型需屬於輕型普通貨車或輕型專用汽車;
最後,車輛的座位數不能超過6個。簡而言之,只有當這些條件都滿足時,藍牌皮卡才可在限行時間內進城。否則,就需要遵守尾號限行和日期限行的規定,避免在違法狀態下行駛、停車、等待或運輸,否則將面臨罰款和扣分等處罰。
因此,對於在成都駕駛藍牌皮卡的車主來說,了解並遵守限行規定至關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擾和經濟損失。總的來說,能否進城取決於車輛的具體情況,確保合規出行是每位車主的首要任務。
⑶ 成都市區皮卡車可以進城嗎
成都市區皮卡車是可以進城的,皮卡車屬於小型貨車。為了緩解市區交通擁擠狀況,交警部門對小型貨車進入市區進行了嚴格控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皮卡車是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城區的。
附:《成都公布2015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管理規定》
為緩解城區道路交通擁堵,科學合理調控城區道路交通流量,成都市交管局對取得2015年度《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車輛通行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分類
定車定號證:A1證、A2證、A3證、B1證、B2證、C1證、C2證、D證、H證。
二、車型及載質量使用規定
(一)A1、B1、C1證:限懸掛小型汽車號牌(藍色)的貨運汽車使用。
(二)A2、B2、C2證:限懸掛大型汽車號牌(黃色)且核定載質量5噸(含)以內的貨運汽車使用。
(三)A3證:限核定載質量5噸(含)以內的新能源貨車使用。
(四)D證:限水泥砼罐車使用。
(五)H證:限已交納「五路一橋」通行費的各類貨運汽車使用。
三、各類證使用規定
(一)允許持A1證、A2證、A3證的貨運汽車每日7:00至22:00在三環路(含)以內、南部新區[三環路(含)以南、劍南大道(含)以東、天府二街(含)、世紀城路(含)一線以北、科華南路(含)一線以西區域,(以下簡稱「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在上述區域行駛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區道路行駛。
(二)允許持B1證、B2證的貨運汽車每日7:00至22:00在一環路(含)以外、「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在上述區域行駛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 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區道路行駛。
(三)允許持C1證、C2證的貨運汽車每日7:00至22:00在二環路(含)以外、「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在上述區域行駛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 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區道路行駛。
(四)允許持D證的貨運汽車每日7:00至22:00在三環路(含)以內、「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天府二街)除外]的城區道路行駛(在上述區域行駛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但必須持與建築單位(工地)簽訂的相關手續到建築工地所屬的交警分局辦理砼攪拌輸送車線路卡並按規定線路行駛。
(五)允許持H證的貨運汽車7:00至22:00在三環路上行駛、允許持H證且核定載質量5噸(含)以內的貨運汽車7:00至22:00在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麓山大道)上行駛(在上述區域行駛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 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區道路行駛。
(六)持證貨運汽車在三環路(含)以內、「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不得從事建築垃圾運輸。
(七)禁止持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並懸掛大型汽車號牌的車輛每日在三環路主道通行(持A3證的新能源貨車,除工作日的早、晚交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外,允許在三環路主道的3、4道行駛)。禁止持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並懸掛大型汽車號牌的車輛工作日的早、晚交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在三環路輔道通行(持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D證車輛除外);允許持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並懸掛小型汽車號牌的車輛,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晚高峰時段(17:00至20:00)外可以在三環路主道和輔道通行,但禁止在主道編號為「1」、「2」的小客車車道通行;懸掛大型汽車號牌的車輛在三環路輔道通行時,可借用三環路立交橋橋面進行交通轉換,但橋面通行范圍僅限於橋前橋後最近的進出口之間路段。
(八)遇大型活動及城市道路建設等情況需調整交通組織措施時,特許經營權受讓方必須服從公安機關發布的相關通告規定和執勤民警的指揮,由此而引起的特許經營權(貨運汽車城區道路使用權)不能行使的損失由特許經營權受讓方承擔。
(九)對持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經市交管局會同市物流辦、市交委認定為專業城市配送車輛,且經市交管局確認為從事應急貨物運輸的車輛,在臨時停車上下貨物和高峰期行駛時段上另作規定。
四、凡未取得《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川A籍貨運汽車,禁止每日7:00至22:00在三環路(含)以內、「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外地籍貨運汽車每日7:00至22:00禁止在繞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內、「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的道路行駛。
五、川A籍工程搶險貨車(防汛、水利、電力、礦山、城建、交通、通訊、鐵道等部門用於搶修公用設施、搶救人民生命財產的貨車)在開啟標志燈具執行搶險任務時,允許在三環路(含)以內、「南部新區」、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貓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龍大道)、青獅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的城區道路行駛。
六、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並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
七、本通告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